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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进酒 唐酒卿 1941 字 1个月前

邬子余没懂萧驰野这句话的意思,他飞快地说:“现下只能抛弃边博营,尽力减少物资损耗——”

萧驰野边倒退,边说:“嗯,你就没有半点想要追出去的念头吗?”

这会儿日头已经开始倾斜,邬子余站在废墟的这边,被萧驰野的目光搞得莫名其妙。他背上的烫伤被阳光浇得刺痛,皱着眉看萧驰野转回了身去,不禁费力地喊着:“打不了啊,二公子,我都说了,我就是个押运队……”

萧驰野没回话,背对着邬子余挥了挥手,意思明确,邬子余可以住嘴了。他站在坍塌的粮仓跟前,神色冷漠,唇线紧抿。

一直站了很久。

***

萧方旭大马金刀地坐在帐子里,仰头喝完了最后一口奶茶。糙茶冲泡的奶茶加了盐,已经搁凉了,奶皮子潮在口中,有股奶香。他袒露着肩臂,军医正在上药。

“阿木尔是个好对手,”萧方旭在包扎结束后活动了下肩膀,“我在过去十几年里都在观察悍蛇部,却没有料到他们的冲击力道如此强悍。人一老,反应也会慢,我已经大不如前了。”

“离北么,优势突出,弊端也明显。”左千秋抓了把沙子,又看着它们漏了下去,说,“阿木尔为你改变了进攻策略,他从前面对既明,绝对不敢这样突进。既明善用兵法,在边线布设的营地都是层层相扣,铁骑出去应敌,背后是戴着链子的,那都是既明给的补给,一旦局势翻转,既明是可以随时把主力拽回来,免遭重创。现如今既明退下去了,换回你,这些营地通传消息的速度慢了好些,你又跟既明风格迥异,前锋不敢冲得那么猛,后备也乱了原本的节奏,阿木尔能不把握这个时机吗?”

萧方旭起身穿衣,背部隆起的肌肉上满是伤痕。他说自己老了,可那极具压迫感的身体却比以前更加结实。他罩上袍子,开始穿戴铠甲,过程中一丝不苟。

“如果大周仍然处于中兴期间,那么既明就是离北铁骑的最佳统帅,他做得相当出色,是维持离北巅峰的不二人选。”萧方旭系着佩刀,面色沉静,“但是大周已经有了崩裂之势,我们一味当‘墙’的策略不再适合离北铁骑。阿木尔是老天赐予边沙的大俄苏和日,他游走各部,想要开天辟地,既明的保守之策就是在给他足够的时间去发育。千秋,你我都必须正视一件事情,那就是边沙已经不再是依靠掠夺维持生计的松散小部,他们河流交汇,在阿木尔的带领下成为了汪洋大海。你有没有想过,等到阿木尔统一十二部,边沙就能成为足以吞掉大周的庞然大物。要打他,只能趁现在。”

“我是离北的‘矛’,既明是离北的‘盾’。离北铁骑在减掉重量的同时愈渐趋于满足,失去对胜利渴望的铁骑就好像是不再食肉的狼,它迟早有一天会被其他军队所替代。”

萧方旭说到这里时,没有表情。

“既明吃了败仗,这对于他,对于离北铁骑,都不是坏事。我把他十几岁就放进了军营,不是期望他去维系所谓的不败荣耀。战场上没有神话,我也会兵败,必须早一点让现在的离北铁骑明白,我们要的不是常胜,而是胜,即便败了也要迅速爬起来,手脚没断就依然能打。我和既明先后都完成了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如今该让离北‘饿’起来了。”

萧方旭停顿良久,目光深邃。

“离北铁骑迫切地需要一个新统帅,这个人必须与我们不一样,甚至截然相反。他得撕掉既明设下的那层儒雅,贪婪又凶猛,让离北铁骑饥肠辘辘,重归狼性。”

第130章玉珠

边博营遭遇突袭的时候,沈泽川打了个盹儿。

乔天涯坐在檐下拨弄他的琴,丁桃和历熊围着铜缸逗鱼。屋内静悄悄的,日光泼了沈泽川半肩,他昨夜跟周桂等人才定下了黄册入籍的详情,早上开始清点茨州粮仓的储备,秋天马上就要到了,如果要跟茶州做生意,眼下就是最好的时机。一番忙碌到了午后,他趁着伏案的空隙,小睡了片刻。

不知多久,人就醒了。

沈泽川仰身靠着太师椅,抬指捏着眉心,定了少顷,叫了乔天涯。

“半月前的土匪都已经回到了洛山,雷惊蛰有什么动静吗?”沈泽川架起笔,在原先没写完的纸上继续。

“有动静也要晚几日才能传到咱们这里,”乔天涯自己挑了个椅子坐了,说,“况且侯爷安排周详,雷惊蛰回到洛山就是众矢之的,他光是解决洛山内部的问题,就需要个把月吧。”

沈泽川没说话,他写着字,乔天涯觉得他有些心不在焉,便说:“主子昨夜就睡了两个时辰,晚饭以后还要去周府同他们书斋议事,趁着这会儿,休息休息也不碍事。”

沈泽川说:“回来再睡。费盛是不是还闲着?既然他想做事,那就给他个事情做。”

乔天涯摩挲着指腹,说:“我这几日也寻思着这件事情,你已经晾了他月余,再晾下去,只怕他该心生不忿了。”

“这人脑子转得快,知道策安不肯要他,就想留在茨州。周桂和孔岭忌惮他是锦衣卫出身,不敢用他,他便只能跟着师父,希望借着师父的光,能从我这里讨个差事做。”沈泽川搁了笔,晾着墨,继续说,“骨津如今回了离北,探查这块确实缺人。”

乔天涯他们到茨州时,跟随出都的各路锦衣卫也陆续来了。但是这些锦衣卫就算聚集起来,也仅仅是百余人,其中有一半是费盛的旧部。沈泽川把费盛搁置在一旁不用,最初是因为费盛没打算跟着他,那目光早盯着萧驰野了。可惜萧驰野不肯要,费盛只好退而求其次,留在了纪纲身边,对纪纲百依百顺。在茨州费盛事事不参与,却时时都能让沈泽川看见自个儿,这意思太明显了。

费盛看得很准,沈泽川即便会晾他一时片刻,最终也还得用他,因为他观察沈泽川的一举一动,知道沈泽川身边正缺人。

乔天涯微探身,隔着桌案问道:“主子想让他查什么?”

“两件事情,”沈泽川说,“一是要他随时听记中博各州及槐州的茶米价格,茨州是居中拟价,要想不吃亏,就得对这些地方的价格做到心中有数。锦衣卫以往在阒都也有听记任务,这件事他可以安排人手去做。二是要他查清楚雷常鸣、雷惊蛰到底跟河州颜氏有什么关系,尤其是雷常鸣,我想知道这个人的生平详细。”

乔天涯对这倒有点意外,说:“雷常鸣不过是雷惊蛰立在外边的活靶子,主子怎么不查雷惊蛰,反倒要详查雷常鸣?”

沈泽川顿了片刻,说:“我适才小睡时,回想起了雷常鸣死前的模样。觉得他这个人有些古怪。戴耳坠子这个风习在阒都和八大城内的世家里最为盛行,历熊是雷惊蛰养大的孤儿,他不常跟这些人打交道,以前只见过一次,所以记得清楚不奇怪。但是雷常鸣作为洛山匪首,跟敦、端两州的州府及守备军指挥使都有往来,甚至跟河州巨贾颜氏的小公子颜何如也打过交道,他该见过无数次男人戴耳坠子,他死前却屡次把目光放在我的玉珠上……”

沈泽川眉间微皱,他能够清晰地回想起雷常鸣死前的神色,若非历熊提起的那一句,他也注意不到,雷常鸣临死前疯癫又迷乱的目光分明是透过这个玉珠在看另一个人。

这件事原本无关紧要,任凭谁听了,都不应该放在心上。因为沈泽川的玉珠子不稀奇,它只是萧驰野在逃跑路上用边角料磨出来的,比起他以前在阒都给沈泽川那一匣子耳坠根本不值钱。它能让人一眼看出“心爱”也是因为它的圆润,在世家里,认为给最宝贝的孩子戴玉珠是“润福”。

但是沈泽川有些微妙的在意,他直觉这其中有他想要深挖的东西,对于雷氏舅侄,还有一些秘密是周桂和孔岭都不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