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杨绵绵最喜欢去小店里买五毛钱的棒冰,坐在那里听它讲故事,讲明代的风流才子,讲民国的洋鬼子,再讲后来的抗日战争。
杨绵绵从小就是有爹妈生没爹妈管,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它们把她带大的也不为过。
“这个不用担心。”杨绵绵瞥了一眼畏畏缩缩的水晶发夹,无奈地叹了口气,“我不会冒险的。”
她只是想起来自己的那个粉红圆点的发夹而已,嘴硬心软,当初在地摊上看见她,她就在破口大骂:“呸,渣男,居然和女朋友的闺蜜偷偷拉手,还以为没人看见,贱!老娘才不要被你买回家呢!丢脸!”
她一眼就很喜欢它,和摊主讨价还价了很久,最后买了下来,天天上学戴着,每天上课的时候和她嘀咕:“坐你后排的小男生又偷偷看你,喂,我和你说,你现在最要紧的是读书,不然长得漂亮有什么用,还不是摆地摊!我以前看见过一个漂亮的女人,十八岁,不肯读书跑去做小姐,以为长得好看就行了,后来被臭男人骗了堕胎,要不是我以前的主人看她可怜帮帮她,现在死在出租房里也没人知道!”
她那么那么喜欢它,可是它们的寿命从生产线上开始就注定了不会长久,它说它下辈子要做卡地亚家的发夹,让她努力赚钱去买它。
现在,它的梦想实现了吗?
如果是它的话,肯定不会这么哭着,而是会把凶手的祖宗十八代都骂一顿吧?
想到这里,杨绵绵不禁露出一个笑容来,她吐出口气:“别哭了,我会想办法让你回到她身边的。”
“真的?”水晶发夹一激动,哭音又出来了。
“只要你不再哭。”
这句话有效,水晶发夹拼命忍耐住自己的声音,默默窝在自己的小角落里减少存在感。
而杨绵绵则想到,事情恐怕还得从荆楚那里找突破口,问题是,她要怎么把东西不露声色地交还到他手上呢?
还没等她找到机会,第二件凶杀案就发生了。
这一次她并没有亲眼目睹,但新闻里有报道,她在街边水果摊上买了三个苹果正准备洗一洗,就看见这么一条新闻,原本叽叽喳喳说话的都安静下来了。
一样是红衣的年轻女子,一样是在雨夜里犯案,一样是被侵犯后杀害,一样是被捆绑起来扭曲成一个奇怪的姿势。
“连环杀人犯啊。”杨绵绵这回是真的皱起眉头了。
南城这么多年来虽说事情不少,但特大的案件却不多,这样的凶杀案在她记忆里还是头一回。
一家老小纷纷表示要杨绵绵上下班注意安全。
“我没有什么红衣服。”她安慰它们,“而且,他也未必能打得过我。”
就像她和荆楚说的,一个女孩子要一个人生活下来,没点本事怎么可能。她放学回来也不是一次两次被社会青年跟踪了,有时候会碰到好心人呵退他们,但更多的时候,她只能靠自己。
饶是她那么说,老小上下纷纷表示不能掉以轻心,唯有水晶发夹唯唯诺诺,害怕她不高兴帮她回到李涵身边了。
杨绵绵没有理会她的小心思,她等的机会就在三天以后不期而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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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章 发展
? 那天她照例是在时光餐厅打工,从下午三点到晚上十点,原本经理不想给她安排晚上的班,但最近因为这个杀人犯的关系,不少女孩子都不愿意上晚班,推脱来推脱去,不就轮到她这个新人头上了么。
好在晚上来的客人多,出手也大方,杨绵绵并不介意。
夏天多暴雨,她从包厢里出来的时候就看见外头又下起雨来,看这雷鸣闪电的,一时半会儿停不了。
有个服务生看见她,和她半是玩笑半是试探地问:“今天又收到不少名片吧?”
在时光吃饭的不乏有钱人,有时候看上这里的女服务生了,就把名片塞给她,如果有意思的话,那大家都懂的,如果没意思,也不伤面子。
这几乎是大家心知肚明的潜规则了,王露就是和她“男朋友”那么好上的,还和众人炫耀过,不过自从杨绵绵来了以后她就退了一射之地。
其他人嫉妒之余也难免好奇,杨绵绵会选谁呢,是那个公司的老总,还是那个富二代?
她当做没听见,进了厨房问有没有宵夜吃。
“咸菜肉丝面,吃不吃?”问话的厨师已经舀了一碗面给她。
她还没伸手去端碗呢,另一个就喊:“来绵绵,我这里有甜粥,女孩子还是喜欢吃甜甜的。”
杨绵绵:“……”
都是这张脸惹得祸,这厨房里的都是男人,从二十出头的小学徒到四五十岁的大厨都有,她那么娇滴滴的一个小姑娘,难免有时候被开开玩笑,顺便成为他们暗自较劲的借口。
厨房里的派系也很复杂,她只准备赚点学费,没打算搭进去,懒得费那个劲儿,干脆说:“我吃干饭就好了,顶饿。”
她盛了半碗米饭,讨了一碗酱汁就一口气吃了下去,吃完也不久留,洗了碗就走。
刚走出厨房大门,就听见有人不屑地说:“人家那长相眼看就是要攀高枝的,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货色!”
这些话虽然说不至于气到杨绵绵,听在心里也不大舒坦,所以她下班的时候就拉长了一张脸,连荆楚的车和她打招呼都没听见。
“绵绵~”那辆奥迪车热情极了,“你看看我,看看我嘛。”
杨绵绵瞅了它一眼,眼看着这小雨又有变大的趋势,她干脆就在车停的那家饭店门口躲雨。
奥迪车更开心了:“绵绵,好巧啊,我们荆楚在这里吃饭呢。”
这句话让杨绵绵顿时起了心思,她从随身背的帆布包里掏出水晶发夹,捋了捋头发别了上去,水晶发夹本来还在睡觉,被她吵醒了不大开心:“我不想被你戴!我只要涵涵!”
杨绵绵闻言,翻了好大一个白眼,说得好像她想戴似的,亮得人眼睛都要花了,才不是她的审美呢。
不过她也在奇怪,这都快半夜了,怎么荆楚这会儿不在办案居然在吃饭?
她没有想到的是,今天情况特殊,因为刑警大队里来了一位新成员,乃是犯罪心理学的专家,是荆楚曾经的同学,名叫常雁。
常雁也是个利索人,一到局里就开始忙案子,结果这一忙就忘了吃饭,这都八九点了才想起来,荆楚一想,干脆拉着一帮人来吃个晚饭,就当做给常雁接风洗尘了。
大家饭桌上讨论的自然是本起案子,常雁仔细分析过后,很慎重地下了结论:“恐怕只是一位连环杀手,他不为财不为仇不为色,手法干净利落,不由我不多想。”
没有人说话。
饭桌上的菜基本上被吃了个干净,但要说味道恐怕是谁也没有尝出来,所有人心里都压着块石头,喘不过气来。
大概是看气氛太凝重了,荆楚就说:“今天也晚了,大家先回去休息吧。”他作为队长,压力更在所有人之上,只是这种时候应该鼓舞士气,而不是给他们更大的压力。
常雁说:“我住的有点远,你送我一程吧。”
“行。”
荆楚去开车,没想到恰好遇到了杨绵绵,她只穿着短裤和无袖衫,被夜雨浇了个湿透,一边打喷嚏一边躲雨。
“你怎么在这里?”荆楚走过去,一问就知道自己问了句废话,不等杨绵绵翻个白眼,他就看见了她头上的发夹。
荆楚对李涵失落的那个发夹自然记忆犹新,她所有的东西都在,唯独遗落了这个,可他从没有想过会在杨绵绵那里看到。
这个水晶发夹很贵,打完折也要三千多块钱,杨绵绵当然是买不起的。
他二话没说,就把她的发夹摘了下来,翻过来一看,里侧果然有很拙劣的刻字:涵。
这是李涵的发夹,他一意识到这一点,就飞快捉住了她的手腕:“这个东西你从哪里来的?”
杨绵绵皱眉:“路上捡的。”
“哪里捡的?”
她说了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