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肉泡馍(1 / 1)

凡人浪漫 之立 1326 字 26天前

沈云淮所说的那间老家是颇具历史的排屋,距离景区也不过二十分钟车程,但再往里头车子过不去,沈云淮只得招呼着宋以乐下车徒步过去。这条街和景区不同,当地人比外地人多,途径雑沓街角却也不乏能听见各式各样的口音,他们嚷嚷着讨价还价,絮叨着闲话家常,夹杂着不远处大学那并不算太好的广播音质,声音像是被砂纸摩擦了遍。

“再往里面,有家很好吃的西安来的老爷子卖的羊肉泡馍,就是不知道还在不在。”沈云淮一手插着兜一手往前指,“我高中以后就没回来过这儿了。”

沈云淮又抬头看了眼西北方向,神色无奈地笑了笑:“以前古镇那一块小镇遭过大火,重建后人流少了很多,都往现在景区那块去了,也不晓得以前留下的东西是不是也被带走了。”

故地重游总是令人徒增对过往岁月的怀念,年少时候的滴滴点点像风吹过荼蘼遍野的草原,让爱意都拥有不顾一切热烈绽放的勇气。十八岁,恍然间似乎已成太遥远的往事,那时候的沈云淮未曾预见他会从大洋的彼端再次踏足这个生养他的城市,也不会料到这他即将到来的而立之年,似乎是遇上了穿越人海,精心筹谋的缘分。

“h市是一片很温柔的城市,”宋以乐抬头望进沈云淮眼底,“这里的人也是。”

沈云淮点了点头,把潦倒的笑意藏进路人喋喋不休的牢骚里。

穿进巷子里沈云淮说的那家羊肉泡馍倒意料之外地还营业着,只不过一问之下已经换老爷子的儿子接手生意了。小铺子不大,里头就摆着七八张低矮的小桌子小凳子,有些年头了的风扇嚷嚷着“吱呀”声边转动着,老板招呼着沈云淮和宋以乐坐在门边的空桌,很快就招呼上来两碗冒着腾腾热气的肉汤和四块装在搪瓷小碟上的泡馍。

沈云淮帮着宋以乐把刚出锅有些烫手的泡馍掰成一个个硬币大小的块块,扔进汤里,又拿起汤勺搅和搅和把每一个小块的馍都沾满肉香四溢的汤水,才把碗推到宋以乐面前。

“尝尝。”他托着下巴冲宋以乐努了努嘴,“小心烫嘴。”

宋以乐吸了一口气,被溢了满鼻肉香,瓮声瓮气地笑道:“好香啊。”

老板见他夸赞得真情实意倒也乐得接受赞美,转身又送了他们两罐可口可乐。

酒足饭饱后两人倒也不着急着去看房子,反倒是像偷得浮生半日闲似的逛起了胡同陋巷,且不提沈云淮是时隔多年再次回到童年记忆里每逢上下学都途径的故地,宋以乐一外地人更是对比起景区,蕴含当地文化更有历史的地方充满兴致。

无论是在秋意渐浓天吃着手里的酒酿冰淇淋斯哈斯哈地吐露着白气,亦或是两个身高平均一米八五的大男孩蹲着路边逗弄着橘猫壮硕的小肚子,都显得妙趣横生。

沈云淮的故居其实得离着胡同再往里走一段路,临河,和隔壁房子中间相隔着一家茶馆和剃头房。房子有些年岁了,据沈云淮说这是他祖父更早以前就拥有的称得上是祖宅,白墙青瓦已经在年月的风吹雨打中斑驳,倒影在波光粼粼的河面,像乐谱上奏出老旧时光咿呀婉转的吟唱。

“欢迎。”

沈云淮抬手敲了敲破旧的门板,上头的门把早已被镀上锈迹,宋以乐想去碰,倒被沈云淮拦下了。

微开半扇门,仿佛能看见昔日旧时光,等沈云淮正式把大门敞开,院子被搬空得干净,只剩下几个来不及处理早已枯黄的盆栽和青苔侵蚀的石椅。院子不大,宋以乐跟着沈云淮的脚步半分钟能走完,越过院子后的大门漆上了朱红油漆,上头贴着的倒福似是手写的,笔锋婉转有力,只不过浆糊干透后翘起了一个角。

“我有时候会回来这里睡,但常用的只有我自己那房间和厨房。”沈云淮嫌弃似地抬手扇了扇灰尘,“客厅和院子里的那些实在没心思弄。”

宋以乐了然地点了点头:“其实这房子地理位置不差,周边也热闹,要是拿来租出去也不错?”

客厅里的沙发电视都被一层白布掩盖着阻挡灰尘,两人进了屋却没地坐,沈云淮只得招呼着宋以乐往后方走去看看房间。

“这有点复杂。”沈云淮回头冲宋以乐笑了笑。

“嗯?难道老祖宗不肯吗?”

宋以乐疑惑地歪头问道,却没想到他神奇的脑回路惹得沈云淮愣是噗哧地笑了出声,没忍住又伸手捯饬捯饬宋以乐的头发。

“不是。”沈云淮顿了顿,“这房子是我爸那边的祖宅,他和我妈离婚后我跟了我妈,他肯把房子留给我和我妈怎么说我觉得他挺伟大的。”

“所以特别珍惜吧。”

沈云淮语落,却是相顾无言,甚至能够听清楚风抚过低矮丛草发出沙沙声,和游鸟冥顽不灵地盘旋鸣叫声。

宋以乐眨了眨眼,有些不自在地移开目光:“那租给我更不合适了呢。”

“怎么会。”沈云淮笑笑,“这间房子的时间一直停留在了我爸离开的那段日子,现在是时候往前走了,它会迎来新的租客,我更希望那是你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