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节(1 / 1)

皇帝差点就要脱口而出地命人去开宝开笔,可是话到嘴边又迟疑了。

大盛朝百余年都没有这个旧例,群臣定会阻拦,这要是真闹起来,岂不是要闹得满朝皆知李家之事?!

若李家真和肃王有所勾结,自己现在派人大张旗鼓地去押解李徽父子俩进京,会不会反而激得李家直接就反了?!万一李家不肯应旨,而是背靠肃王直接在闽州占地为王,那恐怕是后患无穷!

皇帝慢慢冷静了下来,在心里对自己说:这件事事关重大,必须要冷静谨慎处理才行。

皇帝在御书房里来回地走着,步履中难免就透出一分烦躁,两分沉思。

好一会儿,四周只剩下皇帝一人的步履声。

程训离和岑隐皆是沉默,程训离低眉垂首,身子绷直如那拉满的弓弦;岑隐负手而立,一派悠然自若如一缕清风。

皇帝来回走了两遍后,步履蓦然停下,先望向了程训离,吩咐道:“程训离,你亲自去一趟闽州……”

说着,皇帝又看向了岑隐,问道:“阿隐,李廷攸可还在京中?”

“回皇上,李廷攸昨日刚离京。”岑隐回道。

皇帝眸中闪过一抹精光,果断地沉声下令道:“程训离,你先去把李廷攸追回来,让他别回闽州了,就留在京中过年……你就跟他说,新年宫宴时朕会嘉赏他。还有,阿隐,你去查查肃王,朕准你便宜行事。”

皇帝的最后四个字透着意味深长的叮嘱,眼神又变得幽深复杂,黑浓得仿佛要把人给吸进去似的。

御书房里再次陷入了死寂,程训离急忙告退,以最快的速度召集了十几名锦衣卫,从京城的南城门驶出,一路快马加鞭,连夜赶路,终于在五十里外赶上了投宿在驿站里的李廷攸。

半夜时,大雪又纷纷扬扬地下了起来,众人踏着风雪在天亮时赶回了京城。

新的一天在热热闹闹的爆竹声开始了,除夕终于来临了。

京城的街头巷尾皆是大红灯笼高高挂,与四周一片洁白的冰天雪地,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李廷攸在锦衣卫的护送下回到了祥云巷的李宅。

程训离办完了差事就先回宫复命去了,可是他走了,却留下了四个尾巴在李宅的门口。

李廷攸对此毫无异议,嘴角始终噙着一抹优雅得体的浅笑,宛若翩翩贵公子。

虽说皇帝是以要在宫宴上嘉奖他的名义把他叫回京里的,可是都用上锦衣卫给他看门了,这架势分明就透着几分“软禁”的意思。

李廷攸进了宅子后,悠闲地先洗漱了一番,又换了一身簇新的宝蓝色锦袍,束上玄色嵌白玉镶边锦带,少年公子信步闲庭之间,一派风度翩翩。

“大年三十,小弟也没什么好招待几位大哥的,大伙儿喝点姜汤驱驱寒。”

李廷攸对着守门的几个锦衣卫拱了拱手,他身后的小厮立刻打开了红漆木食盒,给他们都一一奉上了一碗热腾腾的红枣桂圆姜汤。

这大冷天的,一碗姜汤便是雪中送炭,礼轻情意重,那几个锦衣卫也没客气,喝起热乎乎的姜汤来。

“李老弟,你真是太客气了。”其中一个留着络腮胡的男子对着李廷攸抱拳回礼,国字脸上有些不好意思。

这个络腮胡是锦衣卫中一个小小的七品总旗。

李廷攸所属的神枢营和锦衣卫都是禁军,平日里他们这些在军中当差之人多少都有些往来,李廷攸又是一个长袖善舞之人,和不少人都处得不错。

有道是“见面三分情”,大伙儿以前都是坐一起喝过酒、吃过肉的,曾经称兄道弟的,此刻络腮胡还真是有些板不起脸来。

对于李廷攸而言,他们愿意收下姜汤,本身就是一个善意的信号。他嘴角的笑意又深了一分,体贴地说道:“林大哥,大家都是为皇上办差……”

林总旗听着甚为受用,笑呵呵地提点道:“总之,李老弟,咱们办咱们的差,你过你的日子就是。”

其实,他们几人也对这次的差事有些莫名其妙。

要说皇帝想封府嘛,也不会只留他们四个人;要说打算拿人吧,他们也没接到旨意,甚至上头也没说不让人进出宅子,他揣摩着这道命令的意思里似乎是示警观望大于惩戒。

李廷攸露出几分心有戚戚焉的表情,与那林总旗感慨着办差的各种不容易,说了一会儿话后,他就大大方方地带着小厮出了门。

除夕的午后,京城大街更为热闹了,路上人来人往,这些路人的脸上皆是容光焕发,一个个步履轻盈,浑身洋溢着过年的喜悦。

街上的铺子里客来客往,不少人还在紧急地为晚上的年夜饭添补些什么,那些掌柜、伙计一个个笑得合不拢嘴,逢人都说着“发财”之类的喜庆话。

李廷攸出手阔绰,买起年货来然不问价钱,没一会儿,跟在他后头的马车就装了大半车,消息传得极快,他才走到昌兴街的中段,这后头大半条街的铺子都知道街上来了一个财神爷,得好好招呼着。

“这位公子请,不知公子想看些什么?我们绣芳斋可是有口皆碑的,屏风、荷包、帕子、扇套、抹额……应有尽有。”绣庄的伙计热情地招呼着李廷攸,恨不得一口气把绣庄里的东西都告诉了这财神爷。

铺子里还有两个姑娘在,正对着一个小小的紫檀木插屏品头论足。

听到有人进来了,两个姑娘闻声望去,其中一人不禁愣住了,唤道:“攸表哥!”

端木纭难掩惊讶地看着李廷攸,原来刚刚别人说的“财神爷”是他啊。可是李廷攸不是前日就启程回闽州了吗?怎么还在京城?!

端木绯歪着脑袋,浅浅笑着,冲他调皮地眨了眨眼,仿佛在说,我都等你很久了。

“纭表妹,绯表妹。”李廷攸大步上前,优雅地与二人见礼。

他显然看出端木纭的疑惑,笑吟吟地解释道:“皇上召我参加新春宫宴,我就回来了。”

绣庄的伙计是一个三十余岁的妇人,见这位客人是两位主家的亲戚,笑着道:“原来是表公子啊,三位慢慢说,小的先去招呼客人。”

伙计识趣地退下了,又跑去铺子口招揽客人。

李廷攸含笑打量着这小小的铺子,问道:“纭表妹,绯表妹,这是你们开的绣铺?”

端木纭应了一声,嘴角微微翘了起来,颇为自豪地含笑道:“攸表哥,你别看我们这绣芳斋小,麻雀虽小五脏俱。表哥,我和蓁蓁带你四下看看。”

绣芳斋不仅卖绣品,也卖一些料子,不过因为绣庄小,人少,东西都不多,但样样精致,新颖,最近这两个月也稍稍打出了一些名声,不时有回头客登门。

李廷攸做出一副饶有兴致的样子,在铺子里看了半圈后,笑道:“绯表妹,我想买个荷包新年时佩戴,不如你给我挑一个怎么样?”

端木绯笑眯眯地应下了,从柜台上的一堆荷包里挑了一个绣着白鹭的碧蓝色葫芦形荷包递给了李廷攸,“攸表哥,这个不错。”

李廷攸抬手接过,趁着拿过荷包的那一瞬,悄悄把一张叠得小小的绢纸塞到了她手里。端木绯若无其事地捏住绢纸,翻手就藏进了袖口。

李廷攸漫不经心地扫了那葫芦形荷包一眼,就把它放下了,“绯表妹,这荷包太素净了。我打算赴宫宴时佩戴,最好喜庆些。”

这时,伙计又带着一个中年举子进来了,前倨后恭地说着:“这位爷,您看看,我们这绣庄卖的绣活那都是独一份的,绝对独一无二。”

“这个荷包不错!”那个中年举子一眼就看到那个快要被李廷攸放在柜台上的荷包,急切地上前接过了,目光灼灼地打量着这个绣白鹭的荷包叹息道,“一行白鹭上青天。直上青天。不错,这个荷包的寓意好!”

这荷包上绣着三个白鹭在白云之间斜飞上天,可不就是应了一句“一行白鹭上青天”,对于明年的春闱实在是个好兆头。

“这个荷包我买了,给我包起来。”中年举子越看越喜欢,果断地说道。

李廷攸不由嘴角抽了一下,与端木绯大眼瞪小眼,端木绯却是弯了弯嘴角,那笑眯眯的眼神仿佛在说,瞧瞧别人多识货。

伙计用了一个青色布袋把荷包装好了,那中年举子仔细地揣进了怀中,对着伙计说道:“你们这铺子眼光不错,荷包用的料子应该是今年江南最新的碧云锦吧?不错,不错,不似有些铺子就知道用大红大紫的过时料子趁着新年忽悠人。”

中年举子一边侃侃而谈地说着,一边在伙计的恭送下出了铺子。

而李廷攸听着浑身都僵住了,脑海中想起了自己六月抵达京城时给端木纭和端木绯姐妹俩送的那一车大红大紫的料子。难道说那些是早就过时的料子?!

也就是说,他被那个布庄的掌柜给蒙骗了?两个表妹既然在此开绣庄,想必也看出来了吧?

那么,他岂不是第一次见面时就在两个表妹的眼里落下了“傻大个”的形象?!

想到这里,李廷攸几乎石化,好一会儿说不出话来。

“咳咳。”

他把右拳放在唇畔,干咳了两声清清嗓子,若无其事地看着端木纭和端木绯道:“照我看,那什么碧云锦还是太过素净了。像纭表妹和绯表妹这般年纪的小姑娘就该穿得艳丽点,方才朝气蓬勃。”他一本正经地说着,试图粉饰太平。

端木绯如何看不懂他的心思,无语地斜了他一眼。

李廷攸又干咳了一声,假装没看到,还是文质彬彬地笑着,随手拿起一个火红色的荷包道:“这个荷包就挺适合绯表妹的。”

荷包上赫然绣着一幅猴子抱桃图,这一般都是买给小娃娃的。

端木纭好不容易才控制住脸上的表情,心里暗道:表哥平日里看着衣着打扮都落落大方,没想到审美与喜好这么“别具一格”。

就在这种沉寂而怪异的气氛中,铺子外忽然传来一阵阵嘈杂的喧哗声,表兄妹三人皆是循声看去,就见斜对面的百草堂里似有几人在争执着。

李廷攸顿时眼睛一亮,他虽然对别人吵架不感兴趣,但是此时此刻却是正好给他解围了,想也不想就连忙道:“纭表妹,绯表妹,我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话还没说完,他已经匆匆出去了。

端木纭看着他急切的背影,喃喃说了一句:“原来表哥这么喜欢看热闹啊。”

端木绯闻言掩嘴闷笑了两声,接着就饶有兴致地看起柜台上的荷包来。刚才李廷攸倒是说对了一句,新年该悬个新荷包才是。

她挑了挑,就拿起一个月牙形的荷包给端木纭比了比,“姐姐,我看这个荷包与你新做的那条石榴红马面裙很是搭配。”

紫藤心有戚戚焉地附和着:“是啊。奴婢看这荷包上绣的梅花也正好与那裙脚的绣花很匹配……”

主仆几人兴致勃勃地说着衣裳与荷包的那些事,话语间,外面的街上越来越嘈杂,不少人都陆陆续续地朝斜对面的百草堂围了过去,那些路人的交谈声凌乱地传了进来:

“哎呦,真是造孽啊!”

“我听说是个举子断了胳膊?”

“是啊是啊,好好的一个举子,本来年后就要下场了,说不定就能中个进士郎光宗耀祖……”

“偏偏就这么倒霉,断了胳膊又没养好。这还真是祸不单行,倒大霉了。”

“……”

一听到有赶考的举子断了手,姐妹俩的注意力便从那些荷包上移开了,面面相觑,跟着就朝百草堂方向看去。

端木绯眸光一闪,想起了一个人——那个在华上街被地痞踩断了手的举子罗其昉。

“姐姐,我们也瞧瞧去?”端木绯若无其事地提议道,看着很是好奇。

端木纭点头应下了,姐妹俩披上了斗篷后,就带着两个丫鬟斜穿过街道。

百草堂的门口围了十几个路人,交头接耳地议论纷纷。端木绯和端木纭目标明确地朝李廷攸走去,想问问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可是话还没出口,就听百草堂里又有了骚动。

“走走走!”

随着一阵不耐烦的驱赶声,两个儒生打扮的年轻人被人粗鲁地从医馆的大堂里推搡了出来,脚下狼狈得踉跄了几步。

其中一个蓝衣学子二十四五岁,面如冠玉,高挑俊朗,只是脸庞瘦得微微凹了进去,苍白的脸上泛着一种不正常的红晕,整个人看来有些虚弱,摇摇欲坠,仿佛随时会晕厥过去似的,最让人触目惊心的是他那微微扭曲的右小臂。

“罗兄小心!”另一个灰衣学子紧张地扶住了蓝衣学子,惊呼道。

蓝衣学子虚弱地扯了扯嘴角,安抚友人道:“我没事。”

“庸医误人!”灰衣学子义愤填膺地朝医馆门口一个伙计打扮的男子瞪去,怒斥道,“你们把罗兄的胳膊治成这样,现在还要动粗,实在是目无王法!”

“胡说八道!”那百草堂的伙计挺了挺胸,粗鲁地又推了那灰衣学子一下,没好气地拔高嗓门说道,“这京中谁人不知我们百草堂最擅长接骨了,这个书生的胳膊本来就是弯的,关我们百草堂什么事!我看分明就是你们故意跑来捣乱!”

说着,伙计嘲讽地撇了撇嘴,指着二人的鼻子骂道:“你们俩是不是没钱过年了,就想伺机来我们百草堂讹诈一笔好过年?!”

“你……”那灰衣学子气得脸上一阵青一阵白,胸膛起伏不已,“你信口雌黄!”

眼看着双方各执一词,争论不休,四周围观的人也越来越多,里三层外三层,熙熙攘攘。

一个满是皱纹的青衣老妇尖声道:“这百草堂在京中也开了几十年了,别的不说,在骨伤外伤上一向有口皆碑,说是百草堂把这书生治坏了,我是不信的。”

“这位大姐说的是。”另一个圆润的中年妇人附和道,“我瞧着这后生似乎有几分眼熟。他是不是前些日子在华上街被一伙地痞打折的手?怕是别处没看好骨伤,就赖到百草堂了吧?”

“你这么一说,我也想起来了。听说当时连五城兵马司都惊动了……”又一个老者接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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