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1 / 1)

[二战]藏私 青妄 2035 字 25天前

地毯式无差别狂轰滥炸,鹿特丹城内没有设防,仅仅十三分钟,最高指挥部的投降指令便从广播里传出。白蓁蓁在地下室里又等了十分钟左右,直到空袭警报解除,在恩斯特的搀扶之下缓慢走上地面。

市中心起了一场大火,滚滚黑烟占据住碧蓝苍穹,火光来势汹汹,所到之处遗留一地废墟,断壁残垣熏成了一片难看的焦黑。恩斯特家的房子塌了一半,医药箱是在满地废墟里翻出来的,落满了碎石尘埃,没几样能用,最后只找来了消炎药将就。替她涂好了药,他拔出腰间配枪,“我去外面看看情况,你在这里等着”

说着迈开腿就要往外走,白蓁蓁拉住了他,目光停留在他身上蒙尘的军装,“你要不要先把军装换了?外面有德国兵,你穿一身荷兰军装出去,肯定会被当成战俘处置”

皇家女王和高层政府尽数逃亡,荷兰本土的军队只能选择无条件投降,无条件投降下的士兵连说不的权利都没有。

“你想让我伪装成平民?”

恩斯特表现的有些抗拒,白蓁蓁知道他肯定不会同意,换成任何国家任何军人都不会同意,军人得有骨气。但是比起一时的软弱,刚服役五天就当战俘更憋屈。若是一时运气不济,再碰上个杀战俘的党卫军,他连活下来的机会都没有。

“特殊情况我们特殊对待”白蓁蓁敲了敲他的枪管,“我猜你连枪都没开过,自己也不甘心就这么被俘吧?不脱了这身军装不要想着出去,陪我待到天荒地老,我不会抛弃你的!”

软的不行就来硬的,硬的不行就用耗的。论死缠烂打的本事,她这辈子没输过谁。打心底里不愿意跟她一起天荒地老的恩斯特纠结再三,乖乖脱去了自己的军装。

“我去去就来”

结果他这么一去……便不只是去去就来那么简单的一回事儿了。半个小时,白蓁蓁在原地等了半个小时没见到人,望眼欲穿地盯着门槛又等过去半个小时,恩斯特仍旧没有出现。

他是被抓了吗?过去这么久尸体是不是都已经凉了?

白蓁蓁抱着他的军装外套坐立不安了五分钟,凝视灰蒙蒙的天际,不间断地陷入遐想,揣测出无数种死法,最后终于坐不住了,扶着墙一瘸一拐挪了出去。

鹿特丹的大火没有被扑灭,在风力的加持之下愈演愈烈。进驻城市的德军干的第一件事居然是帮着原住民灭火,听起来稀奇的很。不过鹿特丹的原住民可没人会感谢这群假惺惺的魔鬼。

操着一口塑料荷兰话的白蓁蓁向难民营里的避难的平民打听恩斯特的下落,怕自己形容的不好,手里还不住比划,“请问,你们,有没有见过一个戴着眼镜的小伙子?长着一张娃娃脸,身高大概一米八,圆框的金丝眼镜,浅棕短发,看起来文质彬彬的”

有的人在摇头,有的人神情麻木,还有的干脆连看都不看她一眼。年过半百的老妪抬起满是皱纹的手给白蓁蓁指了方向,还说了一句话,语速特别快,白蓁蓁没有听清,弯下腰耐心地问,“抱歉,您能再说一遍吗?我的荷兰语不好,请说的慢一点”

老妇人的听力也不好,白蓁蓁重复了四五遍问题才听到她的回答。语速是放慢了不少,可浓重的口音依旧没让人听出来话里的准确意思。

“黑色军装的德国士兵把那小伙子带走了,朝那个方向去的”

终于有一位姑娘听懂了,出声替老妇人解释了一遍,白蓁蓁的眼神越变越迷茫。

黑色军装?

哪来的黑色军装?

德国人的军装不是灰色的吗?

怀着满头问号,她朝老妇人指的方向寻去。在一条宽敞的大路旁,见到了老妇人口中的黑色军装——是一批穿着装甲兵制服的德国士兵,正靠在各自的坦克上休憩,嘴里叼着草或是叼着烟,一派惬意悠闲,与城内破败的废墟形成强烈对比。

她在另一侧见到了衣衫褴褛的荷兰战俘,不自觉踱步上前,倚着坦克盖子的士兵朝她撇过来一眼,瞧见是个瘦弱的姑娘,枪都懒得举起来,只待在原地高声对她喊,“小女孩,你该马上离开!这儿可不是你家的后花园,没有洋娃娃和向日葵!”

他的语调戏谑夸张,惹得身边同伴一阵嬉笑。面前杵着这么一大群黑恶势力,白蓁蓁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堪堪停在半路,心底急成热锅上的蚂蚁,面上还得装的云淡风轻。趁着几个士兵分神的功夫,她隐晦地扫视过一遍在场的所有战俘,没有在他们之中发现恩斯特的影子。

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难免引起注意,有几个士兵频频投来探寻的目光。白蓁蓁默默低头,想悄悄离开,忽的听见有人唤了一声,她下意识循声而去,懵懵地对上一个士兵。

“原来真的是白小姐,我还以为我认错了呢”

他抱着军帽微微一笑,样貌长相白蓁蓁从未见过。

这哥们是谁?为什么看起来好像一副跟她很熟的亚子?

“你是来找我们长官的吧?我可以带你去”

“——你们长官?”白蓁蓁更迷惑了,“你们长官是谁?”

士兵刚想回答,目光一转,落到了白蓁蓁的身后,皮靴后跟狠狠一砸,腰杆挺得笔直笔直,精神抖擞地行了个利落干脆的纳粹礼。

左肩膀一沉,身子被人带着转了个面,穿着一身作战服的弗朗茨出现在眼前,“他们的长官就是我,你在找我吗?”

见到弗朗茨她很意外,但是更意外的是他身后士兵押着的人,浅棕短发软软的,怎么看怎么像恩斯特。

“不……不是在找你……”

“不找我?那你找谁?”

要不是靠着她身上辨识度超高的及腰长发和炭黑眼珠,弗朗茨还真没认出来眼前这个灰扑扑的小土豆是白蓁蓁本人。

“亲爱的,一个月不见,你是去战壕里洗了个澡还是筑了个巢?”

没打过仗混的比他这个打过仗的还要狼狈,脏的让人不敢直视。

“我只是坐了一趟火车……”

视线下移到她打着绷带的一只脚,“你坐的是坦克装甲火车吗?”

“不是……”

回答显得心不在焉,白蓁蓁的注意力完全不在弗朗茨身上。弗朗茨顺着视线看过去,发现她盯的是那个没穿军装莽莽撞撞的荷兰战俘,有些郁闷地掰过了她的脸。

“你真的不觉得我这张脸更有吸引力嘛?我比他高比他帅枪法还比他准,你应该看的人是我,而不是这个从里到外都透出一股蠢蛋气息的小狼崽”

救人救到坦克营的士兵,弗朗茨也是头一回见。他一看就是个新兵,枪法不准,咬人挺凶,弗朗茨的手臂现在还残留着牙印。

被她熟悉的弗朗茨抓到,白蓁蓁也不知是幸还是不幸。她知道弗朗茨仅仅只是看起来很好说话,实际上心里想什么没人能摸透。真要求起情来,她觉得自己的话也不一定管用,却还是试探性地问,“你能不能放了他?他救过我一命”

“是吗?”

弗朗茨拎起了那人自始自终低垂着的脑袋,“你救过我的小宝贝?”

被揍了一顿的恩斯特,细框眼镜没了,嘴角起了乌青,溢出丝丝鲜血,看着白蓁蓁的眼神里装的全是陌生,“没救过,也没见过”

浅棕色的脑袋又一次垂下去,弗朗茨把手一摊,“瞧见没有?他不领你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