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惊魂一刻(1 / 1)

堕落之王 说剑 2525 字 22天前

“叮叮当,叮叮当……”顿时,吵杂的街道上,响起了手机铃声。

这铃声正是我设定的,是我最爱的曲子〈星空〉的高潮部分。

我头皮发麻,背后一阵阵冷汗。我天使事务所的身份是绝对不能暴露的,没想到那么快,就要暴露了。

我不敢想像,接下来占筱蔓会如何对付我。

整条街道非常吵杂,但是手机铃声在我耳中,显得尤其的飨旦见,就好像整个世界就这么一种声音存在,以前觉得无比的悦耳,现在却觉得无比的刺耳。

紧接着,我眼前忽然一亮,心中涌起一阵狂喜,因为我听到的手机铃声有两层,两种一模一样的铃声响起。

而且,另一个铃声好像是从章允的包包里面传出来的。

因为我心虚,所以我将手机铃声调得很小。在寂静的时候,我非常害怕听到很响的手机铃声,我总觉得会出事。

授着,我将身子躲在门侧,露出半边身子,然后我大摇大摆将我自己用的手机从口袋里面掏出来,而不是拿出天使事务所的专用手机,然后装出要接听的样子。

“咦?好像不是我的电话。”

我一边说道,另外一只手借着门的掩护,神不知鬼:觉地伸进口袋,手指放在另外一支手机‘天使事务所专用’的挂断键上。

然后,我还技巧性地将手机萤幕翻转过去,面对着占筱蔓,让她能看清楚,我手机上的画面是待机画面。

“好像是我的。”章允这这个时候才恍悟过来,连忙翻开包包,拿出正在响的手机。我趁机按了天使事务所专用手机的挂断键。

然后我想起来,我之前在车上,正在给占筱蔓发简讯,内容是:“你不要试图给找打电话,我不会接的。你打一次,我会装作没有听见,你若打第二次,我立刻关机,然后我们的交易彻底结束,假如有必要的话,我会立刻退钱给你!”

真是天助我也,应该是我写完简讯,正要发送的时候,正好章允惊呼一声,前面有一条小狗经过,我立刻煞车了,然后没有发出讯息,就将手机放进口袋里面。

此时,按了挂断键后,回到的是写完简讯后正要发送的页面。

我的手隐藏在口袋里面,顿时按了左边的发送键,三秒后,立刻关掉了手机。

因为我简讯说得很清楚了,我生气了,所以要关掉手机,不再联系了。

“喂!是李老师啊!”章允那边已经接听了电话,竟然是那个俊雅教授来的电话,不知道有什么企图。

“嘀嘀!”接着,我听到了另外一声短促的手机铃声,应该是简讯的提示音。

果然见到占筱蔓拿出手机,按了接收键。

我装着漫不经心地看着她的脸色,果然收到我的简讯后,她面色微微一变,然后很快就恢复了平静。

接着,她好像在发简讯解释。

可惜,我暂时是收不到了。

不过,她现在再也不会怀疑我就是那个天使事务所的人了。

此时,章允已经听完电话了。我拿着我的手机,朝章允笑道:“刚才〈星空〉响起的时候,我还以为是我的电话呢。”

章允顿时有些惊喜道:“难道你用的手机铃声也是〈星空〉?”

我微微一笑道:“不信,你打我电话试试。”

章允立刻便拨,拨的是我的号码。

片刻后,我普通用途的手机顿时响了起来,声音正是钢琴名曲〈星空〉的高潮部分。

章允非常高兴,不过高兴过后,神情忽然变得微微有些奇怪起来。

我也忽然能够解读这种心情,因为在她的心中,我们两个人看中了同一款小提琴,也用了同一首乐曲作为手机铃声。

这或许,就不能当作偶然了,或许可以解释为——心有灵犀。

只不过这种心有灵犀好像并没有让她单纯地感到快乐,反而让她的心情有一些古怪。

这让我的心情有些酸涩。因为我知道她这种古怪心情,所代表的涵义。

“我要回去了。”接着,章允朝我笑了笑说道:“刚才李老师打电话过来,说有个课题,要我立刻回去。”

“明明是害怕你和我在一起。”本来这个时候,我心里肯定要大骂那个老白脸几句,但是此时也没有了心情。

“你今天专门过来买琴吗?”白马王子温柔问道。

章允点了点头道:“嗯!”

“准备校庆的时候表演?”白马王子笑着问道。

章允的脸蛋红了红,然后低声说道:“还没有想好,如果拉得不好,就不表演了。”

“怎么会拉得不好?”

白马王子笑道:“允允肯定拉得好。”

接着,白马王子高兴道:“最近小提琴王子在江州演出,我去争取一下,看能不能求他帮忙,让他帮助你学琴,甚至那天晚上,带着你演出,你们合奏。”

我听了顿时火冒三丈,心中怒道:“操你娘,这本来是章允给我天使事务所委托的任务,你这狗东西竟然抢着去做了。欺人太甚,欺人太甚!我绝对不会让你得逞的!”

不过,此时我却是只能憋在肚子里面生气,而不能说出来。

毕竟,章允委托的是天使事务所,而不是我,她并不知道天使事务所的负责人就是我。

“你不要为我花钱。”章允坚决的朝白马王子说道。

白马王子笑着模棱两可地摇摇头,他家里有权又有势,不花钱才怪哩。

“那我回去了。”章允说道,然后依恋地将小提琴放进盒子里面,提在手上便朝外面走去。

“我送你回去。”白马王子立刻说道。

我没有和白马王子说话,我也不想和他说话,而是直接朝他的保时捷911望去。

车子里面坐着占筱蔓。他的保时捷就两个座位,难不成让占筱蔓下来走路,他送章允回去不成?

然后,我直接走到我车子旁边,打开了车门。

章允看了占筱蔓一眼,招呼道:“你不要下来了,会被人认出来的,有时间我去找你玩,再把以前高中的同学请来聚聚。”

占筱蔓和章允很熟了,所以之前不下车,只是戏谑地望着章允和她哥哥两人,也不算失礼。

此时见到章允要走了,便要下车让出座位,好让她哥哥白马王子送章允回学校。

但是见到章允已经朝我的车子走去了,便也作罢。

她见到我的车子后,先是微微一阵惊讶,然后嘴角微微一撇。

很显然,这部两百来万的跑车,还没放在他们这种人家眼里。

“对了,过段时间,我们办一个聚会吧,把以前的老同学都邀请过来。”

占筱蔓瑷着想到了什么朝章允道:“刚好三班的卫筠从美国读完哈佛回来了,我们办个聚会,刚好给他接风。”

“哦?”

章允一直娇憨清纯的脸蛋,忽然变得微微有些戏谑和狡猾地望着占筱蔓,缓缓拖着声音道:“卫筠终于舍得回来了吗?”

然后,用暧昧的眼神望着占筱蔓,占筱蔓很难得地脸红了,然后瞪了章允一眼道:“你瞎说什么,操心你自己吧。我可随时都想着换称呼了啊,嫂子!”

怪声叫完了章允后,占筱蔓挑衅地望了我一眼,撇了撇小嘴。而章允脸蛋一红,瞪了占筱蔓一眼,钻进我的车内。

顿时,我的心里更加不舒服了。不单单是占筱蔓的这声嫂子,还因为占筱蔓话里透露出来的一个讯息。

卫筠要从美国回来了!

卫筠是我的同班同学,正经八百的同班同学。

但是,我从高中就很讨厌他,很敌视他。

没有其他原因为就因为他聪明,他读书成绩超级超级好,他用功,老师非常喜欢他,女生也非常喜欢他。

优等生和劣等生之间本来在心理上就会有一场战争,一直都是互相看不惯的。而且,他当时爱慕的对象和我们都不一样,他爱慕占筱蔓。

这点,我很奇怪,他爱慕的竟然不是章允。

那个时候,几乎全校的男生,都在暗恋章允,偏偏他爱慕的是占筱蔓。

而且,是一进学校,第一眼看到占筱蔓的时候,就立刻爱上了。

他是高二的时候才转到我们学校来的,从很远的外地转学过来,而占筱蔓高一就在我们学校就读了。

而他几乎是在见到占筱蔓的第一眼,回到寝室后,就立刻宣布了自己爱上占筱蔓的这件事情。

当时所有人都非常震惊,因为占筱蔓的家庭背景非常可怕,而当时的卫筠瘦瘦弱弱的,穿的衣服也比较旧,很显然家庭条件不好,竟然敢去喜欢占筱蔓。

本来我们都以为卫筠马上要大势进攻,疯狂追求占筱蔓的时候,他却没有再做任何的表示。

在寝室宣布过他的一见钟情后,就再也没有提起过这个话题。

我还清楚记得他当时宣布的内容,好像是他第一眼见到占筱蔓,不知道她的名子,不知道她的年龄,不知道她的性格,不知道她的成绩,不知道她的家庭背景,但是他全然不管,就爱上了她。

而且,他宣布从那一天开始,他会开始最努力的奋斗,去取得最优异的成绩。

他要上最好的学校,读最好的专业,做最优秀的人才。

然后,等到他觉得自己最优秀,已经配得起占筱蔓的时候,才会正式追求占筱蔓,然后与她结婚,呵护她一辈子。

说句实在话,尽管我当时很讨厌他,但是也被他的誓言惊呆了,甚至可说是被鼓动和震撼了。

也暗暗告诫自己,要好好学习,上个好学校,找个好工作,这样才有资格喜欢章允,才有资格嬴得她的芳心。

尽管,我只坚持了不到两个星期。

但是对于我这种几乎无药可救的人,竟然可以坚持两个星期,可见当时卫筠誓言的鼓动性有多大。

卫筠是这么发誓的,他也是这么做的。

从那个时候开始,他就成为学校里最勤奋的人,不但是学习方面,还有各项兴趣活动上,包括体育篮球上。

他当时个子不高,高二的时候才一六二公分。

他觉得这个身高不可能配得上高挑的占筱蔓,于是他天天打篮球,天天弹跳,甚至学乔丹,天天把腿绑着倒吊。

见鬼的是,一年以后,他竟然长到了一七二公分,高三毕业的时候,他长到了一七七公分。

就好像拉长的一般,也不知道真的是倒吊拉长的,还是他本来就要长高。

而且这小子,就算天天打篮球,也一副瘦瘦弱弱的样子。

皮肤白白的,脸蛋秀气得很,如同女生一样,还戴着眼镜。

本来这种面孔是十足的娘娘腔,可是偏偏他又有两道非常霸道漂亮的剑眉,使得他柔弱中透着阳刚。

瘦瘦瘦弱弱的身躯,脱掉衣服后,一身都是好看的肌肉,穿上衣服之后,又是让女生着迷心疼的不得了的秀弱美男子。

所以,尽管他穷,但是当时迷他的女生真的多的不得了。

明明大家都知道,他喜欢的是占筱蔓,但还是如同飞蛾扑火地迎上去。

甚至有一个女生为他吞了安眠药自杀。

所以,他绝对是我高中时代最最痛恨的人之一,厌恶痛恨妒忌,都不足以表达我复杂的心理。

在我的幻想中,竟然出现这么一个画面,那就是等到有一天卫筠向占筱蔓表白的时候,占筱蔓一个耳光扇过去,然后将花直接扔在他的脸上。

每次幻想完之后,我都会如同自己打了他耳光一样,爽得不得了。而且,我一直都恶意揣测他对占筱蔓的感情,什么一见钟情,骗鬼啊!

伪君子,十足的伪君子!

他绝对是我最最讨厌的男生,不过现在要加上一个,就是眼前这个阳光稳重潇洒骄傲的白马王子。

我顿时牙齿都嚼得嘎嘎作响。

而卫筠竟然要回来了,你回来就回来吧,你要是落魄回来,我绝对给你接风洗尘,给你好吃好喝的。

偏偏还风光八面地衣锦还乡,回来炫耀的吗?

炫耀你的两个国外名校硕士学位吗?

什么狗屁名校,说不定跟《围城》里面的方鸿渐一样,都是从克莱登大学毕业的,学历证书都是花两千块钱办的,和我的假身份证一个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