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最后一战1!(1 / 1)

歌璧擅长剑术,甚至是剑术的开创着,这个在赵英男的口中跟各类史料的记载中都有描述。

虽然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这个一直都争论不休,不过在这个武侠世界,是先有剑后有剑术。

虽然第一把剑是轩辕剑,不过轩辕剑本身只是一种兵器形态,并没有相应的驱使运用之法,最早的攻击手段修炼手段也就是简单的吸纳天地灵气然后通过媒介施放,只有模仿大自然野兽的搏击之术,并没有配合兵器特点的系统武功。

造化大帝也就是道祖算是在炼气一道走到了极限,所以道祖并不是以剑道为主而是以法相天地灵气运用为主,这一点从他的领域太极图中就能看出。

而把剑从一种兵器改变为一种最为重要的修炼运用方式,就是从狠人大帝开始,十大帝兵的另外九把也差不多都是诞生于那个时代。

无他,狠人大帝太过变态、传奇,所以原本的传承近乎消失,其他人皆以修炼剑道剑术为荣。

在春秋末期到大秦皇朝正式建立,差不多三百五十年的时间里,民间武林各国武士阶层皆以剑客为尊,无论是什么人随身都会佩戴一把剑,哪怕只是一介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官、士大夫。

而可以称尊一时的剑圣,更是成为那个时期的全民偶像,就算是各国君王见之都得执弟子之礼。

凡是自己的国家可以出现这样一位牛人,那更是在国与国之间的话语权上都能更具优势,从这里就能看出狠人大帝出世后带给整个天下的改变。

可以说狠人大帝是剑道的创造者,也是这个领域走到了极致的人,已经超越了已知的剑道最高境界天剑之境。

而秦岭大帝师承的是阴阳家跟法家,本身精通炼气跟剑道,知道自己只是单走一脉的话,在炼气这块很难超越造化大帝,在剑道一块很难超过狠人大帝,所以他一统天下正式称帝后,收纳百家经典创造出了武道,也就是内外兼修之道。

在秦岭大帝之前,剑道高手基本上都是只修外不修内或者偏重修外。

阴阳家道家之流则是内修为主,虽然也不是完全不修外,但不会专门强调同修,有极大的侧重性。

究其原因那是因为这是两个时代的残留,各有千秋但又不能彻底相容。

所以秦岭大帝算是第一个彻底让其相融成为新的体系之人。

这也是九位大帝,公认最为无敌的是狠人大帝跟秦岭大帝的原因。

因为他们两个均为改变一个时代影响后世数千年的存在,可以说现如今的武道就是他们两人前后建立起来,要不然是绝对不会有现如今的武道昌盛。

同时很多熟知内幕的人也不得不感慨,他们两人也是为武道昌盛画上句号的人,在他们这一战过后,武道再也不可能出现昔日的荣光,以后这个世界,整个天下也不会再以武者为尊。

秦天画地为牢般的在歌璧四周近三丈范围内画出一个金色光圈,然后就是密密麻麻,数之不尽的黄金气剑对着歌璧密不透风的连续刺出,而秦天离歌璧差不多间隔有百丈以上,这样远距离的攻击方式看的四周的人是目瞪口呆,虽然他们间隔的很远,但那强大的金色剑气,他们里面实力最强的准帝高手也没一丝把握轻易接下。

这一刻所有人才明白无敌大帝的含金量,真的不是一般人可以与之一战的存在,甚至连过招都坚持不了几下。

躲在人群中偷偷观战的朱元璋,虽然自信可以接下,但……

绝不会有歌璧那样轻松,不过是伸出一只洁白无瑕的芊芊玉手,就能直接凭借手掌发出的强大气压直接冲破这一连串的气剑攻击。

5%,也就是说秦天要出二十个王者惩戒才能积累满终极大招所需要的怒气值,这实在有够困难的。

秦天可不认为歌璧会一直给自己当陪练。

所以秦天决定使出三技能,先跟歌璧对抗一下,拖住她一会儿,同时测试下这个常规大招可以积累多少怒气值。

歌璧这边自然不会一直放水,她今天可是认真的,所以在抵挡住了秦天的王者惩戒后,她立刻向着秦天所在的位置杀来,就领域的范围而言,她还真没秦天那么夸张,竟然可以达到百丈以外,她的领域并不算大,特别是真正可以发挥出实力的核心领域,也就只有六十丈的范围。

在没有进入自己最强势的核心领域之内歌璧自然不打算拔剑,她会以防御不断逼近为主,这也是给秦天一个表演时间,让他输的心服口服,心甘情愿的留下来陪着自己。

不过还没等歌璧靠近秦天多少,秦天的三技能至尊王权便直接是爆发出来,一道道跟秦皇剑大小一样的金色光剑对着不断前冲的歌璧做着定点攻击,每一剑都不再大帝全力一击的威力之下。

赵英男全力施展惊涛掌前面十四掌最多也就这威力,就算是无敌大帝也不可能直接硬抗,秦皇剑的黄金剑气可不是开玩笑的,而且这攻击实在是太过集中,太过持久,很难通过领域防御。

歌璧也不得不提前出剑,毕竟秦天的实力真的不弱,比赵英男颠峰时期强上不少,不用兵器不施展出真正的力量,很难。

所以歌璧出剑了,就是简简单单的一剑,拿起青竹剑对着秦天跟不断刺来的飞剑一指,原本飞刺而来仿佛流星赶月般的攻击被直接摧毁不说,那道蕴含着毁灭气息的绿色剑气更是直接向着差不多百丈开外的秦天杀来,以至于秦天不得不开启二技能王者守御以作防御。

虽然王者守御很轻易的就防御住了歌璧的剑气,但是秦天没有一丝的高兴,因为他已经快要出全力了,而歌璧只不过是随手一剑,还是间隔了近乎百丈之远,两边的差距有些大的离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