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节(1 / 1)

沈旭跃摇头:“妈自己会做吧,雪已经化了,医院离家里也不远。”

赵明月说:“我还是去吧,我虽然帮不上太多忙,但是我们的心意,老人心里舒坦一些。学校这边事情也不太多,我今天都处理得差不多了,而且也跟领导请好假了。”

沈旭跃蹭了蹭赵明月的肚子:“行。”

沈父在医院住着,第一流的医生会诊,用的又是最好的药物,恢复起来倒也还算可以,只是年纪大了,还是不如他自己期望的快。住了一个礼拜左右,他就觉得该出院了,但是医院还是要求他再住一个星期,直到病情彻底稳定。子女们也要求他多住几天,等到身体完全稳定下来再出院。

但是沈父觉得自己在医院住得不舒服,觉得憋屈,不够清静,回家更好一点。医院条件再好,那还是个医院,氛围叫人紧张,怎么也比不上自己家里舒适,最后大家只好同意他回家,只是要麻烦他的专业医生每天来家里给打针检查身体。

老爷子身体看起来并没有大碍,但是反应明显迟缓了些,毕竟中风是脑部血管受损,极有可能会压迫到神经,导致某些功能的丧失和减弱。沈父这情况看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要是他的肢体受损,行动不便,这可不是要把他急死去。至于以后还能不能恢复到病前的状态,谁也不知道了。

因为老爷子病了,为了照顾老人,沈旭跃两口子就干脆住在了家里,大姐一家子也回来得很勤快,还有那些老朋友老战友们,也会隔三差五过来坐坐,大家都愿意多陪陪他,让他开心点,少想那些不如意的事,这样心情好,身体就恢复得更快一些。

唯一不能常回家的就是沈启学,他在部队里,每个月只有一次回家的机会,对于老爷子,他是最愧疚的。为了减轻他的心理负担,沈父和沈旭跃都跟他谈过心,让他放下心理包袱,这事说起来实在不算他的责任,只能说是意外。

就这么过了一个多月,沈父的身体终于渐渐好了起来,他主动要求回单位去,不过不是去上班的,而是申请退休的,他很清楚自己的身体状况,尤其是脑力这一块已经不能如往常一样了,他不退,肯定没人说他什么,但这是典型的占着茅坑不拉屎,这种事,沈父是做不出来的。现在他已经可以放心退下来了,至少在这之前,他已经安排好了长子的出路,也帮着长媳安排好了工作调动。

沈父退休之后,警卫员和专车就都撤销了,家则不用搬,可以住到沈父沈母都百年之后。这些变故并非没有影响的,沈父沈母明显都有些短暂的不能适应,情绪也有些低落。

元旦的时候,方臻从广州过来了。沈启学将她从车站接了回来,大家看着她的脸色,顿时吓了一跳,这是病了?

但是沈启学却没有半分愁容,脸色反而带了喜色:“爸,妈,方臻有了。”

全家人都喜出望外,连忙道贺,这总算是这段日子以来的第一件喜事,压在全家头顶的愁云终于消散开去,整个院子里都充满了喜悦的笑声。

晚上吃饭的时候,全家十几口人都在,杨茂林也没有出车,在家过元旦,饭桌上都是他从外地带回来的各种山珍海味等土产,摆了满满一桌子。沈父高兴地说:“咱们全家终于第一次聚齐了啊,而且喜事盈门,今天是个好日子,明天是元旦了,这是新生活的开始。咱们一起来喝一杯,庆祝一下!”

沈父当然不能喝酒,他和京京还有方臻都喝果珍,其余的人则喝酒。赵明月小抿了一口酒,沈旭跃夹了一个海参放到赵明月碗里:“吃这个,据说特别补。”

赵明月闻到海参的味道,突然觉得有点恶心,胃里如翻江倒海一样,赶紧跑到外头去吐了起来。沈旭跃脸色一变,赶紧跑了出来:“明月,怎么啦?身体不舒服吗?”

赵明月张嘴又哇地呕吐了起来,沈母从后面跟了出来:“怎么了,病了吗?”

赵明月深呼吸了一下,摇摇头:“没有啊,就是刚刚突然觉得有点恶心反胃。”沈旭跃给她端来水漱口,她漱了口,然后进屋。

大家都看着她,赵明月歉意地笑了一下:“没事,大家吃饭吧。”她在桌边坐了下来,闻到碗里的那块海鲜味儿,还是有点难受,夹起来给了沈旭跃,“我不想吃这个,我吃别的。”她看着那些鸡鸭鱼肉,突然都失了胃口,平时这些都是难得吃到的,如今见到了,居然一点食欲都没有,赵明月心里突然咯噔一下:难道是怀孕了?

她旁边的方臻看着她一直夹白菜豆腐吃,便悄声问她:“明月,你是不是也有了?”

赵明月说:“我不知道啊,之前还没发现这种状况。”

方臻说:“上医院检查一下吧。”

赵明月点点头:“好。”

等到吃完饭,沈馥郁才说:“明月是不是吃不惯海鲜?”

赵明月不好意思地说:“我也是头一回遇到这情况,以前吃过海鲜啊,没有这种反应。”

“我看你今天也没怎么吃肉,胃不舒服吗?”沈馥郁问。

赵明月摇了摇头:“就是有点恶心想吐。”

沈馥郁笑了起来,转身跟沈母说:“妈,说不定明月也有了呢。”

沈母笑着说:“其实我刚才也有点怀疑了。不过明月看样子自己也不知道,明天还是上医院检查一下吧。”

沈旭跃听着这个消息,人都傻掉了,扭头看着自己媳妇:“是真的吗?真的怀上了?”他要做爸爸了?

赵明月不敢肯定,所以不给他太大的希望,摇头说:“我也不知道,这还得去医院检查过后才知道啊。”

“明天我陪你去医院。”沈旭跃简直要乐疯了。

晚上休息的时候,沈旭跃一个劲地打量赵明月的肚子,想要从她的肚子上看出什么来。赵明月推开他的脑袋:“你傻了吧,你以为你是透视眼啊,能看得透我的肚子。明天上医院就知道了。”

沈旭跃猛地点头:“嗯,好。老婆,睡觉吧。”

赵明月爬上床,钻到被窝里,沈旭跃抱着她的腰,耳朵贴在肚子上。赵明月哭笑不得:“都说了,根本就听不到什么。”

“我听到了有什么在跳动的声音。”

赵明月望着天花板:“那是我的心跳。”这男人有时候怎么那么幼稚呢。

沈旭跃嘿嘿笑了一声:“要是真的是小宝宝就好了,我们可以和大哥一起生宝宝。”

赵明月说:“一起是不可能啦,大嫂的孩子都快四个月了,我们顶多也才一个多月。”

“那也差不多啊。我比我哥小了三岁,我的孩子比他的只小了三个月,这是一种进步啊!我们快要赶上他了。”沈旭跃一高兴起来,就开始胡言乱语。

赵明月忍不住觉得好笑:“赶上又怎么样?”

“说明我们在进步,他们落后了呗。”

小夫妻俩躺在床上,畅想着孩子的未来,主要是沈旭跃在畅想,还开始为孩子取名字了。赵明月觉得这事还是别抱太大的希望,所以沈旭跃畅想的时候,她就忍不住提醒他:“这事还没确定,等确定再说行吧?”

沈旭跃说:“先起好也一样的,反正用得着。”

沈旭跃对孩子的期待那么高,赵明月是既高兴又有点担忧,她希望真的已经怀上了,并且不要出任何差错,顺顺利利产下这个孩子,那么,这辈子,她就圆满了。

第二天一早,沈旭跃就要陪着赵明月去医院,赵明月说:“医院八点才上班呢,去那么早也是等着。”

于是沈旭跃只好点头:“那好吧,咱们先吃饭,吃了饭再过去。”

大家都取笑沈旭跃:“小旭就是个毛头小伙子一样,你都三十岁了,怎么那么毛毛躁躁的啊。”

沈旭跃完全不介意:“你们要理解头一回当爹的人的感受。”

沈启学说:“你急什么,该来的自然会来。”

沈旭跃白他哥一眼:“你当然不急,你要来的已经来了嘛。”

第八十六章 怀孕

检验结果出来后,沈旭跃简直要找不着北了,想伸胳膊去抱赵明月,又怕碰着她,最后还是抱住了她,趁没人看见,在她脸上亲了一口:“太好了,老婆,我要当爸爸了!”

赵明月低着头,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心中涌起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幸福、感动、惊喜、庆幸、委屈,都有,眼圈忍不住就红了。沈旭跃看她不做声,情绪似乎也有些不对,便小心地问:“怎么啦?不高兴吗?”

赵明月摇摇头,吸了一下鼻子:“不是,高兴,太高兴了。”

沈旭跃伸手摸了一下她的脸颊:“高兴也别哭啊,笑一个。”

赵明月破涕为笑,她看着眼前的这个男人,这一刻真的觉得自己新生了,她又重新来过了,孩子又有了,幸福再也不像以前那样遥不可及了。

赵明月怀孕的消息无疑又给沈家带来了一重惊喜,现在可谓是双喜临门了,老爷子今天笑得格外多,也格外爽朗真诚,这是他生病之后最开心的一天了,全家人的心情也不由得轻松起来。

方臻虽然是个外科医生,但是对基本的护理和康复训练也还是清楚的,知道公公的病是因为自己丈夫而起的,所以对老爷子的身体也上了心,在康复训练上提出了不少建议。

现在家里有了个医生,都感觉到分外放心,这样一来,大家的健康都多了一重保障。

赵明月怀了孩子,沈旭跃简直要把她宠上天去。为了不让她太劳累,他们从家里搬回了学校宿舍,因为早晚赶上下班太辛苦了。但这样也有弊端,就是伙食水平下降,学校食堂吃的肯定赶不上家里的。

沈母除了照顾老爷子,也会三天两头给两个儿媳炖汤滋补。沈旭跃每天下班的时候,便顺道回家拿汤给媳妇喝,因为母亲要照顾父亲,还要给大嫂送汤,要是再给自己媳妇送的话,实在是太辛苦了。

他们没有厨房,从家里带来的汤都凉透了。沈旭跃便想了个主意,弄了个酒精炉子,将汤放在酒精炉子上加热。赵明月想来想去,还是让沈旭跃去买了个炉子,又弄了一些煤球来,生了个炉子,因为在室内生炉子不安全,便让他在宿舍外头围了个避风的地方,将煤炉子放在走廊上,这样就不用担心煤气中毒了。

有了煤炉子,就可以自己炖汤喝了,不用麻烦沈母忙活了。有了火,自己也可以做饭菜,但是想着大冬天的在寒风凛冽的走廊上炒菜,这实在是种非人的折磨,就把做饭这事儿免了去,还是上食堂去吃饭。煤炉子用来烧水和煲汤,有时候还可以熬点粥喝。

沈旭跃就多了一件事,每天上菜市场去买菜。他总是一大清早就起来了,买了菜回来,然后抓紧时间收拾好,放在炉火上炖着,再去上班。等赵明月中午下班回来,就可以喝上滋味鲜美的老火靓汤了。

沈旭跃自从知道老婆怀孕,那真是化身二十四孝好老公,不惧艰难险阻,都要为赵明月弄来一口好吃的。赵明月怀孕之后,胃口不太好,时而想吃点这个,时而想吃点那个,多半都是她家乡的吃食,北京虽然是首都,物产丰富,但这个年头,它还没法像南方一样,到了冬天还能吃到各种各样的蔬菜水果,连吃个鱼,都没法是鲜活的。沈旭跃觉得很对不起她,只能想办法弄点新鲜的吃食来满足她的胃口。

赵明月的怀孕反应比较严重,刚开始那段时间,简直是吃什么吐什么,还好吐过之后还能吃得进去。怀孕头两个月,赵明月吃得很不少,但是体重完全没有增加,甚至还有点消瘦。好在不久之后就放寒假了,赵明月和沈旭跃搬回了沈家,有沈母照顾她的饮食,不用忙碌,休息得也好一些,慢慢地,孕吐现象终于减轻了许多,身体也逐渐胖了起来。

沈旭跃上班的地方离父母家其实更近一些,住到家里来,他上下班路上花费的时间也节省了许多,陪伴赵明月的时间也多了,还能想法子给她去踅摸一些好吃的。在这么多人照顾下,赵明月的生活过得越来越滋润,身体也渐渐地跟着丰满圆润起来,她有点担心,自己这样吃下去,会不会变成一个大胖子,到时候别有个体重过大的婴儿就不好办了,那生起来可是自己受苦。

但是沈母和沈旭跃都说她想多了:“你本来就瘦,不多吃一点,怎么够两个人的营养啊,别怕胖,能吃是福。”

于是赵明月只好接受了被当成猪养一样的生活。

方臻就没有赵明月幸运了,她从南方来到北方,第一关首先要过的就是水土关。一般人换了地方,总是会出现水土不服现象的,方臻就遇到了水土不服的现象,一来北京就感冒,可怜的是她还怀着孩子,不能吃药打针,只能硬扛着,拖了半个月才好起来。就这一点来说,这个时间安排她调动工作确实不是什么好主意,但是在调动之前,谁也不知道她已经怀孕了。

沈启学刚到北京没多久,他申请的已婚军官宿舍还没有批下来,所以两口子还不能住在一起。方臻还得上班,又刚到一个新地方,环境什么都是陌生的,唯一熟悉的丈夫又不能常回来,怀孕的人又敏感脆弱,所以心情非常低落。

大家都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生怕有个什么闪失。赵明月放了假后,回到沈家去住,便建议方臻也回来住,一起做个伴。

方臻本来是住在医院宿舍的,这样上下班比较方便一点。被赵明月一劝,想了想还是搬回来住了,因为一个人住在宿舍实在是太孤独了。这样一来,就得辛苦一点,要坐公交车去上下班,好在已经过了最危险的前三个月,还算安全。医院里也知道她怀孕,没有给她安排太重的任务,没有给她安排过晚班,只需上白班就可以了。

妯娌两个在一起,年轻人有话题可聊,方臻的情绪开始好转,身体也慢慢适应了北方的气候,逐渐稳定起来,不过依旧瘦得厉害。

沈馥郁也放了寒假,丈夫经常出车不在家,便带着儿子回到娘家来住,随便帮着母亲照顾两个怀孕的弟媳妇。自打沈父病了之后,全家人的关系前所未有的融洽友爱,这也是因祸得福吧。

见方臻瘦得厉害,沈母和沈馥郁两人就拼命变着法子给她做好吃的,想让她快点胖起来。沈母和沈馥郁都是典型的北方人,做的饭菜也是粗犷的北方菜系,方臻是来自最讲究吃食的广东,吃着她们做的北方菜,胃口也不怎么好。赵明月大概猜到她的口味,便做了南方的菜给她吃,又根据方臻自己说的煲老火靓汤的方法,给方臻煲汤喝。

方臻非常感动:“明月,你自己也是需要照顾的人,不用这么辛苦为我忙活的。”

赵明月笑道:“我哪里是为你忙活啊,是我自己嘴也馋了,想跟你学点做好吃好喝的,我们母子跟着一起受益。”

方臻唯有默默记在心里。父母看着两个儿媳感情如此深厚,也觉得欣慰,家和万事兴,这样就好啊。沈启学在部队里和老婆打电话,得知弟媳妇这么照顾自己媳妇,也说将来要好好报答她。

赵明月觉得做一个老师还是挺好的,你瞅瞅,谁还能像老师这样,一放就是这么长时间的假啊,正好可以给她在家养胎。没事的时候,就在家里做小孩子的衣服和鞋子,除了给自己的孩子做,也要给方臻的孩子做一些。沈母也忙着给两个孙子织毛衣毛裤,沈馥郁也跟着一起织毛衣,婆媳大姑仨没事就在一起干活唠嗑,北方女人性情爽朗,还挺多欢乐的。赵明月发现,只要沈母不霸蛮和钻牛角尖的时候,她其实还是个很有见地的老太太,早些年那些书都不是白念的。

宋小蕊也放了寒假,闲来无事,也会带着小女儿冬冬过来串门子,几个女人就在太阳地里晒太阳做手工。刚满周岁的冬冬已经能够满地跑了,小姑娘长得玉雪可爱,眉眼集合了父母的优点,一看就是个美人胚子。小家伙还很活泼大胆,特别爱美,喜欢年轻漂亮的人,见到干妈赵明月,就跟见了亲妈似的。每次过来,都抱着赵明月的双腿扭麻花儿似的缠住不放,赵明月便要放下手里的活计来逗弄一番。

一岁左右的孩子开始学说话了,赵明月教她叫“干妈”,她还不大转得过弯来,只会叫妈,每次看见赵明月就喊:“妈,妈。”一个字一个字的蹦,非常老成,跟叫自己妈妈又不一样,逗得大家都笑得要死。

冬冬还喜欢好看的哥哥,经常要跟在京京屁股后头玩,京京正是鸡飞狗跳的七八岁年纪,玩得上天入地的,哪里愿意带着这么个流鼻涕的小拖油瓶。但是冬冬就要这个小哥哥,不让跟就哭,京京是好孩子,小妹妹哭了,那就先勉为其难哄一下她吧。

沈馥郁就笑:“我看见冬冬缠着京京,就想起小蕊小时候缠着魏勤的样子了,撒泼打滚流猫尿,冬冬尽得妈妈的真传,哈哈哈哈。”

宋小蕊瞪着沈馥郁:“大姐,我小时候有那么烦人吗?”

“烦人不烦人,得问魏勤才知道。”沈馥郁哈哈笑。

赵明月抿嘴乐:“魏勤哥肯定不会觉得烦的。”

宋小蕊得意地说:“那当然,他要是烦我,我一脚给他踹西天去。”

冬冬的大名终于有了,是她爷爷起的,叫做魏哲慧,希望她聪明,她爸则觉得自己老爹起名字的水平也很一般,不如自己起的,始终都叫女儿魏遂,这大概是要作为冬冬之外的第二个小名了。每次魏勤一叫冬冬魏遂的时候,赵明月就忍不住想笑。

宋小蕊说:“以后你给孩子起名字的时候可要慎重一点了,别让沈旭跃瞎起。”

赵明月说:“他不会,他慎重着呢,其实我觉得吧,名字还是随意一点好,有寓意就更好了,我觉得京京的名字就挺好,简单又好记,反正名字也就只是一个代号而已。”京京的大名,叫做杨念京。

沈馥郁笑着说:“当初离北京远,一走就那么多年没回来,以为回不来了,就给他起了这么个名字,以解思乡之情。但他还是不喜欢,说同学老管他叫和尚念经。”

京京彼时正带着冬冬这个小尾巴在院子里追逐嬉戏,两个孩子的欢声笑语使得整个院子都温暖起来。

赵明月满脸温柔地看着两个孩子,嘴上说:“小蕊姐,冬冬的名字那么复杂,等她上学,肯定会跟你们哭,你信不信。”

宋小蕊笑:“她的名字总要比我的好吧,我小时候写自己的名字时,那个蕊字每次都要折磨我一遍,三个心啊,我根本弯不起来,真是每次写都要哭。”

赵明月想起自己小时候写“心”字的时候,确实那弯钩的笔画特别难写,宋小蕊还得写三个叠在一起的心,可想而知有多么困难,不由得觉得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