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下午,穆琼除了给陈老板画菜单以外,就是教导朱婉婉和穆昌玉读书了,同时,他把自己要去做义诊的事情也告诉了她们,还拜托朱婉婉去买一些咸肉咸鱼回来,他打算蒸熟了带上。
穆琼没有参加过这样的义诊,但他知道,到时候他们的生活条件一定不怎么样。
不说别的,在吃食上面,他们就不可能有大鱼大肉吃。
现代的时候,一些人去偏远地区支教,会特地带上一些食物,到了那里好打牙祭,在这里当然也是行的通的。
“琼儿,我再买点鸡蛋,到时候煮熟了你带上吧。”朱婉婉道。
穆琼答应下来。
穆琼做的准备不止于此,他还特地带上了朱婉婉给他做的厚棉衣和棉裤。
在义诊的前一天,把陈老板要的菜单送过去的时候,他更是从陈老板那里购买了一些能放好些天的干面包,又去买了一些糖。
他们应该不会缺主食,他也不吃糖,这些他其实不是为自己准备的,而是为义诊途中,他可能遇到的贫困而又饥饿的孩子准备的。
在上海这样的地方,底层百姓的日子都过得不好,到了外面……穆琼虽未亲眼所见,却也能想象。
第二天,穆琼按照傅医生的交代,去了公济医院。
时间还很早,但公济医院门口已经聚拢了很多人,有男也有女,他们大多比穆琼大几岁,也有跟穆琼差不多年纪的,看着都是学生。
如今这天气还不到最冷的时候,这两天天气又不错,因而这些人大多穿的挺单薄,同时也非常体面——不论男女,他们都穿着漂亮的皮鞋。
穆琼的到来,引来了很多人的侧目,毕竟穆琼带着的东西实在有点多,他的穿着打扮也跟这些人格格不入。
虽然《留学》的发表给穆琼带来了不菲的稿费,但他并没有乱花,至少,他就没有去裁缝铺做衣服买鞋子——他的衣服都是朱婉婉和穆昌玉做的。
穆琼并不追赶潮流,对款式也不敏感,在他看来,衣服鞋子这种,干净整齐穿着舒服就行了,因此这会儿,他毫不介意地穿着虽然崭新,但款式很老土的衣服和布鞋。
这也就算了,他除了斜挎着一个小布包以外,还背着一个打包好的大布包,然后一手拎着一个巨大的藤篮,另一只手拎着一个包裹。
如果放到现在来对比一下……那他和那些学生,就是大包小包的农名工和衣着光鲜的大学生的区别了。
当然了,这时大街上穿着打扮跟他一样的人挺多的,这些大学生的素质也不错,因而看了他一眼,就没人再关注他了,而是聊了起来……聊《留学》。
“我把《留学》寄给了我的父亲,他从天津发电报回来,说这是一部非常好的作品。”
“不知道江振国能不能和他喜欢的人在一起。”
“我把《留学》里面的很多句子都摘抄了下来,时时诵读,深有感触。”
……
这些人夸《留学》夸得很厉害,穆琼都有点惊讶了。
他知道《留学》应该很受欢迎,但因为他没什么朋友,平常除了待在家里,也就是去报社、西餐馆还有傅蕴安那里的缘故,对《留学》到底多么受欢迎其实并不清楚。
直到这会儿,听到这些学生都在议论《留学》,他才发现自己的写的小说,比他想象的更受欢迎。
他在现代时,曾经听一位长辈说起八十年代,说那是个对作者非常友好的年代,在当时一个作者若是写出一部好作品,甚至可能会引起全民热议,让全国的文学青年都读他的作品,然后迅速出名。
因为在当时,好书好作品太少了。
但即便如此,八十年代也只是半个黄金时代。
作者最容易出名的年代,其实是民国。
之前穆琼虽然听了,但感触并不深,可现在……他感受到了。
正这么想着,穆琼突然听到一个男生道:“振国这个名字真的非常好,我已经决定了,要把我的名字改成振国。”
穆琼:“……”
众人等了一会儿,就有几辆马车来了,同时,参加义诊的医生也陆陆续续全都来了,其中就有傅蕴安。
看得出来傅蕴安很受欢迎,身边不仅有几个医生陪着,还有一个三十来岁,金发碧眼的洋人一直在跟他说话。
穆琼本想上去和他说话,瞧见这一幕,也就不急着上去了。
结果,傅蕴安瞧见了他:“穆琼,这边。”
穆琼见状,这才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