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背水一战(1 / 1)

炽血沸腾 不如去吃酒 2664 字 8小时前

最后风凌也没阻止,其实他也知道小姑说的对,不过在他的思想中,只要他在,就不可能让身后的女人受任何伤害。

却没考虑小姨和嫂子的感受。

两女戴着洗衣服用的那种橡胶手套,嘴上戴着几层口罩。

那到处散落的残肢断臂,脑壳,白花花的脑浆。

还有几颗被砍落的头颅,死后那眼睛还睁的很大,扩散的瞳孔,扭曲恐怖的脸。

尽管戴了几层口罩,可那血腥味仍是只往鼻孔窜,才收拾了一半,风辛夷和李青黛已经吐了两三次了。

三人直接在门前的空地上挖了一个大坑,等到把所有的尸体残骸都扔进去时,已经 临近黄昏了。

“呼……”

“总算是完了。”

李青黛将一铲子带着血液的土壤扬进坑里,浑身已经没有一点力气了。被汗水浸湿的头发粘在额头上,上身的短袖也几乎已经湿透,粘在身上。

此时的土坑里横七竖八地躺着那些变异的故人,还有许多干柴。旁边的地面也几乎被铲了一个便,所有带着血液的泥土都被 一块倒进坑里。

随着火焰的升腾,那些故人的脸庞也开始慢慢消散在其中。

“安息吧!”

晚霞染红天际,一把大火了断业障。

风家老宅附近变异的丧尸几乎都被风凌消灭了个干净。

今天白天在门口这么大动静,三人一直在注意着周围的动静,还好那些离的比较远的丧尸没聚过来。

看来它们的嗅觉范围还在接受范围之内,而且声音似乎并不是主导它们的行动的。

处理完了那些尸体,跟前暂时也没什么威胁了,三人便去附近搜集食物,有几家大门紧关的住宅之中,还隐隐能听到那嘶吼声,想来也是一家变异后出不来大门。

刚收集完,风凌突然敏锐地感觉到远处有动静传来,此时天色已经有些麻黑,看不清是什么,只能模糊地看到是一大群黑影沿着马路,自北向南飞速地移动,前面不远处似乎还有一个单独的身影。

而风家老宅就在他们奔来的方向。

四百米,三百米,两百米……

风凌终于看清了,前面跑着的是一个人,看跑的姿势和身形,似乎还没变异。

后面跟着一大群丧尸,所过之处,附近的其它丧尸也跟着加入到了队伍之中。

“那……那是……丧尸?”

李青黛突然瞳孔震惊,目瞪口呆地望着越来越近的尸群,那不是十只二十只,那是上百只。

想到上午风凌处理三十来只都那么困难,这要是被这群上百只丧尸围住……

“赶紧回去,关上大门。”

风辛夷见情况不对,连忙催促道。

“救我,救我,救我。”

片刻间,那个人影距离他们已经不到一百米了。

“风辉?”

听到那个熟悉的声音,风辛夷有些不可思议。

天色的影响,风辛夷和李青黛并不能看到那人面貌,可风凌却能看见,脸色凝重地回应道:“是他。”

“你们两个赶紧回去。我接应他。”

风凌没有犹豫,转头对儿女说道。

此时的风辉已经快没力气了,可求生的本能,让他爆发出了巨大的潜力,控制着那双似乎不属于他的双腿,不断往前面奔跑着。

“这里,跑快点。”

风凌一边招手,一边喊道。

即便他也对这个堂哥不待见,但到底同出一脉,内心的善良和血脉中的联系让他刹那间就做出了决定。

听到风凌的声音,风辉仿佛是看到了最后的救命稻草,拼尽全力地向着风凌这边奔跑而来,身后的丧尸群距离他不到三十米。

“呼……”

“呼……”

等跑到风凌面前时,风辉突然双腿一软,差点摔倒,风凌一把拉住他扯进了大门。

“咚!”

随着铁门的关闭,风辉也是直接瘫坐在了地上。

此时他脸色苍白,眼里惊魂未定,头上汗如雨下。上气不接下气地喘着。

“吓死我了,吓死我了。”

缓了好半天,风辉才回过气来,听着大门外那凶猛的撞击拍打声,一股骚臭的液体也顺着风辉的裤腿淌了下来。

风凌三人此时都是一脸凝重,几十只丧尸尚能应付,可那门外上百只的丧尸让他们如何应对。

“你从哪招来这么多丧尸。”

风辛夷皱着眉望着瘫在地上的风辉,眼神复杂。

她对这个大侄子已经谈不上不待见了,直接就是厌烦。要不是那点血缘关系牵连着他们,她才懒的管。

“我不知道,我从家里跑出来时,它们就一直跟着,后来也不知道从哪里跑出来那么多的。”

这时风辉才稍微稳定下了心神,颤颤巍巍地起身坐在凳子上。

“你是从家里跑出来的?”

风辛夷继续问道,她有些不明白,这种连农活都干不了的人,是怎么从那么多丧尸眼底下逃脱的。

“嗯,家里一点吃的都没了,只能等死,我只能拼命逃出来了。”

自从李青黛从家里搬走后,风辉这种懒汉自然是没准备什么食物。

“你怎么逃出来的?”

这时风凌和李青黛也有些好奇。

“我把家里养的那只狗扔到了墙外,那群丧尸被吸引了注意力,我趁机跑出来的。”

说到这,风辉那原本惶惶的脸上也闪过了一丝小得意。

“丧尸对别的活物也有兴趣?”

风凌抓住了话里的关键。

“那别的动物会不会也能被感染变异?这种丧尸病毒会不会通过蚊虫传染?”

风凌心里暗暗思忖,神情越发凝重。

现在还没见到有变异的动物,只能等到后面再看了。

眼前的问题是如何应对门口这么多丧尸,现在家里又多了一个人,家里储存的食物总会有吃光的一天,到时候怎么办?

“有饭吗?我先吃点,一天都没吃了,本来还想吃那条狗的,幸亏我机智。”

脱离了危险,风辉也渐渐恢复了他之前的嘴脸。

看到风辉这副嘴脸,想到他以前的种种劣行,一向温婉的李青黛也忍不住气从中来,板着脸说道:“没,要吃自己做去。”

“唉~,老子给你脸了是吧,怎么和老子说话呢?”

风辉听到李青黛不善的语气,脸色骤变,突然站起身,手指着李青黛,就向前逼去。

看到风辉这副样子,李青黛下意识地就向着风辛夷身后躲去,自从和风辉结婚后,她可没少挨他的打。想离婚却被拖着离不了。

风辛夷将李青黛护在身后,一把打落风辉挥在空中的手臂,脸色一寒,厉声呵斥道:“风辉,不想待,就从这道门里给我滚出去。要还想待着,以后你是你,青黛是青黛。少在这给我耍浑。”

看到风辛夷那张愠怒的脸,风辉才不情愿地退了几步。

华阳市,梧桐酒店。

一群人坐在大厅内,吃着手里为数不多的食物。

他们被困在这里已经两天了,还好三十八层的一些房间的冰箱内存放着一些食物,再加上江晚晴在三十九层的私人厨房里面还有些食物,一群人才能勉强果腹。

江晚晴手肘撑在沙发扶手上,手背撑着下巴。一身宽松的休闲装,可依旧掩盖不住她身上那股女王气场。

这两天他们已经尝试了很多办法,可依然没办法下楼,楼梯间和电梯间全被丧尸堵住了,一楼大厅更是挤满了,根本清理不完。

就这短短两天,他们原本三十多人,已经剩下十多人了。

有些人自身变异成丧尸了,有些人则死在探路的过程,钱虎那几个手下,就是第一波炮灰,可到现在依然毫无进展。

听着一旁的江宁汇报完人员和食物的情况,江晚晴缓缓坐直了身子,狭长的眸子环视了一周,眼神中闪过一丝决绝。

“各位刚才也听到了,现在我们所有的食物只够撑一天了,如果再拖几天,食物断绝,体力匮乏,那时候我们就完全没一点希望了。”

“所以,该背水一战了。”

一边的孙万山听到江晚晴的话,反倒是爽朗一笑:“晚晴,需要怎么做,你直接吩咐就行了,被这些怪物困着,我也憋的慌,还不如特娘的出去干一场,死就死了,不能窝囊。”

这一番话江湖气息十足,大厅里的基本都是两人的亲随人员,都是江湖儿女,此时也都和孙万山有着相同的心情。

江晚晴眼睑微微下垂,嘴角勾起了一明媚的笑容。

“我们现在面临最大的问题是,一楼大厅丧尸太多,不但有我们酒店内的,还有外面涌进来的,根本冲不出去。二楼相对大厅来说能少一些,我们明天直接乘电梯下二楼。”

江晚晴从桌子下面拿出一个装着子弹的盒子,看了眼身后的江宁和江青,随后继续说道:“我这里还有小半盒子弹,大概二十发,钱虎那把左轮枪还有三颗子弹,加上从他身上搜到的十几颗。我们现在总共还有不到四十发子弹,两把手枪。

明天我们到达二楼后,需要有几个人在前面举着防爆盾牌抗住丧尸,江青和江宁枪法最好,你们两个拿着枪,务必要在最短时间内打开一道豁口。”

“明白了,小姐。”

身后的江宁和江青异口同声地说道。

江晚晴看了一眼身后的两人,点了点头继续说道:“打开豁口后,不走楼梯,直接在二楼就近找一个靠北边的房子。根据这两天的观察,北边楼下的丧尸只有二十来只,如果到时候还有剩余的子弹,便可以一一开枪射杀。如果没有,那只能跳下去近身厮杀了,记住,直接攻击头部。

走完这一步后就直奔旁边的停车场,我们的车都停在那里。然后,我们开车走朱雀街转东四路,我下午在楼上看了,这条路丧尸最少。接着去郊外的三江山庄,那是我们公司旗下的,前段时间刚重新装修完,还没有开张,里面应该没多少丧尸。不远处还有农户的农田菜园,我们可以在那暂时落脚,后面再做打算。”

江晚晴一口气说完,端起桌上的水杯,轻轻抿了几口,极尽优雅。

“好,就按你说的这么办,明天举盾牌的算我一个,死就死求了。”

孙万山一拍大腿,有些豪爽地说道。

“老大,我们还没死呢,要上也是我们上。”

孙万山后面的领头的小弟突然站出来。

“大小姐,明天危险的活就交给我们几个兄弟了,只希望您能保我们老大周全。”

那人突然对江晚晴躬身抱拳,身后的三个小弟这时也站了出来,一脸慷慨赴死的模样。

“孙叔,就凭这一点,那钱大富永远不如你啊。”

江晚晴对着那几人满意地点了点头,随后轻声笑道。

“都拼命吧,你们这样的忠义之人,现在还真是少的可怜,我希望你们能活下来。”

站在楼顶的木亭下面,晚风吹乱了江晚晴的秀发。

看着这个城市里零零散散的灯光,好像越来越少了,每天都有人自身扛不住病毒变异,每天都有人惨死,不知道还剩下多少人在这片夜色中苟且着 。

想到病毒刚爆发时,都隔离在家,街上丧尸还只是零零散散的,可短短两天时间,就有那么多丧尸从室内晃荡了出来。

忽然听到一声响动,江晚晴目光转向了架子上里的鹰巢,清冷的脸上顿时浮现出一抹柔软。

她一直很喜欢鹰这种生物,更准确的来说,是喜欢它那仿佛能洞穿一切的眼睛。

前些年的时候,她托人找了一只雏鹰回来饲养,这种鹰叫信鹰,训练得当的话,是能认主的。

而且据传言它在以前都是被当做信使来用的,具体是不是真的,江晚晴也没那个心思去尝试。

去年的时候,这只信鹰也孵出了一直雏鹰,被江晚晴送给了风凌。那段时间它经常消失。

最后才知道,它是去看雏鹰了,也不知道那么远的距离,它是怎么知道的。

轻轻抚了抚它的羽毛,江晚晴有些失落地喃喃说道:“小家伙,以后可能照顾不了你了,去找你的孩子吧!”

一番惆怅后,江晚晴将信鹰放回了巢,然后拿起电话,翻到那个熟悉的号码拨了过去。

“妈!”

声音好像变粗了点呢!是啊,孩子已经快十八岁了,也是个男子汉了。

“小凌,想妈妈么?”

江晚晴没问他现在周围的情况,也没问别的,只是没由来地问了这句。

“肯定想啊,每天都在想你。”

风凌也不知道妈妈今天怎么突然问了这句,连忙将自己的思念表露出来。

“这么多年都不在你身边,我这个妈妈还真是不称职呢,你恨我吗?”

江晚晴苦笑一声,喃喃地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