第74节(1 / 1)

“顾小姐。”一个穿着朴素青衣的年轻人走到顾宛宛身边,“颜老板吩咐我,送顾小姐回家。”

沈要认出了他是颜家楼的人,一身青衣是他们的惯常打扮,转头就对顾宛宛道,“既然有人送你回去,我就不用多事了。”

对颜家楼中人的身手,沈要还是放心的,保护一个顾宛宛绰绰有余了。

说完沈要就走了,他还有事要忙呢。

顾宛宛心里疑惑颇多,但安全最重要,还是咽下了没问出来的话,先跟着那位青衣小哥回去了。

***

顾宛宛回家就倒头睡了一觉,醒来后心里踏实了,那些疑惑才一个个冒出来,她就是再傻,昨天见到的情景,回过味来,也能知道不对劲。

不说太平饭店为什么会发生爆炸,

颜凤青,一个普通的戏楼老板,会那么淡定啊,还有秋铃,戏楼里的管家就有那么好的身手,还随随便便就能拿出把枪来。

顾宛宛越想越觉得颜凤青的身份神秘了,而这些,后世根本就没有提到过。

内心纠结了许久,但想再多顾宛宛也想不透。

干脆起床洗漱出门了,哪怕昨晚遭遇了生死危情,第二天也是要去工作的,而且与其胡思乱想倒不如想着赚钱。

出门买了份报纸,发现在报纸上也只是轻描淡写提了一句,太平饭店昨晚发生事故,出现死伤。不知道是顾宛宛运气好还是怎么的,出门路上就碰到沈要。

虽然此时的他邋遢的像一整宿都没睡的狗,随意地坐在路边小摊的长板凳上,跟老板要了碗汤圆。

顾宛宛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装作没看见,走了过去。

沈要的确忙了一宿,这次宴会虽然不是秦七爷主办的,但却是和唐军长合作的,酒店的安保也是他们的人接手,没想到再谨慎也被带□□的人混了进来。

这一夜都在忙着抓人,好不容易把那些外来的老鼠给全揪出来了,沈要才歇了口气,打算吃个早饭,回去洗个澡再去见七爷。

顾宛宛坐在他旁边,他也没多理会,只顾着吃碗里热腾腾的汤圆。

顾宛宛看着都觉得饿了,一想自己也没吃早饭呢,便也要了碗汤圆,芝麻馅的。

吃的胃里暖暖的,但随便哈了一口气,都能化出雾来,天是真的开始冷了。

沈要还以为顾宛宛在颜家楼那都待了那么久,知道了呢。不过顾宛宛问他,他又有些犹豫了。

顾宛宛说是普通人吧,光是在七爷那里见到听到的一些事,就足够要她的命了,若非七爷心善,送她去颜老板那里,就是放她出去,她也活不了几天。

而昨天看样子,她是被颜老板给救了,估计早晚也都能知道,而且颜老板对她还真挺不错的。

沈要索性就说了。

说完后看着顾宛宛呆愣住的样子,沈要一挑眉,“吓着了。”

“不,我只是有些震惊。”顾宛宛木然地摇了摇头,感觉自己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大秘密啊。

沈要安慰她道,“没事,知道的人也不多。”

是啊,直到后世都没有知道,颜凤青除了是一代名伶,背地里还是上海有权有势的大佬啊。

“颜老板自己出过手吗?”顾宛宛还是很难想象那样看似高洁柔弱的人,染上血腥是什么样子。

“我见过。”沈要深吸了一口气,似是在回忆,“那是三年前的事了。”

颜凤青也是上海诸多大佬中最少有出手的。

上次发生这种事还是三年前了,那个人可比赵四海还要威风多了,赵四海也只是仗着督军的面子,而那人就是军阀,听闻颜老板的美名,直接就带着一队人闯进了颜家楼,相当嚣张啊。

还在台上唱着戏的颜老板,直接拔了与她对戏扮将军的人手上的剑,朝那军阀刺了出去,

“脑袋被削掉了?”顾宛宛睁大眼睛道,

“没有,只是脖子上多了一道血痕,颜老板不喜欢血溅在戏楼里。”以及那剑根本没有开过刃,却割破了那军阀的脖子,直直刺入了他身后的门板上,吓的他当场就腿软。

“之后呢?那军阀会不会找颜老板麻烦啊。”顾宛宛问道。

“他没能走出上海。”沈要轻描淡写道,“颜老板最讨厌的就是有人打扰她唱戏了,而且他们还砸了颜家楼。”

虽然只是撞坏了几扇门吧。

那也是他唯一一次见到颜老板出手,而等纪韶留洋回来后,负责颜家楼这部分势力后,就再没见颜老板有出过手了。

至于唱戏时,颜老板是真的纯良无害的。

可能吧,沈要不确定地想道。

听完的顾宛宛:“……”

女神好凶残啊。

***

颜家楼,

有人的地方就会有争端,就算是关起门来过日子,只唱戏不问世事,也保不准会有麻烦主动上门,而身处红尘中,又哪里能真正避开纷纷扰扰呢。

外头的事有纪韶他们处理,连秋铃也出去盯紧了,颜凤青挥退其他人,独自留在戏台上,挑了一根还未修整备用的长竹枝。

戏楼里的人早已习惯了她偶尔会在夜深无人时练戏,

她会唱的不止有花旦,青衣,还有武戏,尤其是她本就修为高深,练起来行云流水,像练剑法。

又像是耍枪,威风凛凛,惊雷乍响,竹枝在触壁时又可弯可曲,如水袖泼墨。

以颜凤青的修为,早已不拘于形,滞于物。更不在乎什么招式,完全是兴致所来,随心而动,任意所至。

一通练下来,感觉却是畅快淋漓。

而戏台也被毁得七七八八,竹枝在她抛出的那一刻也四分五裂折断开。

颜凤青长舒了一口气,对9526道:“我感觉我有新的突破了。”无论是心境还是修为上。

9526:“……”不是已经把那个忘情诀,练到极致了吗?都快练出花来了。

颜凤青摇了摇头,微微一笑,“不一样,再怎么变它的本质是内敛的,用句话来说,就是藏巧于拙,用晦而明,寓清于浊,以屈为伸。”

其实根本没有听懂的9526:“现在有什么不同吗?”

颜凤青微微笑了笑,“大概就是融入自身情感,随心所欲吧。”

就像唱戏,不管有名还是无名,她所体会到的就是尽情享受到当下的欢愉,这无疑是颜凤青未曾有过的新体验。

而这同样是随心而为。

被毁坏的戏台不用担心,有秋铃帮忙收拾,不管要不是颜家楼有钱,还经不起颜凤青偶尔一两次放开来练武戏。

……

爆炸缘由还有何人作祟都已查出来了,觊觎的人还有各种后手,颜凤青看过后,就点上了烛火,扔进了茶盅里,让它静静烧成灰烬。

“顾宛宛来了。”秋铃进来禀告道。

“让她进来吧。”

颜凤青托着腮,对9526道,“看来后世的确知道的不多。”

看顾宛宛惊讶的样子。

顾宛宛来之前也想了很多,回想起来历史上这一段时期上海也混乱过几回,但每次都很快地平息了下来,这是否就有颜凤青的影子呢,而到了最后她也同样全身而退,以另一个美名被后人所记住。

虽然这双层身份,还是有些颠覆顾宛宛的想象吧,

但知道了之后反而也想通了平静了,历史也有不为人知的真相,她只是因为穿越而幸运知道了一些而已。

她进来时,看见颜凤青静静坐在椅子上,低垂着眸,手里似乎在把玩着什么。

要不是因为昨夜亲眼所见的情景,还有沈要的话,她真要以为颜老板就只是单纯的一代名伶了。

顾宛走近才发现她手里把玩的是一把银色小巧的枪,“……”

许是看她盯着久了,颜凤青抬眸微笑,似是解释道,“这是别人送的礼物,不方便再送人,你若是想要,可以去秋铃那要一把。”

她将那把银色手枪放入桌上一个半打开的锦盒里,又继续对顾宛宛道,“你一个人住,有把枪防身比较好。”

顾宛宛犹豫了一下,也就那么短短几秒,觉得还是有必要珍惜自己的小命。

***

颜老板第三次登台,唱的是坤生,多年的戏迷都看的出来,颜老板的戏艺又有见长啊。

台下的顾宛宛只有一个念头,只要她一眼,不知多少女人愿意被她掰弯,而顾宛宛也感受到了凤皇在上海的风靡程度。

“不知道他们要是知道自己迷恋的是个大佬,会如何作想?”顾宛宛自得其乐地想道。

反正顾宛宛是已经跪了,甚至于推广她的时尚品牌时都相当有底气,很骄傲的想道,我身后可是有颜老板撑腰。

唐少辞是看着沈琳琅那犯花痴的样子,心里头泛起酸味了,散场后私下见到颜凤青,忍不住感叹道,“幸好颜老板你是个女人。”

颜凤青自斟了一杯酒,“不,你应该说幸好我喜欢的不是女人”

唐少辞:“……”

颜凤青挑眉一笑,“开玩笑的。”

嘴角僵了僵的唐少辞:“没想到颜老板还是个喜欢开玩笑的人。”

过年时唐少辞和沈琳琅回西省,就把婚约给定下了。

***

烫了卷发的顾宛宛,一身黄色连衣裙,左边裙摆处编成太阳花的样子,踩着高跟的小皮鞋,哪怕在后世看来这身打扮也是极为亮眼漂亮的了。

走出去别人都会喊一声顾小姐。

而她如今也担的起了,上海如今最时新最受追捧的服装公司老板,品牌创始人,顾宛宛。

上海本就是如今华国最为繁华的城市之一,顾宛宛更是致力于将自己的服装品牌推向世界的时尚前沿,她所积极提倡的创新服装观念很快就受到了上海年轻男女的喜爱。还有迎合时代所推广的简洁自然的女装风格,既赋予女性行动的自由,又不失温柔优雅,令她的品牌正向着海外扩展开。

顾宛宛也喜欢中式服装,比如旗袍,她名下就招了许多老裁缝,要知道国外对华国的丝绸衣服也是相当追捧。可惜旗袍这种有时代特征婉约精致的服装,一般人穿不出气质来,就像顾宛宛,再试过几次发现完全不搭后,顾宛宛就彻底放弃了,但却送了几件好看的旗袍给秋铃。

她算是顾宛宛见过的穿旗袍最好看的姑娘了。

而顾宛宛心心念念的颜老板,很遗憾,人家是穿什么都好看,但却是她作为一个服装设计师的失败。

在顾宛宛公司的第一年分红到账时,秋铃不禁感到惊讶,顾宛宛的底她早就查过,是从一个江南小镇出来的,按理说没有什么见识,秋铃只以为青姐是好心,顺手帮她,但没想到居然能赚这么多。

颜凤青并不意外,领先数十年的意识观念,以及顾宛宛所表现出来的专业知识,再有秋铃所提供的贵妇淑女的人脉,才能迅速火遍上海。

但投资获利,秋铃他们也会高兴。

今日参加酒会的还有秦七爷,他身边还多了位女伴,是从他的车上下来的一位,戴白色的遮阳帽,穿着洋装长裙的美丽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