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1 / 1)

“那好,姑娘说在下是大欢辞的小倌儿,既然是小倌儿,卖的就是个笑,姑娘又摸又抱的......总不能白白占了便宜,”窦宪又往前迈近一步,继续道:“摸个手,五百两,抱抱腰,一千两,摸摸脸嘛......两千两,摸摸—”

“停,停停,你这小倌儿还要不要脸了,我认错了人,都已经再三道过谦了,你怎么就这么—这么......你个大男人怎么这般无赖!”

沈觅急了,这银子还能这么算?他怎么不去抢?

窦宪仿佛没听见,继续道:“别着急嘛,这么算下来,一万两千两,看在你道歉诚恳的份儿上,免去两千两,你就付给在下一万两银子好了,也不算多,你看如何?”

天雷呢?劈了他!

沈觅看着眼前这张俊脸,实在可恨之极,无赖之极,恨道:“简直是个无赖,亏你长着副骗人的皮相,你怎么不按斤两卖?我与你这种无赖无话可说。”说罢转身就走。

想走?有那么容易!

看着眼前的野兔子挥舞着小爪子咬牙切齿,越发儿有趣,窦宪嘴角的弧度又大了些,抬胳膊拦住她的去路,“按斤两卖给姑娘也不是不可......也罢,反正我也不缺银子,这样好了,你怎么摸我抱我的,我再如数奉还给你,这账就算清了,姑娘意下如何?”

沈觅扶额,眼前这东西简直是个妖孽,谁来把这东西收走?!

眼看这妖孽抬起步子,越来越近,越来越近,一双深邃无底的眼睛里满是戏谑,似是要把自己吸进去吞掉。

沈觅屏住呼吸,刚想捏破手中的蜡丸,手腕却被一只铁钳般的大手攥住,身子抵在墙上,丝毫动弹不得。

这可怎么办?对付某些妖孽,招数只能用一次。

看她气而无奈的样子,窦宪不由得轻笑出声。

矮了些,刚及他的胸膛,鼻尖传来一股清香,清冽而柔软,窦宪表示很喜欢,拇指细细摩挲着纤纤手腕,骨小肉多,不错不错。

第一次小瞧了她,第二次哪里会再上当,窦宪从小接受各种训练,身经百战,杀伐无数,这点技倆实在算不得什么,只是方才没料到药丸威力那么大罢了。

窦宪正得意,却见沈觅猛地看向前方,惊喜的喊道:“你可来了。”

趁他不备,沈觅迅速捏破了另一只手中的蜡丸,白色的迷烟弥漫开来。

作者有话要说:  勇者是谁?窦窦有没有中计?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月黑风高玩智斗

看着这只妖孽身子软软歪在地上,沈觅终于松了口气,袖袍在空中大力甩了几甩,待迷烟散的差不多了才深吸一口气,缓步走上前蹲下,轻轻拂开挡在他脸上的几缕发丝。

他静静的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合上了那黑洞般的眸子,月光下石刻般的容颜显得柔和了几分。

容颜这般熟悉,沈觅一遍又一遍的轻抚着他的额头、眼睛、鼻梁、嘴唇,低声喃喃:“阿现,你现在不认得我了,我不怪你......其实我心里是怪你的,你连我都不认得了,”沈觅执起他的大手轻轻放在自己脸上,“以前你最喜欢抚摸我的脸,说又白又软,像棉花糖,可现在竟然不认得我了,你说你当什么不好,非要当卖笑的小倌儿!唉,当个小倌儿就当吧,还非当个心术不正的坏人!还来讹我!阿现,你还是那么让我咬牙切齿,”说罢在窦宪手上狠狠咬了一口,似是有些解气,声音变软,“疼吗?再疼也不及我心疼的万分之一,罢了罢了,前世无缘今生无分,你当你的小倌儿,我做我的大夫,桥归桥,路归路,以后别来找茬!迷药两个时辰之后就没效用了,你放心,在这里不会有狼来吃了你。”

沈觅使劲捏捏他的脸,刚要起身,忽然脑中灵光乍现,“哎?阿现,此刻机会千载难逢,我记得你胸上有颗红色小痣,在左边还是右边来着?记不清了......让我看看就是知道你是不是阿现了,幸亏此时人事不知,不然又不知道要讹多少银子,你难道是金子做的不成?忒的贪心。”

沈觅一面嘟囔一面解窦宪的腰带。

窦宪听了这话心里好笑,这会儿又见她使劲拽自己的腰带,不由得快要笑出声,这腰带是特制的,与普通腰带不一样,里面有暗器和软剑,她不懂得机关自然打不开。

沈觅怎么也打不开,暗暗称奇,小声道:“这腰带好生特别,难不成小倌儿的腰带都这样?怕被强占了便宜便制了这腰带?哦对,是有那什么贞操带,唉,只好可惜这身衣服了。”说着便掏出随身带的小匕首。

当年游走幽州时,一友人赠与阿爹一块上好的寒铁,阿爹特意寻巧匠打制了把精巧锋利的匕首,这些年沈觅一直随身携带,一为防身之用,二为方便之用。

小匕首沿着窦宪的胸部画了个圆圈,准确的说,是个大半圆,古铜色的胸膛肌肉紧致,上面除了几道交错的疤痕,哪里有什么红色的痣嘛!

不是他?沈觅不由得叹了口气,心里空落落的。

过了良久才把衣服给他合上,沈觅这人还是很厚道的,虽然给人家划破了衣服,可想到大冬天的光着个胸膛也不大好,于是又摸出随身带的针线包粗粗缝了几针,露不出胸膛就行了,哪里管好不好看。

沈觅在窦宪胸膛上使劲拍了两拍,清声道:“你这无良小倌儿,靠着卖色能好到几时?以后不能为虎作伥狐假虎威欺男霸女作奸犯科处处作孽,不然早晚有人收了你,今日遇到我算你运气好,若是遇到个难缠的,准保你吃不了兜着走。”

沈觅出来已经好一会子,这会儿祭祀礼也差不多快散了,便想着赶紧回去找阿远和李仲玉。

刚走两步,眼前忽然多了一道人影,那人影不慌不忙的拍着自己身上的尘土。

细细一看,不是那无良小倌儿又是谁!

沈觅大惊,难不成迷药好久不用失效了么?湖边那么快醒了过来,这会儿又是,怎么办?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先跑再说,沈觅又伸手摸腰间。

窦宪拍着身上的尘土,头也没抬的将另一只手伸到沈觅眼前,那食指上晃晃悠悠勾着的可不就是她装药丸的袋子?

沈觅暗恨自己大意,什么时候被偷了都不知道,伸手去抢药袋,可哪里及得上窦宪的动作快。

窦宪将药袋仔细的别在腰带上,浑身衣物整理利索,这才抬头看向沈觅,“姑娘,这次在下可是被你吃干抹净了,趁着月色这般美好,就地宽衣解带,你看这账......如何算?你若说不出个子丑寅某,在下不介意将姑娘刚才的所作所为原封不动的还给姑娘,或者......对簿公堂,你愿意选—哪—样?”

尾音勾的长又长,沈觅的神经都被扯疼了,正想着怎么应付,却听见阿远的声音,“阿姐,阿姐,你在这里,可找到你了。”

简直是救命稻草!

沈觅抬头,只见一群人朝此处走来,领头的是个黑衣人,黄太守在一旁,后边跟着一堆妻妾,还有阿远和李仲玉。

窦宪与领头的黑衣人擦了个眼神。

刚才窦宪倒在地上,给暗中的成一打了个手势,成一这才将黄太守一行人引到这里,路上正巧遇到寻找沈觅的李仲玉和阿远,便携他们一同来到此处,众人远远地便看见沈觅和窦宪在说话。

黄太守纳闷,怎么这俩人到一块儿去了,夜黑风高孤男寡女的聊什么呢?

黄太守挺着大肚子巴巴儿的跑过来,刚要行礼却看见窦宪制止的目光,猛然想起眼前这位大人物几日前从天而降,并且嘱咐他莫要将自己在这里的消息外传,以免耽误要事。

“啊—”,黄太守一时竟不知道该怎样称呼才顺窦宪的心意,小思片刻,道:“原来是沈家小先生在这里,老夫故友适才出来散心,许久未归,老夫担心不已,便出来寻一寻,你们二位这是......认识?”

沈觅见人多,终于放下心来,这么多人在这里还能出什么乱子?

小倌儿若要起什么幺蛾子,自己水来土掩就是了,黄太守说是‘故友’,难道靠山是他?黄太守有十九房小妾又新得一子,精力真是多余的很,不过那小金蛋的半条命还挂在自己手上,想来这小倌儿再得宠也比不过小金蛋不是?

沈觅施施然对黄太守行了个礼,笑道;“见过黄太守,我与这位郎君并不认识,适才在这里碰巧遇到了,想来祭祀礼也差不多散了,我等就此告辞。”

窦宪见沈觅不慌不忙的想离开,心想这野兔子演戏演的甚好,沉声道:“姑娘这便要走?我们的账似乎还没算完吧。”

原想看她惊慌失措痛哭流涕,怎奈沈觅这人是个越挫越勇的,转身对窦宪拱手道:“这位郎君病的不轻,回去要好好养着,不是什么事都能靠钱财解决的,比如身子,这账就此了了,郎君不必一谢再谢,告辞。”

众人一听便明白了,沈觅这是给窦宪治病了,不但还不收钱还细心嘱咐,真是心地纯善的好大夫。

窦宪也笑了,是气的,这颠倒黑白的功夫和做迷药的本事不差上下啊,人才!

“姑娘此言差矣,我素来是有恩报恩,有怨报怨,姑娘刚才对我从上摸到下,翻来覆去,甚至撕破我的衣袍抚摸我的胸膛,轻风细雨般的在我耳边轻喃,这等恩情我怎能不报?”

众人每听窦宪说一句便脸红一分,黄太守打从心底里佩服,窦家人果然出手不凡,绕自己是风月老手,听了这般露骨的话也是老脸火辣辣的。

成一依然低着头,看着自己胸前的印子,心想着春园那么多燕红柳绿不稀罕,非要逗这只凶巴巴的兔子,这兔子的眼泪鼻涕还在这衣服上挂着呢......

一群侍妾婢子个个脸红如滴血,满眼冒着桃花的看着黑袍男人,若是这番话说给自己该多好......

阿远小脸涨的发紫,怒气冲冲的撩起袖子,若是这人再敢侮辱阿姐一句,自己定然冲上去,打不过也要撞他个踉跄。

李仲玉则全然不同,看看那奇葩男人,再看看沈觅,忧色转喜,也不知道哪根神经跳跃了一下,出口道:“救命之恩应以身相许,她救了你的命,你以身相许当个上门女婿可好?”

窦宪闻言竟乐出了声,不自然的晃了晃脑袋,众人也不知是点头还是摇头。

李仲玉没看明白,便想再问清楚,却不小心看到了沈觅刀子般的眼神,那可不是平日里的小小眼刀,是大刀,大大的刀,虽然不知道哪里说错了,可也老老实实住了嘴。

沈觅面色如常,不慌不忙的对着众人又施了一礼,声音脆如黄鹂,“大家莫要误会,适才这位郎君突然犯了心疾倒地,诊病嘛,难免有所接触,诊完了病这郎君甚是客气,非要送我一万两银子当做诊费,我身为大夫理应救死扶伤,若是收了这些银子,如何使得?如何使得?!若是这位郎君非要这般客气,不妨给我诊费好了,二两银子。”

二两银子?

那是之前在湖边亭子里赔偿粗布衣衫的钱财。

窦宪笑意更深,把那二两银子又往怀里塞得严实些,稍稍用了点内力,胸前衣袍上缝的针线顿时震裂开来,露出半拉光光的胸膛,雄健的肌肉引得众人吸气声一片,甚至有几个小妾婢子对着窦宪抛起了如波媚眼。

作者有话要说:  啧啧,吃亏是福,窦窦这亏吃的挺福( ⊙ o ⊙ )啊!君子报仇几日不晚,窦窦可不是白白吃亏的人。

☆、风雨欲袭郡守府

还不待窦宪说话,沈觅上前掏出了针线包递给他,十分谦虚的说道:“哎呀呀,这衣袍怎的这般不结实,刚才你躺在地上人事不知,我用了几种方法你却依然昏迷,不得已只好行针灸之术,怎奈这衣袍像泥鳅一般滑,若是走错了穴位可就是大事了,不得已,只好将你的衣袍划开,这位郎君,诊费我不收了,你拿着去买件新的衣衫,一件衣袍换一条命也是值得的,与性命相比其他的都是粪土。”

好多不得已啊!

黄太守闻此言汗不由得往外冒,自己想方设法寻来天丝做成的衣袍居然差点害了活神仙的性命,这还了得!幸亏今日沈家小先生在此,不然可就严重了。

黄太守抬起袖袍擦了满额的汗,对着沈觅深深一揖,“今日之事多亏了小先生,实在是感激不尽,日后若有用得着老夫的地方,小先生千万莫要客气。”

沈觅忙还礼,“黄太守哪里的话,治病救人本是大夫该做的,总不能看着他白白的这么—毁了,今日之事—”看了一眼旁边的窦宪,继续道:“我怎么会放在心上,黄太守太客气了,时候已不早,我等先告辞了。”

说罢领着李仲玉和阿远快步离去。

成一将大氅披在窦宪身上,又裹了裹,将光光的胸膛藏严实,免得那群妾室婢子流了鼻血。

黄太守俯首在地,“窦大人,在下委实不知这件衣袍差点误了大事,请窦大人千万保重身体,莫要过于劳累。”

劳累?不!有趣得紧!

窦宪看着沈觅的身影消失在拐角处,抬抬手,示意黄太守起身。

“天寒地冻的,黄大人这是干什么,快快请起,我倒没什么,只是辜负了黄大人的一番心意。”

窦大人真是好人!

黄太守一阵感动,差点老泪纵横,躬身谢恩道:“窦大人不怪罪便好,不怪罪便好,在下定当知恩图报,知恩图报。”

黄太守果然是个知恩图报的,当夜召集全城有名的裁缝赶制了十件崭新的衣袍,翌日一大早亲自送去了窦宪的房间。

成一进来时窦宪正盯着木几上的药袋,头也没回的问道:“昨夜交给你的药丸查出什么了?”

成一半跪在一侧,道:“回禀主上,属下无能,与成二成三他们几个研究了一宿,只看出其中几味药材与我们所用的相同,其余的......属下没辨出。”

没辨出?

窦家的暗势力可谓强大,作为死士培养的好苗子不可谓不多,而从众多死士中挑选出的最优秀的死士才能叫做“成一”,“成一”不是一成不变的,若是死了,那么“成二”则会成为新的“成一”。

面前的成一是成字辈中最为难见的人才,尤其善制药,不管是救人的药还是杀人的药,他都可以算是大汉朝的佼佼者,因此窦宪选他做了暗卫。

可这药居然连成一都看不出。

窦宪眉头微拧,左手食指轻轻叩着木几,“谁跟着她?”

成一从怀中取出一截短小的纸条奉上,“回主上,是成四,昨日夜间传来飞书,沈姑娘和弟弟沈远如今就住在郡守府,沈姑娘的父亲与北海郡郡守交情甚好,沈姑娘和李郡守之女李仲玉交好,昨日在城楼上除了这三人,还有李郡守之子李仲贤。”

“李仲贤?”

窦宪没接纸条,两手玩弄着几粒药丸子,冷声道:“坏了我的事,他倒是过得舒坦,今儿个是腊月二十四,时候也差不多了,让黄觉收拾出一间牢房,请李仲贤在里面过年。”

成一点头应是,又道:“镇北将军十分欣赏李仲贤,几个月前已下聘,给金小将军定下了李仲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