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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纯粹爱过你/偏执狂(出书版手打完结)

作者:艾小图

(《致青春》《何以笙箫默》后,最虐心动人的“女追男”。人生总要有那么一次纯粹去爱,输掉世界又何妨。100名读者看过全文100%心疼流泪,包括18个女汉子,还有7个老爷们!)

☆、第一章

夜深沉,正值穷阴时节,天气不好,入夜便有夹雪,虽然高档的酒店式公寓有地暖,却还是会让人觉得莫名的冷。房间的窗帘没有拉严实,透过缝隙可以看到外面幽蓝的天幕和刷刷而过的雪籽,像有人不停的往空中抛洒细砂白糖一样。室内外的温差让玻璃窗上集结了一层细密的水汽,薄薄的一层,朦朦胧胧的,让人分不太清是现实还是梦境。

陆则灵轻轻翻了个身,为身旁的人掖了掖被角,这珊瑚绒薄被是她刚换没多久的,很轻也很柔软,只是他并没有发现。

房间里没有开灯,只有窗帘缝隙里透进来的零星光点映出屋内陈设的浅浅轮廓。陆则灵就着微弱的光仔细辨认着身旁男人的廓影,和以往的每一天一样,他在粗鲁的亲昵过后,用疏离的后脑勺对着她。那样泾渭分明,无声的向她宣告,他的世界,她一辈子都无法企及。看着黑暗中朦胧的影子,陆则灵有些恍惚,明明那么近却觉得遥不可及,明明那么熟悉却始终感到陌生。她自己都难以想象,她已经和这个男人这样生活了近三年。

不是不心酸,从21岁到24岁,女人最美好的年华,像书页一样,悄悄的翻过去了,那么决然。

盛业琛,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爱他,所有人都骂她,说她是疯子,也许是,她爱他爱到没有了自己,这样的她原本就是个疯子。她知道他永远不可能娶她,她也不敢再要更多,她只想就这样和他在一起,哪怕要与全世界为敌。

她悄悄凑近了些,确定他呼吸平稳,确实睡着了,才略略挪动了□子,靠近他身边,伸出手,隔空搂住了他精瘦的腰身。她想贴近他的皮肤,却又害怕这样的僭越会吵醒了他,最终只是停在距离他皮肤大约几厘米的地方,想象着自己此刻正抱着他。很亲昵很亲昵的距离,仿佛他真的是她的。

这样,就已经可以让她满足了。

她偏了偏头,柔软的发丝贴着他的背脊,刚想再靠近,熟睡中的盛业琛突然动了动,她赶紧收回了手,吓得连呼吸都忘了。黑暗中,眼前的一切仿佛都虚化了,陆则灵紧张得出了一背的冷汗,半天都没敢动。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盛业琛平稳的呼吸再次传来,陆则灵才知道他不是醒了,只是睡梦中翻个身而已。

她轻吐了一口气,抹掉了脑门的汗,再不敢靠近,无声的往床角挪了挪,环住双臂,闭上眼睛,逼自己睡觉。

这情形在这几年已经发生过无数次,她自己都忍不住要自嘲,她怕触怒了他,在不得到他允许的情况下,她连抱抱他都不敢,这样的她卑微又可怜,可是这一切都是她自己选择的,她不择手段得到的,她必须甘之如饴。

清晨,陆则灵循着生物钟醒来,快速的整理好自己就钻进了厨房,淘了小米熬了点粥,又迅速的炒了配粥的小菜,放在桌上。完成一切后,拿出药,倒好了温热的水回到房间。

盛业琛还没有起床,陆则灵轻轻的碰了碰盛业琛的肩背,这是陆则灵唯一触碰盛业琛他不会发火的时候。盛业琛微微动了动,早晨他的睡眠浅,一碰就醒了,片刻后,他慢慢坐了起来,眉宇皱了皱,压抑着起床气。

陆则灵递过两片药片给他,又将温水递给他。看着他吃完了药才接过水放在桌上。陆则灵沉默的将拖鞋放在盛业琛脚边,他听闻声响挪了挪就踩到了拖鞋,穿好后头也不回的摸去了盥洗室,其实他对这个过程已经十分熟稔,但是陆则灵仍是不放心,拿起水杯蹑手蹑脚的跟在他身后,看着他洗漱完,刷完牙,走进了饭厅,才放下心来,将已经温热的粥推到他面前,全程没有说任何一句话,沉默得像一台机器。

盛业琛拿了勺子刚吃了两口粥,表情就有些不对,他紧皱着眉头,眼里明明没有神采却仍能让人看出火气。陆则灵看他这样子不觉紧张得握紧了拳头,一言不发的等着他的下文。只见盛业琛将勺子一扔,他看不见,所以勺子扔进了菜碟里,菜汤飞溅,滴到了陆则灵的手背上,陆则灵整个后背都僵了,一动不动,大气都不敢喘一声。

“你想烫死我是不是?怎么,真当自己少奶奶?一点小事都不想做了?还是说,现在我瞎了,你瞧不上我了,故意对付我?”

“我……”陆则灵的声音有些喑哑,还没开口为自己辩解,盛业琛已经没有耐心的打断。

“行了,听你的声音都让我觉得反胃。”

他冷然的讽刺虽然陆则灵已经习惯,却还是忍不住觉得难过。她轻轻的站了起来,将盛业琛面前的粥端了起来,小心翼翼的说:“我去给你凉凉。”

“不用了,你自己吃个够!”盛业琛转了□子,“去把我衣服拿过来。”

陆则灵看了看他,想说什么,最终还是没有说,擦干净手背回房将他的衣服拿了出来,伺候他换好后,司机也上了楼。盛业琛跟着司机,头也不回的离开了,陆则灵不会忽视他临走前那样嫌恶的表情。

屋子里恢复了平静,不,应该说是死寂,空旷的房子里似乎连她的呼吸声都有回音,好像在嘲笑她的可悲。眼眶不觉就湿了,她仰起头,硬生生的逼了回去。

安静而执拗的将盛业琛没吃完的粥一口一口吃完了,陆则灵一点也不觉得烫,只觉凉到心里了,她艰难的吞咽着,在心里告诉自己,只可以难过这么一会儿,吃完了粥就要把这些负面的情绪都逼走。

她不该太绝望,就算他的态度不好,至少他每天都会回来,虽然他的话语不好听,至少他还是会和他说话,即使他的动作很粗鲁,至少她还是能感觉到,他对她的身体还是有需索。

这样,就足够了不是吗?太贪心的人会什么都得不到,陆则灵这样对自己说。

陆则灵拎着购物袋在近五站路外的市场选着新鲜的食材。她对烹饪颇有研究,盛业琛口味刁钻,在无数次的讽刺和摔筷子以后,陆则灵终于渐渐摸索到他的喜好并努力迎合,他们住的公寓外只有大型超市,食材品种不多,所以她每天都会坐公车到五站外挑选。

因为每天都来,市场里的商贩都已经与她熟悉。这三年来,市场大概是唯一会让她觉得自在和没有压力的地方吧,每一个人都很和善,与她熟稔的商贩喜爱她的温和和沉默,久了总爱给她捎点什么。

卖青菜的小嫂子见是她来了,热情的给她称了她要的菜后又丢了两根胡萝卜给她,豪爽的说:“买点羊肉煮,现在这个季节吃这个最好。”说完暧昧的一笑:“你老公肯定喜欢。”

小嫂子露骨的话弄得陆则灵闹了个大红脸,想解释却又卑微的生出一丝甜蜜的感觉。

“老公”,这个词只是说一说都会让人觉得幸福,她不想去打破这个假象,反正在这里谁也不认识盛业琛,就让她放纵一下吧。

买好了菜,商贩们太热情,送了好多东西给她,陆则灵拎几步就要停下来歇一歇,直到走到公寓楼下,一个穿着富态的大嫂见她辛苦,帮她拎了一些进了电梯,还没等陆则灵说话她已经替她按下了楼层号,陆则灵有些诧异,那大嫂立刻解释道:“其实我们是邻居,只是你们深入简出的,很少碰到。”

陆则灵眨了眨眼,善意的对她笑了笑。

“买这么多菜呢?”大嫂笑眯眯的说:“看不出来啊,你还会做饭,我还以为你们这代人都不自己做呢。”

“自己做的放心些。”陆则灵的回答很简短,配上她的一双弯月笑眼,却是不会叫人觉得冷漠。

“你老公真幸福。”大嫂停了停问道:“那个总是穿西服的是你老公吧,好几次我都碰到他了,就是……他好像眼睛不太方便……?”

陆则灵没有说话,那大嫂有些尴尬,立刻解释道:“我没别的意思,就问问,哎我这嘴,你老公一表人才的,我老公都说你们男才女貌,般配得很。”

陆则灵盯着电梯的铁皮墙壁,上面倒映着她略微扭曲的轮廓,脸上粉黛未施,头发微微有些凌乱,刚才拎了太多东西,毛呢的裙子也皱了。这三年,她基本上没怎么出过门,盛业琛也不曾带她去过哪里,这间公寓就是她的全部,她已经快要忘记怎么和人交往。

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脚尖,想来住在一所公寓,若是生出什么不好的传闻,盛业琛必定会生气,她捏了捏自己的手心,汗涔涔的,也不知道为什么,她竟是紧张不已。

“那个……不是……”

大嫂不解:“不是?什么不是?”

陆则灵结结巴巴半晌,脸有些胀红:“那个,不是我老公……”

“啊?”

陆则灵有些难堪的抬起了头,看到了大嫂看向她的复杂的眼神。她深吸了一口气,鼓起勇气说:“我只是负责先生的起居生活,我是那家的……”

陆则灵说的慢,顿了半天才想到措辞,小声吐出两个字:“保姆……”

作者有话要说:本来想存稿,结果点错了,文章生成了,哎,那干脆就发出来吧,你们催我我会写的比较快。。。选在七点开文,lucky seven,希望能比较幸运。。。久不写文的我不知道你们还记得不?希望不要太冷。。希望有花有留言~欢迎收藏~

☆、第二章

早上出门的时候公寓的管理人员叫住了她,给了她一张物业变更同意书,之前的物业尽善尽美的做完了交接,只剩将业主资料核实存档转入新的公司。由于之前几次工作人员上门的时候正赶上陆则灵去买菜不在家,所以这次她只能自己跑一趟。

她细心的拿小本子抄下了公司的地址,那地方对陆则灵来说有点远,为了和盛业琛在一起,她众叛亲离,连家人都不再认她,她已经习惯了在这所公寓五站内活动,渐渐快要忘记这座城市其实很大很大。

随便收拾了一下,她将相关的材料准备好,就坐上公车出门了。去新的物业公司还要转乘地铁。当陆则灵浑浑噩噩的坐上地铁时,她才感觉到她已经远离人烟太久。

拥挤的地铁里仿佛有人间百态,有送孩子上学的年轻父母,有相携出行的年迈夫妇,有亲昵的拥抱在一起的学生情侣,有略显疲惫的夜班下班族……虽然大家的表情各异,却不难看出,他们的脸上都挂着一种积极向上、认真生活的满足表情。不似她,顶着一张惨白的脸,用无神而空洞的眼神看着这个世界。

她正呆怔着,听见地铁报站才知自己已经到了目的地。办完物业的一些变更手续后,她一个人在这条老旧却仍旧繁华的商业街上漫步。

她已经不记得自己有几年没有来过这里,只觉这里变化很大,一切都似乎不再是她记忆里的样子。她停下来站在街边小店的橱窗前,自嘲的看着反光玻璃里的自己,是啊,连她自己也不再是记忆里的样子了。这座城市高楼大厦鳞次栉比,水泥森林物欲横流,谁又会在乎谁的苍老?

她有时候也会荒谬的想,如果当初不是那么偏执,或者她不会像现在这样,孤独的在这座城市生活,孤魂野鬼一样依附于盛业琛。如果当初她不是那么坏那么不择手段,是不是一切的结局都会不一样?也许盛业琛会按照他原本的人生轨迹生活,而她,或者会和别的人在一起。他们的世界本就不该有任何交集,不是吗?

脑海里出现一些画面,一想到她的世界里会没有盛业琛,她就觉得全身的骨头都在发冷。

身旁突然挤过来一对年轻的学生情侣,穿着颜色相近的衣服,眉宇间的柔情蜜意不用说也能让旁人感觉到。他们头挨着头凑近在橱窗前,盯着橱窗里展示的一对一对造型精致的银戒。

女孩撒娇的说:“我们买一对戴着玩玩吧?”

男孩看了看:“这是银的,也不值什么钱,戴着干嘛?”

女孩听他这么说,老不乐意,撇着嘴说:“你怎么这么庸俗啊?戒指的意义是它用什么材质吗?我就稀罕这戒指是银的,我就喜欢买怎么了?”

“好好好,祖宗,姑奶奶,”男孩淘宝的搂着女孩:“这就买成吗?别跟我在街上上纲上线的,不就是个戒指吗,我给你买十对。”

“切,你有钱吗?”

“没钱我去卖身。”

“……“

他们一同钻进店里,只留下进店撞上风铃所发出的叮铃清脆的声音。不知道为什么,陆则灵站在原地久久不愿意离去,透过橱窗看到他们幸福的选完戒指离开,她仍旧没有离去,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觉得那样羡慕。

原来爱情是这样的吗?一个人迁就,一个人任性;一个人宠爱,一个人享用。

那她和盛业琛呢?她还没想出答案就已经被自己荒诞的想法吓到了,她和盛业琛,怎么可能有爱情呢?

站了一会儿,陆则灵进店买了一对和刚才那对情侣一样的银饰对戒。她坐在路边的台阶上,自己给自己戴上戒指,对着阴冷低沉的天空比了半天,无名指上那枚小小的指环让她心里无限满足。

将另一只戒指连同戒指盒一起放进口袋,带着这份小心翼翼的窃喜,陆则灵回了家,她没想到盛业琛居然在家,刚换好拖鞋一抬头看到他的那一刹那,她吓得呼吸一滞,半天才平息,她紧张的双手插兜,指尖恰巧碰到戒指盒,下意识的攥紧,戒指盒的边角戳进手心也浑然不觉。

盛业琛没有动,背对着她,冷冷的问:“你去哪了?”

陆则灵吸了口气,小声的回答:“物业登记,那个,我们这边物业公司换了,正准备今天和你说的……”

盛业琛没有听下去,不耐的打断:“登记要这么久?”他嘲讽的一嗤:“既然不想回来干嘛还要回来?”

陆则灵没有说话,只觉心底有一丝苦涩泛滥,她像个中了剧毒的人,一次次的毒发,一次次的忍耐,她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毒发身亡,只想能多活一天是一天。

她站在原地没动,见盛业琛没有再说下去,她轻轻挪动脚步想往厨房去,谁知盛业琛听见响动,敏感的一跃而起,无比准确的来到了陆则灵身前,带着深重的戾气,一把抓起了陆则灵的手,他的力道极大,抓得陆则灵指节都泛白了,她觉得疼,难受的挣扎了一下,盛业琛的手滑了一下,正触到她指节上的戒指,失明后,他的听觉和触觉都异常敏感,摸到戒指后,他立刻捏紧了那枚小巧的指环,钳制着陆则灵的手,不准她抽回。

陆则灵恐惧极了,她知道自己这举动有多荒谬,但这枚戒指对于她的意义是美好的,她不想毁了今天唯一的一点阳光。

“业琛……疼……”陆则灵的声音里含着点哭腔。

“叫我盛业琛!”他还是那样冷冰冰的口气。

“是……盛业琛,请你,放开我好吗?”

盛业琛不给任何缓冲,毫无预警的放开了陆则灵,她一个趔趄退了两步,险些摔倒。

怨毒的字眼一个一个从盛业琛嘴中说出,这一刻,陆则灵只想捂住自己的耳朵。

“怎么?动春心了还去买个戒指?收起你那些不可能的幻想。”

“我没有……我只是觉得这戒指很好看,我……我有点喜欢。”

盛业琛嘲讽的一笑:“你真是个可怕的女人,觉得好看有点喜欢就要占为己有,不管是不是适合!”

陆则灵知道盛业琛是一语双关,三年过去了,他还在恨她,她很想为自己辩解两句,想想却又放弃了,有这么必要吗?他根本不会听她说什么。

就让他一直恨吧,不是有人说过吗?恨是这个世界上最坚固的感情,他恨她,总比他完全无视她要强。

陆则灵麻木的听着他怨毒的羞辱,半晌,见他摸着沙发坐下,她也生出了逃避的念头,小声说:“饿了吗?我给你做饭。”

她不说话还好,一说话又挑起了盛业琛的话端,他语含轻蔑:“怎么,还真当自己是保姆?”

陆则灵惊诧的抬头看着他,没想到他竟然会知道这些,张着嘴半天想说什么最终还是没有说。

盛业琛冷哼一声,从面前的茶几上拿起一张单据,往地上一扔:“今天我一回来,有人给我这个,让我交给保姆,有意思,看来你也知道自己的身份。”还不待陆则灵说话,他又说:“可惜了,你高估了你自己,对我来说,你连做保姆都不配!”

陆则灵一直低着头,此时此刻,对她来说,盛业琛的声音是那样冷,比这寒冬的天气,还要冷。

是夜,盛业琛激烈的抗拒着陆则灵的触碰和帮助,跌跌撞撞的洗漱完毕上了床,陆则灵一直无声的跟着他,直到听到他均匀的呼吸声响起,她才轻叹了一口气,去收拾自己。

盛业琛双眼失明,开灯还是关灯对他没有丝毫影响,可他睡前却恶意的把房间的灯给关了,陆则灵不敢去开灯,她不敢制造一丁点声响,房间里太黑,她看不清,小心翼翼的摸索着到了床边,轻手轻脚的上了床,掖了一点被角盖在身上,缩在大床的角落里,一动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