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罗杰画下的大饼,白胡子不置可否:“他比你小了二十岁,罗杰。”
“即便我死了,”提及死亡,罗杰从不避讳,“他也会有一条线,牵着他,不让他离地太远的。”罗杰是个莽撞的海贼,可是他的莽撞是因为他有着给自己收拾烂摊子的自信,“他不会走的太远的。”
“哼,真该让他来看看你这副嘴脸。”打出来的交情,白胡子很清楚能够和自己与金狮子在这一片混乱国度比肩的人,不会是什么天真的家伙。但是罗杰此刻的手段,也让他有些反感:“你到底打算做什么?”
“如果你看到我所看到的东西,纽盖特,”站起身,抓着自己的披风,“你就会意识到有些东西应由他们开始,也应由他们结束。”
“说人话。”
“我的小葵尔,”罗杰一手推开了酒馆的门,向外走去,“是这个世界的风。”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怎么成为作者,如果你还没有申请成为作者的话,从‘读书’那一栏点击,有一个‘我要成为作者’。
文笔这种东西不是天生的,想写就写啊,只要不耽误你的正常生活,当做娱乐爱好就可以了。都是慢慢练出来的,一书成名的人固然有,可那是万分之一的几率啊。主要是心态吧,当做自己兴趣爱好的话,你的快乐就只是‘哇有人看到我的脑洞了’,而不是‘怎么没人看我的脑洞呢?’的差距。
想做就去做吧,任何事物都是慢慢积攒起来的,我最开始的文笔……emmm,真的一言难尽。
第38章 发现曲
不不不,你们到底误会了什么,我不玩这个轰炸评论区的游戏了!
不玩了,再也不玩了,我要隔日更,我就是要隔日更,再也不皮了!
呜哇一声哭出来,弱小可怜又无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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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抬头看着那个男人,如同信徒仰望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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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杰在半路上捡到了一只迷路的小可爱,还有跟在小可爱身后一滚一滚的小熊猫,一如最初在拍卖场的相遇一样,只一眼罗杰就看出了阿葵尔斯的迷茫:“有没有兴趣和我度过一个愉快的夜晚?”
能感知罗杰的方向,却折在了七扭八歪死胡同里的阿葵尔斯转头,看见的就是靠在墙上,盘着胳膊一脸挪噎笑容的男人:“我自己能找到路的,”被人抓到出球糗瞬间的小航海士耳朵红成一片,“不用你来找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