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山穷有应 黄藤红酥(1 / 1)

神玺书 默默猴 5395 字 23天前

长孙旭原以为就算没炸碎头颅,这下起码也该重创倒地,岂料天龙蜈祖一阵踉跄抽搐,宛若醉酒,待血雾化作肩膊胸膛上溅甩的点点红珠,赫见老魔的胖大脑袋都没怎么扭曲变形,虽是血肉糢糊如遭凌迟,颅骨未受大损,看来爆炸威力有限;细碎的创口间穿插着无数明珠破片,仿佛洒了金葱银粉也似,被满阁的牛油烛焰折射出了宝气珠光,像财神庙里的咬钱金蟾还多过人。

“通感灵珠”的表面皮光介于珍珠和蛋白石间,老实说稍嫌黯淡,的确不像重宝。

但炸开之后,破片的光泽颜色却是五花八门,有的恍如岩浆凝成的黑曜石,有的则是虹彩流转,晕芒璀璨,应是宝珠内里所蕴。

天龙蜈祖痉挛了半天,忽停住神经质的动作,像要甩去皮肉剧痛似的甩了甩脑袋,仰头笑起来,震得椽梁间粉尘簌落,直欲震破耳膜。

“哈哈哈哈……宝贝徒儿,老子真是错怪你啦,这通感灵珠真不是次货,而是千金不换的宝贝!我从没瞧得这般清楚、听得这般仔细,思路比大罗金仙更清楚通透……忒简单的道理,老子怎地想不明白?蠢,真够蠢,实在是太蠢啦!哇哈哈哈哈——”停声歪首,猛然转头,隔着几重纱幔对正少年,空洞的眼窝和血肉糢糊的癞蛤蟆脸无比狰狞:

“有活人!嗯,一男一女,这骚屄的味儿也太浓了,怎么嗅着像是哪个熟人的衣香……咦,是她!哈哈哈,居然在这儿!”乌影一晃,枯爪搅纱攫入!

长孙旭全没有实战经验,“拒绝暴力”向来能在他的座右铭中排入三甲,“不还手者少挨揍”则略逊稍稍,毕竟不是每回都管用,但这会儿已不是挨不挨揍的问题,为保小命和巧君姑娘不失,硬着头皮双掌推出,直接从起手式“干清坤夷”打起。

掌爪甫接,天龙蜈祖怪叫一声,收爪踉跄倒退,浑身迸飞无数黑点如乌蝇,打得纱幔上一片沙响。

老魔像受了什么重创似的呻吟着,嘶嘎破嗓听似痛苦不堪。

莫说掌击,长孙旭摸都没能摸实,不会天真到以为是什么隔空劲伤着了他,但帝心内狱龙确有动作,异感宛若涟漪,以他为中心四向散出,蜈祖首当其冲,才有其后种种怪异反应。

乌蝇般的黑点一打上纱幕便碎如烟尘,连残骸都没得捡拾,少年无从廓清。

却听蜈祖自言自语道:“老子已悟出无敌于天下的法门,哪里还需要人质来威胁那光头?没的浪费时间!”大笑声里,双手分拖冼焕云与何嬷之尸,就这么乒乒砰砰磕碰而出,快若蚰蜒迤逦,飕的一下便不见了踪影。

阁子这厢动静之大,不可能不引起叛军注意,呼喝、惨叫乃至兵刃铿响一路游出阁院,骚动间隔却越来越长,也不知过了多久,才又重新陷入死寂。

危机解除,巧君姑娘似也耗尽所剩不多的气力,松开夹在玉腿间的男儿手臂,长孙旭乘机爬出廊龛。

才掀开纱幔,浓烈的血腥气扑面而来,宽欲盈尺的殷红血迹从神坛下直至阁门外,如巨笔蘸饱朱墨一挥而就,水晕墨章,不见皴皲,令人怵目惊心。

少年提气抑住恶心,开窗透气,心念微动,快步来到坛前,掩鼻移开蒲团——好在冼焕云不是死在上头——摸着青砖的缝隙,边回忆湖衣所为,果然摸到暗掣,学着她一掀,“呀”的一声惊呼,藏身密道的娇小少女不及熄灭灯笼或缩身逃跑,睁着水汪汪的杏眼掩口,宛如无助的小雪兔。

但长孙旭见过她背对冼焕云的淡漠镇定,不以为她有这么娇弱,径向绿衫少女伸手,红着脸讷讷道:

“呃,那个……我叫长孙旭,似乎是你表哥。你母亲是我父亲的妹妹……那就是我姑母。所以我们……”天啊,长孙日九你他妈到底在说三小,为什么没有人来把你毒哑?

湖衣却无巧君姑娘截断话头的果决,也可能是没有那样的慈悲,在被拉出密道的过程中放任他持续自残,直到长孙旭绝望地咬住舌头,她才淡淡开口。

“我知道,我见过你。你是长孙天宗的那个儿子。”

昨晚在溪林轿畔,她肯定见到呼延宗卫带走少年,事后多半听说了长孙旭的身份。

何嬷没能记住他的脸,湖衣却有一眼辨出的本事,或许就是决定两人生死的关键。

长孙旭从她末句的口吻,充分感受少女的敌意。她不以为她俩之间的血脉有何意义,甚至痛恨这样的联系,但长孙旭无法确定她的恨意何来。

他是“战王”长孙天宗的遗腹子,母亲逃离国境时孕腹尚不明显,否则也不可能逃出。

湖衣的年纪瞧着还小他几岁,但姑母因其夫婿篡位失败被戮、不得不孤身出逃,托庇峄阳,是在他出生前的事。

而表妹肯定是姑母流亡后才怀上,那时长孙天宗已不在人世,上一辈的兄妹间便有杀夫之恨,也不干日九湖衣的事。

但眼下有更重要的问题尚待厘清,急切更甚于血亲相叙。

“这条密道能通往寺外么?”长孙旭问湖衣:“若可以,能不能……麻烦你带个路?”他已做好答案是“不能”的准备,然而却不能不问。

湖衣静静凝视他,清澈的眸光仿佛穿透蓬松的齐眉浏海,片刻才点点头。

“密道中只有一处分岔,你走左边那条,出口在山脚下。以我的脚程要走上近三刻,毋须人引路;下半段的地面有些湿滑,里头能通风举火,你自己留神。”径自结束对话,掀开神坛上的锦织和地面蒲团,似是在找什么,不避血污腥秽,甚是明快俐落,半点儿也不像娇弱惹怜的小白兔。

对面而立,长孙旭才发现她比隔纱窥视的印象更娇小,个头同那魔女见从差不多,但见从肉感丰盈,除了少女的清纯,另予人艳丽之感,大奶脯诱得男儿欲念勃发,偏偏那丫头极清楚自己的魅力所在,一逮到机会便往死里撩,简直不能更馋人了。

湖衣则是苗条纤细,清新如春风拂槛,柳腰远看已觉细得过分,来到近处,赫见也没比他并起手掌宽上多少;从比例看,甚至会觉得她身量出挑,该有双过人的长腿,岂料竟是这般娇小玲珑。

即使如此,她绝非是单薄的幼女身形,鼓胀胀的襟口,裹着几层衣裳犹能显露曲线;臀股在细腰的烘托之下,更如鲜滋饱水的肥美熟桃,弯腰趴在坛底搜刮时,长孙旭那双喷火贼眼简直不知该往哪儿摆。

也就是说:客观上她不大,放在她身上可就够大的了。怎会有这般奇特又美妙的人儿?有妹妹实在是太好了。

本想添一条“妹妹不能干”的临时座右铭,自我约束些个,视界里突然浮现另一个俏生生的湖衣,乜眸蔑笑,清纯不可方物,细声轻哼:

“谁要让你干?肥鲁滚开!”神情、语气,连声音都是见从,日九万箭扎心,含泪把“妹妹不能干”改成“看看又不干”,这回轮到耿三炮温情登场,露出充满包容理解的男人的眼神,理直气壮地与幻想伙伴勾肩搭背,一同拿眼前的美景疗愈创伤。

姑表结亲,在东海是常事,尤其流行于豪门富户,南陵风俗奔放,这方面的限制应该更宽松才对。

若命运在某处拐了弯,就像通往山脚的密道那样,他俩会不会是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父亲和母亲仍在,姑父姑母也是忠君爱国的称职皇亲,早早为他与湖衣订下亲事,只等他俩平安长大……在那个脚本里,是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更加幸福、更无遗憾?

回神已无一丝窥美旎艳,长孙旭略一思索,正色道:

“我目下落脚越浦,但非是长住……我是在流影城……呃,是朱城山的白日流影城,东海七大派那个,我在山上的执敬司干活。你之后要回南陵么?那边还有亲人不?你爹……我是说不是我姑父的那个爹——”

他同女孩子说话通常不会这么惨,只怪湖衣太标致,是初时不觉、越看越美,最终不由摒息的极品等级,看着她会觉得自己又肥又鲁,光活着都算是报复社会。

长孙旭现在完全能理解冼焕云何以把持不住,若表妹不是做贼似的东翻西找,沾了尘灰血污顾不上揩抹,而是斯文地俏立装仙,他恐怕更难有条理地说话。

“流影城你不能待了。”

湖衣头都没回,一条缝、一条缝地摸着地面的大片青砖,专注的神情意外呈现出另一种凛冽英飒,亦极动人。

“从呼延宗卫找上你,你的平凡日子便已结束,别想再有清静。”

“你要不听他们的,做或不做穷山国主,另一边不得遂的,会纠缠到你改听他们的为止,又或杀掉你;要不你试着逃远些,但失败的下场极惨,而且通常都会失败。我不晓得哪个更糟。”

少女轻轻叹了口气。

“越早接受这一点,可少受些无谓折腾。可谁也帮不了你。”

长孙旭本想问她愿不愿意同他回去,在流影城当奴婢大可不必,他的积蓄够在山下给她搭座茅庐,圈块种菜养鸡的小苗圃,安顿下来,也好就近照拂……少女却令他瞠目结舌,无言以对。

而她所说极可能为真,长孙旭并非没有想到。她是走过什么样的日子,才能以轻描淡写、浑不着意的口吻,说着如此惨痛的经历?

湖衣抬起头来,嘴角微扬,但他不觉得是在笑。

“你的姑母,也就是我娘,是在峄阳怀了我的,所有人都认为我的父亲是勒云高,毕竟长孙天宗宠爱的妹妹,也不是谁都能染指。”

她见少年眉目一动,早有准备,淡然续道:“在南陵,血脉未必跟生身父母有关。王族淫乱是家常便饭,私生子多到数不来,你有谁的血统半点不重要,王不认你,你就不是王族,没有人会拥戴你为你卖命。”

“我有个孪生的弟弟,他和我不一样,一看就是勒云高的骨肉。勒云高死后国中混乱,有人想以我弟为号召,乘机占据王座。”

这肯定不是南陵人的思路。

长孙旭心念微动:“……南镇幕宾派?”

湖衣嘴角扬得更高,一霎间没能守住,回神已然笑开,不及抑制,是极美极通透的纯净笑容。

看来她也喜欢聪明的男子,更甚武勇。

“最后,是段慧奴阻止了他们。”少女微敛笑意,下意识地晃了晃蓬松齐整的空气浏海,正色道:“她与另一名继承资格上毫无问题的成年王族合作,以收义子的方式将他推上位,免去了我弟弟的灾厄。”

事实上,这种光明磊落的作风,为段慧奴赢得了峄阳乃至诸封国的敬意,那时她还不怎么来阴的,它们之所以视她为“代巡大人”的正统继承者,或许这就是关键的契机。

英雄最重要的是心气,心若英雄,才能成就伟业;血统都不重要了,女儿身又算得了什么!

“为这份恩德,我心甘情愿给她做奴婢。”湖衣轻声道:“我见够了娘亲以央土思路,意图在峄阳王庭博取权势,不管是兴兵为前夫报仇,或为贪图享受……最后尽数落空,不但沦为笑柄,甚至牺牲性命。我弟若成国主,下场只会更悲惨十倍不止。”

“姑母……”长孙旭心思细腻,立时便听出了蹊跷。

“莫非是在央土长成?怎地她的想法,与南陵风尚竟有如许大的差异。还是姑父——呃,我是说不是你爹的那位——是央土人氏,夫唱妇随,才得如此?”

湖衣抿着小嘴儿,似在憋笑,乌溜溜的翦瞳一转,这个动作极小极快,又极滑溜,是稍不留神便即错漏的那种,却比他平生见过的任一枚白眼要更灵动,就不该是端着斯文秀气的小架子、人前绝不显露真心的长孙湖衣——他那死鬼爹爹临终前赦了姑母的罪,恢复她的王室身份,湖衣就该姓长孙——所应有,只能属于某位调皮慧黠的少女。

或许是命运分岔的另一时空里,那同他一起长大、最终成亲的湖衣罢?

“呼延宗卫若连这都没对你说,那你也该提防他。”少女一本正经道:

“我们的故乡穷山国,是南陵百国中唯一个由‘北人’所建立的国度,只我们的王室凤凰之血来自央土,开国以来,不仅邻国想把我们的先祖赶回北方,连国境内的南人也不服治理,动辄叛乱;几百年厮杀下来,血中有血、仇上加仇,早已无从排解。”

“穷山国主有‘战王’之称,坐拥劲旅‘征王御驾’,高喊着‘历战四方’的战呼……这些都是不得已的,没几人真心愿意,稍有不甚,犹如南陵孤岛的长孙氏便死无葬身之地。”

“更糟的是:终年有雨、不降冰雪,土壤肥沃,种什么都能收成,更别提有海洋林丘,食物和各种资源取之不竭的南陵大地之上,只有穷山国是一片光秃秃的石岗,连牧人都很难养活自己。当北方来的长孙氏一族圈地自称国主时,连抵抗都是意兴阑珊的;他们认为北人终会被这块贫脊的恶地消灭,根本用不着动刀兵。”

少女神色自若,动听的嗓音带着奇异的魔力。

透过她吟哦般的晓畅叙事,长孙旭仿佛能看见那片他未曾亲履过的深红砂岩之地,目睹它是如何夺走侵略者和原生之人的性命,一视同仁地教会他们敬仰自然之力。

“……我们的先祖,是怎么在那里活下来的?”

“劫掠。”湖衣淡淡一笑。

“没有食物,就去抢食物;没有女人,就去无法反抗的村落抢夺,牲口金银、马匹铁器……全都一样。在制衡的力量还未成形前,穷山曾是南陵最强大的国度,杀掉的南人比央土朝廷多得多。”

“后来,其他封国渐渐学会了穷山国打仗的法子,学会结盟、分进合击,先祖的劫掠就越来越难得手。但他们还能向北方的央土朝廷称臣,挟外援以威慑,或直接从央土得到赏赐接济,勉强撑持;等到诸凤殿的游侠开始维持和平,避免不义和无益之战,甚至教导南人团结起来,免被央土大军夷平,失去正统凤血传承,穷山国的好日子算彻底完蛋,至此一去不回。”

“你若接下穷山国主的大位,将面临比你父亲更严苛的困境,却几乎没有应付的手段留给你。你会在王座上失去头颅,或承受你不曾犯下的罪行所积累的百年怨恨,遭致比死更可怕的折磨。这些,呼延宗卫有告诉过你么?”

他的确有,长孙旭心想。只是不若表妹这样沉痛而通透,诚实到能硬生生戳出血来。也许呼延宗卫不具备少女的视野,这也令他感到好奇。

“段慧奴计划扶植傀儡国主上位,她要拿穷山国怎么办?问题没变,就搁在那儿,谁来都得解决。”

湖衣摇了摇头。

“我猜她最终是想成为整个南陵的王,就像央土皇帝。到了那一天,南陵就不是几十个国家,而是一个国家了,各国做自己擅长的事就好,用不着做所有的事,丰饶处有余粮,就分一点给贫脊的地方,约莫是这样罢。”

长孙旭道:“这叫做‘互通有无’,实际上并不容易办到。要是商人,还能以利诱之,但朝廷操使公器,求的是大利,大利很多时候是不同于个人小利,彼此间甚至是冲突的。穷山国人再怎么会打仗,也不能举国都变成军队,无法提供武力的老弱妇孺,拿什么交换流通?”

“你说的这些我听不懂。”湖衣道:

“穷山国的人只会打仗,最后就是通通上战场,越死越少,也就不耗粮食了。在此之前,穷山的困境丝毫不会改变,而她打算扶植上位之人,就是我的双胞胎弟弟。”

“他同我娘一样,只看见王座的好,不见王座下堆满骸骨,上头以鲜血染成锦缎。他只知自己错失了一次成王的机会,段慧奴将给他新王座,我说什么他都听不进,到后来眼里只剩下疯狂,像看仇人一样地瞧我,这些年总是这样。”

“我并没有背叛段慧奴。我一直记着她不让我看我娘的尸体,我没有忘记这件事,我只是要阻止她害死我弟弟,哪怕他已经不认我这个姐姐了。”

“下回你带他让我见见。”长孙旭一本正经:“表哥说说他。”

湖衣噗哧一声笑了出来,白皙小手本欲掩口,然而已来不及。

两人相视微笑,片刻她才垂眸轻道:“别回南陵,别做那捞什子国主。你会死的。”拍拍手上的灰尘,按着湖水绿的膝腿起身,裙上绷出既苗条又浮凸的腰腿曲线,耸肩抿嘴:

“不找啦,该是没有的。”

“在找什么?表哥帮你。”长孙旭兴致勃勃。

“我也不知。”湖衣忍着笑。

“冼焕云和勒仙藏不是一条心,我本以为会有什么要紧的物事藏着,找到的话回去也好交代。”见少年微一蹙眉,像听见什么不敢相信、又无法置之不理的事,心念电转,发现自己说错了话。

长孙旭犹豫片刻,才慢吞吞道:

“原来你不是勾结冼焕云,而是勒仙藏那边的人。”

“他答应不让我弟去穷山。”湖衣一霎恢复镇定,咬了咬丰润的唇珠。

“段慧奴和她的人花费十年布局,说服国主和诸盟国,她是势在必得,无论如何不能放手,就像她不惜一切杀掉你。我在她和弟弟之间选择了手足,岂非理所当然?”

长孙旭温言道:“可你也掀开了草席。”

“她、她中蜈祖的蛊毒,躲着也是死,何必多受苦头?恁谁都会这么做……”一贯安静的少女忽激动起来,白皙俏脸涨起两朵异样红云,攒得小拳头浮露出淡淡青络,扬声道:

“别用那种眼神看我……你懂我什么?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活着已经很难很难了,我这种微不足道的婢子下人,连唯一的弟弟都快要顾不上,没法忠于主人;要说忠于自己……哈,又谈何容易?”被少年按住手背,才发觉自己隐带哭音,但到底是因何失控,一时也说不上来。

是卧底的压力太大么?她已做了好些年,时不时给勒仙藏报讯,经常犯险,都有些麻木了。没被逮到她总认为是运气使然。

长孙旭带笑的温煦眼神令少女莫名安心,应非血脉相连之故,她早过了相信这种话的年纪,或许这就是他的天生之材,同她的好运气一样。

“段慧奴不推你弟争峄阳国主,是为了让他回穷山国去,这点想必你也明白。既如此,她对你们姐弟就不是恩德,不过算计而已,但你念她阻止你观视被蛊虫毁损的母亲遗体,掀开草席向她示警,不希望她落入歹人手里,饱受折磨。这是你的善良。”少年柔声道:

“不能警告其他侍女,让你很痛苦吧?其中便有欺侮过你、无意友好之人,你也不忍心看灾厄降临在她们身上。我不会说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如你所言,活着够难了,再微小的善良都是珍贵的。”

“你现在必须停止责怪自己。你本救不了、也毋须背负拯救所有人的责任。你已经很努力了。”

湖衣本想甩开他的手,身体却强烈排拒着这仅剩不多的倔强与尊严,她需要他那温暖、厚实,却又异常绵软的手掌,仿佛非这样无法继续撑持。

印象中母亲似乎说过,男人手软,代表耳根子也软;耳根软,心肠必定柔软,这种心性做不了英雄,无论何时都脏不了手狠不下心。

但为什么,现在她会这么想依靠他?

“我原本是不打算当穷山国主的,哪怕逃到天涯海角,也不干这种累人的事,麻烦死了。但现在为了你还有大表弟,我向你保证我会认真考虑,毕竟表哥嘛。”

少女横他一眼,这回索性不躲了,嗔道:“这烂笑话让你再说!你又不认识我们,别开这种玩笑。回南陵你就死定了,你很想死么?”

长孙旭有种适合演滑稽戏的特质,毋须说学逗唱,光看他的脸就想笑;这样若还不够,那“下一霎眼就会自己笑场”的精致别脚感,简直就是会走路的搔痒棍,哪儿不行戳哪。

湖衣想哭又想笑,不知怎的还有点想揍他。

“你让我明白一个重要关键:这事儿是不会完的,除非我彻底解决它。你说段慧奴想用混一南陵来处理穷山国,就好比我说‘等世界和平我娶你’一样,这就是‘一本正经脱裤子’。”

“……什么意思?”

“换个姿势放屁。”

少女忍俊不住,长孙旭却越说越起劲,完全不像在开玩笑。

“算她二十年能建立大一统王朝好了,在这二十年间穷山国除了打仗死人少费粮以外,和现在有什么不同?这不叫解决,这叫搁置!不会算就说不会算,不会写就说不会写,装着什么都会,却只拿得出这种破烂玩意,王座之下堆什么骸骨?教她自好去撞豆腐!”

“这帮人动辄让人去死,很伟大似的,就为这个?也好意思!我爹你舅舅听说是很能打,我爷爷你舅公说是个更能打的,我瞧呼延宗卫也能打,显然‘能打’完全不能解决穷山国的问题,才让我这个半点儿不能打的从天而降,撞上了好时节。你信不信命运?”

湖衣辛苦憋着笑,犹豫了一会儿才道:“我相信运气,我的运气一向很好。”

“有一个字对上就行。世道这么难,要求两个过分了。”

长孙旭都没来得及脸红,攘臂陈词,满脸正气:

“这就是你相信的命运!命运让我来解决大家的问题:我当国主,大表弟就当不上,穷山国的困难我来扛,呼延宗卫开心,举国臣民开心,湖衣开心,段慧奴也开……开她妈的,鬼才理她!让她该干嘛干嘛去,穷山又不是峄阳,她自个儿家里难道没别的事忙?”

少女的白皙雪靥越胀越红,鼓起犹如一头花栗鼠也似,蓦地“噗哧”一声扶着柳腰,笑得前俯后仰,眼泪都迸出来了,就差没满地打滚。

长孙旭原本就不是有意促狭,是说着说着激起了义愤,才把平常只在脑袋里逞威的吐槽旁白径直说出,被她一笑嘴角也难守住,不禁有些无奈:

“喂喂你不是吧,给点面子行不?我刚逗你你还嫌笑话烂,这么慷慨激昂、感人肺腑的讲演,你他妈别笑成这样啊!”

湖衣毫无矜持地大笑一阵,肩头像卸下几只米袋似的轻松许多,以羊脂玉般秀气小巧的指背拭泪,轻打了他手臂一记,感觉两人忽然间熟稔起来,颇有几分青梅竹马之感。

“你这人熟了什么话都敢讲啊!结巴是装的罢?”

“我也是看人的。”长孙旭握住她另一只柔荑,抹去指背湿凉,忍着笑一本正经。“世界和平我娶你啊,大表妹。”

湖衣没手掩嘴,差点笑喷在他脸上,狠狠瞪他一眼。

“谁说嫁你了?”娇嗔的模样竟和想像中一模一样,只这回不是见从的声音语气,甜如甘泉点蜜,偏又通透清澄,牛饮再多也不会腻。

长孙旭骨酥欲化,整个人轻飘飘的,这样的湖衣要能每天给她骂上几遍,也算做神仙了。

“……别回去。”片刻少女收了笑声,垂落眼帘。“你救不了也毋须拯救所有人,这可是你的话。天真会害死你的。别回南陵,算我求你了。”

垂落于廊龛前的层层纱幔里,传出一声蔑哼,气音慵腻,感觉却冷。

湖衣像受惊的小动物般闪电抽手,退后几步,虽还是那张越看越讨人喜欢的甜美脸蛋,表情却于一霎间化作食肉兽的精悍警戒,仿佛成了另一个人。

长孙旭不确定少女懂不懂武艺,但她和普通人不一样,普通人的恐惧就只是恐惧,而湖衣的恐惧是武器;他无法想像运用之法,却直觉能伤人。

“里面……有人。”湖衣的声音微微发颤着。

她先前搜过廊龛,包括设了软榻的这一侧,而冼焕云的浅薄果然未令人失望,这些麻烦布置仅是为了行淫而已,无有其他。

身为南镇幕宾派的读书苗子、蔑视小乘佛法的统军使大人,若肯于情报下点功夫,便知表面礼佛虔诚的峄阳太后,骨子里和他一样不信神佛,不过是安抚国主和本地贵族之用,更不会搞出不伦不类的假佛像,以为雕出男女交合的性器,就能折辱压服段慧奴。

长孙旭见她紧绷若此,赶紧出言安抚。

“别怕!我本打算一会儿再告诉你的,让你安心下山。并非所有侍女都不幸遇难,我误打误撞救了一位,寻到此间僻静,欲为她解去‘女阴狱’,却被蜈祖和冼焕云打断。”唰的一声拉开纱幔,一股掩捂许久、无比淫靡的蜜膣骚气混着潮汗腥咸,蜂拥漫出。

湖衣光嗅到便即脸红,镇日出入宫廷的少女虽仍是完璧,却很清楚这是什么气味。

况且,这股浓重异味中那一抹若有似无的花果香气,以及几乎被咸骚所掩去的肌肤气息,已成为她生活里的一部分,湖衣再熟悉不过,掩口瞠目,整个人仿佛被浸入冰水,原本酡红滚烫的俏美小脸上,血色迅速消褪。

廊龛之内,铺于软榻的酒红色细绒被汗水爱液浸透,在透亮的牛油烛焰下呈现出深浓艳紫来;横陈其上的玉体修长窈窕,有着一双在南陵女子中罕见的美腿,宛若两只倒扣玉碗的玲珑玉乳浑圆饱满,酥绵却仍足够坚挺,便仰倘着略略摊平,依旧保有蜂腹般的丘墩形状,并未摊溢如酥。

北人最爱拿南陵女子的肌肤色泽说笑,说她们不是极黑就是极白,而女郎明显的央土血统正应在她那不算特别白皙的肤色上,此际却因胸口、大腿内侧等涌起的片片潮红,以及薄汗所笼上的一层晶莹液光,更衬得肌肤柔嫩,丝毫不逊少女。

真正令湖衣愕然无语的,是她从未想像过高贵雍容、光凭仪态气势便足以压服诸国国主的女郎,居然也有这般淫冶放荡的一面:

她修长的玉腿微微屈着,有点罗圈儿的味道,像被钉上砧板的雌蛙,天生的贵气巧妙去除了粗鄙低廉之感,彻底释放出艳姿的迷离魅惑,更别提剧烈充血、大大敞开的艳丽阴部,连同为女子的湖衣都想凑近,细嗅那近乎刺鼻的鲜烈异味,说不定还会伸舌舔舐,品尝刺刮腥咸轻咬舌尖的滋味——

湖衣从不知道,自己对她竟然有这样的想像。

女郎睡前习惯饮用特制的花果蜜水,将肠秽排泄一空,然后才沐浴精洁,让侍女以打磨光润的小巧玉棍蘸点香料油膏,以深入菊门保养;久而久之连股间都是香喷喷的,便是玉棍也搅不出半点臭气来,简直同佛经里说的“天人”没两样。

这活儿多半落到湖衣头上,女郎从未说过为什么。

但每月湖衣休息那几天,据说女郎在睡前特别容易发脾气,待少女销假回来,看上去又特别愉悦,或是真喜欢她的服侍。

湖衣为她修剪长得又快又杂乱、宛若雨后蔓草般的茂盛阴毛,替她最私密的阴部抹油按摩,更别提就寝前的香膏和小玉棍。

但无论何时,女郎都是高不可攀的,这些并未稍稍增加她的人味。

段慧奴不管在王庭或闺阁,人前或人后,都是偶然踏足凡间的天人,随兴地施放暴雨雷霆,尽改江山之旧,指不定何时又乘风飞去,对一切皆无眷恋。

人见蝼蚁,又怎会生出半点爱憎,念兹在兹?

神看红尘世人,亦复如此。

少女万料不到,会在此时、此刻,见到这样的她,一具活生生的、情欲勃发的血肉之躯,仿佛她真是个普通人似的。

(段慧奴她……为何会藏在这里,又怎会与他走到一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