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6节(1 / 1)

木匠媳妇喜出望外,木匠却颇有些不好意思,连声拒绝道:“这事也是我自做主张,夫人莫要责怪就是。”

“我又不是那吃人的,这般拘谨做甚。收着吧,我看着书桌甚好,改日自会与官学那边的先生说一说。”

木匠露出憨厚的笑容,他最是爱钻研这些新奇的东西。如今被人认可,比多给他加工钱还要高兴。

两人退下后,在外人面前还有点节制的长生和穆宇,此时露出孩子该有的雀跃。两人把桌子拼在一处,左右排排坐,开始吃果果。

“喜欢么?”

“喜欢。”

宜悠笑道:“喜欢那就好生念书,有了功名,日后也就不用跟你们兄长和姑父这般,还要去受那苦。”

穆宇自新桌椅上下来,走到她跟前安慰道:“嫂嫂,哥哥他会回来的。”

“恩,他自然会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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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稳住自己的情绪,宜悠回到自己的院子。怀胎至今已经有一个半月,穆然走了有一个月。莫说是当初约好的每月五封家书,如今他连一封都未曾传回来。

中间她忍不住,又去了一次信。如今信走到路上半个月,那边依旧毫无消息。尽管常逸之神通广大,可也只能打探出大军已然出征。再往深处,大军中军纪严明,自然不会有人往外泄漏信息。

“哎。”

李氏端着药进来:“到时辰了,趁热喝了。”

宜悠扫了眼青花瓷碗,里面药汁子散发着浓浓的苦味。可她却知道这药的功效,喝下去后,她全身都暖洋洋的。

一口闷掉,她擦擦唇边的药汁子:“娘,我想去云州。”

“明早你还得去官学,这会天寒地冻,再去云州折腾什么?”

“都到了三月,外面雪化了,柳条上也有点绿色,外面天没你说得那般冷。还有娘,我为何去官学你还不知?璐姐儿着实太过可怜,我不过是给她个名头。有我在那陪着,也没人敢小看她。这一个月来她的表现可圈可点,如今没了我,官学中的先生也自会对她护持一二。”

“我就知道,不过璐姐儿确实是个招人疼的。”

“恩,你看她与长生如何?”

李氏过好久才反应过来:“你是说?”

“青梅竹马是好事。我也不是白帮薛家忙,璐姐儿是个聪明孩子。长生虽然也入了官学读写书,但是咱们都知道,他脑子多数随了沈家那边,转不过弯来。我也想过穆宇,可以穆宇的聪明劲,日后科举有望。剩下长生有个聪明点的媳妇护着,他这一辈子也顺遂。”

想到前世那个蠢笨的弟妹,宜悠就气不打一处来。那小姑娘说来她还熟,正是周屠夫家儿媳妇莲莲的妹妹。莲莲虽然蠢,但多少知道护着自家人。但她妹妹是又蠢又胳膊肘往外拐,三两下就被程家女人唬住。

当年她被程氏唬住,多数是去祖宅那边白吃白喝。长生媳妇被唬住,却是对主宅那边掏心掏肺。她偶尔给长生的好东西,还有与长生说得一些话,全都被这媳妇原封不动的搬去祖宅,然后一句话都不漏的学舌。往往程氏那边两句随意的夸奖,便能将她唬得五迷三道。

所以这辈子重生后,她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脱离了沈家,长生的亲事会更难。她想让长生念书,有个秀才的身份,沈家那零星的影响也不算什么。可连续好几月下来,她却发现长生实在不是这方面的料,那就只能从小调|教一个合适的。

“长生和璐姐儿?薛夫人愿意么?”

“薛夫人是个聪明人,咱们家人口简单,家境殷实。以璐姐那无父兄护持的出身,长生于她而言是最好的选择。”

李氏连声叹息:“人太聪明了也不好,当然我不是说璐姐儿,她定是个好的。”

“娘,我知道你的顾虑,自古婆媳是天敌。”

“娘哪是那刻薄之人。”

“娘也不用反驳,如今我身怀有孕,更能深刻地体会这一点。十月怀胎,十几年把孩子养大,然后一朝成亲交到媳妇手里,任谁都会想不开放不下。不过有些人能忍住,慢慢接受儿子媳妇一块孝顺她;有些人却是想不开,总觉得媳妇抢了儿子。”

“娘舍得长生,最舍不得的是你。”

宜悠点头:“我知道娘疼我,毕竟在没有长生的那近十年中,我是你唯一的孩子。长生那边的疼爱,也就是从我这边分出去的。娘,你对我的好我都知道,所以先前我才没说。毕竟咱们都清楚,有个太强势的媳妇,对你不是什么好事。

但现在不同,你有常叔。凭他那脑子,哪个耍花腔的不都能制得服服帖帖。璐姐儿再聪明,也越不过你去。”

提起常逸之,李氏脸上的笑容也多了不少。

“怎么说都是你有理,药喝完了,你就好生睡会。璐姐儿那边还得再瞧瞧,毕竟长生还没过十岁,咱们有的是功夫。”

宜悠点点头,先前她已经私下与薛夫人通过气儿。那妇人果然是聪慧的,直接顺着她的杆子答应下来。除了长生,她没有更好的选择。过两年就过两年,反正煮熟的鸭子也不会飞。

“恩,我吩咐下把马车腾出来,明日去云州。”

李氏神色间有些挫败,怎么她还想着这事:“你一个人出去,着实不安全。”

“谁说我一个人?娘,包子铺那俩小丫鬟也差不多能顶事。明个儿,就让端阳和碧桃跟我一块去。”

“犟脾气,娘说不动你,再带个妈妈去,记得把药温上,按时喝。”

听着李氏的嘱咐,宜悠一一点头。一个月没有穆然的信,她着实心里没底。章氏娘家在京城,有她帮忙最起码能得到只言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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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一早,天蒙蒙亮宜悠便开始启程。不过出行的队伍并不是一开始商议的一架马车,三两仆从,而是浩浩荡荡的商队。

昨日李氏与常逸之提后,后者便做主,将五州斋的商队提前一天出发。云县和云州离得并不远,即便商队走得也不慢,宜悠也趁机跟在商队中。按李氏的说法:那么多人跟着,总不会再出事。

感激于常逸之的心意,宜悠悄悄把李氏爱吃的一道菜告知他。坐在马车中,宜悠想着常逸之当时那惊讶的模样。平素稳重的富商,如今唇角都快要咧在嘴边上,而后他结结巴巴的问道:“糖……糖块?”

“恩,就是卖冰糖葫芦的人熬的糖稀,然后堆成的粘糖。最简单的那种,四方块的形状,我娘最喜欢吃那个,吃多少爷不会腻。”

“可我分明带回来不少糖,她一块都没碰。”

“因为那不是粘糖,小时候的味道是一个人最难忘却的。娘小时候在云岭村,逢年过节大家最喜欢的就是这粘糖。尤其是熬汤的时候,甜味儿能直接从厨房的大锅飘满整个院子,闻一口都能甜到心里。

可惜别人能吃好多,她却只能捡别人掉到土里的,就那样她还吃得很高兴。后来她虽然不说,但我知道,每次过年熬汤,她都会很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