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千茉的告白(1 / 1)

陆安迪是在一阵食物的香气中醒来的。

为她做饭的是卓霖铃。

阳光穿过门厅,隐约带来院中的花香,明艳的光线照着她边缘微微蓬松的长发。

即使穿着一条最普通不过的围裙,她看起来也依然像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

“你睡得这么沉,我想醒来的时候大概可以吃中午饭了,现在看来,时间刚刚好!”她在床前微笑着看她,洁白的牙齿如同珠贝,眼中带着阳光一样明艳的光泽。

陆安迪有些迷惑,她记得自己昨晚在路上吐了,到了小商山医院后状态依然很不好,她见到了穆棱,但没有见到卓霖铃。林家栋医生特地来看过她,给她开了调整肠胃的药和帮助睡眠的药,然后她就被带到了这里,吃了药倒头就睡。

直到此刻自然醒来,在强烈的光线中睁开眯缝的眼睛。

确实很久没有睡得这么舒畅过了,床褥很舒服很柔软,全身每一根骨头都像被白云一样的棉花温柔地抚慰过,从皮肤的毛孔里释放出轻松与愉悦。

房间里还有麝香和草药混合的味道,那是昨晚护士离开前为了帮她助眠而点燃的。

“哎,我都睡过去了!你还好吗?”

陆安迪看着微笑的卓霖铃,没有忘记昨晚穆棱打电话给自己时的急切。

“我很好,你知道吗,每次做完mect,我的脑袋就像被清洗重启了一遍,莫名的低落抑郁就像被驱散的雾霾一样忽然离我而去,使我重新看见蓝天白云下的阳光。”

她又露出明眸皓齿的笑容,“当然也会有副作用,我会忘记许多事情,也许是暂时,也许是永远,不过,有时我也会忽然想起一些从前忘记过的事情。”

“昨天醒来的时候,我好像突然记起了某些事情,一些……大概是在我脑海中曾经印象很深刻的事情,我怕我再睡一觉醒来就会再次忘记,所以对穆棱说,我很想见你。”

“但真的很抱歉,我让你立刻赶过来,却在你还没来到的时候又已经把它忘了,我睡了过去,却让你这么累,我不知道你……”

陆安迪说,“没关系的,我愿意为你赶过来,而且我也好久没睡得这么舒服过了,直接从床上醒来,下午还不用专门坐车再来一次。”

她和林医生,是约了在今天下午。

一个“我愿意”,让卓霖铃准确地感受到了她的善意。

“穆棱有时候也住在这里,但他从来没住到过这么好的房间,林医生说你是医院的签约贵宾,可以享受医院最好的陪护套间,据我所知,只有那些大人物和大人物的亲属才有这种待遇。”

她轻快地笑着,“但林医生说你肠胃不好,营养也有点跟不上,所以我特地跟隔壁一个大人物的家属要了两块新西兰银鳕鱼,希望你喜欢。”

"来,快要好了,要趁热才好吃!"

陆安迪以最快的速度洗漱完毕回到桌边,那两块用微波炉烤出来的蘸着椒盐的银鳕鱼已经放在她面前,尝一口,味道好的让人想要流泪。

这个世界上,居!然!有!这!么!好!吃!的!东!西!

鲜嫩柔软,入口即化,余香丝滑,感人肺腑。

陆安迪差点感动到热泪盈眶。

她在山里长大,从来没有吃过什么海鲜,睿姿在海边长大,视海鲜为白菜红薯,但她们在上海读书,都是吃不上海鲜的。

何况是这种来自大西洋彼岸的比一般海鲜更昂贵许多的高级海鲜。

重要的是,真的好好吃,尤其是经过一天一夜的饥肠辘辘之后。

其他的菜也开胃可口。

其中一个没见过的叶子滚的瘦肉汤,清凉微苦,感觉喉咙的虚火一下子下去了不少,比枸杞汤更好喝,也比枸杞叶好吃,又让她长了眼界:原来新鲜桑叶也是可以做菜的!

还有一种娇小的蟹味菇,居然真的有浓浓的蟹的味道。

卓霖铃把那碟银鳕鱼移到她面前,“煎烤的鳕鱼一定要趁热吃完才好。”

陆安迪觉得很不好意思,“虽然我觉得确实很好吃,但是如果你都让给我,我也会吃不下。”

“我不是让给你吃,而是我本来就不吃鱼。”卓霖铃认真地说,“我从小对所有鱼肉过敏。”

陆安迪很惊讶,“那你怎么会……做得那么好?”

至少作为厨师,难道都不用尝一下自己做的菜吗?

“以前是穆棱吃。”卓霖铃带着笑意,“鱼排并不难做,让他尝个十次八次,就差不多了。”

她看着陆安迪享受地吃完,体贴地替她倒了一杯果汁,才跟着说,“我小时候有一次去舅舅家里做客,舅妈不相信我那么娇气,连鱼都不能吃一口,于是有一天晚上,她做了整整一桌鱼,告诉我喜欢吃什么就吃什么,她绝对不会告诉我爸爸妈妈。”

“我受不住诱惑和各种威逼利诱,吃了一块清蒸鱼头和两块红烧鱼肉,当天晚上就过敏,喉头水肿至窒息,在医院抢救了两天才脱离危险。”

“我爸爸妈妈跑来医院看我,我爸爸气得发抖,气完之后,他报了警。”

“很多年之后,我才听到别人说,如果当时我爸爸坚持起诉立案的话,最重可以判我舅妈故意杀人,后来我舅舅当众给我爸爸妈妈跪下求情,舅妈哭着往自己的脸上抽耳光,我爸爸才同意私了。”

“那一年,我六岁。”

卓霖铃沉默了一刻。

“一年之后,他们离了婚,我妈妈单身一人没有办法,只好将我寄养在她唯一的兄弟,我舅舅家里。”

陆安迪抬起头,她已经感觉到了那种欲扬先抑隐忍不发的沉重。

卓霖铃那带着淡褐色的美丽眼眸中果然笼罩着一层雾霭,“有些记忆,无论做多少次mect我都不会忘记,因为那些记忆的时间太久远,mect影响不到它们。我知道那些不是最悲惨的事情,甚至都不算什么悲惨的事情,但我想正是因为那些记忆,我才成为今天的我。”

陆安迪等着她说些什么,卓霖铃却低下头去喝桑叶汤。

等她重新抬起头,就看到了陆安迪平静而认真的眼神。

“如果你想说,我愿意听你说任何事情,就像雏菊前的那块石碑。”

卓霖铃眼中升起一片雾霭,“那么,送你过去的时候边走边说吧。”

陪护区并不在医院里面,而是一个类似度假酒店的地方,周围风景幽美,也是医院的产业。

秋日的阳光照耀着漫山枫红,绿叶苍翠,走过僻静的地方,隐隐能听到溪涧流泉的声响。

卓霖铃被妈妈留在舅舅家的那一天,阳光也是这般灿烂。

那个时候,她叫卓铃铃。

“妈妈,你可以明天再走吗?就陪我一天,就一天,可以吗!”她追着妈妈摔了一跤,但完全顾不上自己的疼,拉着她的衣角小声央求。

妈妈拉掉她的手,露出一丝无奈却非常决绝,“铃铃要乖,妈妈很忙。”

妈妈已经有了一个从来没见过面的可爱弟弟,她得赶着回去照顾他。

她无法挽留妈妈的脚步,只好擦干眼泪回到舅舅家,却在房门紧紧关着,表姐挂出了新的标语:卓零零与狗不得入内!

她不敢去敲门,也无处可去,只好走出去坐在院子里,抱着膝盖痛哭。

“卓零零,丑八怪,卓零零,丑八怪!”

院子里追逐而过的男孩们,却看着她裤子上的污迹和被眼泪冲花的脸快活地嘲笑。

舅妈走过门边,看了她一眼,脸上不但有厌恶,还有憎恨:“爹妈不要的赔钱货、邋遢鬼,尽给我添麻烦!”

为什么会这样?

所有人都讨厌她,爸妈不要她,舅妈憎恨她,表姐鄙视她,卓铃铃抓住枯乱的头发,蜷曲着瘦小的身体,觉得自己又丑又脏,就连自己也讨厌自己,憎恨自己,鄙视自己……

就在那样一个世界中,卓铃铃自卑而怯懦地生活着,直到她喜欢上一个男生。

虽然那个男生不高,不帅,学习成绩不好,还有一身让老师极厌恶的痞气,但她却注意到了他。

不,应该说,是她被他注意到了。

每每经过课室走廊,他在一群男生中撩拨女生,有一次忽然盯着她的脸,说:“卓铃铃,长漂亮了哦~”

那一瞬间,她心跳加快,脸上火热,仿佛有一束光投落到她身上,这就是她第一次被人注意,被人称赞“漂亮”的感觉。

他对她投来越来越多的目光,却同时跟班上和邻班女生打得火热,对,就是跟她表姐一样,特别爱打扮,特别爱出风头的那一群,他挑其中最漂亮的几个出双入对,骑着嗓门极大改装过的铃木摩托车带她们出去看电影,逛街,吃东西,出入娱乐场所。

当他说为了她,放弃了她们的时候,她被巨大虚幻的幸福感笼罩着,仿佛一下子成为了那个万花竞艳中唯一被关注,被呵护的人。

所以那天放学,他说只带她一个人到一个地方去见他的朋友的时候,她毫不犹豫要跟他走,竟然连周围同学异样的眼光都不在乎。

一个女孩冲了出来。

“卓玲玲,不要去!我爸说他们都是混蛋,社会上的人渣,跟他们出去的女孩都会生小孩!”

女孩挡在懵然的她面前,怒目看向一瞬间变得面目狰狞的男生,毫不退缩,“敢动手?告诉你,我爸是特警,他不会放过你!”

那男生退了开去,没有再找她,但后来仍然有女生出事了,是她的表姐。

山间的风掠过卓霖铃海藻般的发梢。

“那个保护过我的女孩子,是个插班生,很快就转学走了,我甚至没来得及跟她成为朋友。”

真的很遗憾,那女孩曾经给她带来最大的幸运,如果她能在那时拥有一个真正的朋友,也许再之后的路,都会走得不一样。

行走在山间林木的阴影中,她的声音带着回忆与情绪的薄雾,“这些小时候的事情,我没有告诉过穆棱,没有告诉过其他朋友,或者我见过的许多心理咨询师,包括……林医生。”

“那你为什么会告诉我?”

“因为你跟她很像。

“我长得跟她很像?”

陆安迪很怀疑,自己是不是长了一张看谁像谁的大众脸,毕竟一个初中生,跟现在的自己至少差了七八岁啊。

“不是长得很像。”卓霖铃却说,“事实上,这么多年过去,我都不太记得她的模样了,mect的后遗症甚至使我一度怀疑,她是不是只是我脑海中投射出来的一个影子,为了补偿那些最压抑难过的岁月里最深切的渴望……但当我第一次看到你,我就知道,我记忆中的她,确实是真实存在过的。”

“我有一种很强烈的直觉,如果在那个情景,你也会像她一样。”

挺身而出,仗义执言。

陆安迪想了想,认真地说:“我很可能不会冲出来,我没有一个当特警的爸爸。”

“你不用急着申辩,我的直觉一向很准的,以后你就会知道。”

转过一个山坳,卓霖玲带上了一丝微笑,因为不管如何,从那以后她的生活就发生了变化,所有记忆似乎都没有那么压抑和不堪了。

就在那个学期的第二个学期,久不出现的父亲突然登门,给舅舅舅妈一笔钱,然后把她带走了。

她去了另一个城市,转学到当地学费最贵的私立学校读书,这里的老师很好,对每一个孩子都用心负责,同学也都不错,大家穿上一样的校服,有些人会夸她长得漂亮。

她慢慢地变得越来越漂亮,学习成绩也越来越好,许多男孩子爱慕她,老师喜欢她,朋友觉得她像个仙女,却又那么细心体贴平易近人。

如果说有什么不满足,那就是她依然没有一个家。

父亲在一个高档小区给她租了一小套公寓,她周一到周五在全封闭学校寄宿,周末一个人住在公寓,因为父亲也有了自己的新家和新的女儿,她素未谋面的妹妹。

她妹妹一家,不想被她打扰。

但是没关系,现在她可以有很多人喜欢她了。

“慢慢的,我学会了许多让别人对我产生好感的方法,我还有一个很神奇的能力,能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知道一个人是否会喜欢上我,我一般只会和那些会喜欢上我的人交往,我甚至会小心翼翼地讨好他们,我不知道为什么,这好像已经成为一种本能。”

作为女人,她有足够的吸引力,而且善解人意,没有多少男人能拒绝她。她会很努力的和一个人相处,细心观察,投其所好,直到他喜欢上自己,这种喜欢,有时是一个暧昧的眼神,有时是情不自禁的失控,有时是直白的表白,但只要她一接收到这些信息,就会立刻对对方丧失所有兴趣。

“我只会让人喜欢我,至于喜欢我之后要怎么样,我不在乎,我所需要,我所渴望的,似乎只是让别人喜欢上我。”

就算那些号称体察人心的心理咨询师,她曾经对他们寄予厚望,希望他们能够把她从这焦灼虚空的泥潭中拯救出来,但结果,也不过是在这并不漫长的过程中多几个回合而已。

“当他们喜欢上我的时候,我就会觉得厌倦,甚至厌恶,所以总是有很多男孩子喜欢我,追求我,但那么长时间以来,我却从来没有过一个真正的男朋友。”

因为从七岁那年开始,她的心扉,就再也没有真正向人敞开过。

“那穆先生呢?”

陆安迪忍不住问。

“穆棱是不同的,你肯定也能感觉到,无论周围的世界怎么样,他都是那种能使人忘却浮躁,相信内心仍有坚持与安定的人。”

“我跟他在一起的时候,很投入,很快乐,很放松,我想,那应该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刻。”

这个回答,使陆安迪感到安慰。

但既然如此,他们又是因为什么原因分开?

“你也是不一样的。”卓霖铃却没有继续说下去,转过头看着她,“第一次见面,你不一定会喜欢我,第二次,你也不一定会喜欢我,就算现在,你也不一定喜欢我,但我却觉得,你应该会慢慢地喜欢我。”

陆安迪想问她是如何得出如此奇怪的论断,卓霖铃却又已经离开这个话题,转头望向路边的一棵大树,露出一种迷惑的眼神,“奇怪了,我记得以前这里并没有装摄像头的。”

陆安迪顺着她的目光看去,但并没有看到摄像头,只见茂密的枝叶当中,挂着一个不太显眼的牌子:

“您已进入二十四小时视频监控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