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节(1 / 1)

“这是朕儿子的童子尿,能带来好运的童子尿,我还要留身上久一点呢,说不定会带来更多的好运。”皇帝得意地说着,跑回去换了一身衣服,准备出去前又跑去抓住动个不停的猫猫亲了一口,“猫猫,父皇会努力将一个强大的大庆留给你的。”

“大捷,北方大捷!歼敌十万”骑着快马的报捷使者一路快马向着皇宫狂奔,全京城的人都惊动,一个个兴奋地追在使者后面。

皇宫的宫门打开了,皇帝开了宫门,民众全跪了下去,高呼,“万岁万岁万万岁……”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1

皇帝:猫猫,你的尿太祥瑞了,来,再多尿点在父皇身上。

猫猫:……

小剧场2

百姓甲:你们说小沈探花这么喜欢虐待,那他应该是上面那个啊?

百姓乙:难不成安平王是下面那个?美攻强受?

百姓丙:我看他们一定是忽上忽下的。

百姓丁:互攻互受才是虐恋情深啊!

ps:呜呜,我上个月那么努力居然没全勤,好伤心

☆、第175章

小花狂喜,一把扯住兰兰的裙子,“兰兰,你听到了吗?北方大捷……”

仿佛像在过年一样,大街上人山人海,每个人脸上都流露出自豪和骄傲,“听到了,小姑姑,咱大庆胜利了!”花兰的眼睛有些潮湿,这场战争所花费的银子大部分都经过她的手,她怎么会不清楚,这二十多年来和北蛮的战争中,大庆从没打过一场胜仗,都是被动防御,现在总算是刷清耻辱了。

无数的人听到欢呼声都从家里出来了,向着皇宫的方向跪了下来,高呼“万岁!”

那一天街上的酒楼酒水全部半价,整条街都沉醉在酒香之中。

“那爹应该很快就回来了吧。”小花迫不及待地数着日子。

“没那么快,起码得十天吧。”兰兰算了算说,如果加上俘虏可能还不止这个时间。

“十天也没关系,二十天也不打紧,只要人健康回来就好。”小花笑容满面地说,真的很准呢,果然水月庵的观音听到她的愿望了。

然而事情超乎兰兰的计算,因为张猛将近十万的俘虏送回京中了,这样一路上的时间就不只十天了,据说起码要二十多天才能回到京城。

小花数着手指等家人回来,对书院的学习有些心不在焉起来,兰兰已进入户部了,兰兰的起点太高,其他同一届的进士若不是相信安平王的是个断袖还真的会认为她和安平王之间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了。

兰兰本就是个通透的,她进入户部后一直努力跟同僚处理好关系,户部尚书是个年近六十的老人了,这两年安平王动作大,赚的钱财多到将国库都填饱了,里面有谁的功劳,他当然清楚,因此他对花兰是最和颜悦色的。

兰兰苦笑,她这是低调不起来了,如果你刚毕业就被上司看重,那跟你同时进入公司的同事都会有想法的。于是原本刚跟同僚打好的关系又不知不觉中疏远开来。

算了,本来她这有史以来的第一个女状元就是想低调都低调不了的,索性高调起来。一个能力和你相差不大的人你会嫉妒,但相差太远就只能仰望了。花兰是李湛私人管家,安平王大部分的银子都是花兰赚的,还有这次战争的胜利花兰居功甚伟,事情一传开,大家就木然了,对花兰也开始尊敬起来,不愧是史上第一个女状元,难怪安平王会想尽办法让花兰参加科举,如果他们是上位者,如果有一个人能在短短两年给你赚出一个国库,别说是女人了,就算是太监他们也认了。

当然事情还不止如此,每届进士所写的文章总会被传出来的,这次也不例外。众人在惊叹花兰所写文章的精彩后,有人看到了她写的字,前所未有的新字体……

这个时代是读书人的时代,对于书法的狂热是小花无法想像的,如果说一个人书法好被称为大家的话,那一个创造出一种新字体的是称得上是书法大神了。

花兰发现原本对她还颇在微词的同僚现在看她的眼神就像在看大神,都是火辣辣的崇拜,每日赶着结交她的人越发多了,她成功地从京城书院的学霸变成天下所有读书人心目中的女神,对于她进入户部,几乎没人反对了。

花兰看着那一堆来请教新字体的信件,怀疑是不是全天下的人都知道这事了。

“花夫人真是有大才啊,可惜尽管英年早逝了……”无数描绘着温体字的人感叹不已。

“是啊,你说花老爷究竟怎么想的,居然为了一个没才没德的女人抛弃那样惊才绝艳的花夫人。”

“这不难理解,听说花老爷科举几十年了一无所获,这就证明了他才智底下,当然只看得上同样无才的女人……”

花国材拳头捏得很紧,自花兰中状元以来,每个人都在恭喜他,他感觉非常复杂,是的,原本他是应该骄傲的,但他总觉得每个恭喜他的同僚眼睛里都明晃晃地写着:这家伙真的是花兰的祖父和张静的父亲吗?女儿和孙女都这么厉害,他居然考进士那么多年都考不上?一定是她们像花夫人温氏,还好不像他……

花国材心里太复杂了,不止是兰兰,还有小静,自从自己拗不过马氏将花静除族之后,那孩子才显露出自己的才能,无论是笛子还是考上书院,他偷偷打听过那孩子在书院的表现,惊得说不出话来,算学天才?哲理学家?音乐大家?农业行手?一个人一生有一项这样的才能已经很厉害了,什么时候他那只会吃的女儿这么牛了?

花国材后来更痛苦了,因为小静说这些都是她娘亲教的,为什么自己的枕边人会这么多东西他从来不知道?

“兰兰……”吃完晚饭后,花国材让兰兰到书房去,“你那字是怎么一回事?”

“哦,这个啊……”兰兰在无人看到的角度嘲讽地笑了笑,”这是小姑姑教我学的……”

花国材果然如她所料的用期盼的目光看着她,兰兰不负他所望的开口说,“这是祖母所创的字体,小姑姑说祖母当初生病时闲着没事就成天琢磨这些学识,想着可不可以……帮上忙?”

帮上谁的忙?这不是明摆着的事吗?花国材一时之间心如刀割……

兰兰低头讽刺地笑了笑,她想现在祖父的大脑里肯定想的是:如果他不曾看上马氏,如果从始至终他和温氏好好的……那这个温体字祖母一定会乐意将创造者的名头让给他,还有她改造的笛子,她那关于唯物和唯心第一的哲学……

看到花国材痛苦得说不出话来的模样,兰兰觉得心里好受了一些,是的,她是孙辈,不能拿祖父怎么样,但祖母被逼死的怨恨小姑姑被除族的痛苦她永生难忘……

看着天上的残月,兰兰拉紧了衣物,她真的永远都无法理解,这世间为什么会有这么不要脸的人,直到现在还是这般利欲熏心……

然而这一次是兰兰误会了花国材了,在不知道这些事情之前花国材早就后悔了,现在他不过是更加深他的悔恨而已……

“啪嗒……”马氏愤恨地将所有东西都扔到地上,她已经知道老爷招花兰到书房没来看她了,自她生病以来就一直没安全感,她引以为荣的美貌被蜡黄的脸色眼角的皱纹和头上时不时冒出的白发毁了,她焦虑过度总忍不住想现在的她是不是比当初的温氏更难看?然后又努力安慰自己,老爷和她是真爱,和对温氏的绝情不同,老爷还是对她那么嘘寒问暖体贴周到。

马氏摔东西的动作更狠了,眼泪流了下来,越是被老爷温柔的对待,她越是在意自己在心上人面前的形象,而且只要老爷迟一点没来看她就忍不住乱扔东西,胡思乱想是不是老爷在外面又认识了哪些狐狸精。

这就是小三在位的悲哀,因为她们总是害怕会不会有小四过来抢走她们的幸福……

当然这一切本就在花国材的意料之中,他知道如果他真的让马氏知道自己恨透了她,巴不得她早死,那将情丝砍断的马氏绝对是努力将自己养好将他府上闹得鸡犬不宁,她肯定会将儿子和为花家带来无限荣誉的孙女弄死,再让他后悔不堪,这女人可不是温氏,她绝对是睚眦必报的。

“夫君……”看到花国材开门进来,马氏马上将手上欲摔的花瓶放下,一脸的委屈,“为什么今天这么晚才来,人家好想你……”

花国材一脸温和,“有点事情,来晚了,抱歉,大夫不是说了生气对你身体不好吗?”

“你来看我,我就不生气了。”马氏痴痴地看着花国材的脸,她的老爷总是那么俊,明明今年都快五十了吧,但看起来就像三十来岁,以前她觉得很骄傲,她和老爷站一起是多么的般配啊,但现在她隐隐害怕老爷看起来总是那么年轻。马氏摸了摸自己粗糙蜡黄的脸,是不是现在在别人眼中,她根本配不上老爷了?

“下次不许再发火了,这样你的病什么时候能好……”花国材忍耐住厌恶将手放在她的头发上,“府里事情太多,我们到庄子生活一段时间吧。”

马氏脸色大变,“老爷你讨厌我了吗?老爷是不是不想看到……”

花国材赶紧说,“我会和你一起去的,明日我向工部请个长假……”

马氏眼泪流了下来,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花国材,“老爷,对不起……我居然会怀疑老爷……”

如果马氏还是以前的容貌,她这般流泪的模样肯定是楚楚动人,惹人怜爱的,但她现在丑陋的模样让花国材想一脚踹过去。忍耐地抱着马氏,花国材想如果现在马家倒台就好了,那么他就不需要这么天天对着那张令人作呕的脸作戏了。

花国材不知道的是朱夫子代写的弹劾早就到李湛手里了,李湛读过之后赞叹不已,看不出来这朱夫子在写讽刺文方面这么辛辣啊,绝对让人听得想去死一死。

但李湛还是不得不将这份弹劾压下来,当时他已经决定让花兰去参加科举了,女子参政是何等困难,如果再爆出她家庭的问题,那对他的计划绝对是雪上加霜。

李湛很遗憾又安慰自己,不急,总会有机会的,反正他派去保护花林的人应该已经到了,上辈子花林死在土匪手中是马氏通过马丽妃动的手,现在马丽妃已死,他又安排了人去保护花林一家,慢慢收拾马家完全来得及。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马夫人:闺女啊,都怪娘不好,当初居然让你去勾引李湛,谁知道他是个断袖,呜呜……

马候爷:现在说这些已经没意义了,你看咱儿子哪个长得好的,送到宫里去……

马夫人:去当太监?

马候爷:错,是去摄政王妃,将来鼓动安平王上台就是皇后了,史上第一个男皇后。

马夫人:我看咱儿子最多只能当妃子,小沈探花肯定是皇后的。

沈佩:给我抄了马家,将他们儿子全卖到小倌馆当花魁去。

☆、第176章

张猛带着近十万的俘虏回来那天,几乎整个京城的人都去迎接了,德崇帝红光满面挺直了腰,他觉得自己从来没这么扬眉吐气过,判断一个皇帝成就最重要的是文治武功,起码他在武功方面胜过了他父皇。

张猛和众将下马,跪在皇帝面前,后面的士兵们也跪了下去,高呼万岁。

一直焦急等待的小花听到震耳欲聋的“万岁”声,小花精神一振,一定是队伍进城了,她情不自禁伸出头去看。

小花并没去跟那人挤成一团,她和兰兰到酒楼的楼顶等待着,这里是视野最好的地方,也是大军的必经之地。

俘虏加上军队近二十万人了,这么多人单是进城就要花好几个进辰,一眼看过去都是由人组成的长龙,看不到边际。

“我看到了,兰兰,是爹!”看着前方坐在高马上的人,小花高兴地伸出头去挥着手,“爹……,爹……”

坐在马上的张猛抬头一看,差点没吓死,这酒楼有四层,除了皇宫整个京城差不多就它最高了,她闺女半个身体都伸出窗外,难不成他回京第一件事就是为他闺女收拾尸体?

张猛情不自禁要伸出手去,却看到她闺女身后出现了一个少女的身影,那少女将小花紧紧的抱住了,张猛松了口气,见四周民众还热情的欢呼着,张猛有些尴尬地将伸出的双手改为挥手,然后欢呼声更大了。

兰兰气得半死,将小花从头批到脚,“摔下去了怎么办?你想手脚分离吗?……”

小花傻笑,她也知道自己太鲁莽了,赶紧改变话题,“兰兰,还没见到屠大哥呢?我们找找他吧”

屠劳毕竟是新兵入伍,就算功劳再大也不可能一步登天,但也相当不错了,小花等了二十多分钟就看到他了。

“不错,看来屠大哥立下了的功劳不小……”兰兰有些赞叹,这队伍是按照军功大小行军的,可见屠劳的功劳了。

“嗯,对啊,屠大哥真能干。”小花赞同,“兰兰,我要回家煮很多好吃的,今晚好好给爹洗洗尘……”

“我也一起吧……”兰兰笑着说,“反正我回家也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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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晚上合家团聚且不提,这几日张猛和屠劳忙着交接宫宴和处理伤兵等等事情,还有要退役的老兵,张猛有些心酸,很多老兵,尤其是身上有伤残的老兵,他们干也干不动了,家境又不富裕,以后怎么办呢?

李湛也很忙,这一大批俘虏处理起来可是件麻烦事,很多原本看安平王不顺眼的人也在一边等着看笑话,杀俘不祥,但这批人干脆放回来那等同于资敌,养着更是不可能,太费钱……

幸灾乐祸的世家们还没反应过来就接到李湛送过来的邀请函了,拍卖会的邀请函,他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卧槽,安平王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吗?他居然拍卖人口,他居然……将那近十万的俘虏像卖猪牛一样卖了……

御史活像打了鸡血,他们就说不愧是德崇帝养大的孩子,兄弟两都是脑残儿,咱大庆是礼仪之邦,奴隶制早就废除了,这安平王做的事可是天怒人怨啊……这世上只要稍有脸皮的人都做不出拍卖人口的事,安平王居然做了,从现在开始他的名声算是臭大街了……

当然其中不乏想得过多的聪明人,他们已经在想是不是安平王的自污或是在宫中奶孩子的德崇帝想出的破坏弟弟名声的法子了,毕竟安平王是摄政王,若是他想谋反一点都不费劲,所以德崇帝才想方设法将他的名声败坏,说不定他和小沈探花断袖的传闻也是德崇帝弄出来的……

不管聪明人怎么想,李湛在朝廷上自辩了一番,然后等众多朝臣听到李湛的计划他们就不吭声了,因为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的计划真的实施对整个国家的影响是多么的大。

李湛打算修建一条运河,从南到北的运河,这工程的浩大超乎他们的想象,无数朝臣几乎脸色大变,他们连死谏的心都有了,开什么玩笑,他们斗归斗,但可从来没想过灭国,但这运河修理一事绝对是劳民伤财。

李湛直接又粗暴地说要将运河分河段拍卖,工程预计十年,购买河段的人不看身份和地位,只看银子,修建的人就是这次战争的俘虏,这些俘虏必须为大庆工作十年,其间包吃包住包治病,十年后按贡献大小可加入大庆籍贯。

至于购买河段的好处,一是以后过往的船只都可按朝廷要求收过河费,时间为七十年,李湛算了算,很直白地说依他的计算,收过河费大约十五年就能回本了;二是购买河段的人家可将自己购买的部分命其名,且以后朝廷重新造地图会将他们的名字代表的河流写上去……

这一次朝会总体是成功的,但一小部分朝臣们有些食古不化的脸都涨红了,他们也算是老臣了,历经两朝皇帝,但从没见过这么爱做生意的王爷,而且荤素不忌,什么东西都标上价格包括大自然赐予的河流都可以拿来卖钱的王爷。

中间的扯皮自然不用说,总之李湛算是成功了,他将发了很多邀请函给有钱的商家,这些人都是他长期合作的好伙伴了,更是从之前的红苕酒中得到了好处,他们才是安平王改革最忠实的支持者。

于是这段时间全国有名有钱的商人都从外地赶到京城来了,京城热闹得像是在过年。

拍卖会是新建的拍卖会所里进行的,自李湛上次因红苕拍卖赚了大钱,他就打算弄个专门拍卖东西的地方了。

“王爷,请问这么多俘虏,如果他们闹事怎么办?”购买俘虏的人不放心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