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 / 1)

应该说阿妈的突然到来,让我彷佛从天堂一下子又跌回到了人间,它提醒着我,不论我怎样的成功,我那背上的耻辱烙印依然无法洗净,而这一切都是阿妈造成的。

在距这个城市以南一百多公里的大青山中,有一个叫做丹阳的地方。

那里虽然山青水秀,但交通却极为不便,因此非常的贫瘠。

我就出生在那里,在那里渡过了不堪回首的十七年。

由于实在太穷了,家乡的人们纷纷到这个大城市里打工。

这个城市里最低贱,最粗重,最没人愿意干的活路都能看到我们丹阳人的身影。

不止如此,就连街上游荡的很多小偷、妓女、瘾君子也都不乏我的老乡。

正因为如此,这个城市的居民非常的看不起丹阳人,尽管他们一刻也离不了我们。

生活在这个城市,我总有一种低人一等的感觉,很怕让人知道我也来自那里,而被同学们瞧不起。

但最令我感到耻辱的却是因为阿妈。

我从生下来就没有爸爸,这是因为我是阿妈被强暴后所生的野种,那年阿妈才十五岁。

阿妈的名字叫李玉兰,在那天之前,她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村女孩子,虽然日子很穷,但她依然生活的很快乐。

但在那一天放学回家的路上,她被一对凶残的大手堵住嘴巴,拖进了树林里,并且粗暴的剥光了她单薄的衣裤,接着…… 在那封闭落后的农村里,女人的贞操甚至比生命还要重要。

可以想象,这对阿妈的一家打击有多大,年迈的外公和外婆因承受不了这样的打击不久就先后过世了,只剩下舅舅照顾阿妈。

从此也没有人家愿意讨阿妈这样的女人做媳妇,阿妈只好独自拉扯着我,在村人的白眼下苦度光阴。

我自打懂事起就处在着世俗的压力之下,从没有体会到童年应有的快乐。

没有哪家的孩子愿意和我玩耍,我却总是遭到他们的奚落和羞辱,以及大人们背后的指指点点。

在这恶劣的环境中,使我也养成了冷漠、孤僻,永不服输的性格。

我几乎痛恨所有的人,甚至是我的阿妈。

我恨阿妈为什么要生下我,让我一生下来就要承受这样的磨难。

在家里,我很少和阿妈笑脸相对,甚至说话都很少,她为我做出的一切也都被我认为是理所应当的。

我发誓长大了一定要离开这个地方,一定要出人头地,一定要堂堂正正的做人。

十七岁那年,我终于实现了我的第一个誓言,在高考中我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我现在就读的这所著名大学,离开了让我充满噩梦的丹阳。

阿妈也因此扬眉吐气了,她可以第一次挺起腰杆站在村人面前。

当然她的负担就更重了,我那高昂的学费压得她喘不过气来。

但阿妈没有在我面前吐过半个苦字。

这是因为无论多苦多累,只要我有出息,她的心里都是甜的。

我是阿妈最大的,也是唯一的骄傲,是她生命的全部。

但那时的我并没有意识到这些,我依然心安理得的享受着阿妈的辛勤的付出,似乎这一切都是我应得的,而阿妈则是在还债。

在这个城市里,我开始了新的人生,我努力尝试着让自己忘掉那屈辱的过去。

但我那羞耻的出身却像个幽灵一样,不知什么时候就会跳出来,令我痛苦不堪。

正当我站在原地胡思乱想之际,一个清脆玲珑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忠义,你傻傻的站在这儿干嘛。”

我回头一看,一个明眸皓齿,千娇百媚的美少女站在我的身后,竟然是美娜。

我有些不知所措,慌乱中随便吱唔着: “没什么,我……” “那个女的是谁,你的亲戚?”

美娜望着阿妈远去的身影,脸上露出明显的鄙夷神情。

我脸一红,生怕被美娜看出来,忙撒谎道:

“她──她怎么会是我的亲戚呢,她是我们家的保姆,进城卖东西顺便来看看我。”

但我毕竟不善于撒谎,表情很不自然,此前我曾对美娜说自己住在丹阳县城,父母经营着好几家工厂。

因为美娜是最瞧不起乡下人的,我害怕美娜知道了我的家境后,会不再理睬我,只好违心欺骗她。

我不知道能瞒多久,但是虚荣心却驱使着我硬着头皮也要撑下去。

“美娜,咱们别说她了,你怎么会到这呢。” “我去系里办些事,刚好路过这儿。哦,我该走了,不跟你说了,记住,晚上七点,紫藤圆,不见不散。”

我兴奋的点点头,为了今晚美好的约会,我决定暂时忘掉一切的烦恼,去尽情的品尝着来之不易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