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第一次见到你的地方(1 / 1)

指痕(1v1,h) 是鹅 1631 字 25天前

许容音接到丁循电话时,已经是下午六点。

窗外的光线渐收,猫都不知道打了几个哈欠。

许容音还想问他什么时候回来,她肚子有点饿了,想早点回家做饭吃,耳边就响起男人低醇的嗓音:“抬头。”

丁循站在玻璃橱窗外,个子很高,地上被夕阳拉长的影子黑黢黢的。

不知道在那站了多久。

挂了电话,他单手揣进裤兜里,灰色的衬衫挽起衣袖,露出的那截小臂在搂住她时,可以看见淡青色的血管微微凸起。

他拍拍许容音的后背,下巴搁在她肩上,整个人往下压。

有点重。

“抱这么紧?”他低笑。

不过一个下午没见而已。

“哪有,明明是你抱得紧,我脖子被你压得好酸,起来点。”

她伸手去推,但是没什么用。丁循一只手就可以搂住她,手臂箍着腰一直往怀里收,许容音为配合他的身高不得不踮起脚。

“真的很酸。”

“那就回家在床上再抱。”

丁循松了手,微凉的指腹擦过她耳朵,“躺着抱不用考虑身高差。”

不出所料,她耳朵又开始发红。丁循垂眸看到自己的指腹,都像是被她的红晕染到了。

他收回手摩挲了两下,看到花店内桌上的数位板还没收,就知道她刚才又折回去把工作带了出来。

说好只是出来透透气,顺便帮忙看个店,结果又没有好好休息。

察觉到丁循的视线,许容音小声解释:“主编说我现在这本漫画人气高,还帮我开了线上连载,一周更几话,我怕画不完就加加班。”

主编还帮她找了个助理。

之前说不用,可现在发现这些工作量,她自己确实完成不了。

只要能线上办公,多个助理也没什么。

丁循的目光柔和下来,牵住她的五指放在自己的手心,揉了揉,“很累?”

“还好。”她倒是不觉得辛苦,又仰头问他,“你下午说出去办事,办好了吗?”

许容音去收拾东西。

今天的订单下午都已经送出去或者有人来取了,晚上可以不用营业,她关好门窗就想和丁循回家吃饭。

但是他兴致好像不是很高。

他刚刚站在外面像是站了很久,光影镀在身上把他变得很温柔,可是也把他拉得很远。

沉黑的眼眸里有她看不懂的情绪,但是在对上她视线时,他又仿佛回到了人间。

她是他的定心剂。

“嗯?”许容音凑到他面前,丁循回过神来,大手盖在脑袋上轻揉。

“嗯。”丁循没有多说,“办好了。”

下午见完萧秘书后,莫闻谦就过来找他了。

炎热的午后,两人去了篮球馆,谈话的过程不是很愉快,但一场球打得酣畅淋漓。

这一次,莫闻谦眼神中的防备比怒气更多,像是怕他想起了什么,又没想起什么。旁敲侧击,仿佛都在试探,看他还记不记得两人的大学时光。

许容音踮起脚,像小动物似地嗅了嗅他锁骨,故意道:“难怪你身上有股其他沐浴露的味道。”

——原来是在外面洗过澡。

“我中午那会儿,身上是你的味道。”

“……”

…………

外面天快黑了,丁循不想回家吃,带她去了常大附近的餐馆。

大学城美食很多,基本上想吃的东西都有,价格也实惠。

丁循记得许容音不爱出门,但是能为了吃北门的那家红油抄手,冒着大雨都可以去。

两碗红油抄手端上来时,许容音还坐在那看他。

暑假了校园里没什么人,外面的餐饮店都冷清了许多。

男人刚好坐在白炽灯下,照得他越发唇红齿白,漆黑的眼眸一抬,“看什么。”

手上还在拆一次性筷子,把上面的倒刺磨掉,然后一根一根地把碗里的香菜挑出去。

他把挑完香菜的那碗抄手推过去,又拿了个汤匙给她。

许容音张张嘴,拖着下巴问:“怎么想到来常大了?”

碗里的香菜挑得很干净,她其实也不是不爱吃,只是不喜欢把香菜放在抄手里。

这个小细节丁循是不知道的,因为毕业后,她就很少吃红油抄手了,总觉得其他家的抄手都不是原来的那个味道。

她觉得有点奇怪,但是没问。

“下周三开会。”丁循已经吃了一大口,“想记起点什么东西,回来找找感觉。”

莫闻谦试探过他,但是他没想起来什么,只记得大学那时,她很喜欢吃这家抄手,淋雨都要去。

她又常穿些素白的长裙,裙摆湿了后贴着小腿肚,透出诱人的肉色。

弧度很漂亮,但对他来说,好像也很危险,否则他不会总是看得目不转睛。

夏天的夜空褪下燥热后变得很清爽,月光铺在树尖上,地上的影子朦胧。

许容音还是头一回这样和他手牵手走在校园里。

篮球场那边传来摩擦的响声,估计是假期留校的同学在打篮球,田径场那也很热闹,有人弹吉他,也有人吹口琴。

教师家属带着小孩儿在跑道上玩,很远的距离都能听到小孩在嘻笑大闹。

许容音走了一会儿就不自觉地把脑袋靠在他胳膊上。

“累了?”

“没有啊。”许容音仰头,脸颊突然有点红,“就是想靠近你。”

他们相当于先婚后爱,一毕业就结婚,婚后的日常相处才逐渐多了起来。在这之前,许容音和丁循好像也就只是点头之交的关系。

如果没有实习那件事的话。

她估计也不会和丁循走得那么近。

假扮男女朋友,实际上连手都没有牵过。

许容音都不知道从哪开始带他回忆大学时光。垂眸看到他的手时,许容音弯唇扣住他的,十指交叉,把人拉到了田径场上。

“丁循。”

“嗯?”

丁循看到她站在高高的台阶上,视线终于和自己差不多齐平才露出牙齿。

面前的女人笑得很温柔,和大学后初见的那次很不一样。月光都落在她身上,天真的眼神过了很多年,依然那么纯粹干净。

怕她摔下来,他伸手扶了扶。

“这就是我第一次见到你的地方。”她很认真地想了想。

时过境迁那么多年,她也不明白自己那时为什么会突然答应他。

甚至一个理由都没有。

但是现在回想起来,喜欢一个人还是有很多理由的。

日积月累的每一件小事,都可能是心动的因素,只是她太过迟钝,不知道那个人一开始的出现,就是爱情来临时无声的预告。

丁循没有移开视线,一直看着她,等她说出那句话。

“我想,我应该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就有点喜欢你。”

很高,很帅,话还很少的男孩子,但是他很热心,也不会让她觉得尴尬,觉得帮了一个人的忙,是件多么了不起的事情。

在别人眼里,可能这很正常。但是对于不太擅长和陌生人打交道的人,她觉得给别人添麻烦很难为情。

他第一次帮忙是这样,后面接二连三的伸以援手还是这样。

她好像从来都不需要亏欠他。

踏踏实实的,和这样一个人在一起,很有安全感。

许容音小声说完,又回到原来的水平线,额头只到他胸口,丁循看不清她的表情,但是可听清她说的每一个字。

“谢谢你不记得了。”被月光遮挡的阴影底下,她重新握住他指尖,“我可以有一次机会,想跟你说,认识你真好,丁循。”

那次她不知道他名字,但是现在她记得了,一辈子都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