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嗳。”刘大郎沉浸在突如其来的情绪里,心不在蔫的应了应,和媳妇拉开了点距离,挨着石块边沿坐着。
季歌讷闷的瞄了两眼,拉了拉他的衣袖。“你坐过来点,我跟你说个正事。”
“喔。好。”刘大郎做了个深呼吸,才起身往媳妇身旁坐下。“什么事?”却还是不敢看媳妇的脸,
“刚刚我想了想。”季歌其实也有些难以启齿,可觉了这事还是说一说为好。“就是,就是孩子的事,明年搬出了清岩洞,再要孩子吧。”好在她是个现代人,要是原生原长的古代人,还真说不出这话来。
她有她的考量,这时代十五六岁生孩很平常,大郎念着她年岁轻把洞房一事推后,已经很难得了。明年她满十六岁,身子骨长开了,关于洞房就没必要再装聋作哑,都同床共枕一年多,用不着扭捏,倒不如说开些,彼此心里有个底。
刘大郎没有想到媳妇会说这话,立即就有些手中无措,低着头看着媳妇的手,满脑子都是孩子,洞房,这四个在重复着,古桐色的脸胀的通红一片,额头汗水直冒,半天没憋出话来。
季歌想,她的男人真是太青涩了,心里却美滋滋的,觉的特别开心。反正话都说出来了,就再大胆点吧,左右也没人,便偎倒了大郎的身边,抱着他的胳膊,感觉到他身体僵硬,整个人热腾腾的跟个火团似的,她就越发的开心了,眼角眉梢都透着欢喜,故意柔声细语的说。“相公,你说好不好啊?”
“好,好,都好。”刘大郎僵着手抹了把脸上的汗,把字一个一个的从嘴里挤出来,说的甚是辛苦。
恶趣味什么差不多就行了,季歌心情相当的好,不再逗她男人,万一吓着了怎么办?“咱们是夫妻,你这么紧张干什么?快擦擦汗,衣服都浸湿了。”
媳妇恢复了正常,刘大郎好受多了,心里一个劲的对自己说。紧张什么,本来就是夫妻,都是应该的,念的多了,还真起了点效果。至少能抬头看着媳妇了,面色挺平静的说。“继续赶路吧。”
“嗯。”季歌点着头,把草帽戴了起来。
刘大郎看着媳妇的背影,深深的呼了口气。默默的握紧拳头,很好,就是这样的,继续努力!他堂堂一个男人,哪能比媳妇还要害羞,一回是这样,两回也是这样,必须得改正过来!
进了山里,蹲在溪边洗了把脸,又歇了歇脚。山里树林多要荫凉许多,回到家里,只有二朵和三朵在,二郎和三郎去了山坳的地里。
“大嫂,大姐生的男娃还是女娃?好不好看啊?”二朵兴致勃勃的问着。
季歌坐到了桌边,三朵倒了杯水给她,抿着嘴冲着她笑。季歌伸手摸摸三朵的发顶。“生了个女娃,六斤三两重,白白胖胖的小家伙,挺好看的。”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看到。”二朵本来想跟着去,却也知道自己不能去,所以连提都没有提。
爹娘走的时候,她才三岁,懵懵懂懂的年纪,是大姐带养她的。大姐嫁人的时候,她七岁已经懂事了,对大姐的感情很深厚,不仅是姐亲情,还掺杂了些模糊的母女情。
季歌听着安慰她。“总会看到的,等家里不忙的时候,我带你去一趟柳儿屯。”
“好啊好啊。”二朵连连应着。
七月农忙,刘家有了点地,也有些活要拾掇,家里有两个劳力,倒也不用旁人操心。顺大娘家有两棵杏子树,果实累累,一个个都熟透了,黄澄澄的香味很浓。摘杏的那天,顺大娘特意送了半篮子过来。有根婶家的屋后种了根李子树,有些年头了,也送了半篮李子过来。
顺大娘家的杏子很甜,季歌拿了一半做了甜酱,有根婶家的李子,甜甜酸酸,琢磨了下,她想试着做水果软糖,就拿杏子和李子一并,再添些麦芽糖,酸甜滋味。
以前在家时,她曾尝试着做过两回,用的是桃和李子,结果失败了,用微波炉做的,第一回成了焦糊糊,第二回稍微好点,但也不是软糖而是果酱。现在继续尝试,也不知道能不能成功。
先把杏子和李子洗干净,皮和果壳都要去掉,只余下果肉。这活是三朵做的,她把手洗的干干净净,慢慢吞吞的忙活了半个时辰。季歌把果肉捣成果泥,添了适量的麦芽糖,生了小灶的火,刚开始用得中火,把果泥倒进锅内,人不能走开,要站在锅旁,一直搅拌果泥,果泥发酵变成了果酱略显浓稠时,火势改中火为小火,继续搅拌,这时候可以试一试味道,若觉的酸了,就再添些麦芽糖。
大热天的一直站在灶边,也是个大考验,季歌汗水直流,脸色通红,还不能分心,得一直紧绷着神经,注意果酱的浓稠度适当控制好火候,稍有差池估计就要失败了。好在她有前两回失败的经验,这一回认认真真的对待,有八成的把握可以做出来。
当果酱的浓稠度足够粘住筷子时,小灶里的柴木可以抽离,只余下炭火就行了,慢慢的继续熬煮,时不时的搅拌两下,这是个关键点,火候没把握好,一不小心果酱会变成焦糊糊,季歌来回在锅内和灶内看着,用火钳拨着灶内的炭火,
三朵拿了蒲扇站在小凳子上,一下一下的给大嫂扇着风,眼睛亮亮的看着锅里的果酱,厨房里弥漫着浓郁的果香,甜甜酸酸的味儿,馋的口水直吞,可真香啊。
待灶里的余火也渐渐熄了,季歌总算解脱了,用勺子把果酱表面抹平,就这么直接搁锅里,静静的冷却凝固,所需时间至少也得隔一夜才行。
“大嫂,洗脸。”三朵见活忙完了,她把蒲扇扔一边,打了一瓢冷水放盆里。
季歌对着三朵笑,赶紧洗了把脸,清凉凉的水触着肌肤,身上的热气消散,说不出的舒坦,她深深的吁了一口气。用原始工具做软糖,可真够累的,尤其是这酷暑天气,像是放在蒸笼里似的,都快热晕了,希望她的心血没有白费。
二朵拎着破罐回来,她抓蚯蚓去了,家里只剩下一只老母鸡,顺大娘说小鸡喂养的好,最近应该就会开始下蛋,她有些心急,就更加努力的抓蚯蚓。还没回家呢,刚刚走到大道上,就闻见自家屋里飘出来的果香,可真好闻,馋死她了,她颠颠儿的冲回了家。“大嫂,大嫂,你做什么了?”
“回来了?我想做糖,不知道能不能成,得明天才知道。”季歌有些累,搬了个椅子坐在门口,正好有风徐徐吹拂,她动了动自己的胳膊,有点酸疼酸疼的。下回还要做的话,得让大郎来,这是个费力活。
明天才能成。二朵没什么兴趣了,看着妹妹道。“三朵,咱们煮蚯蚓去。”
“好。”三朵听话的跟着二姐去了屋后。
傍晚,果酱已经冷却开始凝固,季歌把锅盖盖上,一家人吃了饭洗了澡,坐在屋前的空地里闲聊乘凉。忙忙碌碌一整天,天微微亮就起太阳落山才归家,也就这会最是惬意,晚风凉爽吹散热气,和家人们笑笑闹闹的说着话,能很好的抚平身体的疲累,比什么仙丹妙药都要管用。
次日一早,吃早饭的时候,季歌笑着说。“一会先别急着走,看看我昨天的心血有没有白费。”
“肯定不会白费,那味可真香,特别的浓郁。”二朵露出一个沉醉的神情来,把大伙都给逗笑了。
季歌有些紧张。“一会就知道了,咱们先吃饭。”
“下回要做就喊我,你教我我来做。”刘大郎认真的说着。昨晚他替媳妇细细的按揉了好一阵,今儿早上还有些喊疼,他心里就不好受。
“知道了。”季歌点着头,笑的甜滋滋的。
饭后,刘大郎直接把锅拎到了桌上,当然,下面会垫一块木板。季歌打开锅盖,香味扑鼻而来,完全没有昨日的浓郁,是清清淡淡的香味,色泽是暗黄,还算晶莹剔透,拿着勺子压了压,软的,有点儿弹。季歌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心里有底了。“应该是成了,拿刀切成小块。”这刀是特意买来,专切糕点果脯的。
口感软和有点微微的弹,偏甜夹了点李子酸,味比较浓。总的来说,比外面买的十文一斤的糖要好吃点。
“好吃。”三朵拿了一块又一块,细细的咀嚼着,笑的眉眼弯弯。果然是孩子,就爱这些酸酸甜甜的。
季歌觉的味浓了些,吃了两块就收手了,有点腻。“得送点给顺大娘和有根婶,余下的你们慢慢吃,别吃太多,会不爱吃饭。”
“大嫂,这软糖也做卖买吗?”刘二郎问了句。
“不太好。”季歌解释道。“得顺着季节来,季节一过就不能卖买了,这事先放着,不着急。”
刘大郎也觉的有点腻,就吃了一块。“你要去顺大娘有根婶家?”
“对。送点软糖过去。”说着话,季歌已经分了两份软糖出来。
“我去吧,我找平安有点事。”刘大郎说着,接过媳妇手里的软糖。
季歌还有一堆琐碎活要忙,就应了这事。
刚进八月,淅淅沥沥的飘起了小雨,日夜不停,嘀嗒响着,好在农事都忙的差不多了,该收的收了,该晒的晒了,该种了种了,这会下雨正好,滋润着庄稼。
山里的凉米分果有些果子已经熟透了,刘家又开始做起了凉米分换吃物的卖买,仅靠家里的半亩地是完全不够吃的,今年还买了不少粮食,再者也要为明年做些准备,能不用钱买粮就尽量不用钱。眼下家里事也少,刘家三兄弟就在山里找果子,捡柴木野菜菌子等等,还有放地笼抓鱼,刘家的姑嫂三个就窝在家里拾掇着。
这样琐碎一堆的充实生活,夹着淅淅沥沥的小雨,日子平平静静安安宁宁,不愁吃穿,不经意间会产生一种恍惚感,其实就这么过一辈子也挺好的。待回过神来,季歌又笑自己犯痴,哪能一直呆在山里呢,再怎么好也要到外面去看看,不过,等她和大郎老了,儿女成亲生子忙着顾自己的小家时,或许他们可以回到这个偏僻的深山沟,看岁月静好慢慢过着余生。
细绵绵的小雨,断断续续的飘了近十天,进了八月中旬时,天总算是放晴了,再不晴,就该忧心地里的庄稼了,毕竟刚刚种下去,还很脆弱。天一放晴,地里的庄稼真的是一天一个模样,雨水足长的快。略有些凉爽的气温,在连续晴了两天后,开始慢慢炎热,却也没有七月里的毒辣,这样的日头,正好合适晒菜干。
八月十五的中秋节,季歌做了一顿丰盛的饭菜,还烙了不少饼子,分两种馅,一荤一素。八月初进镇给秦师傅送火焙鱼时,季歌就烙了二十个饼,十个鸡蛋,三斤的玉米发糕,两斤五花肉。让刘大郎路过柳儿屯时回趟娘家。回来后,大郎告诉她,一朵挺好的,就是黑了点,看着精神不错,妞妞也养的好,白白胖胖肉嘟嘟的一团儿,特别爱笑。季母对他也有了点好脸色,说话和气的不少,还问了两句季歌的情况。
季歌猜想,九成是家里日子好了些,每回过去拿的礼也不错,不再是那个需要接济吃了上顿没下顿的刘家,她的态度自然就转变了。其实,想想季母这样的性情,是很平常的。季歌想起她头一次回娘家时,季母虽有些嫌弃说话却带了些提点,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啊,自家日子都紧巴哪里有心思顾女儿。
对于季母,季歌也没别的想法,就是逢年过节,有能力了就尽着一份心,送些节礼过去,也算是替原主全了孝道,旁的她一个外嫁女就不多掺和了,好好过自己的日子就成。
凉米分换吃物的卖买,到了九月底就没有做了,山里没有凉米分果。今年的收获比去年要多些,季歌三姑嫂每天整理着换回来的吃物,乱七八糟的种类繁多,做这事的时候,她们心里特别的开心,完全可以体会到,收割时节农民伯伯的那种激动和兴奋。
主要是大郎也在家里,有个伴也放心些,跑了很多个山头,不仅寻的凉米分果多,比较深的山里,鲜有人去,里面的野果菌子也多,吃不完就晒成果脯,菌子也没拿出去买,直接晒成干,想来明天搬出去了,想要吃点菌也不容易,留着自家吃。野板粟足足有半个袋子,这种野生的味道特别好,生吃也好吃,炖汤也美味。
还有一个很意外的事,掏到了一个野蜂蜜!代价也是有的,大郎和二郎被蛰了好几下,季歌急的不行,她又不知道怎么处理这事,慌慌张张的跑去了顺大娘家,好在顺伯有经验,麻利的拔出蜂针后,将拿来的草药捣成汁敷在了伤口,也不知是什么草药,没几天就消肿了,并没有起不良反应。季歌松了口气,很严肃的告诉着两兄弟,往后不能再这样冒险!
凉米分换吃物的卖买不做了,家里就清闲了不少,季歌和刘大郎商量着,正好趁这时候,去趟松柏县探探情况,吃饭的时候,一家人都在,就把这事说了说。次日一早,稍稍收拾了番,季歌夫妻俩踏着白茫茫的雾,手牵手的行走在山林里,前往松柏县。
☆、第031章
松柏县非常大,特别繁华,站在城门口,看着人潮拥挤的热闹大街,季歌心生恍惚,突然想起很久以前,她只身一人前往大城市打拼,那段刻骨铭心的记忆,是她不愿意回想的,倘若有重选的机会,她想,必定不会再选这条路,太难太苦,成功是成功了,可她的下半生却过的不好,年轻时用身体拼财富,事业刚稳定,却成了用财富养身体,到来头,她什么也没得到。
她其实是极喜欢清岩洞的氛围,那种平平淡淡细水长流的生活气息,让她格外的沉醉迷恋。她上辈子没看透,以为所谓的好日子就是要挣很多钱,所以她拼命挣钱,财富两字得到的越多反而越觉的少,她总是想,她还年轻要挣足够的钱,然后找个人结婚好好过日子,她死的时候三十五岁,她以为自己还有大把的时间,她还年轻,可她却死了,也不知,她辛苦拼来的家产会落在谁手里。
莫名其妙的来到这个世界,她心里是欢喜的,有种很惊喜的感动,穷一点苦一点她不怕,她就想好好活着,过的舒心惬意。摇摇欲坠的家却需要奋斗,是责任,她得到了这个身体,就要担起肩上的责任。奋斗归奋斗,她是万万不会如前世般拼命,就好像疯魔了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