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1 / 1)

野猫对陌生人的警惕性很高,而社会上的人对其他人的警惕性却较低。

贾珍珍如此,邱丽萍也是如此,两位花季少女的人生都断送在了轻信他人这件事上。

最糟糕的是,第二案发生之后,几乎所有办案人员都相信,凶手会再次出动的。

这期间麦涛提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就像后来艾西说的那样:假如几个被害人的生活圈子并没有交集,也许其他的生活行为中会有相关性,如日常购买的小物件、服装、文具、手机,潜在的行为方式,吃饭、喝咖啡、娱乐活动……里里外外这许多事,总该存在交集。

好极了,在这个提议之下,人力物力再次呈现了极大的浪费。这也是无奈之余的笨办法,办案人员着实忙了两周。

直到——第三个女孩出了事……严格地说,第三个女孩的失踪是否与前两案存在联系,至今仍是众说纷纭。

产生不同看法的主要原因说来也比较可笑,因为第三个女孩没有死,或者说第三个女孩的尸体至今未被发现。

所以,这始终是起失踪案,官方记录中未被并入“少女杀手”系列杀人案。

并且,为了减小舆论的影响,官方也始终没有对外宣布此事。

“只有……”麦涛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只有孩子的父亲一直咬着不放。”

“哦,他去找媒体了?”

“不,他没有那么做,而是每天到警察局来。”

“哦,那你们岂不是现在还能见到他?”

“那倒不会,他只来了三个月,随后就再也不来了。我曾经对此很好奇,唯恐他出什么意外,还给他打过电话,不过他好像把手机号给换了。”

“这就很奇怪了。”艾西转了转眼珠,“你刚才不是说,孩子失踪之后,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吗?”

“是的。”

“那就是说,孩子只是失踪,至少有一线希望她还活着。”

“是,你这么理解没错,当然也只是一线希望。”

“那就有问题了。我没孩子,不过干我这行的,多少也能体会为人父母的心情。只要孩子没被确定死亡,他们是不会放弃希望的,至少不会换手机号。”

“应该是。”

“不不,这不是应该不应该的问题,而是肯定是的。你觉得他为什么会换手机号?”

“你在暗示父亲是凶手吗?”麦涛忽然抬起头,斜眼看着他。他也有了些醉意,因此看不清对方的眼神。

“难道不可能吗?你刚才说,第三个女孩的失踪和前两个并没有必然联系。如果是这样的话,会不会有人冒用‘少女杀手’之名,做些非法的勾当呢?”

“可是他来了三个月,到警察局,每天都来,整整三个月。这么长的时间,哪个凶手有这样的胆量和勇气,成天和自己的对手泡在一起?话说回来,案发时警方也曾把他列为嫌疑犯。”

“这话怎么讲?”艾西被弄糊涂了,既然警方怀疑此案系“少女杀手”所为,为什么又要怀疑痛失爱女的父亲呢?

“这是因为案件本身很奇特。”

麦涛再次把艾西带回了三年前的第三宗案件中。

邱丽萍死后的第三周,一个叫方晓晓的十六岁女孩与母亲一起在咖啡厅里喝茶。

“咱们晚上吃烤肉吧?”女孩笑着向妈妈提议。

“行啊!想去哪儿吃?”妈妈也笑。

母女二人商量好地点后,女孩又说:“给爸爸打个电话吧,咱们晚一点去,不要让爸爸又吃剩饭。”

“你打吧。”

“不嘛,我不要,必须你打。”

“哦?”妈妈掏出手机,笑了一下,“干吗非让我打,刚给你买了新手机,你不过过瘾?”

“手机的话,我有的是时间过瘾,用不着现在吧?”

“好吧。”母亲拗不过,只好给自己的老公打了电话,“晚上早点回来,你女儿想吃烤肉了……呃,对,有病人我知道,可也别拖得太晚。要说病人,永远都会有的,可你也总要有点自己的生活……呃,你这是什么态度啊?我当然有自己的生活,我也不是工作狂……嘿,你这话怎么说的,女儿叫你,你爱来不来!”

电话打成这样,女儿方晓晓摇了摇头,拽了拽蓝色连衣裙的衣领。

……

“你说什么?”艾西睁大蒙眬的眼睛,“蓝色连衣裙?格子的?”

“嗯,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没错,跟第二被害人身上的那件差不多,但不是相同的款式,更不是同一件。”

“真可惜。”

“也没什么,我查了一下,前一年流行某大品牌的衣服,叫爱恋还是什么牌子的,格子的。到第二年,你也知道的,街头巷尾都是这类仿货,也不足为奇。”

……

方晓晓拽了拽蓝色连衣裙的衣领,不满地责怪说:“妈妈,为什么你总要和爸爸吵架呢?”

“这不是我的问题。你知道你爸说什么吗?我让他早点回家,让他多关心关心自己的家庭和生活。你猜他说什么?他说我是女人,我应该关注得更多,而不是成天往公司跑。”

“行啦,妈,别得理不饶人了。”女儿嘟起了嘴,从自己随身的小包里掏出个本子,“看看,你上个月加班五十八小时,比正常人工作一周的时间都多了吧。我再看看爸爸,他上个月加班二十三个小时,比你少了一半还多呢!”

“哪有你这么比的?你爸是大夫,正常工作时间谁都比不了。你现在上高中了,功课他也不管管,总不能指着你妈我这个学文科的吧?”

“你爸”、“你妈”,这是人们常使用的字眼,不知道为什么总给人推卸责任的感觉。特别是在父母双方互相指责的时候,当着孩子就老用这个字眼,就好像父母做得不对,因为他们是孩子的父母,而并非对方的配偶。

“你爸、你妈”,为什么就不能说是“我老婆、我老公”呢?!

于是,中国的孩子,特别是年轻一代的孩子,跟父母不那么亲,也便有了解释。因为从小言谈话语之间,他就被限定了太多的责任,等他们长大就学会了推卸责任。

倘若父母都在推卸责任,那么孩子能学到什么?让孩子按你做的去做,而不是按你说的去做——以身作则,这个最古老、最简单的真理,如今已被太多国人抛到脑后去了。

于是,女儿方晓晓和她的母亲,就在咖啡厅里拌了几句嘴。

这当然算不上什么大事。吵着吵着,母亲忽然拿起手机。“等一下。”她接听了电话,随后对女儿说,“你自己先回家吧,我还得去趟公司,老板那边有点事。”

“可今天是你休假。”

“可我是在给人打工。”

母亲走到门口,回头说:“晓晓,账我已经结了,一会儿再歇歇,你就回家吧,晚上肯定跟你一起吃饭。别忘了再给你爸打个电话,让他早点回家。”

吃什么啊!女儿赌气不理她。一个去公司,一个在医院,九点前能到家就不错了,还吃烤肉?那么晚吃饭,谁睡得着觉啊!

方晓晓这样想问题实在是大错特错了,因为她的父母都在晚上六点赶回了家。只有她,从咖啡厅出来后,就再也没回家,至今一晃三年。

“等等。”在咨询中心,艾西是个很好的听众,工作之余他就算不上了,他又插嘴说,“这我就搞不懂了,尽管父母吵架,不过看得出,他们对女儿都挺好的,为什么会怀疑父亲呢?”

“也只是怀疑而已,他并未被列为嫌犯。最主要的问题是,你注意到当时的时间了吗?晚上六点,她的父母都到家了,但是晓晓没回来,而且打她手机,已经是关机状态了。”

“新买的手机,电量不足,自然是关机喽。”

“不然,是因为sim卡还没有换过去,至少母亲离开的时候是这样。”

“也许她就是不想接电话。”

“也许吧,但据她父母称,她还从未干过这种事。”

“凡事总有个第一次。”

“嗯,你总是喜欢狡辩。”

两人一阵笑,笑完了招一招手,还继续添酒。

“艾总。”酒保提醒他,“你们今天喝了一瓶啦,还喝?”

“喝,有什么不可以?”艾西又问,“你们怀疑做父亲的,到底有什么理由吗?”

“哦,是这样,因为他老婆后来也失踪了……”

“啊?!什么意思?”

“字面的意思呗。他老婆后来也失踪了。这个时候我们才开始怀疑他的,但是……该怎么说呢,这事说来也蹊跷。”

当晚的六点钟,父母先后赶回家,不见女儿的身影,起初还没着急,以为是女儿生气了。女儿的气自然是从他们两个身上来,俩人互相推卸责任,又是一番小小的争吵。

吵着吵着,他们发觉不对劲。天色越来越晚,女儿依旧没回家,也不打个电话。

挨到晚上九点,他们打电话报了警。警方这一时段可谓风声鹤唳、草木皆兵,接到电话后马上赶到女孩家,详细询问了情况之后,人人心里都冒出了不祥的预感。

如果方晓晓的失踪与前两案并无瓜葛,那么还好;但假如系同一人所为,那么这家伙的动作越来越快了。他的技术也越来越高超,青天白日之下就能把人带走,太可怕了!

寻找方晓晓的第一天,众人还心存幻想,期望女孩能侥幸逃生。

第二天大家就放弃了自我安慰:好学校的好孩子,没有任何离家出走迹象的好孩子,不会简单地依照自己的意愿就这么凭空消失的。

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第六天,大家已经不是在找人,而是在找尸体了。

到了第七天,忙碌之余,大家回头想想,也总觉得不可思议:过了这么久,怎么没人发现尸体呢?

诚然,像b市这样一个大城市,想要弃尸又不被人发现,实在是轻而易举的一件事。这些沟沟岔岔的河流与水脉就可以简单地满足需求。

但是这不符合杀手作案的风格。他总是得意洋洋地向世人宣告他的罪行,而不是偷偷摸摸把尸体抛进小河沟,再在下面坠上一块大砖块。

倒不是说凶手不可能改变自己的犯罪风格,而是这改变看似毫无来由。

警方还好说,方晓晓的家里可是闹开了锅。

闹,并非寻常意义上的打骂。她的父母都是高级知识分子,是动口不动手的。女儿失踪之后,他们其实连口也不动了,完全依靠能杀人的眼神。

在父亲看来,如果当时母亲开车带女儿回家,而不是去该死的公司开会,那么女儿就根本不会失踪。

这样的指责合情合理,任何人都没话说。

冷战到了第二周,男人看女人就厌恶,女人一边伤心一边厌恶自己。

第三周的某一天,两人正式分居。

女儿失踪的第八周,住在娘家的母亲也失踪了。

母亲的失踪还是邻居报的案。她的父亲,也就是女孩的姥爷,挺早就过世了;孩子的姥姥瘫在床上,迷迷糊糊的。

孩子的母亲忽然从某一天开始就不回家了。保姆想了想,得,走为上策,于是她卷了家里值钱的东西,跑了。又过了一段时间,老太太无人照顾,死了。

这一死,用不了几天,邻居就知道了,警方随即也就知道了。

先是女儿失踪,现在又是老婆失踪,不得不引人怀疑。都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又让人联系起了河沟子。

不过警察还未对父亲展开认真的调查,就被叫了停。因为在母亲失踪的那几天,曾有人目击,有个中年女人拎着个酒瓶子,失足掉进河里,被人救上来后,一直喊着“让我死,我不想活了”这样的话,并拒绝别人送她回家。这个女人的形象描述和方晓晓的母亲吻合。至于她家里的那一堆酒瓶,也与后来酗酒的形象不谋而合。

估计这女人是真的掉进河里淹死了吧?

这一次也是最后一案,竟比之前的两案来得更悲惨:这一家人算是灭了门,只剩下胡子拉碴的父亲浑浑噩噩地在世上苟且偷生。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方晓晓的失踪竟是少女杀手的最后一案。三年内,再无任何少女以类似手段被杀,也再没有人失踪过。就好像少女杀手把自己也沉到了河里,销声匿迹了。

凶手不再作案,警方的工作可不能停下。他们把所有在这段时间入狱或进过看守所的人的名单都找出来了,继续进行着复杂的比对工作,可惜也没有找到有利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