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节(1 / 1)

无心 淡樱 3519 字 1个月前

后来,沈晏娶了谢宛,宁安公主知难而退,这事算是圆满落幕。于谢宛而言,她无比憧憬未来的生活,人生在世,能嫁给自己心尖上的人又有几多?于沈晏而言,却是风平浪静,以前身后一直跟着个小徒儿,如今身后也仍旧是跟着谢宛。

谢宛依然喊他师父,出门行医时,谢宛偶尔也会陪着他。

碧桐说他们俩伉俪情深,形影不离。

沈晏本是不知该如何对待身份转变的谢宛,听了碧桐此话,每逢行医定是要捎上谢宛的。不过后来谢宛却是不愿陪他去了,至于原因,沈晏一直都想不通。

直到武功被废,沈晏方是知晓原因。

病者问起他身边的女子是何人时,他总是习惯性地便答道:“我徒弟,谢宛。”

每次他这么说之后,阿宛都会神色黯然。当时他并未在意,后来一旦想起真真是悔不当初。

.

成亲数年,于夫妻而言,除了在床笫之事上,沈晏有愧于谢宛,其他方面沈晏做得并不差,从不在外边拈花惹草,在家必是陪着谢宛。

谢宛所想要的,只要她开了口,他定当尽力寻来,从不让她失望。即便她在床笫一事上算计了他,他也不曾责怪过她,只当她心性不定一时顽皮。

其实细细想来,虽说成亲了,身份有所改变,可在他心中,谢宛一直是他的徒弟。

谢宛当沈晏是夫君。

沈晏当谢宛是徒弟。

只是有些事并非无心就能忘得一干二净,比如成亲五年,沈晏渐渐习惯了谢宛亲手所做的羹汤,穿外边成衣铺子的衣裳会觉得还是谢宛做的舒适,再比如在屋里看医书时,沈晏也习惯一抬眼就能瞧见谢宛在他身边坐着,安安静静的,也不说话。

沈晏在那时方是察觉到有些不妥。

印象中的谢宛性子并非如此,也不知怎么突然就变成此般贤淑文静了。

他道:“阿宛,你似乎变了不少。”

谢宛却是欣喜若狂,小小的瓜子脸绽放出光彩来。沈晏不知谢宛为何而喜,谢宛只当自己这些年的努力总算有了丁点成果,师父开示注意到她的情绪了。

如此下来,再过个五六年或是七八年,师父就会慢慢地喜欢上她了。

沈晏自是不知谢宛心里想些什么,他觉得这样过着的日子倒也不错,若要过一辈子,他也不介意。

.

宁安公主召沈晏进宫为她诊脉时,谢宛也有八个月的身孕。沈晏算过来回需要的日子,刚好能在谢宛分娩时回来。离去前,谢宛说了番任性的胡话,沈晏斥责了她。

他并不是因宁安公主而斥责谢宛,而是因为他当她师父快有十年了,她竟能说出这样有违医者父母心的话来,实乃让他失望之极。

从宫里出来后,比原先预计的日子早了两日,不过沈晏依旧是快马加鞭往回赶。未料半途中却得知魔教教徒袭击天门,天门如今只剩十来人死死苦撑。

沈晏义不容辞,调头便往天门赶去。

与一众魔教教徒回旋半月,以一人之力抗百人之攻。

天门与魔教之争,最后天门险胜。魔教被灭,天门元气大伤,沈晏亦是身负重伤。恰恰此时,谢宛死于难产一事传进沈晏耳中,一口心头血从嘴里喷出,沈晏昏迷不醒。

天门长老寻了不少法子来医治沈晏,可惜都没有效果。后来,天门长老自古书里寻来一置之死地而后生之法,废沈晏一身武学,方是救回沈晏一命。

沈晏醒来后,只觉心头闷痛,忆起昏迷前听到的消息,也不顾自己还未康复的身子,马不停蹄地赶了回去。回到山中小屋时,里面空无一人,平日里洁净的桌案上铺满了灰尘,床榻上还有斑驳的血迹。

似乎有什么猛击他的胸腔,震得他钻心般的疼。

他一下子分不清东西南北,甚至不知该做些什么。

蓦然,沈晏像是发了疯一样冲下山,直奔谢府。谢南锋本是极疼谢宛的,得知谢宛难产而死时,之前所有的对女儿不顾伦理纲常的不满全部消散,怒气全然发泄到沈晏身上。

“阿宛是我谢南锋的女儿,谁也不能抢走她!就算是死,也只能葬在我们谢家!”

沈晏没有吭声。

他在谢府门前跪了七天七夜,直到第八天时,沈晏总算支撑不住,快要昏倒时,谢南锋出来了。

沈晏道:“我没有照顾好阿宛,是我的错。只是阿宛生前是我的妻子,死后也是我的妻子。请岳父将阿宛的尸首交还给我。”

谢南锋对沈晏可以说是又爱又恨,爱其才又恨他迷得自己女儿连命都没有了。只是这几天来,谢南锋却是想通了,阿宛生前不顾一切也要嫁给他,死后定也会依旧念着他。

谢南锋最后还是让沈晏带走了阿宛。

回到山上时,沈晏开了棺木。棺木里躺着两个人,一大一小,碧桐红肿着眼睛对沈晏说道:“公子,夫人生了个小小姐。”

沈晏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整个人的身子抖得跟筛糠似的。

.

谢宛生前,沈晏无心,他只将她当作徒弟般看待。

谢宛死后,沈晏没了武功,舍去多年的心重新回了来,每回忆起与谢宛生前的种种,他发觉在他心里谢宛早已不是徒弟,而是他沈晏的妻。

在这小小的屋子里,每一处都有阿宛的痕迹。

沈晏不再出门行医,浑浑噩噩地就留在小屋子里。每日必做的是在桃树下陪着阿宛,同她一起用饭,同她一起说着话。

他觉得自己疯了,每天都靠着回忆以往来度日,一旦想起一些有关阿宛新的小细节时,他就兴冲冲地跑出去在谢宛坟前诉说。

碧桐看得潸然泪下,“公子,夫人泉下有知也不想见到你这副模样。”

沈晏愣了下,他突然说道:“你说什么?”

碧桐重复了一遍。

“泉下有知……”沈晏呢喃了数回后,猛地站了起来。

碧桐一惊,“公子,你要去哪里?”

话音未落,沈晏已是整个人跃上马匹,往山下奔去。沈晏师从天门,是天门首席大弟子,他知道天门的大长老有一秘术。

沈晏叩关请出大长老。

大长老道:“不后悔?”

沈晏毫不犹豫,“不后悔。”

大长老掐指一算,道:“若想带着今生记忆进入下一辈子的轮回,从今日起你必须要做足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件善事,且不能伤害任何一人。待你功德圆满进入轮回时,地藏菩萨会许你一个愿望

作者有话要说:嘤嘤嘤嘤,番外好难写。

等我酝酿一阵子,再上师父番外二三四五六……

谢谢lulu的地雷~~~

再次谢谢二货水子的第三颗地雷~~

☆、第二十八章

司马瑾瑜劫走我一事,让我院子里的人变得格外警惕。李总管调了好些侍卫过来,轮流在院外守夜,梨心和碧榕也不敢掉以轻心,两人都在外间轮值。

也不知是不是那日的话起了作用,司马瑾瑜也没再来找我麻烦。

沈珩来我院子的次数愈发频繁,过来时总会给我一些奇奇怪怪的暗器和药粉,也会给我做许多新颖的菜式和糕点,吃得我都开始嫌弃王府里的厨子了。

院里的果树掉下最后一片黄叶子时,建康城迎来了第一场冬雪。

屋里摆了好几个炭炉,里面烧着上好的木炭,烘得屋里暖如春日。我抱着精致的手炉懒懒地半躺在美人榻上,手里把玩着沈珩前几日送我的暗器。

半月前沈珩问我拿回了当初作为拜师礼的桃木簪,改成暗器后又送了回来。我掂量了下,比起之前轻了不少,里面的桃木挖空了,装了些致命的药粉。

眼见午膳将至,梨心和碧榕皆是探头探脑的,时不时跑出屋外去瞧瞧,她们俩脸上就差写着若干大字——沈公子怎么还没来?

我懒得搭理,歪头瞅着窗外的皑皑白雪。

梨心忽然惊喜地出声:“郡主郡主!沈公子来了!”

她这么一唤,把我心底的馋虫都勾了起来。我搁下桃木簪,碧榕过来扶我起身。沈珩进来时,身后跟着阿青,阿青手里抱着一大团白绒绒的东西。

沈珩放下食盒,神情一如既往的温和,“今日迟来了些。”

梨心双目亮晶晶地瞅着沈珩,“沈公子今日给郡主捎来了什么新奇玩意?”

沈珩眼底浮起笑意,“我昨日新得一狐裘,是御寒的好物。”说罢,沈珩抖开了那大团白绒绒的东西,雪白的狐狸毛雍容华贵,此狐裘绝对是上上品。

我问:“这是什么狐狸?”

沈珩道:“天山的雪狐。”

我心底惊诧,之前曾听荣华公主说过,天山雪狐极是稀罕,巴掌大的皮毛都能值千金,这张一人高的狐裘恐怕是万金也不止吧。这份礼好生贵重!

这礼与先前稀奇古怪的玩意不一样。

若我收了,我也不知该还沈珩什么礼。我虽贵为郡主,但一时间让我拿出价值万金的东西还是有些困难的。我正欲拒绝,沈珩已是让梨心将狐裘收好。

他打开食盒,香味袭来。

我咽了咽口水,沈珩笑眯眯地道:“这道红烧肉,我换了种做法,阿宛,你来尝尝。我还炖了木瓜雪蛤汤,最滋润养颜不过。”

美食当前,我也懒得去想些有的没的,直接坐在沈珩身边,大快朵颐起来。

我吃饱喝足后,沈珩削了苹果,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的搁到小盘子里,我拈了一块来吃,心中感慨:若是哪一日沈珩不再当我师父,无论如何也得花重金将他留下,这么好的厨子,放眼南朝,也未必能寻得出一个来。

沈珩忽道:“过多几日就是皇后的千秋宴,阿宛你好生准备。”

我一怔,“以往的千秋宴,阿爹和阿娘都不曾带我出席。这一回……”

沈珩道:“整个建康城都是阿宛与太子的闲言蜚语,皇后定也会有所耳闻,此回宴席,即便你不去,皇后也会指名道姓要你去。逃过了这回,下回还会有。”

我差点就忘了,当今汾元皇后是司马瑾瑜和雯阳公主的生母。

想到雯阳公主对我颇是不善,司马瑾瑜又是那副模样,估摸汾元皇后也不是个好相处的。

.

皇后千秋宴那一日,果真如沈珩所说的,汾元皇后指名道姓要我前去赴宴。阿娘早早地就来到我的闺房里,告诉我无需紧张,即便发生了什么,有她和阿爹撑着。

其实我倒也不会紧张,只是不太乐意去赴宴罢了。

我穿上了赴宴的郡主宫装,梳了个对应的发式,梨心在我发髻上比划着步摇和簪子时,我道了声“不用”,在妆匣里挑了挑,将沈珩改成暗器的发饰给戴上了,耳垂上依旧戴着藏有银针的宝石扣。

宫中险恶,我只是预防万一,虽有暗卫相互,但暗器在身亦能自保。

出门前,梨心给我披上沈珩送我的狐裘时,我正想说换过另外一件时,碧榕却是先道:“换过另一件吧。”

梨心道:“这件才好呢,郡主穿出去后,定能惊艳全场。”

碧榕道:“天山雪狐极其罕见,莫说王孙贵族,即便是当今皇后也未必能有一件。若是郡主穿了这件狐裘出去,宫中贵人众多,定有识货的人在。到时候兴许会招来事端。”

我也是担心这雪狐裘太过招摇才想换下来的,没想到碧榕竟也跟我想到一块去了。

梨心不解,“皇后娘娘也未必能有一件,沈公子又怎么会……”

是呀,此狐裘之贵,不是价值的贵,而是权位的贵。皇族中人都未必能有,沈珩这高人又是怎么得来的?真真是让人不得不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