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1 / 1)

对比起来,这种人才是真正的天之骄子啊……

作为一个成年人,宁向朗迅速收起了羡慕妒忌恨的目光,这世上属于别人的好东西太多了,要是什么都眼热的话,还要不要活!

宁向朗很快就将注意力摆到从车上走下来的人身上。

那人果然比少年要小一两岁,看上去才十岁左右。而且瞧他那少年老成的模样,说不定比看起来还要小!

照理说这个年纪人都没长开,但宁向朗还是觉得这人有点眼熟。不是五官眼熟,而是整个人给他的感觉很熟悉!

宁向朗很快就确定这人叫傅徵天。

这家伙出身于大名鼎鼎的傅家,并且在二十二岁的时候就从一干叔伯和堂兄弟里杀开一条血路,直接接手傅家老爷子的位置!

这人有着了不得的天赋,傅家在他手里蒸蒸日上,到后来大部分媒体提起他都是充满了溢美之词。

宁向朗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他在主持节目时有幸见过这人一面。

就是那么短短的一面之缘,他就对这个浑身上下都散发着“生人勿近”讯号的傅大boss印象格外深刻。

没想到这种气质这么早就跟着傅大boss了!

宁向朗藏在其他人身边悄悄观察着面庞还很稚嫩的傅徵天。

这家伙穿着不怎么特别,普普通通的白衬衫、普普通通的黑长裤,脚上规规矩矩地穿着帆布帮儿、橡胶底的运动鞋,光看打扮简直就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小学生,偏偏搁在他身上就是有点儿不一样的味道!

更要命的是,这家伙只是微微抿着唇,眼睛轻轻往他们这边一扫,就传递给别人一种他正处于愠怒状态的讯息。

不愧是眼梢子一抬别人就会拜倒于脚边的大boss啊!

这时候胡灵翠闻讯赶来,她第一时间找着宁向朗把他拉到身边,生怕人太多又让他磕着碰着了。

等傅徵天的目光朝他们这边望来,胡灵翠先是一怔,暗道这是谁家的孩子,养得这么出挑!她回过神来后就代替胡得来出面:“你好,你是来接小勉的吗?他在里面等着呢。”

原来少年叫傅勉,也是傅家人,虽然年纪比傅徵天要大,但是得叫傅徵天一声“堂叔”。刚才胡灵翠找过去的时候,傅勉被她的关心感动得一塌糊涂,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起了自己的辛酸事。

傅勉的父母都意外去世了,借住在哪家他都有种寄人篱下的感觉,而傅徵天家则是他住得最最心惊胆战的地方。

傅勉的诉说重点就是傅徵天。

傅家的根基不在这边,只不过傅徵天的父亲今年在这边开辟新市场,而傅勉这个没人管的倒霉催正好又被扔给傅徵天父亲照顾而已。

傅勉性子软,根本没细提平时有多难熬,不过宁向朗觉得自己懂的——有这么个活动制冷器在,日子当然不好过!

宁向朗瞄了傅徵天一眼,不禁在心里为傅勉默哀起来。

傅勉可是说了,他来就是为了买件好瓷器去讨好傅家老爷子,希望能早点脱离苦海——去哪家都好,只要不用见到傅徵天就好!

偏偏他得把这尊大神找来接他回去。

瞧吧,这会儿这尊大神脸上的表情只透露了一件事:大爷我不高兴了!

宁向朗不想当那被殃及的池鱼,夹起尾巴乖乖跟在胡灵翠身边给傅徵天带路。

就在宁向朗转开目光后,傅徵天看了宁向朗两眼。

“两眼”这种关注程度对于傅徵天而言已经算是例外了,他会注意到宁向朗的原因很简单,简单到熟悉傅徵天的人绝对不会相信:他觉得宁向朗瞧起来特别顺眼。

六七岁的宁向朗看起来像个粉雕玉琢的小娃娃,这倒没什么,可爱的小孩子傅徵天见过太多了。

往往他跟父母一起去拜访别人的时候主人家都会把孩子推出来陪傅徵天玩,爱哭的、爱闹的、爱黏人的,傅徵天统统都碰上过。

每次他都只有一个感想:麻烦。

不管是男娃儿还是女娃儿,都特别麻烦。比如他这个“侄儿”吧,长得也软软糯糯很讨喜,偏偏就是不让人省心,一天到晚净知道给人添麻烦。

这世界上哪有人会无条件哄着你?别真当自己是大少爷!

傅徵天第一眼看到宁向朗时对上的是那带着几分好奇的目光,这小家伙虽然年纪很小,但那份好奇却拿捏得恰到好处,不会让人觉得反感!

但他再看第二眼,就看见了宁向朗头上包着的绷带。

傅徵天皱了皱眉,推翻了“顺眼”的评价。

小孩子果然都是麻烦,即使本身不算太皮,也容易因为磕磕碰碰受伤!

宁向朗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傅徵天归类为“麻烦”,只觉得有点毛毛的,像是被什么东西盯上了。能当上口碑极好的金牌主持人,他自认心理素质是非常好的,在场能给他这种压力的人似乎只有……傅徵天?

宁向朗忍不住用眼角余光瞧了眼傅徵天。

这一瞧,正好就对上了傅徵天停留在自己身上的目光。

傅徵天一点都没有被撞破的尴尬,他开门见山地问出自己想知道的事:“你这绷带是怎么回事?”

宁向朗听到傅徵天发问,顿时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这可是绝不轻易开口的傅大boss!不过想到这时候傅徵天也才十岁左右,宁向朗也就淡定多了,他乖乖回答:“不小心撞伤了,出了点血,别看包得这么严实,其实不严重!”

傅徵天不以为然:“磕到脑袋可不是小事。”他盯了宁向朗脑门几秒,自顾自地给宁向朗做了决定,“等下我让跟着过来的孟医生给你看看,他的医术还不错。”

对于这种从小就专横独断惯了的家伙,宁向朗挺想甩他一脸“爷不需要”。不过想到傅徵天也是好心,他唯有道谢:“……谢谢。”

不错,又乖又有礼貌。

傅徵天满意了,点点头去跟在宁向朗身边去找傅勉。

傅勉瞥见傅徵天进门后立刻瑟瑟缩缩地往被子里钻,要不是来不及了,他准会闭紧眼睛装死!

傅徵天早就习惯了,彬彬有礼地对随行的家庭医生说道:“孟医生,你给傅勉检查一下。”

这话似乎勾起了傅勉的惨痛回忆,他也顾不得躲傅徵天了,拼死挣扎着坐了起来,嗓儿都带着几分颤抖:“已经有两位叔叔给我看我了……”

宁向朗忍不住看向那位孟医生,见对方看起来相当慈眉善目,也忍不住往后躲了躲。

看起来这么和善的人居然还能让傅勉克服对傅徵天的害怕,感觉更加可怕有没有!

孟医生似乎察觉了宁向朗的反应,意味深长地扫了他一眼。

宁向朗眼皮直跳。

这种“恭喜目标二号,您已正式被锁定”的感觉一定是错觉对吧!

一!定!是!

宁向朗有点想跑路,但又不想错过围观的机会,两相权衡之下他决定冒死再呆一会儿。

结果果然没让宁向朗失望,薛医生跟那位帮忙急救的热心人士看清孟医生后都满脸震惊,语气更是充满不敢置信:“孟老,是您哪!”

孟医生似乎早就对这样的状况习以为常,他云淡风轻地点点头,颇有些高人风范。

宁向朗好奇地扯扯薛医生的衣角,巴巴地瞅着薛医生,想从他那儿了解一点关于孟医生的事情。

薛医生向来喜欢宁向朗这个懂事的娃儿,见他一脸好奇,也就跟他说起了这位“孟老”的来历:“孟老可是我们西州医协上一届的会长啊!我们西州的每个医院几乎都有孟老的学生!从我们考进医学院之前他就是我最景仰的人!”

宁向朗一听就知道薛医生激动得有点语无伦次了,要是他真是个小孩哪听得懂?不过光凭薛医生这模样,就足以证明这位孟老的分量有多重了!

宁向朗小时候不太关心这些事,对孟老的印象不是特别深,不过他知道到在国内每个地区的行业几乎都以州协为行动风向标。

比如薛医生他们都会加入西州医学协会,到时候遇到什么需要调解的纠纷或者有什么进修需求,都会由医协代为处理,协会的存在意义就是把业内人员从与本职无关的繁琐事务里解放出来。

协会的核心成员是从行业的“元老”里选出来,一般都在业内极具威望,因此即使协会只是本行业自发筹建的组织,影响力却也相当大。看看薛医生的反应就知道了,至少医协对医生来说格外重要!

宁向朗正瞅着孟老猛看,准备好好瞧清楚这个前任医协会长到底有什么不一般的手段,孟老就已经给傅勉检查完了。

孟老转头对傅徵天说:“放心吧,没什么事。”

傅勉松了口气。

傅徵天望向宁向朗:“孟医生你帮忙看一下他头上的伤。”

胡灵翠迟疑地看向薛医生,她怕薛医生会不高兴。可惜她的担心显然是多余的,薛医生忙不迭地点点头:“孟老能给小朗瞧瞧这伤就最好了!”

孟老见薛医生不介意他接手宁向朗这个“小病患”,点点头,笑着朝宁向朗说:“小家伙,过来给我瞧瞧。”

傅勉看向宁向朗的目光瞬间就充满了同情。

宁向朗:“……”

他现在跑掉还来得及吗?

☆、第四章:人比人得死!

宁向朗说什么也是成年人,自然豁不出脸拔腿就逃。他唯有乖乖地按照孟老的指示坐下,任由孟老缓缓解开绷带检查伤口。

事实上宁向朗脑门旁的伤口真的不深,只是当时流了点儿血,晚上宁向朗又开始发烧,胡灵翠才会如临大敌。

孟老给宁向朗看完伤口之后说道:“这绷带用不着了,伤口不算太深,不用整个脑门给包起来。我帮他处理一下,不算多大事。”

宁向朗舒了一口气。

没想到孟老接着问:“不过昨天你是不是发烧了?”

宁向朗点点头。

孟老心里有了底,对胡灵翠说:“理论上你家娃儿应该没事了,实际上根本还没好全,因为你昨晚给他降温时可能太着急了,用药比较重,相当于强行把病源压了下去。要是这段时间再来点来点伤风感冒,这被压回去的病源指不定会一起爆发出来。”他和蔼地看向宁向朗,“所以我建议你给他抓点药调理调理,不用太长时间,喝个一周药就好。”

宁向朗:“……”

他明白傅勉把孟老视如蛇蝎的原因了,哪个小孩爱喝药,还喝整整一周!

胡灵翠迟疑地看了宁向朗一眼,说道:“这娃儿从小就怕苦……”

宁向朗却知道听孟老的话对自己肯定有好处,所以乖乖点头说:“没问题,我能喝!”

孟老有些讶异地看了宁向朗一眼,接着他笑了起来:“不错,真乖,现在肯喝药的娃儿可不多。”说着还有意无意地瞧了瞧傅勉。

不用说,他口里那个“不肯喝药”的家伙肯定就是傅勉。

傅勉脸色发苦。

听孟老的话就知道了,喝一周的话还是“不用太长时间”。他当时刚到傅徵天家就被孟老盯上了,硬是被逼着喝了整整一个月的药!

一!个!月!

要不是他抵死不从,指不定还要接着喝!

宁向朗倒是很快就接受了喝药的命运,因为他比谁都想养好自己的身体——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哪!

瞄见薛医生一脸忐忑地站在一边,似乎连手脚都不知道该怎么摆了,宁向朗决定帮薛医生一把:“孟爷爷,你们今天中午在我们这儿吃饭吧!”

孟老看向傅徵天。

虽然他并不是必须服从傅徵天这个小娃子安排,不过他这趟来到底是受傅徵天的邀请,留不留下还是傅徵天来决定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