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1节(1 / 1)

黑凰后 宋象白 2853 字 24天前

反正不是让他们去打荆军,只是让他们去抓一个书生,这样的事情,还是很容易的。

当然队伍里,也有憋屈的人。

倒霉的吴江,又被从御林军里踢出来,因为他熟悉蛮荒,让他当指导,当副将领,干这件事。

吴江一路都很郁闷,很悲愤。

没有想到他再出京城,居然是干这样的事情。

哪怕让他战死沙场也好过去绑自己国家的读书人送给敌国。

那什么狗屁的制敌国疏,他是没什么文化,听不懂读书人的弯弯绕绕。

可是他们用膝盖想都知道,要真是厉害的人,留在自己国家,帮忙建设自己的国家不是更好吗?

送给敌国,帮忙强大敌国,还说以强制弱,狗屁的强了,这样下去,哪里能强的起来,如果厉害的人都送走了,那留下的草包能干嘛?

反正只要说的好听就行。

数千人的军队,步兵骑兵加后勤,浩浩荡荡。

可是这样的军队,不是来和荆军作战的,却是来绑自己人的,吴江只觉得没脸见人。

但是这个队伍的将领,是一个来镀金的文官余大人,倒是很激动。

一路带着大军,所过之处,吃喝拿要,这一趟,回去,他肯定富的流油了,可以至少盖三个别院。

听说蛮荒这几年发展的极好,冥河州上缴的税费都快赶上了江南了,自然是可以拿的孝敬更多了。

反正只要不打仗,把那个姓鹿的送走,就功德圆满,他还是很开心。至于另外一条送装备和人给威武将军,他已经选择性的遗忘了。

他带着这一个军队,装备的极好,人人盔甲武器。

精神面貌也是不错的,毕竟是京城来的军队。

想到冥河州,这样弱鸡的地方,大概什么都不用做,只要驻扎在那,自然会有人把鹿姓少年乖乖送上来的。

于是出入蛮荒的两条陆路,一端是申国大军,一端是荆国大军。

少年鹿寻在白骨山上的小木屋里,很认真的看书,这几日他看书看的尤其认真,像是怕时间来不及一样。

大军来了,神佑他们自然是第一时间知道的。

小木屋里,只有阿寻还能安静看书。

阿鹿咬着一根草,都有点烦躁。

小五很沉默。

而神佑在门口转圈圈,转了好几圈,终于一脚踹进门问道:“寻哥,你怎么想?”

阿寻看到神佑,放下了书,道:“用脚踹门不疼吗?以后别这样。门都要被你踹坏了,过来给你揉揉脚。”

神佑:……

第359章 驻扎

阳光明媚的冬日。

申国大军来了。

浩浩荡荡。

当年蛮荒大战的时候,他们没有来迟,而是压根没有来。

当做不知道此事,眼睁睁的看着无数蛮荒百姓去死。

时隔多年。

荆国大军压境。

这一次,申国大军终于来了。

冥河知府,重直十分惊喜。

以为朝堂终于像模像样的,想要堂堂正正的和荆国战一场了。

这些年,他在蛮荒为官,兢兢业业,成绩出色。

可是朝廷中人就像把他忘记了一样,再没有提让他回京的话。

重知府要去迎接军队。

而在后院颐养天年,逗孙女的重家老族长重花,抱着穿的全是花的小襁褓里的小孙女,摇头道:“我劝你别去,今早我的大钱被囡囡丢到地上,丢了三次,都是扑面,没好事哩。”

“爹,都说了你那个大钱,做不得数的,我身为知府,朝廷派兵前来,我怎么能不迎。我若不去,朝廷还以为我要自立门户了。“重直无奈的跟他爹解释道。

不过眼中看到他老父手里抱着的那个一个团团大的小孩的时候,却又满是温柔。

这些年,他在蛮荒住的慢慢习惯了。

发现蛮荒其实也挺好。

阳光总是很明媚,不会有湿啦啦的天气,少了作诗说愁的感慨,很干燥的气候里,他以前腿脚有些旧毛病,现在也差不多好了。

然后他的夫人居然又怀孕了。

这个年纪,重新做了父亲,那种感觉很好。

觉得自己还年轻,却也更懂事,更懂得照顾孩子。

这几年蛮荒的人气很旺。

婴孩都是二胎三胎的出来。

蛮荒的人又勤劳,又有了商道,人人能吃饱,有事做,就觉得很好。

尤其是看着院子里正抱着自己女儿不撒手的老爹,刚来的时候,还不消停,出了京城,天高鸟飞,一把年纪了还成为了风月街常客,如今,给他生了个小孙女,消停了,天天在家带娃,再不出去胡来。

他眼里没有全世界,就只有一个小女娃。

别人碰他的大钱,会被骂死,却可以被这个小女娃拿在手里随便丢,拉屎上去,老头都不生气。

重直都有点羡慕自己的小女儿了。

“囡囡,在家等爹回来,给你带好吃的。”重知府穿好衣服就要准备出门了。

老族长抱着孙女在后头喊:“多带点人去。”

重直回头看到被老爹举起来摇摆的小女儿,脸上笑的跟花一样,门牙上已经长了几颗小牙牙了。

他点了点头。

按照老爹的要求,把府里的衙役都带上了,想了想,又把城里的护卫也带上了一些。

这些护卫是没有朝廷编制的,自然也没有朝廷俸禄,但是蛮荒这里地处各国交界,民风彪悍,几个衙役根本不够处理事情,基本上一个衙役名下还带着几十个护卫。

这些护卫实际是统一由白骨村发放钱,而白骨村则是从商铺那里抽水拿钱。

重建的蛮荒,几乎是白骨村的人一手建立起来的。

而这些护卫,一些是以前白骨村寨里抢劫的好手,一些是蛮荒大战里遗留下来没死的土著,都投靠了白骨村去落户了。

每个护卫名下,又都带着一群小豆丁。

这些豆丁,则是十分命好。

用蛮荒的老人的话来说,他们是活在最好的时代。

每天不用干苦力,还有机会识字,学本事。

早上他们在山上的书塾统一读书,下午就训练,等到训练合格了,还可以轮流放出来,跟着各自的领队去见世面,处理真正的事情。

这些豆丁虽然年纪小,可是他们身体健康强壮,还都识字。

跟以前的蛮荒土著完全不同了。

他们是一群识字的土著。

当然白骨村里要求年纪大的人也要识字的,但是和这些年少的小娃来说,学习的还是很慢,基本只认识一些基础。

但是这些小豆丁却不一样,他们开始启蒙的早。

教他们的都是京城出来的真正的贵女,那些贵女是小小年纪就被各大家族培养出来的女子。

教那些小豆丁绰绰有余。

小豆丁们出生于蛮荒成长与蛮荒,性子野的很,但是最害怕的,居然都是他们的女先生。

不知不觉,在蛮荒这片土壤中,默默的在改变着。

荆国的全民皆兵,为了活着,为了战斗,为了侵略。

蛮荒的人基本也是从孩子开始就从事了兵士锻炼,但是是为了保卫蛮荒,抵抗外敌,强大自身。

荆国人不读书,看不起读书,觉得百无一用是书生,他们崇拜战神,喜欢用武力说话。

蛮荒人读书,热爱读书,同时也注重锻炼,他们有蛮荒人的体魄,申国人的学识。

听到知府一声令下,要去迎接申国大军,大家还很是兴奋。

好在朝廷,终于没有放弃他们,终于来了。

这段时间,北面边境,荆军驻扎,虽然没有轻举乱动,可是还是让蛮荒的人很有压力。

虽然大不了就是一战,现在的蛮荒比过去好多了,也更有对战的勇气。

可是也正因为是好多了,所以反而有了依恋。

好在朝堂终于来人了。

所有人都想看看朝廷的军队。

肯定是蛮荒比不了的。

听说有几千大军。

都是朝廷的精锐,连御林军的人也在里头。

堂堂天下第一国,肯定不用害怕荆国人了。

几乎是所有蛮荒人,奔走相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