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章·蓝(1 / 1)

程如丽说到做到,钟情有自己的骄傲。

所以他冷眼看着女人把属于不属于他的东西一件一件收拾起来,然后装进她自己的行李箱,女人的动作太快,以至于他没注意到她的行李只有那么一个行李箱。

等到钟情帮她拿行李的时候,他才会想起来,程如丽来的那天,大概就没打算久住。

“我送你回去。”

“不用,”女人冰凉的手按住他提着行李箱的手,“我叫了出租车,你回去吧。”

钟情不是那种自讨没趣的人,既然程如丽话已至此,他送她到小区门口就折回。心脏隐隐有些酸涩,就好像那天接程如丽到家的雨滴,冰冷无情。

程如丽不敢回头,怕看到他还在,更怕看到他不在,还怕他看见她回头看。无论是他的留情,还是她的脆弱,都已经没有意义了。既然说了“好聚好散”,继续纠缠的一方就会永远抬不起头。

出租车车门关上的瞬间,心底迟而未决的钟摆,终于沉沉地落下。

关门声震得程如丽心脏有点痛。

年轻时总以为“我命由我不由天”,而越是成熟,越是能领会到,很多事,不是只靠努力就可以的。平行线无论如何衍生,始终不会相交。

窗外的景色不停的变换,原来路程是这么枯燥漫长。

终于又看到熟悉的弄堂,这一眼,她觉得过了很久。

程如丽拎着沉重的行李箱,摇摇欲坠地走上楼梯,老旧的楼梯发出不堪重负的响声,好像是重病老人的呻吟。好奇怪啊,走得那天,楼梯看起来明明没有这么脆弱。是了,因为是要去他家,她尽管心存不安,更多的却是期盼,步子也轻飘飘起来,很容易就把行李箱拎下楼,根本不用像现在一样苟延着一级一级地上楼梯。

荒废了半个多月的住所,家具蒙上了细细的灰尘,程如丽很疲惫,但她仍然用湿毛巾把家具粗略擦拭了一遍,才坐下。她身上穿着钟情给她买的衣服,不能手洗,所以要分外当心。她原本是想,穿上这套衣服,不知道他会不会触景生情,事实证明,这个男人跟她想象得一样果断。

周一,钟情往窗外频频探头,她没有来,他皱了皱眉,意识到自己不应该多管闲事,可如果,仅仅是朋友之间的关心呢?

一整秋雨一场寒,程如丽光荣地栽倒在了深秋感冒病毒身上。

垃圾桶里丢满用过的餐巾纸,程如丽躺在床上,仅靠嘴巴呼吸让她大脑缺氧。

“阿嚏——”她打了个大大的喷嚏,终于觉得舒服些,不过也因为动作太猛烈,眼角生理性渗出泪水。她刚抽了张纸,想抹去眼泪,手机屏幕亮起。

「钟情:怎么了?」

眼角的泪没来得及擦,终于不堪重负地从眼眶中滚落。

「程如丽:感冒了。」

点击发送键,程如丽捧着手机,屏幕逐渐暗下去,再也没亮起来。她的心也一点点冷下去,不管空调调到几度,都回温不起来。

钟情其实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他犹如一只转动的陀螺,忙忙碌碌地转动着,为这个社会创造着财富。

不知道同事是怎么想的,中午叫了赛百味的外卖,还给他留了一份。钟情打开窗户,打算透透气,外面吹来的冷风让他打了个哆嗦。他咬了一口三明治,味道平淡的沙拉酱占领口腔的每个角落,泛着苦味的生菜经过粗略咀嚼滑入喉咙,还有滋味实在一般的牛肉,一口下去钟情打了一个泛着洋葱味的嗝。随手解锁手机屏幕,钟情握住手机的手一紧。

你要不要紧?去医院了吗?有没有吃药?是不是在吊盐水?

语气不能太亲密,不能显得自己死缠烂打。

钟情闭着眼,脑海里浮现的文字增增减减,良久——

「钟情:还好吗?」

他等了好久,在他食不知味地解决掉那个灾难般的三明治之后,屏幕才亮起。

「程如丽:死不了。」

他们的对话句式还真是工整,钟情讽刺地想到,顺手给程如丽订了一份鸡汤粥。

不想吃东西,不想出门,不想换衣服,不想梳洗打扮。但是腹中的饥饿感告诉程如丽,她必须有所行动了。刚刚用热水洗完脸,程如丽恢复了些精神,门口传来敲门声。

“您的外卖,请签收。”

“我没点外卖呀。”程如丽纳闷道。

“那请您核对一下手机号码和地址。”

确确实实都是她的信息。

“谢谢。”

程如丽双手捧过外卖,热量透过塑料碗传到她手上。她跟拆礼物一样一层一层拆开包装,是熬得金黄的鸡汤粥——米粒开了花,汤汁却依旧带着澄清,夹杂着丝丝鸡肉和色彩鲜艳的蔬菜。她喝了一口,麻木的唇舌感受到丝丝咸味和滚烫的温度。

手机又不停歇地传来消息提醒——又要出差了,领导在群里问有没有自告奋勇的,出差地点,广州。

这种情况下,出去清净两天无疑不是好选择,程如丽报名了。

病假还没有修完,她却突然来了力气,兴致勃勃地搭上了飞机,与程如丽同行的还有两名同事,平日里各自并不大熟悉,也算是拉近距离的一个机会。

与广州合作商的合约期限快到尽头了,他们此行的目的主要是探探广州这边的口风,顺便观察观察其他合作商。算不上重的任务,程如丽一行人商量了一下,打算工作之余在广州好好玩一玩。

广州这边负责招待他们的人叫金云洲,程如丽有一瞬间晃了眼,因为这个男人某些角度与钟情神似,可他们的气质、行为、谈吐却又截然不同。金云洲给人最深刻的印象是,这是个沉稳的男人。倒不是说钟情就不是个脚踏实地的人,只是他身上总是有股锐意和傲气,虽然被隐藏得很深,在长久相处当中,程如丽还是会时不时被这股锐意和傲气所伤。

与上海不同,即便已迈入初冬,广州依然以她温润的气候滋养着这里的人。程如丽拉开宾馆的窗帘,眺望这座城市的夜景。一样的繁华喧闹,一样的川流不息,公路上的灯光像是连缀着的珍珠项链,江面上倒映着建筑物的倒影,仿佛水底下还有一个同样五光十色的世界。这种场景程如丽见过无数次,但每次见到,都会不由惊叹人力能创造出的美丽。

只不过,这次繁华的夜景却不能再激荡起她心里的涟漪,她的心好像一潭死水,平静无澜的外表下是难以入口的苦涩,心脏的某个部位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伴随着呼吸隐隐作痛。

不是认不清他们之前的差距,但还是忍不住去规划两人之间的未来。以为受了很多次伤就可以无坚不摧,然而事实是,只要她的心还会跳动,就不可避免地会被刺痛。

手机铃声不合时宜地响起,是个意想不到的电话——

“程小姐,听说你感冒了,我知道有家老店的煲汤对治感冒有奇效,不知道有没有兴趣?”

“那就麻烦您了。”

金云洲带程如丽去喝了瓦罐汤。在狭小拥挤的店铺里,程如丽喝得满头大汗。

想不到小小的一盅瓦罐,居然可以承载如此鲜美的滋味

“广州人都喜欢喝汤,只是口味比较清淡,你喝得习惯吗?”

“我倒是蛮喜欢喝汤的。不过没想到你会带我来这里,我以为——”程如丽刻意停顿了一秒,“男士都会选择亮丽堂皇的地方呢?”

他们坐在亮蓝色的塑料凳上,桌面透露着一股长年累月的油腻感。周围很热闹,精彩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小小的店铺里坐满了人,像他们这样正式打扮的是少数,大部分人都穿得很休闲,甚至还有穿着个大背心出来觅食的。钟情肯定不愿意在这种地方用餐,他那种人,宁愿在皇宫里嚼蜡,也不愿意在闹市里吃路边摊。

“那你呢?讨厌这种地方吗?”

“不讨厌啊,这个汤真的很好喝。”

钟情没想到程如丽居然选择了出差,心情不禁有点郁闷。

“是兄弟的话,出来陪我喝一杯。”

“钟情,我有病吗?大晚上的不陪老婆,出来陪你喝酒?”

“你这个臭小子怎么废话这么多,结了婚胆子就变大了,少啰嗦,出不出来一句话。”

电话那头响起窸窸窣窣的声音,似乎是钥匙碰撞的声音,钟情依稀还听到了“溪溪,我的窝囊老哥让我陪他喝一杯”之类的,他没心思听下去,挂了电话。

钟情选的是一家日料店,价格高,但是有情调。钟意到的时候,钟情的面前的酒瓶已经快空了。

“钟总现在沦落到借酒消愁了?”斯文败类模样的男人开口,是和外表不符的讽刺语气。

“你除了讽刺我还有什么能耐?还不是怕老婆怕得要死。”

钟意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我不是怕老婆,一会儿要是我们都喝醉了,还不得溪溪开车把我们送回去。”

“就你事多,你不会找代驾吗?”钟情满脸不屑道。

“那我们不一样,我是有家室的人,”钟意咂咂嘴,“你挑的酒怎么甜不拉几的。”

因为程如丽偏爱甜味的酒,他原以为这个女人应当偏爱辛辣的烈酒,她喜欢黑咖啡,却喜欢甜味的酒,真是自相矛盾的女人。

“我以前一直以为女人如衣服,尽管分手之后会难受,却不会持续这么久。”

“啧啧,我风流倜傥的老哥也终于在女人身上吃了亏。人心都是肉长的,你以前不伤心,只不过是人家姑娘一直迁就你,女孩子难过得多了,你就难过得少了。我听你口气,这小程也是有个性的人,钟总上心了,自然也就伤心了。”

“钟意,你知道我最烦你一点是什么吗?”将杯中的酒一干而净,钟情说道,“就是无论什么时候都能保持这副理性的模样,缺点男人的血气。”

“那你找我出来,燃起追回她的冲动没有?”

钟情不说话了,只顾闷声喝酒。钟意知道,他的哥哥,从小到大,都是如此骄傲的一个人。

【小修。】

【嘤嘤嘤我9.1要考试了,所以最近更新不定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