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2章,他想留下她(1 / 1)

珍灿全然没听倾颂的话。

她固执地四下张望:“我的靴子呢?”

倾颂走到一边去,很快回来的时候取了一双男士的拖鞋放在她脚边。

他脸上有几分不自在地说着:“你先穿着,吃了晚饭,我再送你回去。”

“我回去再吃饭。”珍灿抬头望着他:“四殿下,我的靴子呢?”

倾颂此刻就站在她面前,居高临下地望着她,眸光里隐匿住浓烈的深情,害怕表现出来就会让她缩在龟壳里。

这女人属乌龟的尿性确实让他火大。

但……

他已经爱她爱得不能自拔!

珍灿仰望着他,六年不见,他的容颜已经褪去了当年少年的青涩,她还记得他火急火燎地把她抱去幻天阁的房间里,两人悸动又刻骨的第一次。

尽管后来不幸,但她一直感激上苍,她的第一次跟唯一的孩子,都是属于他的。

珍灿望着他,原本还在倔强。

这会儿却莫名盯着他的眼珠,再难挪开眼。

“古希腊有个传说,上一世相爱过的人,这一世再相遇,总是很难将目光从对方身上挪开。”

倾颂温柔地望着她:“珍珍,我不问现在,也不问将来。

我只想问,你过去,我们小时候,你是真心爱过我的,对不对?”

他的眼神很轻,口吻很轻。

只有他自己知道,这是他很用力克制出来的轻。

站在他的角度,盼了六年的爱人回来却是这般场景,他没疯掉、没气死、没心理扭曲已经是万幸!

他很感激倾慕,感激他的所有家人。

因为他们给了他完整的、厚重的爱,教育着他即便面临困境也无法染黑自己的灵魂去做极端邪恶的事情。

珍灿凝视着他的眼睛,心头带着撕裂般的疼痛:“四殿下,我很抱歉。”

倾颂:“……”

珍灿:“那时候年纪小,真的不懂得什么才是真正的爱情。

后来在美国遇见了麦兜的父亲,我才明白爱情跟童言无忌之间有着天壤之别的关系。

四殿下,我不曾爱过你,不曾。

还请四殿下高抬贵手,不要跟我这样的女人纠缠不清,不值得的。”

倾颂:“……”

她努力迎着他的眼睛,每一句都讲的很清楚。

但是这些话违背了她的心愿,让她边说边起了生理反应。

她颤抖着,眼泪如同决堤的江河,喷薄而出。

倾颂忽而俯首,温热的指尖轻轻擦去她脸上的泪痕,一边擦,一边温柔地说着:“傻丫头,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还是跟从前一样,不会说谎。”

珍灿眉头皱起来,哭的更凶。

她想要解释自己没有说谎,可是倾颂忽然扣住她的脑袋,深情的吻直接落在她的唇瓣上。

他吻的很用力,她却一直在哭。

倾颂反吸过她的唇,忽然将她压倒在床上,珍灿吓得睁大眼珠,用力挣扎着,倾颂却将吻挪到她的耳畔,温柔地蛊惑着:“珍珍~珍珍~”

这世上,只有他一个人会这么唤着她!

珍灿躺在那里,难受地哭起来:“你干嘛非要这样呢?你干嘛非要跟我过不去呢?”

“或许全世界都觉得我这样不值得,但是我没有办法,如果要把你生生从我心里挖出去,那么,人破碎了心,还能活吗?”

倾颂轻轻拥住她,吻着她的脸颊:“珍珍,不管你过去发生什么,我不问不查甚至不去想。

就算你说的是真的,就算你爱麦兜的父亲爱的死去活来,我认了。

我们难得有这样的机会能好好谈谈,我只想让你知道,不管你过去六年发生了什么,又或者我们之间错过了什么,对我来说,你还是你!

我只要你啊,洛倾颂只要乔珍灿,颂只要珍珍,你到底明不明白啊?”

珍灿心慌意乱地哭着:“你起来!”

倾颂烦躁地回了一句:“我不起来!你不答应跟我和好我就不起来!我一辈子不起来!”

许是他这些年做董事长,烦躁的时候凶下面凶惯了。

所以这次的口气也有些凶,反倒是让珍灿不敢说话了。

她小心翼翼地躺着,大气不敢出。

直到空气里响起她肚子饿的咕咕叫的声音,她才尴尬地小声说着:“我很抱歉。”

“等着。”倾颂站起身,拿着拖鞋往她脚上一只只套好。

珍灿也赶紧坐起来,看着脚上的男士拖鞋,蹙眉。

他说:“这是我的。”

她眨眨眼:“有洗手间吗?我想去一下。”

“在那边。”倾颂指着不远处的一扇门:“去吧,我去把晚餐拿出来,都在保温桶里,你一会儿出来吃。”

她转身就朝着洗手间的方向去。

走了一半,回头看着他,问:“吃完了,你会送我回家的,对吧?”

倾颂已经往外走,且没有回头:“嗯。”

倾颂在星艺的董事长办公室,其奢华程度不亚于乔家的春阁。

珍灿打开洗手间的门,瞧着里面蓝色紫色相间的带珠光的马赛克,还有里面淡淡沉香的好闻的气息,放眼望去,连水龙头都像是一件艺术品。

她很快用过洗手间。

站在镜子前洗手,抬头,望着自己头发乱糟糟的样子,懊恼:“好丑哦!”

随手抓了两下,将头发一股脑儿抓在一起,扎成马尾辫。

珍灿从洗手间出去,赫然想起一个事实:她的包落在咖啡厅了!

不仅是她的包,还有手机,都落在咖啡厅了!

所以她现在没有办法离开,星艺在盛京市的总部距离乔家特别远,她要是光靠走的,只怕一个多小时也未必能走得到。

况且,这是冬夜,今夕昨天就说今天晚上的气温是零下9度,让她一定注意给麦兜保暖,不要让麦兜感冒了。

珍灿无语地拍了下额头。

她怎么就把这些忘在咖啡厅了呢?

“好了么?”倾颂站在房门口,望着她自己打自己额头的样子,不由轻笑了一声:“你的包跟手机勋灿帮你收好了。那帮人勋灿也带走了。”

珍灿放下手,望着他:“哦,那,吃饭。”

早点吃完,早点回去。

珍灿出了卧房门,入目的就是倾颂的办公室。

她有些傻眼。

这是办公室?怎么看都像是一个秀场!

从沙发到茶几、书柜、办公桌、冰箱、灯光,等等……

都让珍灿想起小时候在汽车杂志上看见过的概念汽车。

这些设计,特别超前,有种来自异次元时空的感觉,而且材质只用金属跟真皮,特别具有冰冷的质感。

“好像外星人住的地方。”珍灿好奇地四下张望着,呢喃出口。

倾颂已经将食物从保温桶里取出来了。

五菜一汤,全都是珍灿小时候爱吃的。

“我晚上不吃米饭。”珍灿说着,直接放弃了倾颂递给她的装着海参汤的米饭,而去拿空碗。

倾颂想起圣宁说过,珍灿有些营养不良。

他将她手中的空碗拿走,海参汤泡饭依旧摆在她面前:“晚餐吃什么听我的,不听话就别想回家!”

珍灿无语:“你……”

倾颂一脸无所谓:“乔将军知道你跟我在一起,不会派人出来找你的。或者他们巴不得你在这里跟我凑合一晚上,夜不归宿呢。”

“胡说八道!”珍灿红着小脸,乖乖抱着那碗米饭,一口一口吃着。

倾颂嘴角有浅浅的彩虹,他见她只吃海参泡饭,而且吃了三分之一,又赶紧将一大筷子小炒猪肝放在她碗里:“多吃点!”

珍灿郁闷死了:“喂!我晚上不吃肉!尤其是内脏!”

其实,她是因为过去自己赚钱养孩子,还要给孩子治病,所以省吃俭用罢了。

在国外自己做一顿中餐的代价是非常高的,一般她都是吃法棍,或者燕麦面包。

久而久之,她竟然真的养成了晚上不吃肉跟米饭的习惯。

习惯,真是可怕的东西。

“荤素搭配,多吃点!”倾颂又给她夹了一大筷子菠菜:“不吃完别想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