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2节(1 / 1)

大多数时候,这些歌只能让自己在歌坛混个脸熟。

除非运气好,捡到大漏,某首歌被自己唱了后,特别受欢迎。

这种事情不是没有发生过,只是概率太低了。

所以听表姐说叶小姐要来这边度蜜月,他就死缠烂打,也要求她帮自己写一首歌。

“喜欢就好好唱。”叶纤红也被他的激动感染到了,伸手在他头上揉了一下。

别看他性子古怪,头发却异常柔软。

白翌宸没想到小红姐会做这样的动作,身子一顿,忽然低下身子,头趴在她肩上,一动不动了。

叶纤红心里一痛,没想到自己随便一个动作,让他这么激动。

身上只穿了件短袖t恤,肩膀很快感觉到了湿意。

忍不住伸出手,抱住他的头,安抚他的情绪。

一个没有父母照顾的男孩子,能够无病无灾长到十八岁,肯定积压了太多的委屈。

她的表姐章诗萍,又是大大咧咧的性子,应该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个表弟的感受吧!

而章妈妈的性格,除了女儿,似乎也不会关心其它人。

所以这些年,当他嬉皮笑脸的时候,其实是把眼泪吞进肚里了。

一直过了十几分钟,白翌宸才不好意思地抬起头来,眼泪已经干了,只是眼眶依然是红的。

“接下来你把歌唱好,男孩子只有自己强大起来,才能保护自己,别人都是靠不住的。”叶纤红怕他尴尬,故意用恶狠狠的语气教训道。

别说是他,这话同样是她前世的总结。

当时以为段俊希可以依靠,所以明知道他不靠谱,依然跟了他三年。

到了深城后,磕磕碰碰受了一些挫折,才开始真正强大起来。

“嗯,谢谢小红姐。”白翌宸难得正经地回答了一句。“我一定会把歌唱好的。”

两人又讨论了一会歌,直到十点钟,他才告辞离去。

“感觉你又要多一个弟弟了。”胡向阳搂住叶纤红,笑着打趣道。

对于老婆的性子,他非常清楚,看不得别人受苦。

特别是像白翌宸这种有过几面之缘的人,本性又不坏,她总会帮别人一把。

“唉。”叶纤红叹了一口气。“我能帮的也不多,一切要靠他自己努力。”

不是自己想做个烂好人,实在是前世自己也碰到过这样的困难,那时候多么希望有人这样拉自己一把?

将心比心,人家碰到了自己,说明有缘份。

只是举手之劳而已,怎么好意思袖手不管?

“帮一把也好,反正是温俊的小舅子。”胡向阳笑道。“虽然不是亲的,章诗萍没其它兄弟姐妹,这个弟弟也算比较亲近了。”

说起来他也不是小气的人,没必要在意这些。

大不了到时从温俊那里讨回来就是。

第九十五章发行

接下来几天,白翌宸忙着在公司练歌,没有时间出来。

因为换了一首主打歌,要重新编曲和录制,这几天他必须抓紧时间完成这个,免得影响正常的出唱片计划。

正常情况下,出一张唱片非常不容易。

从开始找歌,到编曲录制灌唱片,中间有太多的工作要做。

就叶纤红理解,就算一个月时间,也未必能完成。

只是香江的工作效率,历来高得吓人,九十年代形势最好的时候,十几天就能拍出一部电影,这在其它地方是无法想像的。

出唱片也一样,像张学友这样的歌星,一年出三四张都不奇怪。

还有大量的商业活动要参加,给歌手打磨一首歌的时间真的不多。

白翌宸也是发了狠,没日没夜地练歌,所以很快完成了录制工作。

叶纤红没有他骚扰,反而更自在,两人买了不少纪念用品,准备带回去。

一个星期后,这张唱片就正式发行了。

当叶纤红在音像店看到后,掏钱买了十张,让白翌宸签上名,准备带回去送人。

好不好卖另说,自己在国内也算有路子,总得支持他一下。

听说内地也同步发行了,叶纤红打电话给姜皓,请他帮忙。

他在广电这个圈子有路子,可以想办法让这首歌在各地的电台上多宣传几次,任何一首好歌想炒热,都必须有一定的播放量,才会被大家熟悉并喜欢上。

她相信这首《我的骄傲》肯定能大红大紫,前提条件是有足够的宣传。

没有人听到,再好的歌,也只能存在仓库里。

或许某天被人在重要场合翻唱了,才重新被人认识一遍。

这对白翌宸来说,肯定无法接受。

“没问题。”姜皓一听,轻松地应下来。

反正这时候电台放什么歌,大多由主持人说了算,除了点播节目之外。

只要是好歌,节目组也不会拒绝。

他只要请家人给各个电台打声招呼,轻易就能做到。

“谢谢小红姐。”听说她安排内地电台宣传自己的歌,白翌宸激动得又想流泪。

从来没有人这样关心过自己的事,就算父母和表姐他们,也没有人想过用这样的办法,替自己宣传。

“是你唱得好。”叶纤红只好继续安抚他。“如果不好听,就算请人帮忙,也只是放一次算一次,没多大效果。”

这是没办法的事。

真正大红大紫的歌,好听是第一步。

任何一首能在街头巷尾传唱的歌,都经得起一听再听。

至少前世容祖儿的版本,达到过这样的高度。

白翌宸的唱功虽然稚嫩,但是九十年代初的市场,跟容祖儿的时代肯定不同。

这时候没有网络,香江的宣传虽然跟前世的流量明星差不多,各大公司到处为自己的艺人打榜,但是好歌成名确实比前世容易多了。

果然,经过十来天的推广,这首歌开始在香江的街头巷尾,悄悄流行起来了。

而白翌宸也开始在唱片公司的安排下,到广播电台宣传自己的歌。

如果不出意外,一炮而红应该已成事实。

叶纤红见事情办完,来香江也有二十天了,于是准备回深城,跟温俊汇合后,再聚几天,然后回虞城。

温俊跟章诗萍原本计划在国外呆足一个月,因为蜜月结束后,需要回家一趟,正好叶纤红和胡向阳在自己的家乡,于是提前回来,尽一下地主之谊。

没想到父亲突然被调到深城,那他更应该提前回来,安排一下了。

第二天两人到深城的时候,直接被温俊接走了。

“小红,谢谢你。”章诗萍一看到叶纤红,就冲过来抱住她。

或许是因为跟父亲其它的孩子关系冷漠,所以更看重白翌宸这个表弟。

可是自己能力有限,很多时候并不能帮到他,这让她一直很愧疚。

现在通过小红的帮助,他不但唱歌比赛获了奖,还正式加入唱片公司。

这样一来,算是有了一条很好的出路。

这次表弟出唱片,原本她比较担心。

一般来说,除非公司看中你的潜力,愿意力捧你,否则第一张唱片,很难溅起水花,赚到大钱。

毕竟新人大家不熟悉,受的关注自然少,需要慢慢熬才能出头。

没想到小红又帮他写了一首歌,唱片刚出来,就已经有了大红大紫的倾向,她怎么能不激动。

在香江这个特别现实的社会,只要你的能力获得肯定,那就能获得更多的资源,将来在这个行业越走越远。

就算是四大天王,也是因为利益原因,才能被唱片公司大力宣传和推广。

否则唱功比他们好的人那么多,为什么其它人没有机会?

“客气什么。”叶纤红知道她想说什么,嫌弃地白了她一眼。“白翌宸是你的表弟,就是我们所有人的弟弟。”

这样说虽然有些矫情,问题是这次来香江,被这个小子缠上了,她就算不想帮,也不行啊?

温俊和胡向阳是老朋友了,见面举拳碰了一下,算是打过招呼了。

于是一起上车,回温俊深圳的家。

这边的房子,是他在虞城开王子饭店赚钱后,自己出钱买下来的。

原因很简单,因为章诗萍是香江人,一直想搬出来自己住。

香江的房子是天价,她买不起,深圳和香江这么的,这边有房子了,她想过来住也方便。

这套房子位于皇岗那边,离叶纤红前世生活过的地方并不远。

为了不被打扰,他买的是一栋独门独户的老房子,因为重新翻新过,住起来倒非常舒适。

“喜欢这边吗?”温俊安顿好两人,一起在客厅坐下来,随口问道。

胡向阳没有浪漫细胞,小红说哪里好,肯定只会附和说好,所以他直接问叶纤红。

“不错。”叶纤红笑着点头。“这些日子天天逛街,把当地的特色菜和小吃,都尝了个遍,非常过瘾。”

这是大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