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娘腔_分节阅读_29(1 / 1)

娘娘腔 水千丞 3598 字 1个月前

邵群从背后拿出一个文件袋,把开口打开朝下,袋子里像雪花一样洒落了一茶几各式纸质的字条,足足有几十上百张。

李程秀怔愣的看着那些字条。

邵群把袋子一扔,安静的看着他。

这些东西李程秀一辈子都不会忘。

他妈生病的时候,他走投无路,只能回到乡下的老家,挨家挨户的借钱,就那么从村头一路跪倒了村尾,膝盖那处血都透出了裤子。一家借个几百上千块钱,打个欠条,小小的村子,百户人家,都被他借遍了。那时候的辛酸苦楚,真的无法用语言形容。

这些欠条就是他背负的债,不只是金钱上的,更是心理上的。如今邵群就这么把它们送到了他面前,他感觉心里一座沉重的大山瞬间崩塌了,仿佛连呼吸都变得轻松多了。

他此时已经无暇去顾及他又欠了邵群多少,他只觉得邵群救了他。

这么长时间以来,他第一次主动抱住了邵群,哽咽着颤抖着不停说着谢谢。

邵群沉默的抚摸着他的背脊,眼中忽明忽暗,心里思绪万千。

如果不是他的助理给他报告了那些事,他真的无法想象,李程秀小时候的日子会有那么难。

自己照顾着瘫痪的母亲,卑微的挨家挨户借钱,李程秀那时候才十三四岁吧,他无法想象那么小的孩子究竟是怎么熬过这一切的。

怀里这个瘦弱的孤僻的男人,第一次让他产生了一种名为怜惜的心情,还有不得不承认的敬佩。

第二十六章

李程秀终于又一次辞了职。

当他把那些欠条一股脑的扔进垃圾桶里的瞬间,他觉得自己好像获得了新生。

他可以作别过去,他有了全新的目标,最重要的是,他还有了爱人。

他现在心中对邵群,真是充满了感激和爱慕。

邵群如同冬日暖阳,如同雪中送炭,他对他那么好,让他觉得自己有了价值,值得被关心,他第一次觉得老天是善待他的,把邵群送到了他身边。

于是他现在几乎事事唯邵群马首是瞻,一个月还没做完,他就把餐馆的工作辞掉了。

他又认认真真的给邵群写了张欠条,把邵群帮他还的债和报补习班的钱都算上了。

虽然同样是欠条,但这份不但不让他觉得是负担,对他来说反而是一种动力,敦促自己去努力学习,也要努力对邵群好,来报答邵群为他做的一切。

邵群敷衍的瞄了眼欠条,随手往抽屉里一塞,转身就把李程秀压倒在了书房的红木大桌上,打算要些他真正感兴趣的报偿。

邵群给他报的班儿,一个星期只有一三有课,不过是从早上九点一直上到下午四点,中午一个半小时的休息。

他第一天上课的时候,就听到不少人抱怨说这样浓缩的课程太累,可是对于李程秀来说,能坐在教室里学习而不是在乌烟瘴气的厨房里工作,现在的每分每秒都算是享受了。他一点都不觉得累,反而因为不能天天上课而有些遗憾。一个星期只有两天的课,那接下来的五天干什么呢,岂不是很浪费。

李程秀在草稿纸上涂涂画画,计算着自己最近的开支,以及他现有的几万块的存款能支撑多久。

“嗨。”

一个轻快的声音把他吓了一跳,他手一抖,笔尖儿划到了桌子上,铅笔芯立刻断了。

“哈哈哈,吓着你了。”一张圆润可爱的脸蛋开朗的笑了开来。

他跟眼前这个叫赵思思的女孩子总是班上来得最早的,几次下来,俩人就经常坐一块儿了。

赵思思性格外向又健谈,对于他的沉默寡言完全不放在心上,自说自话就能坚持好久。

“我还想今天一定要比你早呢,结果你居然还是第一个到,你怎么能起来这么早啊。”赵思思大大咧咧的坐下,从随手提的塑料袋里拿出豆浆和肉包子。

李程秀笑笑,“习惯了。”

他对于现在拥有的一切,都保持着感激,哪怕是一个不会拿异样眼光看他,和他自然相处的同学。

“李程秀。”赵思思咬了口包子,“知道今天下午的Guest Lecture请了谁来吗?”

“不知道。”

“不得了啊,听说是咱们这个班儿的股东之一,一个会计师事务所的老板,你听说过吧,要是成绩好,能去他的事务所实习。”

李程秀点点头,“听过。”

“咱们不是每个月都有一次考试吗,要是连续三个月的成绩都名列前茅的话,就能拿到OFFER了。很多人来这里上课,其实是为了能进他们事务所。这也算是他们的营销手段吧。”

李程秀眼睛亮了亮,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得到这么好的机会。

赵思思喝完最后一口豆浆,把塑料被子吸的瘪成了一团。班上的人也渐渐多了起来。

她扔掉垃圾,靠到李程秀身侧低声说道,“我还听说啊……”

李程秀笑看着她,不知道这个女孩子哪儿那么多挺说。

她的声音里带了明显的兴奋,“听说这个老板长的很帅啊。”

李程秀笑着点点头,“很好啊。”

他自懂事以来,赵思思算是他唯一接触过的除他母亲以外的女性,在这之前,女性就像是跟他住在不同的世界。他觉得,这种生物,很可爱。

“听说还不到四十呢,真有钱途啊,哇,真想快点儿看到。”

上午依然是照常上课。中午的时候李程秀拿出自己做的午餐吃饭,顺便还给了赵思思一份,自从上次她眼巴巴的看着他饭盒里的菜一个劲儿的说香,他每次做饭都多带出点儿来,反正也不麻烦。

“嗯!李程秀,你这手艺啊你这手艺,真是贤惠死了,哪个女人嫁给你就太有福气了。”

李程秀不好意思的笑笑,埋头吃饭。

赵思思斜着眼睛偷偷打量着李程秀。

自从李程秀跟邵群在一起后,邵群再也不允许他穿着地摊货出门,给他置办了不少衣物。他自己虽然没有意识到,可如今他从头到脚均是名牌,衣料考究,剪裁精致,加上清爽的发型,和本就白皙秀丽的脸蛋,把他整个人衬托的更加温润俊雅。

就连他的那份娘,也因为几乎不跟人说话而被掩藏的很好,自从上课以来,不少女同学都悄悄琢磨着他,恨不得扒开他的衣领看看他今天穿的是Versace还是Armani。

有钱,温柔,长得还好看,光说这些,是多么完美的男人啊,可惜啊,他为什么跟个女人似的呢,赵思思无奈的想。

午饭过后,赵思思兴奋不已的看着门口。

李程秀也对于她口中的青年才俊产生了兴趣,也略怀期待的等着。

不一会儿,学校的负责人和几位老师簇拥着一个男人鱼贯而入。

那男人刚进来,就能听到班上女同学刻意压抑了的兴奋的低叫声。

那也许不能算是一个英俊的男人,但却是一个相当有魅力的男人。看上去三十出头,身材高大挺拔,宽肩窄腰,洁白的衬衫和铁灰色的西裤烫的平整笔直,五官并不精致,却有一股成熟知性的气质,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金色边框的眼睛,步履笃定而自信,走起路来可以说是摇曳生姿,那种魅力超脱了外表,让普通人在他身边都会自惭形秽。

那个男人走到讲台前面站定,展开双臂,脸上挂着温和的笑容,“各位同学,很高兴见到你们。老实说,这是一年中最让我期待的一天,因为这是我唯一的机会能让这么多优秀的人同时关注我。”

班上的同学都笑了起来,适才紧张的气氛一扫而空。

“好,我来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黎朔,黎明的黎,朔月的朔,今天由我来代替你们的陈老师给你们上今天下午的课,同时也分享一下我个人在会计师这个职业上的从业经历,希望能对在座的未来会计师们有所帮助……”

一整堂课下来,众人对黎朔这个人佩服的五体投地。

他是如此的睿智,如此的风趣,又是如此的平易近人。他能把枯燥无味的数字变得像乐谱一样吸引人,他随时能逗的众人哄堂大笑,他毫不介意贬低自己,让人更加钦佩他的谦逊和胸襟。

赵思思整堂课都兴奋的直拽李程秀的袖子,“哇塞,怎么这么帅,怎么会有这么有魅力的男人,天哪,我要醉了。”

“你看你看,腿多长啊,听说快四十了呀,没有肚子哎,怎么看上去这么年轻,保养的真好,天哪天哪天哪,不知道他结婚了没有,肯定结了,不知道离了没有啊。”

李程秀无奈的摇了摇头,专心的记着笔记。

他可以理解赵思思为何如此痴迷,这样的男人,确实是魅力逼人,让他羡慕不已。

黎朔讲到一道题的时候,打算抽人来回答。

他看着手里的签到单子,随口叫了一个名字,“赵思思女士。”

赵思思一听到自己的名字从他嘴里吐出来,整个人都呆住了。她一整节都在花痴,根本没听进去,这时候哪知道黎朔在讲什么。

她僵硬的举起了手。

黎朔笑看着她,“是位年轻可爱的小姐,我运气真好。”他笑着眨了眨眼睛,“能回答我刚才的问题吗。”

赵思思瞪着眼睛看着白板,尴尬的笑着。

李程秀在旁边低声提示着她,教室太静,他不敢大声,赵思思根本听不见。

黎朔笑道,“别紧张,这样吧,由你旁边那位先生来回答吧,他一直试图在帮助可爱的小姐,我得给他这个机会。”

众人又笑了起来,眼睛都齐刷刷的看向了李程秀。

李程秀的脸腾的红了,他不自觉的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他对于学校的意识还停留在初中,老师提问的时候是要站起来的,当意识到他现在不需要站起来时,众目睽睽下,他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坐下了。

刚才黎朔讲的他都听的清清楚楚,答案早就在嘴边了,可是他说不出话来。

他最害怕的就是暴露在公众的目光之下,那些关注他的目光就像刀子一样切割着他的神智,每分每秒对他来说都是煎熬,他会紧张的发抖,更别提说话了。

赵思思着急的推了推他,见他毫无反应,大声道,“黎老师,这位同学很害羞,这么多人他说不出话来,但是他肯定会。”

黎朔饶有兴趣的看着脸红成了番茄的李程秀,用手指敲了敲白板,“既然这样,这位先生上来写吧,正好给各位同学也做个演算的示范。”

李程秀骑虎难下,只好僵硬的走了过去,颤抖着从黎朔的手里的接过了笔。

黎朔凑近欣赏了一下他白里透红的脸蛋,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别紧张,你就算做错了,我也不会罚你抄自己的名字一百遍。”

那回荡在他耳边的浑厚的嗓音,竟奇异的让他乱跳的心平复了些许,他觉得自己没那么紧张了。

他背对着身后几十双速的在白板上把那道题写了下来。

黎朔赞赏的拍拍手,“非常好,谢谢这位……你贵姓?”

“……李。”

“谢谢这位李先生,你成功的英雄救美了。”

教室内又是一阵哄笑。

李程秀赶紧低着头回到了自己的座位,感觉到自己一身大汗。

赵思思小声的哇哇叫着,“我真羡慕你可以离他那么近呀。”

李程秀哭笑不得。

下午放学的时候,不知道怎么的,本来晴朗的天气突然下起了雨。

来上课的同学大部分都打了车回去,有自己开车来的也殷勤主动的要送女同学回家。

李程秀平常都是走回家的。这里离他住的地方走路也不过半个小时到四十分钟,一天可以省四块钱不说,还能锻炼锻炼身体。

可是今天下雨就比较麻烦了,他在班上就认识赵思思一个人,也不好意思跟别人撑一把伞,只能呆在一楼相等雨停。可是等到所有的同学都走光了,雨也没有停的趋势,他一看时间,再不回去做饭,邵群就要回来了,咬了咬牙,他只好冒着雨往最近的公车站跑去。

跑了没多远,他身后就传来一阵汽车喇叭声,嘀嘀嘀的响个不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