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节(1 / 1)

宜悠这会总算反应过来:“往后这做饭的活计,交给我来便好。”

穆然瞅瞅她大红袄下白皙的小手,这双手昨晚他摸过,也摸过他,只是指头腹那层薄茧着实让他心里不是滋味。如今再想起来,很快他心里就有了决定。

“庖厨之地,烟熏火燎的。做饭这种粗活,怎能让你们女人来干。”

噗,宜悠脸上的喜色是怎么都掩不住。定亲这些时日,她也算发现了。一旦穆然正经起来,咬文嚼字的说话,那就证明他心中非常重视此事。

她能明白他话语中的珍爱之意,李氏曾告诉过他,男人自尊心强,所以一般不要逆着他们,而是要顺毛捋,因势利导。既然他坚持,她当然也不能吭吭起来坚决把好处往外推。

“那便依穆大哥的,只是日后你和穆宇若是想吃别的有不便做,一定要告之于我。”

听出她的顺从,穆然只觉一颗心都化成水。如今他总算明白,何为百炼钢成绕指柔。遇上宜悠这样的女人,他怎么可能不捧在手心里。

穆宇夹在中间,瞅瞅哥哥和嫂嫂,左瞧瞧右看看,见一个痴迷一个甜笑,忙伸手捂住自己的眼。

这种大人甜腻腻的模样,小孩子看多了会长针眼。

穆然瞪了弟弟一眼:“不早了,也都别饿着。”

而后他居于朝门的主位,宜悠和穆宇一左一右落座。接着穆然递过来的饼,饼上带着些许黑糊,她轻轻咬一口,外酥里嫩。

再夹一筷子辣白菜,酸爽的感觉直入心脾,呼一口冬日纯净凛冽的冷风,只觉一口气爽入心肝脾费。

“怎么样?”穆然有些紧张。

宜悠猛地点头:“特别好吃。”

穆宇扬起笑脸:“嫂嫂,我哥会做的菜可多了。虽然摆上来不好看,但味道一等一的好。”

穆然摸摸鼻子:“刚入行伍时,我不仅管着分粮,还跟着老伙夫学过掌勺。后来单独给廖将军他们做,学得也就越来越多。”

“原来如此,穆宇,咱俩吃得可是大将军曾经用过的美味。”

叔嫂俩笑得一脸满足和幸福,穆然咬一口大饼,滋味与往常无异,甚至带着点焦。欢笑声传入耳际,他已经许久未见穆宇这般畅快。如今他有了官身,娶了心心念念的美娇娘,弟弟也一日好过一日,他只觉幸福满满的就要溢出来。

正当他这两天数不清第多少次的恍恍惚惚时,斜地里伸出一双筷子:“穆大哥,你也多吃点。”

穆然忙不迭接过,大口大口的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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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顿早饭过后,便是最正经的熟悉家人。

“爹娘生前便已认定你这媳妇,如今我们成亲,他们定会只有高兴。”

听着他这话,宜悠羞怯的推一把他的腰。她手尽不算大,穆然只当挠痒痒。

“今日雪大,还是待小年回去时一块祭拜。如今家中只我们三人,我看便一切从简。”

说完他似乎觉得缺了什么,顿了顿问道:“宜悠,你觉得如何?”

“自是一切依穆大哥。”

而后她与穆宇面对面,互相见个礼,旁人家新媳妇最愁的见礼之事,也就如此简单的过去。

“你们二人等等。”

宜悠走进卧房,打开炕头自己陪嫁的那只箱笼,拿出占了二分之一地片的大红包袱。

包袱打开,里面整齐的码放着两身衣裳。从冬靴到罗袜,而后便是亵衣、棉衣和外袍,自上而下从里到外应有尽有。

“我也没准备太贵重的东西,这衣裳你们试试,不合身也好改。”

穆然拎起靴子,布料是用最细密的深蓝色棉布做成,阵脚如她身上红袍一样细密,样式与他务公时要穿的官靴一般无二。里面白花花的一片,摸上去,竟是揉好的羊皮。

“是常爷商队带来的云州滩羊皮,皮面不大,只够做几双靴子。”

穆然从军之处,便在幽云十六州,所以他对滩羊再熟悉不过。即便在当地,那也是绝对的稀罕物。宜悠肯拿出来给他们兄弟做靴子,显然是真用了心思。

“这样已经很好。”

穆宇则更直接:“哥,这是我从小到大穿过的最好看的靴子。嫂嫂做得稍微有点大,等明后年应该还能穿。”

宜悠找出双厚实的鞋垫地给他:“垫厚实点,冷气就透不过来。”

“恩。”

试好靴子,两兄弟又套了下棉袍,尺寸当然是刚好合适。当即穆宇就穿着不肯脱下来,口口声声说,这衣裳比哥哥在绣坊中给他购置的好看。

一针一线皆是宜悠亲手所做,如今见相赠之人欢喜,连带着她也高兴。

脱下衣裳来,穆然进了趟书房,再出来时,手里捧着一只匣子。

“这是换宅子给的三百两纹银,还有这是搬来后粗略的账册,我的俸禄是一年九十石,折合成纹银是四十五两。加上各级补贴,大概有二百两,每一笔开支皆记录在里面。”

说完他搓搓手:“我不太会记账,账册有些杂乱。你瞧瞧,不清楚的地方再说。”

宜悠先是感叹县官俸禄之低,一年二百两正规收入,自家卖包子也能捞出来。不过很快她想到另外一层,但凡经商者,均要寻求为官者的庇护。像自家,若不是有县丞和穆然在,包子摊怕早被人挤掉。士农工商并不是一句空话,地位高低决定所拥有的权利。

而后她自昨夜三更天起恍惚的心终于落到实处,穆然是一门心思的想对她好。

他身上已有如此多优点,那一处软趴趴的毛病也就可以忽略不计。

“其实我也只学个皮毛,咱们一块看着,别出错就好。”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