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节(1 / 1)

偷欢(高干) 慕容侠 3513 字 1个月前

乐逸歉然一笑,摸着林欢的脑袋,涩声道,“对不起,是我乱吃干醋了,走,咱们一块去看江潮。”

乐逸下床开门,对吴霆也没避讳什么,大大方方地给欢子找了身他的衣裳穿。

吴霆看见换好衣服的林欢,还有些尴尬,他昨天晚上是被林欢气急了,说话重了点。

他原本就是个不善言辞的人,这会儿更是内心忐忑,无论如何也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了。

反倒是林欢大气地拍了拍吴霆的肩膀,“谢谢你吴霆,你是我见过的最正直的人,你放心,我不会再作践自己了,谢谢你骂醒我。”

吴霆轻轻抚摸林欢的头发,眼神里的宠溺,满满的快要溢将出来,“欢子,你永远都是我的好哥们儿。”

林欢愣住了,“好哥们儿?”

吴霆不解风情地重重点头,“嗯,一辈子的好哥们儿。”

林欢干笑着转身,低语道,“原来,你一直拿我当哥们儿啊。”

什么叫二傻子这回大家都领教了吧?简直都无敌了。

第95章

林欢他们赶到医院的时候,江潮已经从监护室转到了普通病房,原因是他受不了监护室里那些仪器的“滴滴嗒嗒”声。

大概是知道了林欢要来,江湛提前就把他妈妈汪馨女士带走了,要不然一见面准又得吵起来。

林欢穿着乐逸的衣裳,有点大,但是效果不错,推门进屋,她心跳得出奇的快。

江潮头上依旧裹着厚厚的绑带,半躺半坐着,望着窗外不知道在想什么。

林欢回忆起那个小护士说的话,江潮是知道自己脑子里有肿瘤的,却用脆弱的头颅替她挡下了那根铁棍子。

想到这些,林欢眼前一片模糊,颤声说道,“江潮,你醒了?”

病床上的江潮明显一抖,身体没动,很快便态度恶劣地回了句,“我醒没醒跟你都没关系,我这不欢迎你,你该去哪去哪,咳咳咳咳。”

江潮的声音又沙又哑,说着说着还咳嗽上了,林欢走到床边给他倒水,他反手一推,杯子在地上摔了个粉碎。

“林欢,你还要不要脸了?你跟完姓孟的又跟我弟弟,你是倒贴贴上瘾了是不是?”

林欢蹲□捡碎片,把手指划破了,殷红的鲜血滴在地上,她却感觉不到疼了。

江潮把头转过来,脸色苍白得吓人,“我告诉你,你少跟这自作多情了,我不是为了救你。你还不赶快滚,你有点廉耻心行不行?唔……”

江潮陡然瞪大了眼睛,因为林欢掐住他的下巴,堵住了他那张喋喋不休的臭嘴。

脸颊上温温的,热热的,那是林欢的眼泪,流到嘴里,又咸又苦。

唇瓣紧紧贴合,磨蹭,明明只是浅得不能再浅的一个吻,却让林欢激动极了。

林欢望着江潮,吸了吸鼻子,“江潮,你别赶我走,咱俩能好好说说话吗?你知道你以前那么说我,我心里有多难受吗?”

江潮窒住了,垂下眼帘低吼道,“我管不了你难受不难受,算我求求你了,我不想看见你,你麻利儿地滚吧!”

林欢抱紧江潮的脖子,腻歪着用脸颊蹭他的脸颊,说,“你别总跟吃了呛药似的行吗?我知道其实你心里不是那么想的,你昏迷的时候我来看过你,你记得吗?”

江潮深吸口气,使劲推了林欢一把,她没有防备,居然被推得一个踉跄,差点没坐地上。

“林欢,你滚,我特么嫌你脏,你到底被多少个男的艹过你还记得吗?你真以为我会喜欢你这个破鞋?我不是告诉过你吗?我跟我弟弟打了一个赌,他拿你当乐湄的替身,我们俩比谁先把你搞定弄到手,你听懂了没有?要不是跟我弟弟较劲,我这种身份的人会搭理你?你是不是以为自己个儿长得跟天仙似的?你给我滚,马上给我滚远远的!”

江潮吼完之后,左手捂住脸,急促地喘息着,他听见林欢的脚步声越走越远,然后是“咚”的一声,大门被关上了。

江潮呆呆望着门口,咧开嘴笑了,他又把她骂走了,他总是用最恶毒的语言攻击她,刺激她。

如果之前是想让她恨他,记得他,那么此时此刻,他是想让她离开,并且忘记他,最好是连根从脑海里剔除。

“哈哈哈,林欢,你走吧,你走了就别再回来,我这样的人,不值得,真的不值得,哈哈哈。”

“走得好,走得好啊,哈哈,欢子,欢子,你恨我吧,我是王八蛋,我就不是个东西!哈哈哈!”

江潮笑得眼泪都出来了,过了好一会儿,他又躺下去,开始冲着窗外发呆。

林欢站在病床前,惊愕地望着江潮,手掌从他眼前掠过,他赫然没有任何反应。而且似乎是,连焦距都没有。

林欢突然间明白了,江潮瞎了,他的眼睛,什么都看不见了。

“江潮,这就是你逼。我走的原因吗?”

“欢子?你没走?!”

江潮瞪大了眼,嘴唇颤抖着,“谁让你回来的?好啊,现在你都知道了,我有病,脑子里长了肿瘤,现在又成了瞎子。我害过孟琰汐,我还强。奸过你,所以你还杵在这干嘛?你到底滚不滚?!”

林欢抿着嘴唇,一巴掌抽过去,“江潮!你特么是不是爷们儿?要不要这么矫情?我告诉你我不会走的,从现在开始,你给我好好说话,心里怎么想的就给我怎么说。否则,否则我就一直亲你,把你亲晕了为止!”

言罢,林欢扣住江潮的肩膀,把他死死按到了床上,张嘴啃了上去。

对付江潮这种别扭傲娇骚包受,貌似还就得用林姐姐这招,霸。王。硬。上。弓……

第96章

亲着亲着,林欢觉得脸颊上越来越湿,嘴里也越来越苦,她错愕地松开唇瓣,发现江潮哭了。

没有发出任何声响,就那么阖着眼睛,默默地流着泪。

“江潮,你别哭,不然好像我强了你似的。”

可是江潮还是紧紧闭着眼,眉毛皱成一团,咬着下嘴唇,不肯开口说话。

“喂,江潮,再不说话我可真上你了啊。行,你就跟我这装死吧你,我这就买黄瓜去儿,哼!”

林欢说完,作势要走,江潮突然反应过来,扬手勾住了她的脖子。

“不,欢子你别走!求求你别走!”

江潮哽咽地啜泣着,“欢子,我对不起你,我不是人,不值得你原谅我,呜呜,欢子,欢子啊!”

林欢想着第一次见到江潮,他文质彬彬,一颦一笑,都让她心动之至。

难道从那个时候起,她就在心里惦记上江潮了吗?

再看看现在,江潮和她,怎么就变成这样了?

“傻瓜,笨蛋,你总是说那些难听的话刺激我,不知道我是顺毛驴吗?你顺着我说几句会死啊?”

林欢越说心里越难受,眼睛也湿了,她捧住江潮的脸,帮他胡撸哗哗流下的泪水。

江潮哭得像个孩子一样,“欢子,你还记得刚认识那会儿我对你说的话吗?我小时候三天两头得病,学习也不好,家里人都喜欢江湛,都不待见我。我那时候特别恨江湛,他什么都比我强,我最恨别人把我当成江湛。我喜欢你,你却只爱孟琰汐,你还跟江湛那么要好,唯独讨厌我。我嫉妒他们,简直嫉妒疯了,呜呜,我欺负了你之后,好几次都后悔得想自杀,是江湛救了我。”

林欢听得心惊胆战,俯下头吻他的眼睛,“自杀那是懦夫才干的事儿,江潮你记住,你是纯爷们儿,就算是死,也得堂堂正正的死。”

“呜呜,欢子,对不起,对不起,我爱你,我一直都爱惨了你!”

林欢忍俊不禁笑了,“是啊,爱惨了,咱俩都够惨的了,还能再惨点吗?”

江潮和林欢抱着哭了好半天,后来护士进来给他输液,两人才告一段落。

林欢安抚好江潮,从病房出去,看见男人们都到齐了。

江湛,乐逸,吴霆,梁新民,叶雨慕,五个人脸上的神情各异。

江湛眼睛红红的,长长叹了口气,“欢子,谢谢你,来看我哥。”

林欢本来就不是矫情的女人,被江湛这幅样子弄得心底一片温软。

“嗯,不用谢我,他为了救我,眼睛也坏了,现在能醒过来,我很高兴。”

江湛还来不及说什么,梁新民就大步走过来,伸手揽住了林欢的肩膀,舔着脸笑道,“欢子,我活活找了你两天,可吓死我了。你要是有什么事儿,我也不活了。”

林欢嗤笑,“我呸,你就会胡嘞,你倒是死一个给我看看啊。”

梁新民低头轻啄林姐姐的唇瓣,“嘿嘿,欢子你是开玩笑的吧,你怎么舍得我死去儿呢?是吧?”

林欢跟梁新民旁若无人地说笑,在叶雨慕看来,心里都在淌血。

叶雨慕上前几步,也去拽林欢的胳膊,“欢姐姐,你昨天可把我吓死了,你知道吗?昨天你走了之后我又回去大闹了一场,不过你没事就好了,我也就放心了。”

梁新民和叶雨慕互相看着对方,杀气腾腾的,林欢看他们俩那样,突然间特别想笑。

乐逸始终笑意盈盈地看着林欢,他都不用说话,那眼神,温柔得像是要溺死几口子才甘心。

吴霆傻大个似乎是最尴尬的一个,杵在那有些不知所措。

林欢望向吴霆,“那什么,吴霆啊,我饿了,咱们一块去吃点东西吧。”

吴霆显然没想到林欢会这么说,顿时愣住了,“呃?”

梁新民带头道,“走走走,就去我们医院的餐厅,我来点菜。”

一顿饭吃得很顺利,波澜不惊的,可是林欢知道,她的消停日子算是彻底到头了。

都说正月里不能剪头发,林欢不信这个,第二天就把一头长发给剪短了。

男人们也都能领会她这么做的原因,没一个人多问。

然后一个月一转眼就过去了,这一个月里,江潮继续接受治疗,已经可以用拐走路了,只是眼睛依然看不见。

林欢回医院上班,歇班的时候就去301看江潮,她妈妈的病情也稳定了下来,观察观察就准备出院了。

男人们轮番来找林欢,其中最较上劲的当属梁新民和叶雨慕。

互相看谁都不顺眼,整天掐来掐去,林欢感觉听他们俩人都嘴,越听越有意思。

一个月过去了,林欢看似很平静,把孟琰汐忘了个干干净净。

其实只有她自己个儿知道,她几乎每天晚上都梦到孟琰汐。

他,是生长在她心底的罂粟。

纵使有连根拔除的一天,那蚀骨穿髓的瘾,也早已镂刻在心。

作者有话要说:下章剧情大反转,会加速收尾,希望不要烂尾才好,新坑《宠爱一生》,求包养。

第97章

林欢察觉到身体的异常,是在一个月以后,正是二月初二龙抬头那天。

最近科里挺忙的,正好让林欢没心思去想那些烦人的事儿,可是上夜班好几次都趴桌子上睡着了,让她不知道怎么破才好。

困啊,是真困啊,白天更困,靠护士站椅子里就能睡着,而且还不是打个盹就能清醒的那种困。

一睡就睡得跟死猪一样,好几个人都叫不醒,林欢个二货还以为是太累了缺觉缺的呐。

点醒林姐姐的是比她还迷糊的张黎张姐姐,二月二那天,张黎跟林欢交接班,随口说了那么一句。

“哎大欢欢,好像挺长时间没看见你来那个了,每次都闹得跟打仗似的,最近也忒消停了吧。”

林欢怔怔地傻掉了,用一种见鬼了的诡异表情,直勾勾地看着张黎,“你,你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