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兰殊和宋风时便聊了起来。
酒吧的灯光暧昧又柔和,让金兰殊如《美女与野兽》中蒙在玻璃罩里的艳丽玫瑰,有种梦幻的美丽。尤其是宋风时多喝了几杯的时候,更是看他自带滤镜,只觉如同神仙下凡。金兰殊无论说些什么,都让宋风时如聆梵音,更好像被熏风吹过,暖暖又绵绵的。
他不觉多喝许多。
他向来是酒里不佳的,喝着喝着,也不是酒醉了人,还是人醉了人,他便酩酊无所知了。
酩酊无所知了。
酩酊。
无所知了。
真的一无所知了。
他的眼前是黑色的,记忆也是如此。
当他再次睁开眼睛时,看到的却是白色的。
白色的天花板。
“唔?”宋风时有些头痛,揉了揉额角,“怎么了?”
昨晚——昨晚喝酒——遇见了金兰殊?
想到金兰殊,宋风时立即清醒不少,睁大了眼睛,看着身边的陈设,便发现自己应该是睡在酒店了。
他转过脸,心就提到了嗓子眼了——眼前是黑乌乌的——金兰殊的后脑勺。
金兰殊裹在了被子里,露出了半截结实的肩膀,底下也露出了两条健壮的大长腿。
“唔?”宋风时惊愕,“他为什么裸睡?”
宋风时低头看看自己,更是非常震惊:“怎么我也在裸睡?”
这不对!
这不对啊!
宋风时掀了掀被子,发现自己未着寸缕——啊,伤风败俗!
我干了什么伤风败俗的事情!
惊愕褪去后,宋风时心中又涌起隐秘的窃喜——我对兰殊干了什么伤风败俗的事?
该不会是我干了他吧?
宋风时坐了起来,却发现腰肢酸软、双腿之间有可疑的痕迹——不对啊?
难道——
宋风时目瞪口呆——是我被干了什么伤风败俗的事?
宋风时不记得任何“伤风败俗”的细节,更过分的是,他也不太记得自己是怎么逃离那个酒店的。
明明是“被干了伤风败俗”的事情,他却如同一个罪犯小偷,蹑手蹑脚地捡衣服、穿衣服,灰头土脸地溜走,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来酒店偷情的奸夫。
呜呼哀哉!
这算什么事儿啊?
然而,理智还是战胜一切的,毕竟都是成年人了。
他也不可能像电视剧里的失足少女那样呼天抢地、大骂对方人渣。
“说不定是我先动的手呢?”冷静下来的宋风时甚至这么推测,“毕竟金兰殊那么臭屁,从前就已经不大看得上我的样子,现在的他更是什么燕瘦环肥的没有,非要来坑我?岂不是脑子瓦特了?”
这么想着,宋风时还觉得自己好像占了便宜了。
“好可惜,”宋风时摇摇头,“居然忘了所有事情!”
忘了,就约等于没有发生过啊。
宋风时惋惜万分,这样的机会以后可能都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