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节(1 / 1)

n久后醉酒美男寻来,此君竟然拒不相认,任其受尽凌/辱(?)……

整个过程中,老子就是抛夫弃子(怒:子哪来的?!)的陈世美,比毛就是那带子千里寻夫的潘金莲……(某君吐血:特么地带子千里寻夫的那是秦香莲……)

老子仰头望天、捶胸长啸——包大人,出来为老子作主啊……老子冤枉啊……

自那以后,比毛的地位在老子周围迅速奠定,丫的死缠烂打,被看作我们的出双入对。来这边找老子更是理所当然的事,公司里的猪们一致承认了丫压寨夫人的身份。

老子百般解释,徒费口舌。

比毛依旧每天早上来送老子上班,下午接老子下班,老子懒得跟丫再扯,便由得他去了。

他的刺青店生意如何,我不大清楚,但他每天下午或早或晚都会过公司这边,在画室里画画,公司里几个做原画的喜欢绕着他转,偶尔也会有画稿让他给改改,他也不介意,拿着红蓝铅笔一改便是一下午。

某日需要一个素材,他让人加他qq,在qq空间里找,老子甚是惊讶——就你那个风吹比毛两边倒的qq,还好意思加人好友?

然而加过去的q号却非那猥琐昵称,上面就简简单单的三个字——琉璃仙。

事后老子问起,他不甚在意,手中画笔不停,在画板上灵巧地轻勾细描,淡淡地道:“拜托,我明知道那号很麻烦,难道还要用常用qq加你,让你天天找我么?”

……老子黑线,他唇角轻勾,笑得有些痞:“昵称猥琐一点,反正你一眼一看也知道我不是好人了,出了事自然也不会找我啊。”

老子抓了盒子里的一支颜料,面无表情地将他画了四个小时的那张画给涂了。

及至后来,有人问老子为毛叫陆小东作比毛呢?

老子坦然答:“他小名儿。”

于是此后,他们都叫他——毛哥。= =

比毛听闻,不置可否。

作者有话要说:特么地,剧情君,把腿伸出来哥给你锯了!!!

此章五百字赠送.

☆、第74章 老子又不姓柳

第七十四章:老子又不姓柳

话说这天,公司组织去爬梧桐山,梧桐山分大梧桐和小梧桐,大伙齐约定分成两队,先到大梧桐为胜,输了的一方队长请吃饭。

老子一听这个提议的时候,就很自觉地带好了钱。= =

比毛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没事,反正那天他也来了,来了当然就是和老子一组了,老子本待不应,他淡淡地道:“如果这队输了,我请吃饭吧。”

于是老子就应了。

ヽ(ˋ▽ˊ)ノ

那一天,老子把头发高高的扎起来,穿了一件白色纯棉的大t恤,下面是一条牛仔短裤,白色胶底的布鞋,背了一个咖啡色的帆布包,头上还戴了一顶鸭舌帽。

他颇为玩味地看了老子一阵:“这样穿漂亮多了,十八岁一样。”

我只是瞪了他一眼,大伙都在,要注意形象啊形象……

梧桐山,是s市的景区之一。上去的时候是盘山公路,但极少有人开车上去,一是因为爬山嘛,爬是乐趣所在撒。

至于二嘛……山顶的停车场可是顶小顶小的……= =

因为要比赛谁先到,老走大道就太绕了,所以更多的时候,我们也从大道的山坡上直接爬上去。(好孩子表学啊……= =)

比毛一直跟在老子身边,爬上去的时候小刘和他拉我们这一队的女孩子,他最后才伸手把老子拉上去。

那是我第一次触到他的手,那手掌并不是特别漂亮,而这个炎夏,自然也称不上温暧,只是很有力,保险绳一样的安全。被他拉上来的时候我另一只手甚至没有试图扶一下旁边的草木。

突然地就想起鸭子,在l市小河区的某小桥上,他牵着我的手说要把这种恋爱的感觉维持到八十岁。

这一想就走了神,以至于他放开手的时候老子还在发呆,他于是又伸手过来握着,好似做了很大牺牲一般道:“不想放手就牵着好了。”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脸红了……用力甩开他,吼了一句滚!他的神色又从玩味变得郑重:“苏如是,给我一个机会吧。”

那时候是早上八点四十多分,太阳还未能照进山林,周围是一众杂木,无一名贵。枝叶上面还覆着薄薄的尘土,地上有落叶,更多的是被众人踩踏之后留下的各式各样的泥坑,这实在是算不得浪漫的一个场景。

他的手掳过我额前的流海:“过去的已经过去了,如果不把腐坏了的那一部分切除,新的肌体,怎么长出来呢?”

我依稀还记得这句话,这是当初一直想对鸭子说的话,其实我和他都是一样的人,拿得起,却放不下去。

而到了最后,我们、都已经没有十年时间再去忘记一个人了啊……

比毛这家伙,要论起来实在是一个非常懂得打蛇随棍上的人,老子心有所动,再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被丫搂在怀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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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山间的气温不高,没有出汗,他身上只有淡淡的颜料味道,双手温柔地环过老子的腰,我伏在他的肩头。

其实我并不是个轻易妥协的人,可是那么一瞬,我不想再选了。

“比毛。”

“嗯?”

“我是不是老了?”

他将我环得更紧一些,语声低沉而温柔:“你只是累了。”

我想也许是吧,所以我没有挣开他。梧桐山的早晨,清露犹沾叶,飞鸟脆鸣,隔却凡世喧嚣。

他并没有得寸近尺地试图进一步地动作,比如吻老子,比如占得便宜啥的。

这家伙的耐性,着实是非常好的。

拥了一阵,他松开手牵着老子:“先上去吧,不然他们会以为我们潜逃了呢。”

也许你也曾这样,和一个人分开后,觉得要接受另一个人很难。

其实那只是因为我们固执着过往,不肯退让罢了。

但这一步退开来,其实新的开始,并没有所想的那般艰难。

他牵着我的手,走得却是不快,显然是并没有让杨叔和小唐请客的打算。

“比毛。”

“嗯?”

“我还是觉得很不放心。”

“说。”

“你为什么喜欢我呢?”

“你给青荇不语的一百金,一金一年,我卖给你一百年。”

“啊?”老子扬头看他,他却抿着唇,再不说话。

我们一路磨蹭着到了大梧桐,山顶处有一排石阶,呈七十度向上,极为陡峭。

老子在下面看着就心惊胆颤,比毛拉着我的手:“来。”

我跟着他爬上去,那七十度的倾斜度让老子有些恐高。他几乎是半抱着老子,低声道:“不怕,不怕。”

其实怕我倒是不怕,若是真要上去,就算是九十度直角,不也一样得爬上去么?

可是在他身边,听着他柔声的劝哄安抚,老子甚觉受用。

ヽ(ˋ▽ˊ)ノ

终于到了山顶,那个时候是十一点四十,公司里面绝大多数的人都到了。

什么,你说我太慢了?!

你有空跟刚刚跟你表白的家伙一起去爬了试试,看看能比别人快么!= =

我们坐在山顶的小空地上歇息,比毛拿了水递给老子。

老子蹭蹭他:“比毛,我想吃冰淇淋。”

他抬眼看了老子一下,遂起身,往下爬了近三百梯的石阶,去买冰淇淋。小唐在旁边起哄:“大王,你在下面又不说,太折腾人了!!”

杨叔在剥火腿肠,还能板着脸训我:“小苏!都这么大的人了,成熟点行么!小伙子人不错,好好揣着,别太过分了!”

老子只有低头喝水。

比毛,如果以后你发觉老子其实是个非常麻烦的人,怎么办呐……

过了约二十多分钟,他提了一袋子冰淇淋上来,几乎见者有份,人手一个。

给老子的是一个提子的。

老子撕开包装袋瞧了瞧,再靠过去蹭了蹭:“我要草莓的。”

他抬手,用t恤的短袖抹去一头汗水:“还要别的么?”

老子愣,他不像是不高兴的样子。

“还要冰冻的果粒橙。”

“嗯。”他答完,然后起身,继续去穿越那条长长陡陡的石阶去了。

老子往小唐身边坐点——因为杨叔想用火腿肠敲我的头。= =

他这次回来用了近半个小时,一样的提了一袋冰淇淋过来,随手放老子面前的塑料布上面:“看看这些行么?”

我从包里掏湿巾:“生气吗?”

他继续用抬手用短袖擦汗:“生什么气?”

老子于是帮他擦汗:“是嘛,有什么可生气的呢。人家周幽王烽火戏诸侯就为了褒姒一笑,老子给你笑了那么多下,不过才让你丫的买几个冰淇淋……”

比毛:= =

就是那一天,比毛作为老子压寨夫人的身份,就此落实。

晚上回家,因为出了一身汗,老子去浴室洗澡。

穿了睡衣出来,发现比毛在沙发上看杂志。见老子看他,他没有丝毫要走的意思,径直去浴室洗澡。

老子有些犹豫,鸭子身上受挫,让老子对速食爱情也失了那种勇敢。

半晌,他洗完澡出来,身上裹了一条浴巾。老子第一次这样近距离看他,这家伙,宽肩窄腰,屁屁极翘,许是长期锻炼的缘故,身上肌肉很坚实,没有一丝赘肉,小腹甚至能看见六块腹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