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聚灵法术问鬼魂(1 / 1)

来到了警局,沈全的权力可以去查找所有的卷宗,包括其他分局的资料。

他再资料库里找了半天,很快就找到了相关的资讯。

“任坤,澳门大富豪赌场老板,涉嫌谋杀案三宗,保释次数二十次,涉嫌犯罪团伙。”

看着任坤的资料,沈全的思绪开始集中起来,一个澳门赌场的老板,怎么会在香港有那么多的犯罪记录呢?

澳门的赌场最大的还是何家……

而在何家下面,还有五个赌场牌照,算是给其他人的骨头,这些赌场的规模都不会太大,但是用来发财是肯定足够了。

很快,手下就拿着买来的香纸蜡烛回来了。

沈全放下了卷宗后,拿起东西就出门了。

随后打电话给程文静,“今晚你自己到这个地址去,不用等我,我在处理一些事情。”

“好的,老公。

今晚我想邀请朱迪一起去,可以吗?

她一个人在家里挺无聊的,而且她也很可怜的。

老公,好不好嘛?”

程文静撒娇道,她其实也很惊讶,自己怎么会娶撒娇!

难道说被大鸡巴操了几次之后,她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了?

沈全也是眉头跳了跳,并没有拒绝,“好的,你如果可以邀请的到,随便你。

你是我老婆,只要不是跟其他男人亲密,做什么事情,我都不会去过问。”

程文静那边很俏皮的吐了吐舌头,眼眸都快因为柔情而滴出水来了。

被男人这么一说,有一种哄骗的感觉,她却甘之如饴:

“好的,老公,你出去做任务要小心一点哦,我今晚在家里等你,我还买了很性感的吊带丝袜呢!”

程文静虽然才跟了沈全不久,但是却察觉到了沈全的癖好,男人对于女人拥有大长腿都是很喜欢的。

如果大长腿加上丝袜和高跟鞋,显得更加高挑,更加性感,那么就更加迷人了!

沈全开车的呼吸都变得有些急促了起来,于是压下了心里的欲火,“好,先这样吧。”

挂断电话后的程文静还有些偷笑,然后,就想办法,看看要怎么约朱迪了。

正好有一份档要朱迪签名,她的眼珠一转就想到了好办法。

来到总裁办公室,程文静敲了敲门,得到批准后,才进去。

“文静,还好有你在,不然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汤朱迪扭动了几下脖子,手掌搭在了脖子上,整个人显得很娇媚。

本来她就是那种性感的女人,一颤一笑都是充斥着一股性感。

不是放荡的性感,而是一种含蓄的性感。

让男人觉得她是一个尤物,但是有事矜持的尤物。

矛与盾的结合,并没有显得矛盾,反而是有一种说不出的美感。

沈全来到了墓园,一来到就感觉到了阴风阵阵。

他念了一段咒语,随后一挥手,掐了几个法决。

周围的阴风就自动退散了,墓园里的阴气要重很多,不太适合活人居住。

虽然说不一定会有什么事情发生,但是总归不是什么好事情。

而沈全径直的来到了高处,周围也没有工作人员,只有一阵阵的阴风。

如果是胆小一点的,恐怕早就跑了。

只有白天阳光猛烈的时候,才能够勉强的站在这里。

山坡上的墓地都是比较分散的,这些都是不错的风水宝地。

而沈全面前的就是王百万的墓地了,里面放着他的骨灰。

而沈全盯着墓碑上的黑白照,随后将香纸蜡烛拿出来,丢出了黄纸,随后点燃了蜡烛。

招鬼法术他并没有去研究。

这种阴性的功法,他有所涉猎,但是算不上精通。

他主要还是火修和剑修,剑修是最容易辟邪驱鬼的,所以他也没什么办法去修炼。

不多时,一个简易的法阵就刻画完毕了。

由于这个世界的天地灵气并不是很充裕,所以这里并没有鬼魂的存在和说法。

沈全做完这一切后,开始注入了灵力。

这是一个聚灵阵,短暂的汇聚灵气,然后可以用来跟亡者沟通的。

“王百万,我是沈全,谁杀了你。”

沈全盯着墓碑上的王百万黑白照,眼神透露着一丝的坚定。

忽然,黑白照上的王百万动了,显得有些迷茫,“是一个女人,很骚的女人。”

“有什么特征,是不是任坤派来的?”

沈全继续问道,感觉灵力开始枯竭了,果然这一片天地就是无法支撑修仙。

如果不是他的境界高深,会的功法也很多……

哪怕是修仙者来了,在这里也会变成凡人。

而修仙者习惯了法术……

一旦失去了法力,变成了凡人,变回了手无缚鸡之力的凡人,很容易就会因为无法适应和死在了幻境里!

王百万有些头疼的捂着脑袋,在思考着,“我不知道,她好像穿着丝袜,右脚脚裸有红绳,我好像在澳门见过她,在任坤的赌场。”

“好的,我知道了,就这样吧,你可以安息了,我会帮你找到凶手的。”

沈全准备断开连接了。

他并不想耗费自己的灵力。

“帮我跟朱迪说一声对不起。

如果可以,帮我照顾朱迪,谢谢。”

很难相信一个混迹风月场所,在女人肚皮上醉生梦死的富豪会说出这样的话。

对不起妻子?

现在知道对不起了?

“好。”

沈全说完就断开了链接,同时使用火焰术法将法阵付之一炬。

这种跟阴间灵魂沟通的法术需要时间。

如果灵魂已经投胎转世了。

那么就联系不到了。

如果是在十八层地狱受苦,那么也联系不到。

而王百万只是吃喝嫖赌。

如果还有其他罪恶,那么去地狱受苦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将聚灵阵毁掉,就是不想留下痕迹。

他可不想弄出了一个厉鬼来。

虽然说不怕鬼,但是这种事情作孽,还是稍作为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