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节(1 / 1)

“你相信有长生不老药吗?”明薇问他。

顾朗漫不经心地回答:“理论上来说有,但是我并不这么希望着。”

“我倒是希望青春不老。”明薇和他的面孔紧贴,在他的眼瞳里看见自己的容颜,还很年轻,可是再美的容貌也总会老的,“没有人喜欢衰老,肌肉松弛,皮肤落下来,一道道的皱纹,头发花白,啧!”

顾朗揶揄她:“你不是希望长生,你只是希望不老。”

“对,我不需要太漫长的生命,但是我也讨厌衰老啊。”明薇咕哝道,“不会有一个女人喜欢衰老的。”

顾朗道:“如果你愿意,你八十岁的时候还可以像十八岁那样过日子。”

明薇哈哈大笑:“我十八岁的时候在干嘛你又不是不知道!”

“你可以永远生活在童话里。”顾朗拨了拨她鬓边的头发,“随心所欲,自由自在。”

明薇扮了个鬼脸:“这算什么,男人的承诺?人家可不是这样和女朋友海誓山盟的啊。”

顾朗啼笑皆非:“人家的海誓山盟?你是指那些什么‘我会和你结婚,我会买房子给你住,我会对你好’之类的废话?”

“这怎么算废话了。”明薇不大高兴,“这是一个普通男人对一个普通女人的承诺。”

“如果你要这个,我现在就可以做到,何必要承诺。”顾朗捧着她的双颊亲吻,如同蜜糖一般甘美,“但是小金鱼,那样的爱情,并不是你想要的。”

明薇微微闭着眼享受着他的亲吻,又问:“为什么?”

“因为这样的爱情,矛盾太多,不会有好结果,你想想看,你结识的男人里,有多少是那样朝九晚五的人,嗯?”顾朗太了解她了,“你才受不了一个每天为公事为金钱而忙碌的男人呢。”

明薇仔仔细细回忆了一下她曾经的男伴,是的,每一个都很俊美,都像是上苍的宠儿,也从来不理俗世,还记得十六七岁的时候的男朋友,两个人自酒吧认识,当时她是叛经离道的少女,正处于青春期,故此隐瞒姓名和他交往,他是家里最小的儿子,家中颇有资产,但是他不务正业,一天到晚爱玩,两个人情投意合,又特别能玩,她对金钱没有计较,爱花多少花多少,从来不曾考虑过后果。

直到对方的父母和大哥找上门来,告诉她必须离开自己的儿子,因为他对钱没有任何支配能力,要在父母与大哥手下讨生活。

曾经送给她一条十分美丽的蓝宝石项链,乃是家传之物,却是他自母亲手中偷出。

万万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人,幸好刹车得及时。她把这段时间所有的账单找出来,计算出金额,写了一张支票丢在他父母的脸上,张扬而去。

是我玩了你儿子,不是你儿子玩了我。

当时那么雄赳赳气昂昂走了,事后跑去找顾朗哭了好长一段时间,吓得他一直问是不是吃了亏,最后已经考虑到最坏的情况,问她是否怀孕。

结果被明薇狠狠在胳膊上咬了口:“呸,你思想真龌龊。”

当时顾朗是怎么对待她的,对了,他让她好好洗了个热水澡,然后用一条大毛巾裹住她,不放心,又问:“真的没有吃亏?”

“我能吃什么亏?”她瞪大眼睛看着他,过了会儿,她不情不愿地承认,“好吧,他引诱我吃迷幻剂。”

他表情很严肃,检查她的胳膊,发现并没有针孔:“怎么会上这种当?”

“好玩。”她坦然道,“你升了大学,我一个人读高中,很无聊,有人陪我玩,求之不得。”

那时她还很小,年少不更事,总是容易被人利用,顾朗看着她晶莹的小脸庞:“以后不要和他们出去玩了。”

“我知道,要玩却没有这个本事和胆量,算我瞎了眼!”她耿耿于怀,引以为耻。

日后也长了记性,可是男朋友却还是那样的类型,浪漫的,自由的,不羁的,潇洒的,她一直在追寻完美的爱情,心潮澎湃让人情难自禁的感觉。

可惜到最后发现,这个估计这辈子都没有办法实现了。

她对顾朗说起来这件往事,可是连那个男孩子的姓名都不记得了:“今天想想,其实当时也未必喜欢他,只是无聊,有人和你一起玩,总是好的。”

“真薄情。”顾朗笑话她,“小没良心的。”

明薇冷哼一声:“那只能证明我专情,我就再也没记得什么前男友前前男友前前前男友!不似某人……”

顾朗吻着她的脸颊:“那想不想重温旧梦一下?”

重温旧梦?嗯,想起来了,那是顾朗刚读大学的时候的学生公寓,那是德国的一栋老房子,虽然很老旧了,但是非常有感觉,外立面上爬满了爬山虎,门把手是铜质的,被摩挲得光可鉴人,门顶上有一盏小小的油灯,一晃一晃的。

在那里,他们也曾拥有过难以忘怀的时光。

若能重温旧梦,也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那应该会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周末吧。

作者有话要说:我……我受不了了!唐黎和云燕还在推进剧情呢,男女主角一出来缠缠绵绵我又要开始拖了……orz

把持不住写言情肿么破啊!夺宝的主线越来越慢了!自从我把书名改回竹马以后就一直在言情了qaq

不行,下一章一定要有进展才行!再甜蜜下去酸死个人了!

幸好他们不用拯救世界,否则世界早毁灭八百次了……和我重复一遍,写剧情,剧情,剧情qaq

第81章 夺宝10

有钱人的好处是,一个周末出国可以只为了寻找少年时期的一个旧梦。

沈思对她这个理由不是很相信:“你们吃饱了真空。”

“这是人生,这才是享受啊,想做什么做什么,况且现在明珠市里那么乱,我们先躲躲风头好了。”明薇这么说,不过是随口一提,万万没有想到,她和顾朗一离开本市,身后就多了好些小尾巴。

一架飞机上不知有多少人马与势力,可惜伪装得统统不到家,太容易看出破绽,不是太克制,就是太张扬,就没有自然而然地跟踪。

明薇同顾朗耳语:“我们耍耍他们怎么样?”

竟然那么多人都以为他们要去找叶老头,不妨逗他们玩玩,正好出最近的一口恶气——阁下可是以为明珠市想来就来想走就走?魑魅魍魉都登场了,不叫你们好看真对不起自己。

他们自香港下飞机,辗转伦敦,在欧洲诸多国家游荡时,可以看见某大国的间谍被截住,然后又马不停蹄赶到中东甩脱另一批人,结果两个人连坐几班飞机,累得要命,可是看见那所久违的小公寓时,明薇还是要紧紧拥抱他。

顾朗留学的日子,就住在这所公寓内,她无数次刻意或是无意地路过这里,就按响那个门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