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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禾陷入深深的自我否定里,那扇半掩着的门开了。

陈澜从里面出来,顺手关上了门。

他转身,明目清澈又笃定,看着对面靠墙沉思的男子,仿佛早就知道他在这里,丝毫没有惊讶。

陆禾头稍稍低着,视线看着地面。

握着香槟酒杯手垂在一侧,单手插着西裤口袋,剪裁合身的西服衬托得他提拔非凡。

这样一个男人,任谁看了都会视为假想敌。

太优秀也会给人压力,不论皮囊,还是家世。

“hey,Henry,好久不见。”

陈澜伸手拍了拍陆禾的肩,用他们惯用的方式打招呼。

门开的那一刻,陆禾就察觉了,视线里出现一双男士皮鞋,他眉头微微一皱,有些失望。

但听到熟悉的声音喊自己的英文名,又有些诧异地抬头。

“Leron?是你?”原来……是他。

“入乡随俗,陈澜。”

陈澜说出自己的中文名,伸出手。

“陆禾。好久不见。”

陆禾自报家门,回握住他的手。

两个挺拔的男士在这一刻交锋,心里都有些说不上来的滋味。

昔日投缘的好友,非要用这样的方式重逢,为着同一个人。

还是陈澜率先松开了手,笑容熠熠,像是有了十足的底气。

那脸上的笑容得体大度,挑不出一丝毛病。

陆禾只觉得刺眼,与适才看到的画面交错在脑海中,乱的一塌糊涂。

“我还有事回禀爷爷,先走一步。你若闷了就四处逛逛,这旁边的风景还是值得看看的。”

陈澜说道,一幅主人家的口吻。

确实,纪老爷子当他半个孙子,从不拿他作外人。

方才楼下迎宾,也是陈氏父子同纪年琴一道,里里外外打点了不少。

陆禾点了点头就当回话了。

陈澜留下一句“自便”就走了。

面对空无一人的走廊,以及前方紧闭的房门,陆禾握了握拳,还是没有走过去敲响那扇门。

一个转身,举步离开了。

来时的满心欢喜都在这一幕偶然之后,被撞得四分五裂。

剩下一些侥幸的不相信,支撑着期待。

怎么会是他呢。

“我也是Z市的,真巧。”

“你好,我是Leron,哈弗医学系。”

“我有个特别漂亮的妹妹。”

“她从小身体不好,但是特别聪明,我没见过比她更好的女孩子了……”

“学医嘛,是为了方便照顾我妹妹。”

“我父亲也是医生……”

“心内科真的很难懂,可是我不能放弃……我要足够强大。”

从前的话,断断续续串联起来,道出了残酷的现实。

他们的相遇,也是机缘巧合。

陆禾当年就读于普林斯顿大学新闻传播系,一次暑期远足,遇上了同是Z市的陈澜。

两人来自同一国家本就拉进了距离,一问之下,居然是同城。

世界真小。那次远足地点是附近几公里的国家森林公园。

除了各名校学生,还有一些身强体壮,酷爱旅行的老年人,装备比他们这些年轻人还齐全。

途中,一名60出头的中年男性不知为何突然倒下,抽搐几分钟便毫无意识。

身为医学院学生的陈澜毫不犹豫就加入抢救,陆禾在一旁辅助。

心外压了半小时,昏迷的男士才逐渐转醒,救护车赶来把病患接走。

周围一片掌声,大家对这两个黄皮肤的少年大加赞许。

陈澜不顾酸涩不已的手臂,捞起背包继续前行。

反观陆禾,倒是满头大汗的惊魂未定。

看着颤抖的双手,刚刚救了一条人命。这感觉太奇妙了。

“我第一次在实验室里解剖尸体的时候,也是你这样子,勇敢点,man。”

陈澜显然是取笑他,拉了他一把,继续结伴接下来的路程。

自那次事件以后,他们自然而然成为了朋友。

虽然两个校区离得远,寒暑假期或其他假日,都会约上旅行或者打球。

陈澜初中就在美国读书,什么节日好玩,什么东西好吃,什么地方打工更多小费,都了如指掌。

友谊就在这样的接触下升华。

美国那些年,没有家人陪伴,没有纪得介入的他们俩,成为了难能可贵的朋友。

都是绝顶聪明的人,有些界限都不会去触碰。

陆禾没有问陈澜为什么明明家境富裕,不愁吃穿,却还是坚持打工。

陈澜没有问陆禾为什么刚来美国就拼了命修学分,分分钟想回去的感觉。

他们都不过问对方的家世人情,友谊纯粹到只谈当下。

Leron是全美天才医学院少年。

在学校也是风云人物,报纸都有报道。22岁就已经进入研究机构实习。

陆禾知道他为什么这么拼,就是他口中那个妹妹。

每每提及,他的神色都能温柔的滴出水来。

Henry是普大新闻系破格录取的唯一一名亚洲人,这在当时校园里也是议论纷纷。

再加上他出众的外貌,188的身高,标准的模特身材,在一群金发碧眼的大体魄人群中也是独树一帜。

陈澜知道他心里有个牵绊。

每每忆起少时海棠树,都让他恨不得立刻飞回国内,是这么的迫不及待。

这样两个优秀的人,单拎出来都引人侧目,更何况站在一起。

再后来Leron加入研究所,主攻心脏内科的领域。

陆禾在普大继续读研究生,着手打理美国公司的业务练手。

一来一往,两人渐渐少了联系。

到今天,才有这个意外的见面。

思绪回到现在。

原来,他口中的妹妹就是纪得。

男人踱步走到湖边,一月底的水面凝着一层薄冰,在月色的叨扰下,少了波光粼粼,多了一层暧昧朦胧的雾景。

从贴身口袋里拿出一个锦盒,指尖摩挲,久久不放。

一时间,竟不知如何是好。

这样扭捏的心境,在陆禾的人生中,是第一次。

“这是送我的礼物吗?”

耳畔想起悦耳的声音。

是纪得。

陆禾愣愣地看着面前的人。

一身毛绒的帽衫配着牛仔裤,帽子上还有两只猫耳朵,这会儿松松地套在头上,萌得不行,舒适又可人。

这扰他心神,乱他思绪的罪魁祸首,正笑吟吟地站在面前,天真烂漫地看着自己。

一张小脸素面朝天,干干净净,黝黑的眼珠子散着光,竟比上妆时还耀眼几分。

恍若隔世啊。

一小时前的那个夺目光彩的人,此刻正在触手可及的眼前。

陆禾有些迷糊了,仿佛刚才那场星光熠熠的宴会都是自己的错觉。

远处的欢声笑语,交际攀谈,又把陆禾拉回了现实。

静静地看着她稚气未脱的笑颜,心下是又气又暗喜。

气她一无所知,气自己无能为力。

可这一点点气碰上了满腔欢喜,早被压没了。

这会儿只知道傻傻看着她,心里五味杂陈,竟忘了言语片字。

方才纪得在侧间里休息了片刻,缓解了不少。

站起身来,少了高跟鞋的辅助,本就及地的长裙此刻垮垮垂着。

打开门,厅里的人已经去了大半。

尽量低调的回到了一楼的化妆间,卸了妆,换了身舒服的衣服,才总算缓了口气。

她本想趁无人察觉,去花房待一会儿,那里静心怡人,少了杯光,多了惬意。

出了宅子,一眼望去,发现湖边那个独自寂寞的身影,脚步不由自主地改了方向。

平底鞋踩在软软的草坪上,寂静无声,显然没有打扰他的思索。

纪得站了许久,隔着一段距离瞧他。

明明是那么夺目耀眼的人,此刻被笼罩在月色下,周身包裹着清冷与疏离。

纪得的心不由得一紧。

她不想见到这样的他。

他本该灿烂辉煌如旭日,天之骄子,所向披靡。

而不该如此刻形单影只地站在无人之处,像是被世界抛开,又像是将世界隔着千里之外。

纪得颤着心口,盈盈启齿,笑靥如花地看着他。

只想暖和他的孤独,和难过。

是的,透着月色,这样一个低头不语的陆禾。

她看得出来,他很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