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1 / 1)

掌家小农女 南极蓝 3453 字 25天前

“我也瞅瞅,中看的话就缝两顶遮雨帽。”

“......“

店里顿时热闹起来,小暖背着瓜带着妹妹和大黄看了一会儿信叔卖油布,又觉得自己现在进去还不是时候。干脆又换一条街,蹲在一家生意兴隆的大布庄门口继续吃瓜。

这一吃,便是五日。

这五日中,小暖将县城中五家布庄或八家布店看了个遍,心里有了底后,又蹲回信叔的锦绣布庄门口继续看热闹。

信叔的布庄是五家布庄中最小的一个,与这里最大的布庄比起来,就像现代商业街上的综合大超市与小学校门口号称“超市”的小卖部之间的差距差不多。

但小暖却相中了这个小小的锦绣布庄,因为以她手里的能动用的资产也只能投资这等规模的商家,而锦绣布庄是她可选范围内的最佳选择。

今天只蹲了不过半个时辰,就见书生与信叔似乎发生了什么争执,小暖凑近听了听,便搞明白其中情由。

原来这书生,考秀才屡试不中,打算进京求学再赌一把。因囊中羞涩凑不齐路费和学费所以想卖掉锦绣布庄,但信叔对经营十几年的布庄有些不舍,却又不敢耽搁主子的前程,两人一时又想不到更好地办法,陷入僵局。

是时候了!

小暖踏入店中,信叔立刻笑着迎上来,“小姑娘买布?”

小暖点头又摇头,直接问书生,“这位公子怎么称呼?”

“小可姓张名三有。”书生拱拱手,没因小暖年纪小而怠慢,虽心中不快但也没有带在脸上,可见修养不错。

“岁寒三友的三友?”小暖笑着问,“好名字!”

张三有摇头解释道“书中自有千钟粟的‘有’”。 .

第三十章 两手都要抓

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此乃支持读书人三更灯火五更鸡的最大动力,由这个名字可见张三有的父母对他抱有的期待。小暖真诚地笑着,“更是个好名字!”

张三有尴尬而又不失礼貌地笑了笑,名字是好,可惜他读书不成,一无所有。

“我姓陈名小暖。小暖冒昧,刚在门口听到二位谈话,敢问公子进京求学须用多少银两?”观察了这几天,小暖知道这里越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讲话越喜欢拽文,她为了赚钱也是拼了!

张三有并不开口,信叔笑着打圆场,“姑娘的名字也起得很好,今天怎不见你妹妹一起来?”

吃瓜几日,人家哪能不记得她们,小暖笑道,“今天进城有正事所以没带她,信叔,你们现在缺钱打算卖布庄,是也不是?”

信叔摇头否认,“没打算卖,正在筹措银两。”

“怎么个筹措法?”小暖接着问道。

信叔见她大有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架势,只得挑明了道,“这是大人的事,小暖姑娘不用替我等忧心。”

小暖努力站直了显得自己更高,更诚实可靠,“信叔且说个数,若是不太多,小暖或是有法子。”

信叔和张三有自是不信她,不过教养所在,张三有也没扫了小暖的面子,直言道,“赶路、住店和求全算上,须得一百五十三贯。”

这还有零有整的,小暖点头,“信叔打算如何筹措?”

信叔无力地摇头,若是有办法筹措他们也不至于如此为难了。

“那还是要卖布庄了,或者找人借钱,这么多钱,怕是不好借吧?”小暖追问。

张三有不吭声。

信叔叹口气,老爷夫人去世已有五年,他一边伺候少爷一边打理布庄维持生计,若真卖了布庄他们主仆就断了生计,他自己年老体弱,少爷又除了读书什么都不会,万一求学不成,日后将更为艰难。

可不卖布庄少爷就无法进京求学,等于断了他的前程......

信叔又摇摇头,长吁短叹。

小暖早已从街坊四邻处听明白了这对少主老仆的境况,开始与他们商谈合作的事情。

“张公子,信叔,小暖倒有个法子,不晓得能不能成。”

不等他们拒绝,小暖接着问道,“你们这锦绣布庄若卖,作价多少?”

信叔坚决摇头,“我们未打算卖的。“

小暖追问道,“二百两?”

张三友立刻开口,“布庄只存货就值二百三十五贯两百八十五文,加上店面和摆设,少说也值三百两!”

这家伙适不适合走科举的路小暖不知道,但当会计绝对合适,“若是我出一百五十两入股布庄,以后布庄二一添作五,咱们一人一半,亏赢均摊,你们觉得如何?”

张三有愣了。信叔这才认真打量小暖。他有找人入股的打算,只是信得过又肯出银子入股他们这本小利薄的布庄的人可不好找。面前这小姑娘,目光清亮神态自然,绝对不是尖酸刻薄之人,但她怎么个来路,信叔还不晓得,当然不敢轻易谈合作的事。

小暖立刻讲明自己的情况,“我就住在城南秦家村,家**有三人,母亲,我和幼妹。”

“汪!”门口的大黄不干了。

小暖翻翻眼,补充一句,“哦,还有一只狗,就是门口的大黄。”

大黄立刻坐直摇摇尾巴。

张三有和信叔望着这只神气十足的大狗,更深信这小姑娘就是来闹着玩的。

小暖接着道,“如果二位感兴趣,咱们就好好谈一谈。”

信叔看向张三有。

“信叔与陈姑娘谈吧。”张三有没时间陪小姑娘过家家,把头埋回典籍中。

信叔待小暖比少爷慎重了些,将她邀到里间详谈许,小暖才心满意足地出来回家了。

推开大门,小暖见到二舅秦正田与娘亲坐在院子里聊天。

秦氏见大女儿回来了,立刻招手叫她过去商量,“你二舅帮咱们相中了一块地,是村南的六亩种熟的良田,靠近清溪灌溉也方便,六亩共四十二贯,你觉得咋样?”

秦正田看着她们娘俩笑,就凭小暖能用两张纸从韩三胖手里换回一串串的铜钱,他就觉得这外甥女有大本事,姐以后的日子不用愁了。

若不是小暖叮嘱过家里遇到大事要跟她商量再做决定,秦氏早就去取钱买地了。秦氏眼巴巴地看着小暖,等她拿主意。

小暖心里有点儿打鼓,“二舅,这田什么时候能买过来?”

“就这几天,卖家收完粮就能买,到时候我牵牛犁一遍就能种了。”秦正田依旧开始盘算下一步的事情。

秦氏也掰着手指头算,“这会儿能种旱稻、大豆、芝麻、再开块菜园,种点芹菜和小青菜,过几天种几垄萝卜、一畦白菜,冬天吃的菜就有了。”

“姐,还有冬瓜。”秦正田提醒。

“对,对,这个得种,冬瓜炖肉。”秦氏立刻点头,她和二弟自娘肚子里就在一处,二弟想什么她当然明白。

秦正田嘿嘿地笑,“秋黄瓜呢,来得及不?”

“秋黄瓜我早在院里种了,你瞅那刚钻出来的小苗就是。”

“......”

看着秦家姐弟俩跑到菜地边围观还没巴掌高的秋黄瓜,小暖的话到嘴边转了三圈还是讲出来了,“娘,咱们买这么多地能种的过来吗,要不少买点?”

小暖对种田一窍不通,只靠着娘亲一个肯定哪忙不过来,指着二舅帮忙也不是长久之计。

“两亩咱自己种,四亩租给别人,这样咱坐在家里就有粮吃了。”秦氏美滋滋的,自她接了两次韩三胖送来的分成钱,就深深喜爱了坐着收钱的滋味。

有了这六亩田,秦氏觉得自己的腰杆就能硬起来了。虽说秦家村就在县城南,算是城南几个村子中比较富裕的,但也不是家家能拿出四五十两来买田的,正常的农户人家,手里能有一二十两已是相当不错的。

小暖看着娘亲的笑容,不再犹豫,“好,听娘的,买!”

秦氏立刻笑开了,秦正田站起来往外走,“我去跟人家说一声,把事儿定下来。”

“二舅带着二妮儿和小草一起去,我和娘进城办点儿事儿。”小暖把旁边抠土洞的两个小包子塞给二舅送他们出门。然后她拉着娘亲低声问,“娘,咱们还有多少钱?”

秦氏腰杆挺直,“放心,我跟你二舅说的是把你奶奶送过来的嫁妆首饰当了,没说咱们本来就有钱。”

......

“您那几件首饰,哪能值四十两?”小暖拍拍额头。

秦氏心虚地转开眼睛,“反正你二舅是信了。”

估计二舅想的是她们若不够他自己帮着填补吧,小暖放下这事儿,急匆匆道,“您去取一百五十两的银票出来,咱们进趟城入股锦绣布庄。” .

第三十一章 光风霁月?

锦绣布庄的事小暖在家时跟她提过两次,但事到临头秦氏的腿还是软了,“一,一,一百五十两?小暖,这一百五十两拿出去咱就不够买田的了。”

陈小暖小腰挺得更直,“咱两手一起抓,田也买,股也入!钱的事儿您放宽心,女儿自有办法。”

一百五十两毕竟是一大笔银子,小暖怕给娘亲太大压力,又劝道,“娘,做生意就得该出手就出手,否则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我算过这一笔投进去不会赔的,只是赚多赚少的问题。不过退一万步说,就算输了咱也不过是从头再来而已,最难的时候都过去了,您还担心什么?”

做生意就是要胆大心细,最忌讳犹豫不决。莫说小暖这次有八成把握,就是有四成她也敢往上冲,就像她对娘亲说的,赔了又怎样,大不了吸取经验从头再来!

没这点气魄,还做什么生意。

小暖信心十足地抬起头,“娘,走!继三胖叔之后,咱去入股第二家生意!”

秦氏也不再说什么,拿了钱就跟女儿往外走。不是她相信女儿能赚大钱,而是在她心里这笔钱本来是小暖在破庙时韩青身上抢来的不义之财,自然没有一文一文绣花赚来的心疼和在意。

当小暖带着娘亲返回,把一百五十两的银票拍在锦绣布庄的柜台上时,张三有和信叔都像傻子一样,呆了。

就这么俩人,捆一块也斗不过她闺女!秦氏踏实了,一脸平静、淡然地盯着面前这两只,不言不语。

心中不住念叨提示的重点气势,气势最重要!

信叔先回神,验看了柜台上银票的真伪后,小心翼翼地看着秦氏,能一下拍出一百五十两而面不改色的妇人,他平生仅见,难怪能教育出陈小暖这么出色的闺女。

“陈夫人......”信叔见秦氏只自信地看着他不说话,只好先口了。

秦氏握紧拳头,微微摇头,“小妇人姓秦。”

信叔愣了愣,立刻改口,“秦夫人。”

秦氏点头,“与你们合作之事,全由我闺女做主,老伯有事与小暖谈便是。”

陈小暖给娘亲的表现打一百一十分!现在场子被娘亲镇住了,接下来就看她了!小暖咳嗽一声,“咱们按照刚才的约定,草拟个协议,张公子觉得如何?”

张三有全部的注意力都在秦氏身上,他端身近前一躬扫地,“您可是陈状元的夫人?小生张三有,曾在一月前登门拜访,得幸与您有过一面之缘。”

见对方认出了自己,秦氏立刻慌了,两眼发花,只能强撑着不动不摇。

张三有两耳不闻窗外事,但信叔却早已听闻陈状元合离之事,赶紧打圆场,“少爷,您先把钱收起来,老奴先与小暖姑娘谈谈。秦夫人喝菊花茶成吗?”

小暖知道能撑着不动已经是娘亲的极限了,立刻开口替娘亲回道,“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