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章 咱俩就是天作之合(13)(1 / 1)

在折玉郎奋发的同时,春晓也在孜孜不倦地复习着高中课本,努力捡起高中知识。

折玉郎去镇上买东西的时候,春晓没有跟过去,她的姨妈来了,要在家休息,她让折玉郎在书店逛一逛,看有没有高中试题,给她带几本回来。

折玉郎回家的时候,不仅带回了痰盂和试题,还带回了需要外汇券才能买到的姨妈巾,一大包的红糖,一大块花棉布,零零总总揣在一个大包袱里面,趁着下午大家都出去上工了,窜回房里,将春晓从床上喊起来,清点战利品。

春晓连忙将草木灰月经带摘下来,换了姨妈巾,折玉郎自觉帮她去丢垃圾。

丢完垃圾,折玉郎冲了一大杯红糖水,端着放在床头柜上,和春晓头碰头说着今天的收获,“我先是一个人在城里转了一圈,也不敢打听,怎么也找不到黑市。之后还好我机灵,我瞅着一个人鬼鬼祟祟的,就跟着他,七绕八绕进了一个巷子里面,好家伙别有洞天,全是贼头贼脑的小贩,我当机立断,将脸涂黑加入其中……卖的基本上都是水果和干货,我谨慎极了,卖了不光有钱还有很多种类的票,大半都被我花了,现下还剩下这点,晓晓都给你存着。”

春晓接过钱和票,迭得整整齐齐,揣进自己小金库,这都是自己日后抛夫回城的路费呢。

折玉郎显摆了一下那一大块花棉布,这是一块青色白色细流线的料子,“这是裁给你做衣裳的。那成衣太贵了我买不起,售货员说现在的姑娘都会自己做衣服,我就买来给你做衣裳了。还有一块粉色的,我嫌土气没要,还是这个青色好看,素净别致。”

春晓点点头,折二少眼光还是不错的,“可是我不会做衣服。”

她歪歪头,晃了晃脚上的草编拖鞋,“这里的姑娘都会做衣服,纳鞋子,可是我不会做衣服,也不会纳鞋子。怎么办呀,玉郎。”

折玉郎摸了摸脑后勺,眼睛眨了眨,不知为何,他的名字每次被她叫出来,都像是有羽毛在心头搔动,格外地令人心痒又羞涩。

“不会可以学嘛。”

折玉郎将布料迭起来,说:“我妈和嫂子她们应该都会,你可以找她们学,你这么聪明,是个七十年代的高中生,一定一学就会!”

春晓觉得折玉郎一定高估自己了,自己当初在古代学了一年,连朵兰花都绣不成型,还学什么做衣服,自己天生没有这根针线活的神经。

“可是,我去找嫂子她们学做衣服,就不能跟你一起玩了呀。”春晓拒绝拿起针线。

折玉郎想一想,这确实是个问题,细思了一番,道:“没事,以后你学习的时候,我在旁边陪着你。等你学会了,还可以给我也做一身衣服呢!”

想一想可以穿上春晓儿亲手的做的衣服,折玉郎就心头发胀,感觉整个人有点飘,“我可太期待了!”

春晓败下阵来。

折玉郎又像是想起什么,凭空取出了一张雪白的纸,上面密密麻麻的字,“这是我今天看到的,是我妈写给我的家书。他们真的收到我写的信了!”

春晓好奇地接过信纸,开始浏览。

“我妈说,我那天出了车祸,现在躺在医院里成植物人了。他们都很痛苦,但是看到我写的信之后,全家人又都振奋起来了!祸害遗万年,我肯定没那么容易狗带,他们现在全家人都为我大难不死而高兴,我妈已经请了一个菩萨回来每天烧香。对了,他们知道我现在已经结婚了,都对我表达了祝贺,他们知道你是个非常优秀的女孩子,都让我好好照顾你,有什么缺的需要用的,都让我随时跟他们提。”

折玉郎一边说,一边掏出春晓的作业本,开始奋笔疾书,“我要再给他们写封信,让他们将我植物人的身体给火化了,我可不想在这里一世结束了,又跑到那个身体里面去了。那个世界可没有你,我才不要回去,晓晓儿,我只要在这里跟你过完一辈子就好了。”

折玉郎埋头认真地写着,他的字不大好看,有些大小不一,可以看出来以前练过书法,但显然没练多久,又用心不专,导致字体有些散架。

当然,这是春晓作为一个书法大家侄女的眼光,平心而论就普通人而言,折玉郎的字还是很可以的。

折玉郎写着,春晓将看完的信,放在他手边,道:“澳洲龙虾呢?”

折玉郎转头贼贼一笑,“就知道你和我想的一样,我第一件事看的就是龙虾,看到了龙虾才去拿信的!今晚我们一块去烤龙虾吃!对了你能喝啤酒不?”

春晓摇摇头,她顶多喝点度数低的酒,不大喜欢啤酒的口感。

折玉郎点点头,笔尖不停,“我再让他们多放进来一点橙汁和汽水。”

“对了,我现在要好好学木工,还得要我爸给我找些木工方面的书来看。他还没给我总结伺候月子的注意事项,我得再催催他,他可不能因为儿子死了就不管了,我要批评折总一顿!”

折玉郎嘀嘀咕咕地写信,春晓拨了个猕猴桃,吃干净之后,盖上被子准备睡觉,姨妈期总感觉人很疲惫,她侧着身子看着折玉郎漂亮专注的侧脸,“对了,不要将我来月经的事泄露出去,怀孕是不会来月经的,要是让婆婆她们知道,咱俩就露馅了。”

折玉郎认真记下来,又添上一笔,“划重点:再给我寄一本女人月经期注意事项的书。”

一封信写完,全是重点。

折玉郎交给春晓审阅了一遍,才迭好放进空间冰箱里,等着异时空的父母收到信,满足他这个九泉之下娶了老婆的儿子的遗愿。

“我今天不去上工了。我要抓紧将床做好,然后再练一练手艺,我今天进城看到城里家具厂招学徒工,我想要去试一试。”

折玉郎脱鞋在春晓身边躺下。

爪洼子大队离县城和镇上都不远,徒步不到两个小时就能走到城里,如果骑上自行车就只要半个多小时,所以如果折玉郎在城里找到活干,是能在家里住的。

春晓当然是支持男主搞事业的,“玉郎,你专心奋斗,追逐你的梦想去吧,我会永远是你背后的贤内助!”

折玉郎握拳,“等我考上学徒工,你就给我做一身衣裳好不好?”

春晓:“呃……那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