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楚踌躇了一下,转身回房拿了干粮以及打猎的工具,准备去深山里呆几天,
猎些值钱的东西。
既然阿弟以后是不会有后代了,
那作为大哥的他,应该今早成婚,
多生几个孩子出来。
以后让阿弟从里面挑一两个喜欢的,
过继到阿弟名下,
好歹也算是百年之后有个香火。
琅猎户家,
以前琅楚还始终觉得给阿弟的东西不够多不够好,
可现在翻出来一收拾,
却是好些个东西。
琅越挑拣了一下要用的喜欢的,雷霆也挑了好沉的一担子。
今日琅越特意穿了一身鲜艳的玫红色宽袖长衫,头发也用红绸挽了一半,
打扮得跟个漂亮的新娘似的。
跟着雷霆重新踏进刘家湾,
路过的村民有那昨日没见过琅越的年轻后生,笑嘻嘻的一脸艳羡打趣雷霆,“哟大牛哥,咋突然就领回来这般标志的一个小娘子嘞?喜酒可不能省。”
“呿,铁蛋,这位是琅猎户家的阿弟,别胡说!”
有知情的人连忙尴尬的推了推那打趣雷霆的年轻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