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节(1 / 1)

想到这里,夏夫人腰杆挺了挺,面上微微含笑。

陈氏本性单纯,自然想不到,这夏夫人还有这样一番算计。

没一会儿功夫,赵桂氏便匆匆跑了来,气喘吁吁道:“太太,奴已经将夏公子请来了。”说完静静站到陈氏身后去,同她一起看着夏盛廷步履优雅地从阳光下踱步而来。

秋风轻轻拂过,夏盛廷石青色的长袍被吹起一角,露出里面白色中裤。中裤松松款款的,脚上穿的是一双黑色靴子,靴子包裹着圆润紧实的小腿,夏盛廷不疾不徐,待得走到长辈们跟前时,弯腰行了一礼。

陈氏知道这夏家小子名扬京城,却不知道是这般出彩,赶紧唤他起身。

细细打量一番,陈氏夸道:“怪道京城里那些名门千金都吵着要嫁你为妻呢,原来贤侄是这般出彩的儿郎,这样看来,倒是将我们谢家儿郎都给比下去了。”

夏盛廷在长辈面前极为恭顺有礼,谦逊道:“侄儿跟谢家儿郎比起来,还是差得远了。”

陈氏指了指一边说:“你且先坐下,喜欢喝什么茶?我命丫鬟婆子煮去。”

夏盛廷于一边落座,温和笑着道:“多谢侯夫人厚爱,只是晚辈刚刚打前厅来,喝了茶水,不必麻烦几位妈妈了。”

赵桂氏啧啧叹道:“太太,要奴说,这夏公子跟咱们三小姐还真是郎才女貌。”一边说着,一边又细细打量了夏盛廷,笑道,“心肠也好,上次太太差我去夏家送些礼物,被夏公子撞见了,夏公子执意要送奴回府呢。”

陈氏本就对夏盛廷满意,今日见着真人了,就更是满意了。

那边谢繁华听得说夏夫人来了,她这辈子不想再嫁入夏家,因此,自然要准备一番再去见客。

不过,她倒不是像别的大家闺秀一样将自己往美里拾掇,而是怎么丑她怎么来。脸上自行用画笔点着特制的胭脂膏子化了麻子,眉毛化得粗黑,双颊用胭脂涂成两坨红,又换上红配绿的大俗裙子,出来的时候,将金贵吓了一跳。

“小姐……”金贵吓得小肩膀一耸,眼睛睁得圆圆的,不知道自家小姐想干什么。

若不是那双眼睛,金贵都不认识了。

谢繁华转身又照了照镜子,对自己这副模样十分满意,笑着道:“走,我们就这样去见客。”

☆、第十六章 脸对脸

陈氏是越看夏盛廷越喜欢,跟赵桂氏两人,眼睛一个劲往夏盛廷身上瞟。夏盛廷则目不斜视,俊逸的面容上保持着恰到好处的笑容,端端坐着,斯文有礼,任别人看。

夏夫人见陈氏很喜欢自己儿子,腰杆挺得更直,倒也不说话,只默默坐在一边端着茶水一口一口慢慢喝。

一时之间,气氛有些尴尬。

陈氏也觉得自己盯着未来女婿这般瞧有些不好,便清了清嗓子对夏夫人道:“枣儿这孩子打六岁起便是在乡下长大的,也就前些日子她爹回京了,她才回家来。这孩子不比京中其她名门闺秀文静,性格跟个泼猴似的,不过,也只是孩子脾性,没有坏心眼。”

把自己女儿最大的缺点说了,也让夏夫人跟夏公子心里有个准备,若是他们不在乎女儿过于活泼的话,这事就能成了。

夏夫人放下茶杯,微微笑着道:“姑娘家只要尊敬长辈懂礼节便可,比起那些呆板孤傲、自命清高的,我倒还是觉得性子活络点好。”望向夏盛廷,面上笑容更深一层,“廷儿,你说是不是?”

夏盛廷闻言赶紧起身,如仙鹤一般静静立在一边,恭敬回道:“儿子全凭母亲做主。”

陈氏一听,似是轻轻松了口气,又将夏盛廷好一番夸赞。

赵桂氏忍不住笑着道:“太太您也别只顾着夸夏公子,好歹也夸夸咱们家姑娘,咱们家姑娘长得可不比京城里其她名门千金差。”又转头道,“夏公子,其它我老婆子不敢保证,但是我家姑娘的容貌,可是一顶一好的。”

赵桂氏话刚说完,谢繁华领着金贵,开心地蹦了过来。

“娘,听说夏家伯母来了,女儿好生打扮了一番呢,这样好不好看?”谢繁华一双美眸清澈得跟三月里的溪水一般,偏偏一张麻脸涂得死白,不但是丑了,更是俗不可耐,她朝着惊呆了的陈氏俏皮地吐吐舌头,又转头望向夏夫人,一把扑过去,一个熊抱将她抱住,“这位一定就是传说中的夏家夫人吧?夫人好。”

夏夫人先是呆了呆,随即瞥了眼谢繁华的脸,就看不下去了,只别过目光看向别处,抽着嘴角说:“谢三太太,这便是三姑娘?”不是说好的美若天仙吗?不是说好的只是有些活泼吗?

陈氏气得一双美眸瞪得圆圆的,狠狠剜了女儿一眼,别过头陪着笑脸道:“这孩子平日虽然喜动,但也不是如今儿这般不懂规矩的,今天也不知道是怎么了。”望着女儿那张惨不忍睹的脸,又想到女儿前些日子说的不愿嫁入夏家的话,就更生气,当即冷下了脸来,“枣儿,你过来!”

谢繁华知道母亲是真的生气了,便乖乖走了过去,抱住陈氏脖子,凑到她耳边悄悄道:“娘,容貌不过一副皮囊而已,女儿总有人老色衰的那天。夏盛廷若是嫌弃女儿的容貌,女儿嫁过去才不会幸福呢,女儿想考考他。”

上辈子的时候,自己出嫁前夏盛廷并没有见过自己,也正因此,新婚当晚自己这副丑陋的麻脸才将他吓跑的。

如今重活一世,自然是不想嫁他了,可母亲固执啊,谢繁华索性照着上辈子的样子化成麻脸。她有信心,看到自己这副模样之后,夏盛廷便不会同意娶自己了,到时候,娘也会死了这条心。

可她却没料到,那边夏盛廷幽幽道:“容貌不过一副皮囊而已,谁都有人老色衰的那天,与之相比,自然是内心美更重要。”夏盛廷见谢繁华睁圆了眼睛朝自己看来,那副惊讶又生气的模样可爱得像只小狗一样,忍不住想继续逗她,便微微含笑继续道,“谢三姑娘,在下愿意娶你为妻,就是不知道姑娘是否瞧得起在下。”

夏夫人错愕:“廷儿……”想要冲过去捂住儿子嘴巴,可又觉得此时不方便,只能又一屁股坐回去,手里帕子都快绞碎了。

儿子将来是要做大官的,若是真娶个丑陋的媳妇,将来如何帮着操持家务?操持家务倒还是轻的,就这样一副尊荣,将来如何帮着儿子一起应酬?不行,绝对不行,这会影响到儿子前途的。

而若是此时就定下的话,那这门亲就是铁板钉钉的了,这绝对不行。

这样想着,夏夫人有些急火攻心了,两眼一翻就晕了过去。

谢繁华刚刚还在死死瞪着夏盛廷,眼角瞟到了晕过去的夏夫人,手脚并用地爬过去将夏夫人抱住,然后用手去掐她人中,见这夏夫人竟然还挺有些忍耐力,竟然忍着疼不肯醒,谢繁华转头对金贵:“去,到我房间拿根绣花针来。”见所有人都望着自己,谢繁华一本正经地道,“我在乡下跟赤脚大夫学过一点医术,夏夫人这属于惊吓过度导致,像这种情况需要用针来扎她人中穴。”

话音刚落,夏夫人哼唧哼唧幽幽转醒了,眼睛刚一睁开目光就是对着儿子夏盛廷的。

“我这是在哪儿?”她不想看谢繁华那张脸,只伸手去够儿子,“廷儿,为娘老毛病又犯了,胸口疼得厉害。”

夏盛廷蹲在自己母亲身边,配合着道:“那儿子背您回家去,咱们改日再来拜访侯夫人。”一边说着话,一边已经是背起了夏夫人,又转头对陈氏致歉道,“夫人恕罪,侄儿改日再来拜访夫人。”

陈氏赶紧说:“那快些回家去吧。”

夏盛廷恭敬应着,朝着陈氏作了一揖,临走前还看了谢繁华一眼。

望着那抹渐行渐远的青色身影,陈氏心情大好,一把将女儿搂进怀里笑着道:“瞧瞧,娘没有看错人吧?他并不嫌弃你的容貌。”

谢繁华倒不以为然,摇着头说:“娘,您错了。男人有几个是不爱漂亮姑娘的?他越是从容不迫就越说明他有问题,您想想看,女儿跟他不过是今日才见的面,并非有什么感情,他却什么都不在乎地应了亲事,这说明什么?他就是图女儿侯府小姐的身份。”

“这些都是谁跟你说的!”陈氏鼓着嘴巴,气得伸手直戳女儿脑袋。

谢繁华笑嘻嘻躲开,只道:“是爹爹说的。”

陈氏觉得他们父女一条心,自己被孤立了,有些生气起来:“枣儿现在跟爹亲了,不跟娘亲了。”

谢繁华觉得,自己娘亲有时候就跟孩子一样,撇了撇嘴巴老实说:“娘,女儿悄悄告诉您,在扬州的时候,女儿瞧中了一位公子。”偷偷瞄了陈氏一眼,见她惊讶地望着自己,谢繁华连连摆手,“女儿没有私定终身,他是扬州古阳县的县令,为人刚正不阿公正廉明,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好官。虽然人长得普通了些,但是品性却很好,他很照顾我,就跟大哥哥一样。”

陈氏见女儿说得认真,也不敢多说什么,只问:“那他现在人呢?”

谢繁华有些蔫蔫的,摇头说:“女儿也不知道,跟着舅舅出去一趟回来,衙门里已经换了新的县官。女儿也有打听过,可是没人知道周大哥去了哪里,女儿猜,该是升官了吧。”

她将小脑袋靠在陈氏怀里,像一只受了伤的小狗一样,提不起精神。

陈氏是过来人,自然明白女儿的心情,拍了拍她后背说:“既然没有缘分,你也就断了那份心思吧,他若是真对你有情,该是早就说了。你这傻丫头,莫不是因着他才拒绝夏家公子的?”

谢繁华不想再提夏盛廷,只抱着脑袋佯装头疼,吵着要回去睡觉。刚好也有婆子来回陈氏的话,说是那边大太太唤陈氏过去的,陈氏便只叮嘱金贵好好伺候着小姐,就走了。

待得母亲陈氏走后,谢繁华想去找自己父亲,却被告知父亲领着一群客人去了谢家马场。

谢繁华细细打听一番才得知,原是那个北疆归来的李世子带了两匹汗血宝马送给父亲当礼物,父亲此番正在试马呢。谢繁华瞬间跟打了鸡血一般,再不伤心难过了,只提着裙子便往马场跑,想混个脸熟,能叫那什么世子也送自己一匹。

所谓的马场,不过是谢家北边一块空地,这块地原是荒地,后来被谢家买回来的,改造成了一个小型的马场。

谢繁华往马场跑去的时候,李承堂正骑在马上给众人做示范,说了一些要害之后,便一鞭子挥在马屁股上,马儿抬起前蹄嗖一下就跑了。

众人见这马不但脚力十分好,而且跑起来的姿势也十分漂亮,再加上纵马之人身姿优雅动作轻灵,只觉得这画面十分美好。

一时间,四周响起连绵不绝的掌声。

李承堂腰高腿长,又是一身戎装,来了几个漂亮姿势后便纵马朝人多的地方去,他原是想来个漂亮的燕子过水,想玩漂移来着的,结果从人群间挤出一个人脸来。李承堂玩燕子过水的时候,一脚悬空一脚挂在马蹬上,一手紧紧勒住缰绳,一手则背在身后,而整个身子是斜在半空中的,这样一来,他的整张脸就跟围观的众人来了个亲密接触。

而谢繁华为了能看得清楚,已经挤到了人群最前面,所以李承堂纵马行到谢繁华这边的时候,他在没有任何准备间便突然看了一张惨不忍睹的脸。有些被吓到了,手上力气松了些,马儿有些不受控制,抬起前蹄便朝谢繁华踢来。

☆、第十七章 白蹄乌

马儿本来还好好的,突然间失控了,一时之间众人都纷纷遣散开,就怕烈性的马儿会踢伤到自己。

谢繁华只是想离得近看得更清楚一些,却没想到,会惊了马。现在反应过来已经来不及了,只本能地抱着脑袋蹲在地上,一动不动,就希望那马儿能够通点灵性,别踩死自己才好。

话说李承堂虽则是在马背上长大的,但是刚刚那一出实在太突然,再加上他确实是被吓到了,所以才会失控。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在极力挽救,只一个翻身便灵活地跃至马背上,然后右手死死勒住马缰,可是马儿似乎也受了惊吓般,伸着蹄子一个劲要往谢繁华那边踢去。

一边抬着马蹄乱踢,一边还嗷呜直叫,好似在诉说着自己苦楚……它堂堂马中之王,今儿竟然被人给吓到了……

李承堂训练出来的马儿,可都是有灵性的,马儿会听他的话,但是若受了委屈,也不会盲目听主子的话。比如说现在,它堂堂马中之王明明被一丑八怪给吓到了,可主子还不让它报仇,叫它如何不意难平?

因此,主子越是不让它报仇,它便越是要报仇。

要说刚刚李承堂还是有几分信心能制服这孽畜的,可几番较量下来,他也感知到了马儿的烈性,不免着急起来。好在那个罪魁祸首倒还算聪明,只是蹲在地上不动,倒有几分胆量。

马儿有灵性,她不动,马儿便觉得她是向自己服了软,自然不会使出太大的力气来反击。

因此,李承堂用足了力气,勒住马缰使得马蹄高高抬起,谢潮荣则瞅准了机会,一把将女儿给抱走。

李承堂见人已经安全了,稍稍松了口气,但隐隐还是有些后怕,便抬起马鞭狠狠抽打在马儿屁股上。马儿吃痛嘶叫一声,然后跟疯了一般,留在原地不停打转。

“驾!”李承堂天生就有征服欲,容不得这孽畜违逆自己意愿,见这孽畜如此撒泼,驾着马儿又在谢家不算大的马场上疾驰起来,就想治治它这暴躁的脾气。

或许是感应到了主人的怒气,几圈下来,马儿总算敛了性子,渐渐温和下来。

李承堂翻身下马,伸手在马鬃上抚拍几下,方牵着马缰朝谢潮荣那边来。

黑眸掠过谢繁华的脸,最后目光落在谢潮荣脸上,致歉道:“侯爷,这匹马儿性子有些烈,如今又得罪了贵府小姐,怕是不能留在侯府。”

谢潮荣方才也瞧得出来了,这匹马通灵性,而且瞧着样子似乎舍不得离开唐公世子。

因此便道:“贤侄的好意我心领了,汗血宝马有一匹就好,这匹马……”他伸手指着这孽畜,还有些余悸地道,“我瞧着这马似乎是有灵性的,它既认准了李世子为主,怕是不会轻易易主。”

谢旭华却道:“爹,我瞧这马儿不错,性子烈有性子烈的好处。若一味是那温顺乖巧的,倒还不如骑头驴呢。”一边说着,一边稳步朝马儿走去,伸手轻轻抚摸着它的马鬃,笑着道,“既然你通灵性,往后跟了我如何?”

这匹马通身是纯黑的毛色,但四只蹄子却是白色的,李承堂给它的名字是叫白蹄乌。

白蹄乌本来就生主子的气,此番见有人这般赏识它,朝着李承堂嗷呜叫了一声表示自己的不满,然后又用尾巴不停去蹭谢旭华。

谢旭华激动道:“你们瞧,果然是个听得懂人话的,表兄,不若就将这匹马儿送给我吧?”

李承堂双手背负,腰杆挺得笔直,眸光轻轻落在谢繁华脸上,见她不但没有露出惧怕的意思,反倒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白蹄乌瞧,倒是觉得有些意思,因而转头对谢旭华道:“你若是能骑着白蹄乌不从马背上摔下去,便说明它是喜欢你的,那往后你便是它主子。”

白蹄乌见主人果然不要自己了,抬起蹄子狠狠蹭了点泥土,有些委屈地耷拉下脑袋。

那边谢旭华已是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牵起马缰,也是熟练地翻身上马。

白蹄乌有些蔫蔫的,只甩着尾巴蹭谢旭华后背,最后哀怨地瞧了李承堂一眼,便载着谢旭华在马场上跑了起来。

谢旭华虽然没有上过战场,但是打小便擅武,在南山书院里,骑射课更是一等一的好。不但骑着白蹄乌奔跑,而且还能玩出些花样来,白蹄乌并没有闹情绪,只乖乖配合着。

几圈下来,四周已是响起了掌声,谢旭华勒缰下马,拍了拍马屁股,对着李承堂,露出几分少年特有的骄傲:“怎么样?”

李承堂轻轻颔首:“不错……”

谢潮荣原是不想要这烈性畜生的,可不想儿子再恨自己,只能忍着不插嘴,又低头对女儿说:“枣儿往后不许靠近这马半步,知道吗?”这才注意到女儿的脸,紧紧锁着眉心问,“怎么弄成这样?”

“这个说来话长,呆会儿回去再跟爹说。”然后有些讨好地看了李承堂一眼,眼珠子转了转,便飞奔着往自己院子去。

到了晚上,谢潮荣送走了所有客人回到院子后问起白天的事情,陈氏才将原委一五一十地跟丈夫说了。

谢潮荣道:“既然枣儿不愿意嫁进夏家,那就由着她去吧,左右她现在也还小。再说了,我才将回家来,还没有想尽天伦呢,不舍得枣儿这么早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