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1 / 1)

“镇北将军金濯?无妨,那老头儿就是只狐狸,忒的狡猾,最懂得万事先自保。”窦宪忽然想起昨晚有一女子对着自己说‘报恩要以身相许’,还要自己‘入赘’,大概就是那李仲玉了,不由的嗤笑出声,“相比起来,我更喜欢那老头儿的儿媳妇,是个有趣的,不过也是,能和那野兔子混在一起必有她的独到之处。”

窦氏一族如今虽然权势熏天,可太子年少睿智,对窦氏族人明着卖好暗中打压,除了皇上之外还有一股子暗中势力帮着他,天下势力本就繁多,可这股子势力从何而起自己却一无所知,隐秘且发展十分迅速,渐渐有和窦家抗衡之势。

上次和梁王联手暗杀太子本是十拿九稳,怎奈太子亲随中跳出一人将这必杀之局硬生生的撕开了一角,引开杀手拖延了时间,直至在外练兵的李广将军将太子安全送回宫。

窦氏和梁王没得手,反而露了马脚,引得皇上雷霆大怒,差点当场与太后撕破了脸。

当今皇上是慈爹,更是难得的孝子,最后还是硬生生咽下了这口恶气,只是这口恶气早晚得化作怨气吞了窦家,就算皇上不吞太子也会吞,硬生生的把窦家往断头台前推了一步。

什么叫偷鸡不成蚀把米?!

最可气的是那人是谁自己到现在还没查出来,只知道善易容,武功招数诡异多变,在众杀手围攻之下受了重伤,可到底还是逃了,逃哪儿去了不知道,死没死也没个消息。

非但如此,就连太子的恩师卫绾也不见了行踪。

窦宪觉得很窝囊,自己做事还从未这般失利,实在咽不下这口气。

临近年下,窦太后屡次传密令宣窦宪回朝。

窦宪没有回去,当然,他知道太后不会怪罪自己,可那隐藏在暗处的对手如同扎在心里的刺,让他寝食难安,他发誓要找到他,看看到底是谁要撼动窦家这座大山。

窦宪手里有少许线索,沿着蛛丝马迹继续追踪,李仲贤便是那少之又少的线索之一。

据安插在李广身边的探子回报,那日急急忙忙求见李将军的人容色十分出众,让人见之不忘,北海郡口音。

过目不忘?

放眼整个北海郡,容色最为俊朗的可不就是他李仲贤?且据成四探查,李仲贤那几日恰好不在郡守府中,行踪成迷。

这不就对上了?不是他还能是谁!

可见一个男人长的过于漂亮也不是什么好事。

他窦宪有活人的肚量,可更多的是杀人的手段,这么不长眼的往石头上碰,可不是活腻歪了么!

成一看了看主子的脸色,犹豫道:“主上,适才又接到了太后的密信,和前两次一样,还是催着早日回长安。”

窦宪抗旨不回其实还有一个原因,大汉朝男子二十及冠,窦宪过了年就二十一了,这亲事还没着落。

和所有的老太太们一样,太后也愿意给儿孙们张罗亲事,这不,首先记挂的自然是心尖尖上的窦宪,作为窦家重点培养的下任家主,窦宪的婚事马虎不得。

窦宪是长安城贵女的香饽饽。

不,应该是满大汉未嫁贵女的香饽饽。

且不说窦宪是魏其侯嫡子与太后重侄儿,就单凭那个窦字,便是富贵权势滔天,何况长得气宇轩昂,风流又倜傥。

这等光环走到哪里都耀眼睛,也难怪美女塞满一园子了还有人前仆后继的往里面钻。

果然,成一见主子满脸不耐,“又催!那老太太哪来的那么多功夫,整日里想着给我结亲,挑来挑去那些女人不都一个样子?外表贤良淑德,暗地里一个比一个不堪,不是毒妇就是木头,无趣。”

成一劝道:“可是您早晚也得成亲。”

窦宪瞪了成一一眼,“那就晚一些,叽叽喳喳花红柳绿的看着就生厌,还不如养只鸟儿。”

成一嘟哝了一阵,窦宪没听清,冷道:“有话就说,几天没吃饭还是怎的?嘟囔个什么劲。”

成一小心的看了主子一眼,小声道:“那沈姑娘占了您便宜,又摸又抱鼻涕眼泪的,也没见您说烦。”

窦宪嘴角一扯,倒也没恼,“你眼力越发的好了,不愧是成字辈的成一,等回长安去管理春园好了。”

想起那花枝招展的春、色满园,成一打了个哆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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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祸降临郡守府

郡守府一片愁云笼罩。

本来夺得凿冰赛的魁首是件令人高兴的事,可高兴劲儿还没过去李仲贤就被太守府的差人押走了。

罪名是通匪,真真儿应了那句福兮祸所依。

通匪这罪名可大可小,在官场混迹了大半生的李郡守自然清楚得很,通常犯了事大眼一闭小眼也一闭就过去了,毕竟同是官场上的人,何况李郡守向来对黄太守恭敬有加,尤其是逢年过节之时更是恭敬有加,黄太守也多次当面赞赏李仲贤的才学,颇有爱才之心,能有什么过节?

李郡守一着急便灌了两壶酒,酒刚刚下肚,猛地想起前阵子李仲贤出了趟门,走得急匆匆,回来请安时言语不详支支吾吾的,李郡守当时也没当回事,现在想起来,捅篓子便是那时的事。

知子莫若父,连鸡都不敢杀的儿子哪能通什么匪?

明显是被匪通了!

李郡守顾不上其他,急急前往太守府打探消息,寒冬腊月,冷风刺骨,连大氅都忘了穿。

李夫人默默地擦着眼泪,也顾不上给女儿赶制嫁妆了,直愣愣的盯着门口,巴不得夫君把宝贝儿子马上带回来。

彼时翟氏正在屋里缝制孩儿的小衣衫,一听到夫君被太守府差人押走便两眼一黑人事不知了。

沈觅和李仲玉原本待在李夫人的屋里,边照顾李夫人边等消息,听到翟氏晕倒了便双双赶来看望翟氏。

来时正看见孟妪满脸焦急的吩咐几个婢子打冷水给翟氏敷面,面色苍白如雪的翟氏躺在榻上一动不动,单薄的身板儿显得肚子越发的高耸。

孟妪见到沈觅喜从悲来,似是一下子有了主心骨,不像适才那般惊慌,道:“请小先生快给少夫人瞧瞧,您前阵子给少夫人调理的很是有效果,原本以为就这般好起来了,不料今日一听到郎君被押走,少夫人当场昏倒了,老妪办法用尽了,可少夫人怎么也不醒。”

沈觅摸了摸翟氏的脉搏,暗暗叹了口气,摸出随身带的银针为翟氏施针。

约莫过了半柱香,翟氏方才慢慢的睁开了眼睛,尚未看清眼前的人,泪珠串子已倾泻而出。

李仲玉见状也随着掉眼泪,安慰她:“嫂嫂莫哭,父亲已经前往太守府打探情况,想必兄长很快便能回来,你莫要过于伤心,小心身子要紧。”

翟氏微不可见的点了点头,视线模糊的看向周围,只见孟妪和婢子们在一旁嘤嘤哭泣,轻声道:“妪,你和她们都出去,”说罢看向李仲玉,“妹妹,有劳你也先回避,我想单独和沈姑娘说几句话。”

李仲玉有些诧异,不解的看了看翟氏,又见沈觅也面带不解的对着自己点了点头,方转身出去。

沈觅心里一个激灵,李仲贤被押走她心里是有数的,十有八九和所救之人有关,难道翟氏也知道么,不像啊。

见翟氏泪水止不住的流,沈觅拿帕子给她拭泪,道:“嫂嫂单独留下我,可是忧心自己的身子?”

翟氏拿帕子捂着眼睛,似是这样便能停止流泪,稍稳定了下情绪,缓缓开口:“适才,我以为再也醒不过来了,多谢妹妹。”

翟氏身子确实太弱了些,沈觅安慰道:“嫂嫂哪里的话,怎会醒不来呢,肚里的孩儿还要仰仗你,日后还要听他喊你母亲,看他长大。”

又一串泪珠滑落,翟氏勉强一笑,“我的身子骨我自己知道,从小就这样,实在不中用,眼下我......我只盼着孩儿能平安出生,也不敢奢望陪他多久了。”

这话说的实在伤心,沈觅湿了眼眶,“嫂嫂身子骨虽说弱些,可咱们调理了这些日子不也见效的么,只要嫂嫂按时服药,把心思放宽,身子骨会慢慢好起来的。”

翟氏摇了摇头,握住沈觅的手,“今日有些话我想说出来,怕以后我再像今日这般一下子......走了,再想说就没机会了,你,好妹妹,若是姐姐说的不对,你千万别恼,别和姐姐这个不中用的人计较。”

沈觅反握住翟氏的手,“嫂嫂请说,阿觅能帮上忙的定然会做。”

翟氏直视着沈觅的眼睛,顾不上擦拭泪水,恳切道:“妹妹,你可知夫君心里一直有你么?”

沈觅一惊,这是哪儿跟哪儿啊,怎么扯到这个,刚想开口,手却被翟氏攸地握紧。

“好妹妹,你且听我说完,我,我知道不能陪伴夫君长久,可我希望夫君后面的日子能有个好姑娘陪伴他,他心里只有你,我起初知道夫君爱慕的人是你,我不欢喜,一点都不欢喜,可后来我想明白了,既然不能长久的陪伴他,那由你来照顾他也是好的,夫君品貌皆好,不会亏待于你,况且妹妹心地好,你不会亏待了我的孩儿,若是换做别人当了孩儿继母,我也不安心。”

沈觅抽出手,看着翟氏,认真的说道:“嫂嫂,可是阿觅做了什么让嫂嫂误会的事么?仲贤兄长不是我的良人,我对仲贤兄长也不存半分心思,嫂嫂若是不放心孩儿,最好的法子便是快快好起来,一日一日看着他长大成人。”

翟氏见沈觅面色不愉,急切的又去拉她的手,“妹妹莫要生气,莫要生气,我没别的意思,只是不放心孩儿和夫君......妹妹可是以为我并非真心?我是真心的,若是妹妹愿意,现在就可嫁过来做平妻,我断然不会与你争风吃醋,我想,我想他夫君也是极愿意的,姐姐定不会委屈了你。”

沈觅再次抽回手,看着翟氏认真道:“嫂嫂,现在当务之急是你先养好身子,再就是迎仲贤兄长回来,其他的,嫂嫂还是以后再做考虑吧,至于我,不管日后与谁结缘,那人必定不会是仲贤兄长,在我心目中,从前他是兄长,以后也是。”

说罢站起身,看着满面愁容的翟氏,“嫂嫂,你慢慢将养着会好起来的,还是那句话,放宽心,别让闲杂事过于耗费精力,我去唤孟妪进来侍奉嫂嫂。”

一出门看见李仲玉正在长廊尾端等着自己,那明晃晃的小眼神儿一闪一闪的,分明在问:你俩聊得什么?聊的什么?聊的什么?

这才是李大姑娘,不好奇就不是她了。

沈觅嘱咐了下孟妪,便拉着李仲玉往屋里走去。

能忍一路已是李大姑娘的极限,沈觅刚想夸夸她耐性渐好,却不料李仲玉进了门劈头便问:“你俩是否在聊那日问的那只鸟?”

鸟?什么鸟?

沈觅脑子转了两转,恍然想起那日李仲贤当着众人的面问自己“那只受伤的鸟如何了”,不由得佩服李仲玉的耐性,能忍这么久才问算是进步很大了。

“你可是在想我忍了这么久才问?”李仲玉问道。

沈觅老实的点点头。

见沈觅态度不错,李仲玉也点点头,“那日兄长说的时候我便觉得奇怪,他怎会为一只受伤的鸟专门去找你,笨的连个谎话也不会编,当时嫂嫂在场我没细问,事后本来想问你的,这不,去了趟青州城便忘了这回事,兄长被带走我才想起来,那只伤鸟是个人吧。”

沈觅端详着李大姑娘,不错不错,还是很有潜力的,果然订了亲就开始具有豪门大户内斗的自觉性了。

沈觅又点点头。

李仲玉继续道:“我这兄长心眼儿好,自幼见了受伤的猫猫狗狗都会心疼,救个人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哎?可嫂嫂怎会知晓?连我都不知道。”

“嫂嫂并不知晓,刚才单独留下我也不是谈这事。”

“那是为何?”见沈觅犹豫着不开口,李仲玉试探着问:“难不成......嫂嫂让你做小?”

这潜力,一日千里啊!

见沈觅猛地抬头看向自己,李仲玉指着沈觅大声道:“真的真的?你应了?”

沈觅抬手作势要拍她,吓得李仲玉忙躲在花架子后面。

“不是做小但也差不多,我没应,也不会应,嫂嫂身子不大好,瞎想罢了。”

李仲玉颠颠儿小跑过来,抱住沈觅的胳膊,道:“不做小那便是

许你平妻?阿觅,嫂嫂倒是慧眼识珠,不过我还舍不得呢。”

沈觅看向她,好奇道:“你舍不得?舍不得什么?”

李仲玉坏坏一笑,“自然舍不得你这颗珠子,你那日明明白白的拒绝了兄长,我就想着,你既然不喜我兄长,那干脆随我嫁入金家好了,咱俩做平妻,”眼看着沈觅脸色一变,李仲玉忙补充,“那个......要不你做大,我做小,只要你陪着我就行。”

沈觅哭笑不得,一把纠起李仲玉的耳朵,“你这脑袋瓜子整天想什么?你那嫁妆还没绣完,兄长又被押,还有闲功夫来操心我的终身大事,还不赶紧去劝慰你母亲。”

李仲玉好不容易挣脱出来,揉着耳朵,边往外跑边叨叨,“阿觅,我觉得挺好,你再考虑考虑。”

作者有话要说:  李仲玉还是很有想法的,要把沈觅拐去长安,作者君也觉得不错哈

☆、冤家路窄再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