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血战血族(三)(1 / 1)

丐世神医 弼老耶 1779 字 1个月前

话说,风水轮流转,明年到我家。老耶你这神位坐太久屁股也该长痤疮了吧,也让我老撒感受一下神座的滋味呗。深思熟虑之后,撒旦带着地狱九大天使造反了。这一战,惊天地,泣鬼神。

结果毫无悬念的,撒旦败了,一败涂地。因为神赐给撒旦无上法力的时候,特意留了一手。神用十字架,在神座七大天使的护法下施法,最终让撒旦失去了法力。

末日审判,在伊甸园,神宣告了撒旦的失败。

撒旦被钉在神法力加持过的十字架上,血水直流,那个凄惨啊!见者无不落泪。

那一刻撒旦笑了,很鄙视的对上帝说:“你卑鄙,你无耻。你杀死了一个撒旦,世界上还会有千千万万个撒旦。正义的烟火永远不会熄灭。”

“马勒戈壁的,你再说一句!?我现在就弄死你。我不仅要审判你,还要对全人类进行一次更大的审判,那些充满罪恶的人类,我要让他们永远消失。”

“你不能这么做!”

“我创造了人类,我有权利对他们任由处置。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而你,是始作俑者,你给人类带来了罪恶,给人类带来了灾难。”

“你这个不要脸的货。我让人类分辨善恶有错吗?”

“人类天真无邪难道不好吗?”

……

上帝和撒旦磨嘴皮子磨了半天,谁也没说过谁。

撒旦败了却是真的!

于是乎就有了后来全人类的末日审判,只有诺亚一家子活下来了。

撒旦败了之后,在无底深坑中捆缚一千年,最后又被丢在九幽火湖之中。估摸着撒旦还在火湖里洗澡呢。撒旦出来的那一天,又一场众神之战将会开启。

这里面要讲的是撒旦的血,在伊甸园流得血。撒旦的血可不是一般的血,是有魔力的。试想撒旦拥有和上帝相匹敌的法力,他的血液能差吗?

撒旦被捆缚扔进了无底深坑,上帝也带着天使离开了伊甸园,两条狼却晃悠晃悠过来了,一公一母。

“老公,我好饿,想吃骨头。”母狼。

“我上哪给你找骨头去啊!”公狼无奈道,“喝血行不行?很压饿的!”

“血?哪里有血?”

不错,撒旦流了一地的血,最终被两只狼给喝了。这也是神万万想不到的。

两只狼喝过撒旦的血之后,全身肿胀的难受,有如万蚁蚀骨一般,全身充血,骨骼在变异,整个身体仿佛要炸开了一样。

“吼,,嚎。。”

两只狼痛苦的嘶吼着,他们自己都没注意到的是他们竟然用两条后腿就站起来了。只听一阵咔嚓咔嚓声,狼变成了人样。

好吧,这就是狼族起源。扯淡程度上是不是和血族起源有的一拼?

故事还没有结束。

狼族和血族自古就是冤家,那他们谁更厉害呢?明摆着的,用屁股想想就能知道。真的较真的话,关系也很复杂。

血族是该隐和莉莉丝的后代。该隐是个人,凡人,莉莉丝是个堕落天使,算是大半个神。也就是说血族流淌着一部分神的血液。狼族流淌的是撒旦的血液,神的血液。所以说血族干不过狼族。而且血族惧怕阳光,而狼族可以在阳光下活动。

莉莉丝是个堕落天使,可她堕落完全是因为撒旦啊!撒旦和莉莉丝曾经有一腿,后来撒旦被神镇压了,两人就分开了,和人类该隐好上了。血族和狼族的关系就在这里面了。

那时候血族延续到第三代,血族史上最厉害的十三个吸血鬼横空出世。血族和狼族整天干仗,生灵涂炭,民不聊生。

上帝既不喜欢血族,也不喜欢狼族,可是狼族更讨人厌,因为他们流淌着撒旦的血液,完全可以说是撒旦的子民。

上帝决定帮助血族镇压狼族,然后再把血族给镇压了。

可是上帝不是无所不能的吗?难道不能一举把狼族和血族灭了?

别忘了,第三代吸血鬼可是拥有和神相匹敌的法力。而狼族更牛了,甚至比血族还厉害。那时候狼族也没延续几代呢,血液很纯正。

上帝的如意算盘打得很不错啊!一石二鸟。

上帝在伊甸园用七七四十九天炼制了一把刀,并不是克鲁尼长老手里这把屠刀,只是原形罢了。

屠刀炼成之后,上帝把它赠与血族。第三代吸血鬼觉得上帝炼制的刀不够霸道,而且造型丑陋,用这把刀和狼族干,不被笑掉大牙才怪。于是第三代吸血鬼又把刀重新熔化,并用他们的血水淬炼。

屠刀,诞生了,造型霸道,武力值绝对强悍。

血族用屠刀把狼族打得满地找牙。最后上帝施法,把狼族囚禁在九幽地宫,永世不得翻身。但还是有若干个狼族跑掉了,至今游荡在社会的边缘。

借血族之手,上帝降服了狼族。接下来上帝就要对血族下手了。可是血族不是那么好惹的,神器可不少啊,该隐之手,凶匙,屠刀,等等。反正这一仗打得不容易。

不知过了多少年多少月,上帝和他的天使们最终把第三代吸血鬼,十三个牛叉哄哄的家伙给镇住了,囚禁在某个鬼地方,不清楚。而屠刀最终成了血族十三圣器之一,杀人无数,现在魔宴手中。

屠刀可是被上帝所造之物,并用法力加持过的,而且还被第三代吸血鬼用血液重新淬炼,老霸道了。

屠刀再厉害又怎样,释迦牟尼的扇子也不是好惹的。

画面回转。

吸血鬼都很知趣的离开战地,把二蛋交给克鲁尼长老。不走不行啊,冷不防就会当炮灰。

目高于顶的血族们也见识了华夏修真之人的厉害。

安妮亚虽然很厉害,可是架不住吸血鬼多啊,差不多二十多个吸血鬼呢,越打越吃力。安妮亚这是缺少实战经验的表现,想当初他的祖祖祖父莫里斯,人家可是半辈子和血族厮杀啊!胖子不是一顿饭就吃成的,本领也不是一朝一日练就的。

二蛋单手持刀毫无还手之力,更何况还抱着九十斤重的诗诗小妮子呢,被克鲁尼长老打得节节败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