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9节(1 / 1)

而刚刚那位领头的中年男人仔细看了看黄毛,略带担忧的跟苏振南说道:“大少爷,那个是新义社的人……”

“妈的,新义社的人又怎么样!”苏振南有些犹豫,新义社在香港有些势力,跟苏家虽然井水不犯河水,但是欺负到苏家客人头上,苏振南也不会放过。

黄毛几人被逮住,见道苏振南的跋扈,却一点也不觉得害怕,黄毛却狠狠的盯着苏振南,发笑道:“你就是那个苏家大少爷,苏启武那个老货的侄子,你可真有种,你知道老子是谁吗?”

“我管你是谁!”

苏振南本来还有些由于,根本呢不管这么多,直接让人将黄毛一群人给带走。

黄毛冷冷的看着苏振南,临了被人带走的时候,甚至还威胁道:“敢动我们新义社的人,你他妈别后悔!”

苏镇南懒得跟他费口舌,让人直接将新义社的人带走。

李书豪和陈洁在一边看着,都没有插一句话,陈洁知道苏家一直从事一些地下活动,跟香港的黑帮牵扯很大,可对于苏振南的做法也没反对。至于李书豪,他可是一个文明人,要是换做在纽约,他可不会打断别人的腿,当初在宠物医院,法库雷斯都不得不掏出一笔巨款来私了。

这个插曲很快就过去了,李书豪和陈洁跟着苏振南又回到包厢。

苏志新和沈大少还在温柔乡里享受,根本不知道三人在外面碰到什么事,可见陈洁进来,两人又成了正人君子。

苏振南坐在沙发上,灌了一口酒,看到表弟苏志新真核身边的波霸女星说着什么,一边笑一边眉目传情,他也非常不满的提了提苏志新,问道:“新义社的人怎么样?”

“新义社?”苏志新一愣,撇嘴道,“就是一群疯子,谁碰谁倒霉!”

“什么意思?”苏振南心有不安,到嘴的酒杯也放下了,“你对新义社很了解?”

苏志新有些奇怪苏振南为什么问起新义社,但也实话实说道:“新义社是油麻地的一个帮派,都是一群疯子,谁都不想跟他们拼命,这些年也让他们发展出一些名堂,表哥,你怎么问起这个?”

苏振南又拿起酒杯喝了一口酒,没说什么,反而是陈洁,直说道:“刚刚在外面几个新义社的人挡我,接过李先生跟他们动了手,后来镇南出面了……”

陈洁没说清楚,苏志新当然知道苏振南出面意味着什么,犹豫了一会,他才说道:“毕竟是他们先招惹我们的,新义社的人虽然是一群疯子,但是应该会有脑子,不会得罪苏家,应该没什么大事。”

陈洁才微微松了一口气,生怕因为这件事情给苏家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苏振南一边喝着酒,一边想着黄毛最后离开时,跟自己说的那句话,心里总觉得不安稳。

大家都没有什么心情了,苏振南打消心中的不安,跟李书豪说道:“李先生,今天就到这里,要不我开车送你跟陈洁一起回酒店?”

“那就麻烦了。”李书豪点了点头,今天的确尽了兴,喝了一些酒,有一些醉意,而且都十点了,应该会酒店休息了。

苏志新指了指身边烂醉如泥的沈桦,笑道:“这丫醉了,表哥,你先送李先生跟陈洁姐会酒店,我送沈桦这混蛋会家。”

沈桦刚刚还精神不错,最火却喝了一杯酒趴在女人怀里,大家都明白他在装醉,等三人离开之后,会和苏志新做什么,谁都猜得出。

陈洁望着几个花枝招展的女人,心里暗啐,也没多想,跟着李书豪就朝门口走去。

到了门口,两人准备上车,谁知道对面街道上传来一阵怒吼声,李书豪和陈洁三人抬起头张望过去,只见一群人拿着砍刀,飞快的朝这边奔来,苏振南看着领头的黄毛,想到什么,立马拉着李书豪跟陈洁的手,大喊道:“妈的,他们是冲我们来的!”

第七百零七章 突如其来的杀戮

苏大少做梦都没想到自己也会有一天被人追杀。

看着黄毛领着一群人拿着未开封的砍刀和铁棍朝他们奔过来,苏振南就立马反应过来。

李书豪和陈洁也不是傻子,三个人没多想,直接返身朝夜总会内部跑进去。

黄毛一群人远远的就看到苏振南他们了,见三人又逃进夜总会,想都没想,直接带着一群人朝夜总会里跑进去。

刚进夜总会大门,苏振南就看到苏志新跟着那个装醉的沈桦两人左拥右抱的搂着几个小明星,双方一碰头,苏志新就愣了,看到陈洁脸色煞白,这才心虚道:“表哥,陈洁姐,你们怎么又回来了?”

沈桦直接当死人,恨不得从桌上找一瓶酒直接喝下去醉了。

苏振南没心思去挤兑两人的“禽兽行为”,听着门外越来越近的喊杀声,苏振南脸色大变,喊道:“新义社的人杀到了,赶紧进去叫二叔,让夜总会的人都拿家伙!”

苏志新脸色大变,直接推开身边的女人,沈大少更加直接,立马返身,朝里面跑去,一边还骂着:“妈的,今天怎么运气这么背!老子这一辈子还没被人追杀过!”

没人去嘲笑沈大少的无耻,苏志新跟着苏启武见过这种场面,立马纠集人手,苏振南往外面张望一眼,发现黄毛一群人将门口围住,夜总会的客人和小姐一个个吓得抱头鼠窜往外跑,黄毛挡着他们,一个个的排查,似有不抓住苏振南一伙人就不罢休。

“李先生,陈洁,你们先进去躲一躲,他们新义社的人不敢乱动。”苏振南没有慌神,苏家本来就是黑道起家,而且这类堵人的事情以前苏大少又不是没做过。

李书豪还真没见过黑帮拿着冷兵器火拼的时候,香港的枪支管制没有纽约那么松,大都是拿着未开封的刀具,砍下去顶多见骨头,不至于砍断砍死。

陈洁倒是第一次亲生经历,都说香港乱,以前没发觉,可是今天,陈洁可是见识到香港黑帮的嚣张气焰。

最郁闷的是苏振南,本来今天是为了招呼李书豪,结果闹出这样的事情,如果今天不解决好,让李书豪和陈洁有了闪失,苏振南还真没脸见苏家人。

夜总会的人对于这种帮派斗狠已经习以为常,很快,客人跟小姐被排查出去,里面剩下的也只有苏家的手下,苏振南数了数,大约有十多个人,装备倒是齐全,可是外面的新义社却有三四十个人,如果要强冲进来,自己这边肯定扛不住。

苏振南焦急的打着电话,距离九龙城的苏家据点要赶过来也需要二十多分钟,如果新义社的人杀进来,支援的人差不多就只能来收拾残局。

“怎么样,二叔醒了没有?”苏振南闻着苏志新,苏启武在香港黑道举足轻重,现在也需要他出面才能调节这件事情。

“他现在醉的不省人事,根本呢叫不醒。”苏志新也很无奈,外面黑压压的一群人,随时都有可能冲进来。

苏振南骂了一声,郁闷道:“刚刚不是打断了那小子的腿,怎么现在他妈的活奔乱跳的!”

这时,那个中年男人才慢慢的站出来,支吾道:“大少爷,是我让人放了王浩南,不然现在来的不是他,而是新义社的老大,王浩南是新义社的老大的儿子。”

“艹!”苏振南骂了一声,也不说话,看了看手下的一群人有些害怕,心想着现在不是计较这么多的时候。

“砰!”

玻璃门被砸碎,一群人直接从门口冲进来,黄毛拿着一把大砍刀,怒气冲冲的走进夜总会,看道苏振南领着十几个人站在对面,这才稳住脚步,盯着苏振南,狰笑道:“他妈的,别以为苏家很了不起,老子说过会回来报仇就会回来!”

苏志新看了看领头的黄毛,的确是新义社大哥的儿子,心里不由打了一个突,立马站上来,冷冷的说道:“今天是新义社大哥站在这里说苏家什么都不是,老子还可以理解,可是你又算哪根葱,别真以为苏家这些年没动手就以为是软柿子,就可以任人人拿捏,今天只要你敢动手,我们苏家就当你们新义社是开战,我倒要看看,你们新义社到底真的都不要命了!”

“是吗?老子今天就试一试!”黄毛咧着嘴,领着一群人包抄上去。

苏振南看着逼近的黄毛一群人,心说今天是真栽了。他回头看了看李书豪跟陈洁两个人,心里发了狠,从人群中站了出来,直视着黄毛,道:“王浩南,今天你无非是找我,今天的事情是我惹下的,与其他人无关,你也有什么不满全冲我来。”

“哟,苏大少这么义气!”

黄毛阴声阴气的声音让人听了有些发毛,他盯着苏振南,讥讽道:“刚刚不是一直很嚣张吗?怎么现在这么没底气了?有本事你弄人出来打断我的腿啊?”

苏振南长长的吸了一口气,冷道:“是我汉人打断你的腿,只是因为你动了不改动的人,如果你有本事,今天就打断我的腿,只要你以后还有胆量在外面走,我苏振南绝不说假话!”

苏振南这是变相的威胁。

黄毛呼吸一滞,他的确不敢动苏家大少,否者今天动了,第二天绝对会被苏家人给报复,苏家是老牌黑帮家族,跟新义社这种光着脚的社团不同。

“好好好!”黄毛冷冷的笑道,“苏大少果然有底气,我的确不敢动你,可是你身后那两个人今天我带走了!”

“王浩南,今天只要你敢动他们,老子今天舍得一生剐,都要弄死你!”

苏振南心里一慌,如果李书豪跟陈洁被带走,结局很容易猜到,苏振南即使自己不要命,也不敢让别人将李书豪和陈洁给抓走。

“这个可由不得你!”黄毛冷笑一声,招了招手,指向夜总会一群人,“给我把那个男的还有那个女的给我抓住,其余的人只要敢动手,那就弄残他们!”

三四十个人呼啸而上,夜总会的十几个人现在特别像被强暴的妇女,苏振南跟苏志新没多想,直接冲入人群,新义社的人可不敢对苏家兄弟下狠手,只是一群人制住苏振南跟苏志新。

两人根本不是一群人的对手,没几下就被人摁在地上,夜总会的人本来就少,很快就被打散了,几个负隅顽抗的都负了伤,被扔垃圾似的丢在角落,而李书豪则拉着一脸煞白的陈洁,不停的躲避着来往的人。

李书豪需要顾及陈洁,新义社的人都拿着砍刀,他虽然厉害,还是不敢徒手接白刃,只能东躲西藏。

黄毛看着李书豪没受丝毫伤害,立马怒道:“妈的,一群蠢蛋,给老子砍啊,今天谁弄死他,老子给他十万!”

一群人一听有钱,眼睛都红了。

李书豪冷着脸,一把将陈洁推到角落里,随手抓住一个人的手臂,狠狠的按了一下。

咔擦!

一阵瘆人的骨裂声,手持砍刀的混混右手完全畸形,右边又闪来几道寒光,李书豪拿着混混当肉墙。

扑哧!

一刀刀入肉,血迹飞溅,李书豪根本不多想,直接抢过一把开山砍刀,拉着混混,对着来人一刀砍下。

李书豪没有留手,他从不对待要自己命的敌人仁慈,所以这一刀,直接削掉了一只手臂。

一群人见了血,仿佛被内心的嗜血控制,疯狂的朝李书豪冲去,李书豪还是拽着一个肉墙,冷冷的朝人群看去,每一刀都会带出一道血迹,紧接着是一个人的某个部位从身上落下。

而他手上的那个人墙,在就没了呼吸,只有潺潺的鲜血从伤口涌出,拖出一条血路。

当大厅被血迹溅满,地上倒了十多个新义社的混混,身上都有着恐怖的伤口,鲜血混着杀戮,让周围的人失去理智,李书豪失去的是克制,而新义社的人得到的是恐惧。

当最后一个人的一整只手臂从右臂被李书豪直接切下来,新义社的人再也不敢上前。

就连制住苏振南苏志新两兄弟的新义社成员也冷的打了一个寒战,不敢上前。

李书豪的白色衬衣被染成了红色,可是全身没有一个伤口,他拖着那具不知道什么时候停止呼吸的尸体,直接走到黄毛面前,将尸体仍在地上,冷冷的说道:“是你说要我的命!”

黄毛第一次感受到如此恐惧,李书豪从十多米远的地方砍到自己面前,根本没有停留,走到哪里,血就流到那里。

新义社的人动都不敢动,哪怕李书豪走到他们黄毛面前,他们都不敢上前阻止。

新义社是疯子,但是在命面前,他们非常理智。

黄毛身上流着冷汗,脑海里飞快的转动,眼前的男人实力太恐怖了,突然,他惊错的手摸到一直充满冰冷的钢铁上,黄毛想都没想,直接从腰间掏出自己的枪,直接抵在李书豪额头上,他全身仿佛从沸水中捞出来,只感觉一阵清凉和舒服。

“不管你身手在怎么好,你快不过我的子弹!”

黄毛突然想笑,仿佛碰到一声最开心的事情、

突然,他感觉眼前这个血红的人不见了,反复在那么一片刻,眼前的人渐渐模糊,最后他似乎找不到人影。

这种漫无目的的恐惧让黄毛心中发凉,当他转了一个圈,回到原地,似乎发现眼前的人影慢慢充实,直到和原先一模一样,唯一不变的是他手上的那柄开山砍刀变成了一把手枪。

“他是怎么从我手中夺走枪的?”

黄毛心一寒,全身仿佛又被打入沸水中,然后又被封在冰块里,经历过那股灼热,才感觉冷的刺骨。

黄毛看着眼前的男人,还有他手上那把手枪,突然,他笑了。

“这里是香港,你敢开枪吗?”

黄毛讥讽的话给他似乎足够的勇气,他似乎知道李书豪不敢开枪,仿佛知道对方所有底牌,然后全部solo。

可是,当他还没笑完。

“砰!”

枪声响了,子弹穿过黄毛的大腿,黄毛惨叫一声,跌倒在地,李书豪再一次将枪口对准他的额头,仿佛如一台没有温度的杀戮机器,冷冷道:“我从来都不喜欢被人威胁,而且还是用我的底牌来威胁我!”

第七百零八章 了结

枪声响起,黄毛大腿上沾满了血迹,子弹穿过大腿,不知道是不是他幸运,子弹没有击中大腿动脉。

“啊!”

一声惨叫,黄毛死死的握住自己的大腿,可是他不敢去看伤口,因为眼前还有一个枪口对准他的额头,只要眼前的男人轻轻动动手枪扳机。

他彻底怕了,即使疯子,在性命面前,也会变得有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