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4章 庭外和解2!(1 / 1)

这个估值自然偏低,因为嘉航实际的盈利能力可不止这点,不过这背后就涉及到了不少台面下的东西了,无法放到明面上说,所以六亿这个估值也算是可以接受,以曾嘉这边(不止她一个人,是整个派系的)手里实际的31%股份计算,差不多是价值1.86亿了,曾嘉这些年也没少赚,加一起全副身家小十亿还是有的,这也是她并不想鱼死网破老死狱中的原因。

一番讨价还价之后曾嘉最终还是接受了相关报价,见这个关键议题已经结束莫北是直接话锋一转道:“股份的事已经谈完,现在可以让我们看看你们提交的那些证据跟起诉的罪名了吧,这也是你们应该给出的诚意,不然这谈判进行不下去。”

诸葛大圣点了点头:“当然,我们又不是第一次交手了,既然是谈判,庭外和解,那就继续走流程。”

同为魔都司法局的知名大律师,虽然莫北比诸葛大圣要小上几岁,算是后起之秀,但相互间自然是少不了交手碰撞的,严格来说诸葛大圣平时接的比较多的也是民商法相关官司,整体上来说还是诸葛大圣比莫北更厉害。

毕竟她可是魔都司法界的不败女王,打官司目前为止还真没输过,因为没有把握的官司她压根不会亲自出面,但凡亲自出面,就肯定不会输。

诸葛大圣是给自己徒弟钟淮兰递了一个眼神过去,做为助手的钟淮兰是把明面上的证据跟起诉罪名直接交给了莫北那边查验,但只限于他这个代理律师,曾嘉那边是不能直接接触这些东西的,可以让他们这些高抬贵手取消一些举证,导致某项指控不成立,这项罪名完全作废,但放弃起诉是不可能的,不然还不如直接庭外和解走什么司法程序?

其实真到了诸葛大圣他们这个层次的大律师,很多时候都不是在打官司,而是玩的人情世故,很多事情会摊开来说,有商有量的讨论一个对双方都有利的结果,就算是输,也要输得可以接受,不至于像张伟那种菜鸟律师,动不动就把自己的委托人送进监狱,还直接关个二十年,仅次于无期。

像张伟那种就是没什么经验人脉,不懂人情世故,还很容易踩中那些专业律师设下的陷阱,是不知不觉就成为了对方的“帮凶”,压根就属于上不得台面的杂鱼。

不过莫北可不是这样的杂鱼,所以诸葛大圣没有用对付那些菜鸟杂鱼的手段,而是非常重视的用出了专门针对这类层次接近的竞争对手的手段,先礼后兵,可以先谈,然后再在法庭上见真章。

莫北不动神色的浏览着这些证据,是一个比一个离谱,但好在很多都没有直接出镜,是让助理周晓出面的,不用问就知道这个周晓会是关键证人,而且周晓多半是会进去的。

很快莫北就看到了莫向晚那个视频,跟相关转账记录,可以说这是最直接最能证明曾嘉有罪的证据,不过莫向晚只怕也会陷进去。

莫向晚并没有出现在会议室,她现在是在一旁的办公室里等待最终结果,毕竟她现阶段算是一颗暗子,只是曾嘉这边通过她的一些手段提前知道了莫向晚已经转做污点证人,是早就顺利摘出去了,所以曾嘉也隐瞒了这个信息,故意误导了莫北。

大约过了两个多小时,反复研究了好一会儿的莫北,是直接对着曾嘉分析起了这些举证跟罪名,他的专业建议就是,让对方取消莫向晚那个视频跟相关转账记录,而他可以尽可能的把其他罪名往周晓身上推,尤其是跟韩国明星那边的对接,可以弄成是她自作主张,或者会错意。

根据我国庭审的审判准则,一切疑点利益归于被告,也就是指在刑事诉讼中遇到事实无法查清或查清事实所需成本过高的情况,依有利于被告的原则判决,该原则是刑法通过限制国家的刑罚权从而保障行为人自由的机能的体现。

这是由于相对国家机关的强大,被告人的力量要小的多,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侦察能力、执行力量都远胜于被告人个人的辩护能力与保护力量,当公安、检察机关所获取的证据都不能达到使人们消除合理怀疑的程度,理所当然只能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判决。

所以这几个证据是存在争议的,而周晓那边确实也拿不出足够充分的证据证明是曾嘉指使她这样做的,无罪辩护不大可能,但利用“一切疑点利益归于被告”这个法律漏洞,可以大幅减轻曾嘉的罪名,至少不会超过五年,好好打一打在监狱里好好表现一下,两三年说不定就能出来,已经很理想了。

如果是保留莫向晚那个,光是那十万元就能直接让曾嘉七年起步,很有可能被判十年以上,因为那个真就是证据确凿,虽然是偷拍视频,但在现如今的局面下,是绝对可以被法官采纳的。

曾嘉自然是接受了莫北的专业建议,如果连莫北这样的行业大拿都搞不定,那她也确实是玩完了,至于莫北是否可能被收买,曾嘉觉得可能性不大,不然当初也不会在法庭上背刺自己的准岳父了,因为获利的只是那些受害者,本身又不是什么有钱人,对他压根就没什么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