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节(1 / 1)

“据著名的作家张小娴曾经说,爱情并不复杂,来来去去不过三个字而已,不是你好吗?就是我爱你,我恨你,然后是对不起,算了吧。

“其实爱情实际上是一种化学反应,它由费洛蒙产生,不过这种物质的寿命最长只有十八至三十六个月。这对于热情而执着的青年人来说,毕竟是一件让人扫兴、甚至是绝望的事。”

“这关我什么事?”徐露眯起了眼睛。

“当然有。”我大义凛然地说:“相对于爱情,友情就诚挚的多了。如果没有什么大的意外的话,友情没有疲倦期,而且可以延续一辈子。”

说完,我认命地拿起筷子,心里不断地诅咒着沈科那王八蛋,然后将头埋向了不知道放了多少瓶芥末油的料理。

会煮菜的人故意煮出来的料理,果然难吃的名不虚传,刚咽下一口,我的鼻涕眼泪就一起涌了出来。

就在我苦闷绝望地哀求上帝解救的时候,救星真的来了。不过不是一个人,而是一通电话。

接听完,放下手机。我长长地嘘了一口气,冲徐露说道:“不陪你们这两个感情幼稚园没毕业的傻瓜疯子玩了。小露,我马上要出去一趟,你替我把假条交给老师。”

“又要请假?”徐露满脸诧异,也顾不得再强迫我吃友情套餐,连声问:“这次又要旷课去哪里?”

“湖州杼山。”我一脸向往的透过落地窗向外望去,天空一贫如洗,蓝的发亮。

“去那里干嘛?那有什么好玩的东西?”

“当然有!那里是所有茶道爱好者的圣地,也是茶道始祖陆羽长眠的地方。嘿嘿,看来又有什么有趣的东西要发生了……”

第二章 冬眠

像一种预感,你的生命就像一本读的太快的书一样流逝,留下影像和情感的片断,最后只剩下一个名字。

——欲望城市摘录以上这句话,是有原因的。

坐在去湖州的飞机上,我无聊的翻看着顺手塞进背包里的《欲望城市》英文版。

当时虽然满脑子都充斥着二伯父夜轩,那个世故的考古学家,邀请我去他的临时研究院前说的一席话。

“小夜!这次你二伯父我发了。”他兴奋地说:“没想到陆羽的坟墓里,真的有一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最绝的是他的尸体……

“嘿,话就说到这里,到时候你看了就明白了,绝对不会让你失望的。而且我有一些事情还想请你帮忙,对了,我还请了你的疯子叔叔。”

原本我对二伯父的研究完全不感兴趣的,但是一听到他居然请了疯子叔叔去,立刻好奇心大炽起来。

疯子叔叔其人,我曾在《风水》一书里略微提起过。

小时候我常常叫他疯子叔叔,是夜家旁系的人,出名的花木狂,现在是某个著名农业大学的教授,由于自小受到他毒害,我从他身上学会了许多花木的知识。

不过只要是夜家的人都知道,二伯父和疯子叔叔是有名的八字不合,一见面就吵架。

而且二十多年前因为一个女人,两人打的头破血流,最后那女人终于被疯子叔叔拔了头筹、抱得美人归。当然他们两个也因此断交,再也没来往了。

据说,二伯父至今听到疯子叔叔夜郝的名字,都会气得咬牙切齿。

究竟是什么重大的原因使得他俩握手言和,重归于好的呢?

我疑惑的挠了挠脑袋。

或许这次二伯父的发现真的很不得了吧,至少可以重要到两个性格固执的仇人,暂时放下成见,手拉手研究起一个课题来。

嘿嘿,有趣,越来越觉得有趣了。

我伸了个懒腰,突然感觉手中的书,打在了什么东西上。

“哎哟!”

还没等转过头去看,一个清脆悦耳的叫痛声,立刻传了过来。

我抱歉的望向右边,一边道歉,一边朝那个叫痛都可以叫得人如沐春风的女孩望去。

那女孩正低着头揉脑袋。

恐怕我这本厚厚的书,是错砸在了她的头顶上。

乌黑亮丽的长发,轻飘飘的披在她的肩膀,在机内的灯下闪烁着柔和的光泽,看着让人说不出的舒服。

光只是这一眼,我瞬间就给她打了九十分,希望她抬起头来的时候,不至于让我过度的失望才好。

正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女孩抬起了头,我顿时惊呆了。

上帝!玉皇大帝!老天!没想到世界上,居然还会孕育出如此鬼斧神工的面容。

白皙娇小的巴掌脸上,五官不多一分不少一分的分布在它们该在的位置,让人感觉哪怕偏移一点点也是犯罪,会彻底的打破绝对的完美。

她用那双带着水雾的朦胧大眼睛望着自己,看了一眼我手中的书,柔声道:“请你下次想要砸人家的时候,尽量用村上春树的《挪威森林》。《欲望城市》实在太厚了。痛!

“喂喂,你怎么了?”她见我一动不动的呆着不说话,伸出了小巧纤细的手,在我眼前晃荡起来。

过了好久,我才尴尬的挠着脑袋,喏喏的解释:“刚刚真的实在不好意思,我只是想伸个懒腰。”

“没关系,我可不像某人那么小气。”女孩咯咯的笑了起来,似乎觉得我的样子十分有趣。

我苦着脸,突然觉得自己非常没有面子。想我夜不语什么世面没见过,怎么今天居然就在这小小的飞机上阴沟里翻船了呢?

唉,但是,只要是一个正常的男人,猛然见到眼前的女孩都不会不心动吧。自己的自制能力都算十分不错了。突然,一个疑惑闪入了脑海。

突然见到!对,飞机都快要到目的地了,为什么我才突然注意到这个女孩?

这么出色的美女,任谁见过一面也不可能在短时间里忘掉吧,何况我的记忆力还算不错。那为什么自己一直都没有注意她?

不对,上飞机的时候,我明明清楚的记得,坐在右边的是个秃了顶的五十多岁欧吉桑,当时的自己才会大失所望,翻出书来看的。

究竟在什么时候,丑男在我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变成美女了?

还有,她刚刚说的话也有问题。

她说她可不像某人那么小气。那个某人是谁?理论上讲,对一个第一次见面的人,而且是异性,大多数的人都会保持一定的距离,但她却用了“某人”这种十分隐晦的词语,而且那个词语,明显指的是我本人。

难道,她认识我?

我疑惑的又望向那个让自己充满疑问的女孩。她依然冲自己文静地笑着,笑得十分开心,就像做了一件什么得意的事情。

“请问,你认识我?”我实在忍不住了,问道。

“当然认识了。”女孩的笑容更加灿烂了,“小时候你还常常欺负我呢,小夜哥哥。”

我瞪大了眼睛直直地望着她。唉,或许,人生就是因为充满了无数的不可测,才会令人感到有趣吧。

其后的介绍,我才知道这个女孩叫夜雨欣,是疯子叔叔的女儿。

没想到,那个小时候常常跟在我身后的鼻涕虫,女大十八变,居然变得那么漂亮了。唉,人生果然是充满了变数。

其后的旅程,因为有身旁这位文静的美女相伴,当然是不会无聊了。

我们相互讲了讲十多年来自己的大概经历。

雨欣似乎对我的事情非常感兴趣,在我淡淡的讲述时,总是睁大了那双极有诱惑力的明亮眼睛,一眨不眨的望着我,仔细的听。

转眼,湖州机场就到了。

提了行李,一下飞机,就看到一个大约二十五岁左右的青年帅哥,举着写有我和雨欣两人名字的大牌子,站在拥挤的人群里。

“切,二伯父那个懒虫,居然不亲自来接我们。”我一边抱怨着,一边拉着雨欣向那年轻人走了过去。

“你好。”我冲他笑着:“我们就是你要接的人,夜轩那老不死的还好吗?”

“院长,院长他老人家还健在。”那男人被我吓了一跳,结结巴巴地回答道。

夜雨欣顿时笑了起来。

“实在是太不幸了,世界灾难啊。”我装作十分遗憾的样子,向他伸出了手,“我是他的侄子,夜不语。后边的是他的侄女,夜雨欣。”

“幸会,幸会。我叫张克,是临时调派到夜轩院长手下的研究员。”他慌张的紧紧握着我的手,一副小心翼翼的样子。

他的谨慎态度令我大感有趣,干笑了一声,问道:“你来的时候,那个老不死对你说过什么不太有真实性的话吧?”

张克紧张的点起了头,“院长说接你的时候一定要毕恭毕敬,还说你人小鬼大,心胸狭窄,一不小心得罪了你,恐怕一辈子都会被你打击报复。”

“谣言!纯粹是谣言。”我尴尬的脸都绿了。

旁边的夜雨欣,忍不住“噗哧”一声大笑起来,一边笑,还一边轻轻拉了拉我的衣角,耳语道:“那个叫张克的大哥哥,傻头傻脑的,好有趣。”

当时这个轻松的见面,并没有在我的心中引起任何涟漪。

但是,不久以后发生的许多怪异莫名的事情却证明了,眼前这个有趣的笨张克,居然变成了这个故事的一号主角。

人生,果然是充满了变数啊。

将行李扔进后车厢里,我突然想起什么,问道:“雨欣,疯子叔叔怎么没有跟你一起来?”

“老爸前天一早接到二伯父的电话,他本来是一拿起话筒就开骂,骂得正起劲的时候,二伯父不知道说了什么,他立刻一副惊奇的样子。放了电话,便要老妈给他装行李,然后急急忙忙的走了。”

“喔,这么说,你老爸根本就没有带你一起来的意思?”从她的话里,我听出了一些有趣的言下之意:“那么你来干什么?”

“我帮老爸送一些研究用的器材。”夜雨欣回答的十分顺口。

我笑起来,笑得就像个奸商:“我看不是吧!要送也是你老妈送才对,有哪个父母,会让自己刚满十七岁的可爱女儿独自跑那么远的?你不会是离家出走吧?”

雨欣用那如水的双眼望着我,一副挫败的样子:“小夜哥哥,你真的是越来越老奸了。难怪老爸有时候提到你都会用敬语,一副心有余悸的样子。”

“哈哈,不用给我戴高帽了。你那点小聪明,我怎么可能猜不出来?”我大有兴趣的和她的双眼对视:“说说吧,为什么跑过来?”

“夜家的血液里,就流淌着好奇。”夜雨欣冲我可爱的眨了眨眼睛。

“这一点,小夜哥哥应该比任何人都清楚吧。我对这次二伯父的发现非常感兴趣。

“你想想,我老爸是草木学家,而二伯父是考古学家,这两个职业根本就是八竿子都打不到一块儿去,但是为什么我老爸只听了一句话,就可以把二十多年的成见都放下,而且完全不顾他和老妈的结婚纪念日,迫不及待的过来了呢?”

我被她一提醒,也不由得沉思起来。

对啊,这一点自己真的还没有想过。究竟二伯父在陆羽的坟墓里发现了什么?居然可以引得惟妻命是从的疯子叔叔放下一切?

“根据史料记载,陆羽是在唐贞元二十二年(西元八0四年)冬天终老,并下葬在湖州杼山上的,距今已经有一千两百多年了,而且也罕有的没有被任何盗墓者骚扰过。

“在这一千多年里,就算骨头都应该石化了,而且杼山的温度和湿度也并不适合保藏物件,唉,头痛。坟墓里边除了会有一堆枯骨以外,还会剩下什么呢?”我有些头大的敲了敲脑袋。

“我倒是隐约猜到了一点。”夜雨欣神秘的笑起来,“小夜哥哥,你知道植物的种子和某些动物,在一定的环境下会冬眠吗?”

“也就是俗称的生命化石对吧,当然知道,世界上有许多这样的案例。”我点点头。

“一八八一年四月二十一日,内华达州靠近红宝石大楼的西部矿山,一个地下六十多英呎深的矿坑里,许多矿工亲眼目睹了一块刚挖出来、大约拳头大小的石头中,躲着一条全身白色的虫子。而且那只虫子还在所有人面前一动一动的。

“一八九二年,亚利桑那州克利夫顿附近的隆克法罗矿山的铁矿石中,也发现了一只甲虫,那只不知道多少世纪以前的甲虫,原本一动也不动,但是一个礼拜后,却自己挣扎着从铁矿石里爬了出来,而且还存活了好几个月之久。”

“还有一个最经典的例子。一八七三年三藩市郊外,迪亚波罗山的矿石坑道中,出现的一件怪事。”夜雨欣接过了我的话。

“矿工们在新挖掘出来的石灰岩中,发现了一具活生生的青蛙。

“由于发现的地点离开地面有非常深的距离,而且该地层在考古学上,属于非常古老的地层,因此研究它的科学家们判断出,它绝对不是一只冬眠中的现代青蛙。

“它至少在岩层中存活了接近一亿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