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2节(1 / 1)

跟温俊结婚后,两人在深城买了房子,往返两地很方便。

如果回香江,倒是可以招待他们。

“没关系,由白翌宸陪我们也一样。”叶纤红连忙安慰道。“他倒是死皮赖脸要当我们的导游,如果我敢拒绝,他一定跟我急——”

接下来又瞎聊了几句,这才挂了电话。

回到餐厅,看到他跟胡向阳说说笑笑,似乎很正常。

“在聊什么?”坐下来后,随口问了一句。

白翌宸似乎跟男人在一起,更加游刃有余,说话也更自在。

“我在问向阳哥有没有跟帅哥亲热过——”白翌宸双眼斜过来,居然很妩媚。

“又作死了——”叶纤红啪地一掌拍下去。“总有一天,你因为这张破嘴,被人狠狠教训吃大亏。”

心里想着怎么样才能扭转他奇怪的说话方式。

自己跟他算认识了,知道他的习惯。

问题是别人如果没有那么熟,未必明白他的真实想法,见他这么说话,肯定难以接受。

“没关系,我不怕。”被打了他一点都没在意,反而笑得很开心。

叶纤红更加肯定他的心思了。

或许从小缺爱,所以极度渴望有人跟他身体接触。

叶纤红以前从书上看到过,一个人成长过程中,会有一个阶段特别喜欢别人的触摸,否则会得皮肤饥渴症。

正常情况下,父母会隔三岔五搂一搂孩子,摸一摸孩子的头,这样成长的孩子,心理上获得了安全感,很少出现心理问题。

而跟父母关系冷漠的孩子,则正好相反。

“下午我们想随便逛逛。”叶纤红也不知道他的工作情况怎么样,所以想赶他回去上班。“你的歌如果想给我听,那就晚上过来,我们在这边等你。”

原本不打算参与他的事,现在知道了他的处境,又狠不下心拒绝。

如果他新专辑的歌真的不行,那就帮他弄一首好一点的歌,至少他刚加入唱片公司,如果专辑完全卖不动,那他以后想得到公司的资源,就更难了。

这边九十年代跟内地重生前差不多,谁能给公司赚钱,资源就会往谁身上砸。

不管是四大天王,还是其它天王巨星,因为唱片销量高,这时候一年出几张专辑也正常。

这在重生前,是完全无法想像的事。

而没销量的歌手,则很难排到出唱片的机会。

“真的?”见叶纤红松口了,白翌宸惊喜地叫道。

原本以为自己还得继续磨上一阵子,小红姐才会软下来。

没想到这么快她就认输了。

不过愿望达成,当然特别开心。

他看着不靠谱,心理却比同龄人早熟,明白未来要靠自己,所以唱片卖得好,自己将来才能过上好日子。

如果能赚很多很多的钱,他一定要给自己买一套大房子,装修得非常舒适,没工作的时候,就整天呆在里面不出来。

“再啰嗦一句,我就反悔了。”叶纤红瞪着他喝道。

这小子越骂他打他越开心,不能像跟其它同龄人一样,好好跟他说话。

“嘿嘿——”果然,被叶纤红恶狠狠地教训,他反而笑得特别开心。

吃完饭,白翌宸抢着要买单。

叶纤红捉住他的手,把他赶出去,让胡向阳付了钱。

等他离开后,两人正式在街上闲逛起来。

不是叶纤红三观有问题,这边的城市氛围,内地还真的比不上。

她最感兴趣的是异国情调的老房子,随便一栋楼,都带着历史沧桑感,适合拍照片时当背景。

两人一走就是几个小时,反正不赶时间,慢悠悠地逛着,特别舒心。

看到街道两旁的美食,觉得喜欢,就买一点尝尝。

年轻人嘛!在外面走一走,肚子就饿了,也不怕吃撑。

胡向阳并不是个追求浪漫的男人,此时两人靠在一起逛街,不知不觉被感动了,生出一辈子这样牵手走下去的念头。

一直到了傍晚,两人逛累了,这才回酒店。

一路上吃了不少当地的美食,肚子早已经填饱了,也就没有去餐厅吃晚饭。

冲凉后换了衣服,窝在床上看电视。

因为家里就能收到香江的电台,两人对节目并没有特别大的兴趣,因为要等白翌宸过来,所以不好做别的事。

意外的是,突然在一个节目中看到白翌宸。

这是一个介绍某个歌唱比赛的访谈节目,没想到他居然也进了前三。

第九十四章新专辑

镜头前的白翌宸,跟平时看到的差别比较大,一举一动都比较优雅,台风似乎在模仿陈百强。

比赛时唱的正是叶纤红帮他抄的歌——《一天一天等下去》,前世是吴奇隆唱的,算是他单飞后比较出名的粤语歌。

当初教他这首歌的时候,虽然觉得他唱的不错,其实还是希望他唱得像吴奇隆。

没想到现在听起来,怎么感觉更像李克勤的唱法。

算了,他有这样的变化,或许是受了其它专业人士的指点,自己什么水平,还是别捣乱了。

想明白这一点,她的心态放松下来。

过了十几分钟,白翌宸就过来了。

手里拿了那几首新专辑的歌,递给叶纤红。

正常情况下,这些都是要保密的,不能外泄,免得竞争对手知道后,出现意外。

以叶纤红的身份,肯定看不上这些歌,她又不从事这一行,所以他非常放心。

叶纤红戴上耳机听了听,这些歌说不上不好,但是总感觉没有一首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

这样的唱片,只能靠宣传,或许听得多了,会有一两首歌,被大众喜欢。

又一想,这时候就算天王巨星,一张唱片也不过一两首好歌。

而且大多是填词翻唱的岛国歌,真正的原创非常少。

“不好听?”见叶纤红漫不经心的模样,白翌宸哭丧着脸问。

原以为只有自己有这样的感觉,没想到小红姐也同样的态度,看来首张唱片失败是注定了。

唯一的转机,就是她帮自己写一首好歌。

一张唱片只要主打歌能流行起来,唱片的销量就不用太担心了。

“行,我帮你写一首。”知道白翌宸这些年的经历后,叶纤红真的狠不下心拒绝他。

于是拿出纸笔,开始写起来。

具体什么歌,下午她就开始在思考了。

第一,必须是粤语歌,所以只能从香江歌手的成名曲里,寻找合适的歌。

第二,必须符合他的专线,或者用他的音调唱,依然好听。

第三,自然得符合他的年纪和人设,不能太老成。

一般来说,白翌宸长得这么帅气,又刚刚在歌唱比赛上获奖,肯定会吸引一波少男少女听他的歌。

只要抓住她们的耳朵,问题就不大了。

最后她选择了容祖儿的《我的骄傲》,也就是《挥着翅膀的女孩》粤语版。

会选择一首女声歌,一方面是白翌宸音比较高,另一方面是歌词比较励志。

其实还有一个原因,是这首歌比较晚,不用担心自己记错,把别人已经在唱的歌拿给他唱。

白翌宸刚刚比赛获奖,这首歌的歌词一直有感恩的意思。

不管是唱片公司,还是歌迷,应该都会喜欢懂得感恩的人。

“我的骄傲?”看到歌名,白翌宸顿时兴趣来了。

说起来,他也有些自恋,这歌名感觉跟自己非常配。

“不错。”叶纤红边写边回答道。“这首歌应该最适合你来唱——”

如果把这样的好歌,都拿出来给他唱了,依然不能大红大紫,那真的只能怪他天生吃不了这碗饭了。

“谢谢小红姐。”见叶纤红说得这么肯定,白翌宸更回心痒难骚,站在她旁边默默看起来。

等到写完,他迫不及待拿过来,准备试唱。

“我先唱一遍给你听吧!”这首歌叶纤红非常熟悉,随口哼唱起来。

因为在客房,肯定不可能太大声,免得影响旁边的客人。

“好听,太好听了。”白翌宸激动得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有了这首歌,我一定能红——”

进入唱片公司后,才知道干这一行的艰难。

世界上会唱歌的人实在太多了,一个歌手就算唱得再好,也未必能大红大紫。

想要成名,唱功好只是基本功,还得有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

像他以歌唱大赛获奖者的身份,加入公司,确实马上获得出唱片的机会。

问题是公司里层级分明,好歌都得给成名歌手唱,他分到的歌,大多是他们挑剩下不要的。

也就是说,想靠这些歌赚钱,真的靠老天帮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