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1 / 1)

那年,那山 秦臻 2003 字 7小时前

我的内心,我的内心?

回来的路上,秦臻在心里不停地拷问着自己。

其实,只要冷静下来仔细一思索,很容易就能得出结论,他对李梅的感受,已经很不一般。

只是他脑海里有一种叫做“道德”的东西,始终在约束着他,制止他朝其他的方面想下去而已。

人家都说,没有恋过的大学生活是不完整的。秦臻过的,就是那种不完整的大学生活。

母亲早逝,父亲也在他上大学那年过世。

这样的环境让他比一般的同龄人思想上要成熟,而家庭条件不如人,更是让他在心中有一种深深的自卑。

大学期间,同学们花前月下的时候,他却过着寝室、教室、食堂三点一线的单调生活。

要说一个正常人,对这方面没有需求,那是不可能的。

相反,孤独的生活让他更加渴望能够去深爱和被爱。

可他也知道,在现代都市那样现实的世界里,他是绝然没有那个条件去享受爱情的。

满脑子复杂的思绪里,李梅的样子渐渐清晰起来。

不得不承认,李梅是一个很漂亮,很可爱的女孩子。

虽说,自己最初是是可怜她,才收留她,跟她一起生活。

可相似的生活际遇使得俩人的心更容易靠拢,不知不觉间,他变了。

他习惯了生活里有李梅的存在,习惯她跟在身边。

他把保护她,关心她,当成了自己的使命。

他想要带给她幸福的生活,希望每一天都能看到她的笑脸。

甚至,甚至一想到以后李梅会离开他的时候,他的心就会莫名地疼痛。

这不就是爱么?

可她还不到15岁——这是让秦臻最有心理压力的地方,如果爱上一个比自己小了7 岁的丫头,会不会被人家笑话?让人家说自己心理变态?

秦臻摇了摇头,心中有些犹豫不决。

可他们这里存在着早婚现象,就连李永福,都光明正大地想要把自己女儿嫁给自己。都是因为他们愚昧吗?

存在就是合理!虽然早婚,可大部分人都健康,生活正常。而且,就算是在大城市里,14岁就恋爱的女生也很多吧?

更何况,自己还经常偷偷地偷看她的美臀。秦臻笑了笑,自嘲着自己的自欺欺人。自己不是一直把李梅当成普通女性来看待么?

傍晚,太阳的余晖染红了整个天际。

胡思乱想间,秦臻回到了村里。抬头望去,家门口,一个小小的人影正手扶着门框,朝着路口眺望,就像那待夫归家的小妻子。

快步走到李梅跟前,看着她那被夕阳染红的脸蛋,秦臻伸出了手,帮她捋了捋那被风吹乱的头发,笑了。

“丫头,咱们恋爱吧!”

………………

…………

……

院子里人头涌动,难得的热闹。

昨天从乡里回来后,秦臻就跟村长去商量关于修建围墙、厕所和国旗台的事情。

因为钱不够,就不砌砖石围墙了,只需要把整个围墙边上的刺荆棘修整一下,破漏的地方补充一下就行了。

这不,一大早,村长就帮秦臻给集合起了一大堆人,热火朝天地干了起来。

秦臻本想也去参与一把,可这活儿别说,还真把秦臻给难住了。他最终只混得个打下手,搞运输的活计做做。

忙了会,秦臻停下来抹了把汗,想起昨天晚上的事,不由得又好笑起来。

当他跟李梅说了咱们恋爱以后,原以为李梅会很高兴的,可意外的是,李梅歪着个脑袋,想了半天,才问出了一句让他忍俊不仁的话来。

“老师,恋爱是什么?一种菜的名字吗?”

这一问,问得他是张口结舌了半响。饶是他这么脸皮超级厚的家伙,也有些不好意思了。

本不想再提这个话题,可被李梅追问得有些无奈,才又鼓起勇气把意思解释一遍。

李梅听清楚后,竟难得地羞涩得躲了起来,就连今天吃早餐的时候,看到秦臻都脸红不已。

到底还是个小孩子啊。

秦臻在有些无奈地在心里苦笑了下。

还一直闹着要给自己做老婆呢,自己这才提了一下让她当女朋友,就害羞得不得了,话说,她知道当老婆的含意吗?

“老……老师,你喝水。”正想着呢,李梅的声音把秦臻的思路给打断了。

秦臻回头一看,李梅端着水,满脸通红地看着秦臻。才一接触秦臻的眼光,就害羞得低下了头。

……

这还真是个极端啊,要么就胆子大得让人害怕,一下又害羞得不成样子,这是哪跟哪啊?秦臻无语地接过被子,喝掉水,把杯子递了回去。

“你先回屋里呆着吧,这太阳蛮毒的,晒得人火辣——”

“呀!”

工地地一角突然出现一声惨呼,打断了秦臻的话语。

顺着声音望去,一堆人围在一起。秦臻心中一咯噔,暗道不好,这可千万别出什么事啊?

“怎么了?怎么了?”三步并做两步地跑到地头,扒开围观的人群,秦臻焦急地问到。

一个个子矮小的人坐在地上,手上被一块大石头擦掉了一大块皮,正朝外面冒着鲜血。

“呀,不得了,丫头,去把我昨天买的那个医药箱拿来,算了,你先去烧点开水,不要太多,尽快烧开就好。”一边说着,秦臻一边伸手去扶地上的人。

恩?手背的触觉是?这是个女人?

定睛一看,果然!虽然皮肤比较黑,头发也短得像个男人,可那五官却确确实实是个女人,年轻的女人。

“我说,这事你一个女人家来参合什么呀。”拉起那人,秦臻心中有些恼火。

她刚才是在搬运用来做厕所地基的大石头,一块就有上百斤重。

这个女人站在自己身旁,感觉才比李梅高了没多少。

虽然她看起来体格比较强健,可这事女人做得来么?

“还有你们,这事怎么能让她来插手呢?这不添乱嘛。”看到边上男人们那不以为意的样子,秦臻心中恼怒更甚,不由得吼到。

“当然,最主要的是你,难道他们叫你做你就——”秦臻转头,看着那女人死死地咬住自己的下嘴唇,眼睛里已经含满泪水,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算了算了,让他们先做着吧。你跟我来,我帮你处理下。”秦臻对那女人说道。

幸好昨天到乡里买了些应急药品,不然这么大个伤口,还真不好处理。说话间,秦臻又不得不庆幸自己有所准备。

“老师,水烧好了,够吗?”秦臻刚把那个小小的医药箱翻出来,李梅的水也烧好了。

“够了,拿个盆子,倒上这些水。”秦臻看了一眼,说到。

准备好后,秦臻半蹲在那个女人跟前,看那女人半天没反映,不由地伸出手。

“恩?”

“手,拿来!”

对方扭扭捏捏地,犹豫了好久才把手递了过来。

耽误了这么久,手上已经满是鲜血,看得秦臻都不由自主地皱着眉头。

“忍着点。”秦臻轻声交代了一句,把打湿的毛巾在自己手上颠了颠,直到温度差不多了,才轻轻地插去她手上的血迹和污物。

秦臻环绕着伤口,认真地处理着伤口周围的污物。

伤口周围如果处理不好,那是极度容易感染的。

这么大个伤口,感染了的话,那可不是小问题。

“弄疼你了吗?对不起!”感觉到对方的手有些颤抖,秦臻动作不由得更轻了。

伤口周围清理干净,秦臻换上了棉花,醮上了酒精。

“忍着点啊,这是酒精,可能有点疼。不过必须要处理,不然感染了就麻烦了。”

轻轻地,温柔地用酒精清理着伤口。一边擦,一边轻轻地用嘴吹着。

“忍着点啊,不要紧的,很快就好了。”

包扎好伤口,看到对方竟泪流满面,秦臻不由得有些好笑,习惯性地像安慰李梅那样,伸手揉了揉她的脑袋。

“怎么了?现在知道哭了?休息下吧,等下给你算全工资。”

说完,秦臻的手猛地僵住,楞了好大一会,才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把手收了回来。

没想到,对方根本就没有发火,只是,抽泣得更加厉害。

………………

…………

……

“丫头,那个矮个子女人是谁啊?”吃完饭,按着全身酸痛的肌肉,秦臻开口问道。

“谁?”正在收拾碗块的李梅回过头,疑惑地问到。

“弄伤手的那个。”

想起后来,那女人呆坐着,一直无声地流着泪,秦臻就在想,这里面难道有什么隐情?

当时碍于人多,不好问。

这不,刚吃完,秦臻就找李梅打听起来了。

“哦,她叫二丫。”提到那个女人,李梅的声音也低沉了下来:“住在福狗叔家隔壁,他男人有病,一直躺着,家里就靠她一个女人。”

花了好大一会儿,李梅才把二丫的故事讲完。

二丫大名谷慧,今年估计还不满20,因为个子矮小,天生生得比较黑,就嫁给了本村的李满贵。

李满贵身体不好,近三十了才结婚。

可结婚没到两年,就病倒在床,再也没有站起来过。

而李满贵家里老人都已过世,这不,整个家庭的重担就靠二丫一个人挑了起来。

唉,又是一个可怜的人哪。秦臻心中有些伤感,看以后,怎么多帮帮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