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二八章 马超五人组出行(三十七)(1 / 1)

准备晚宴。之前只是马超最开始说了两句,而之后都是管亥在给马超说。要说当初管亥只能说是个山贼,如果不是碰到了马超,他这辈子都不知道在哪儿呢,还能当上雁门太守?管亥是有自知之明,虽说他不认为自己一点儿本事没有,可自己主公能把这么重要的一个郡交给了自己,这就不得不说,确确实实是对自己的信任啊。而且还得说什么呢,就是自己主公

也认可自己的本事,要不然的话,这让他信任的人也不少,怎么就没说让其他人来雁门呢,所以说管亥都知道,自己主公是信任自己,也认可自己本事,至少守城可以啊。管亥让下人准备酒菜,他和贾诩其实都差不多,至少在这个方面差不多,他也是很了解自己主公几人喜

好的。无非就是甘宁,不过他在之前也是都了解清楚了,所以吃什么东西,那都是没大问题。管亥可是一直都认为,这辈子碰到自己主公,可以说真是自己最走运的一次了,要不然的话,自己基本上就没今日这样儿的身份地位。而当初可是自己主公放了自己,收服了自己。

也算是当初爱才之心吧,给自己留下了,收服自己,为他做事儿。管亥是没后悔过半点儿,到如今一直都如此。而且也确实,他是情形啊,幸亏是遇到了自己主公,要不然估计就没什么机会了。所以说他可是一直都认为自己当初的幸运,也是马超对他有大的知遇之恩。要不然的话,当年的管亥都不知道要成什么样儿,他自己还是很清楚的。话说自己再厉害,可能

干得过当年袁绍的冀州军吗?而自己就在袁绍的地盘混啊,除非自己有张燕那么多的人马,要不然的话,基本上就是要落得个身死的下场。而袁绍世家子弟出身,根本就看不上自己这些出身山贼的人,所以说最后就算是投降,却也依旧是落不得什么好下场,这点管亥如今看

得很清楚。至于说如果真遇不到冀州军,那估计都不可能,所以说管亥早就已经想过自己可能的下场了。至于说能在冀州军的追杀下逃跑,这个自己倒是也能,可之后呢,投靠谁?这也是个问题,所以怎么说,怎么都是麻烦。因此,他觉得自己当初碰上自己主公,那是走

大运了。没多久,下人就已经准别好了晚宴,应该说半个时辰不到,就已经完事儿了。这可不是说雁门这边儿速度就快,实在是雁门这儿真是个不太富裕的郡,至少和太原还是不能比的。而且管亥也不傻,知道自己主公五人一路走来,可以说到一个地方,各地的州牧郡守就给他们准备他们最喜欢吃的。虽说是,不一定就吃腻了,但是怎么说呢,总吃那么几道菜,

肯定也是没什么新鲜感了,因此管亥这儿,就给几个人准备了三道菜,对,是一人三道菜,不可能是所有人就只有三道菜,那不开玩笑吗?一道菜是每个人喜欢吃的,这个算一道。而剩下的两道菜,其中之一是雁门特色,这个是管亥给他们特意准备的,而第剩下的那个,则

是一道清凉的凉菜,就是这么三道菜。可以说管亥很了解马超他们,除了崔安是个吃货之外,那四个,绝对吃不了太多。所以就只有崔安那儿,管亥是让人给他准备了最大的量,就怕他不够吃。而马超他们四个,则是没多少,至少以马超的量,都吃了,也并不能说是多少。所以管亥对每个人的量,他还是掌握不错的,而除了崔安自己主公外,他知道其他三个,饭

量都正常,甘宁是好酒,所以不会吃太多,郭嘉和马焕的话,就是普通水平吧。一顿晚宴大家都是吃好喝好了,对马超来说,他岂能是看不出来管亥的意思。可确实,他也比较欣赏其人如此作为。以为别看就三道菜,可是少而精,这个真心不容易,并且几人每到一个地方,各地的太守,他们都给自己几个准备不少菜,所以总吃总吃,并非就是什么好事儿,这点马

超他们都知道。所以确实,还是那话,他对管亥的准备,还是很满意的。而看崔安他们那样儿,显然,几人也是满意了。别看就三道菜,这个不假,可崔安那案上的量,都顶三个人的了,所以也真是,不少了,崔安那可真是,风卷残云啊,吃得是不亦乐乎的。而其他人,

郭嘉、甘宁和马焕,也都是吃得不错。他们对三道菜,其实也没什么不满意的。确实就和马超所想差不多,这之前他们只要到个地方,那各地的太守是必然要给他们准备不少,所以这其实也并非就是好事儿。因此,在雁门这儿,管亥就只准备了三道菜,他们可是真心没什

么意见。之后马超没和管亥多说,就只是闲聊了两句后,他就告辞了,当然管亥是在太守府给自己主公几人安排好了房间,只要他们去住就可以了。雁门阴馆城不是州治所,所以自然是没有马超的府邸,这个是肯定的。而且其实像这样儿不怎么富裕的郡,哪怕就算是州治所,马超基本上也不会同意在这儿准备自己府邸,真是太浪费钱了,也是浪费人力物力。可

不是吗,仔细一想,确实就是这样儿。所以晋阳是并州治所,建府邸什么的,马超都觉得没关系,但如果是雁门,那就有关系了,反正他是不能让啊。马超他们住在了阴馆太守府里,要说这地方的太守府,虽说也不是环境不好,可别说是不能和晋阳的州牧府相比,就是和之

前中山的太守府都不能比。确实,中山可比雁门有钱多了,这点他们都清楚。雁门这地方,确实是不富裕,所以很多时候,都是马超往这儿调拨钱粮,所以说这么一个地方,这个太守府还比中山好?那真是不可能,古人和现代人不一样儿,虽说他们也在意面子,这个不假,

可至少管亥还不至于让雁门这本来就不怎么富裕的地方,修建一个多壮观的太守府,那不是他的性格啊。所以说就不用指望着雁门这儿的太守府能有多好了。不过马超几个都不是什么奢侈的人,哪怕郭嘉那样儿乐于享受的,他也不是那种奢靡的人,这个一点儿不假。而马超更不是了,崔安还有甘宁,也宝库马焕,可都不是。毕竟除了马焕之外,这比这更艰苦的

环境,几人可都遇到过,所以也真是,这如今算什么。可以说雁门太守府这儿还算是不错了,至少几人觉得还可以。就这样儿,马超他们在这儿休息了一晚,第二日就开始在阴暗转上了。毕竟他们对这也不熟悉,所以也是放慢了速度,这五人别在走散了,那肯定不是他们

想要的。至于说其他的,他们倒是不担心。别看雁门和北方异族的地盘接壤,但是这地方是有北方异族的探子细作,可却没人敢动马超他们几个。别说是不知道他们来这儿了,就算是知道了,也没人敢动。如果说真要是给马超杀了,那倒是好,可一旦失手,没成功的话,那就必然要出大事儿。北方异族也并非就一点儿都不担心凉州军,毕竟后者可不是废物,他

们很清楚。所以说其实也不光就只有马超担心,就是异族,他们也并非就没想法。而且他们很清楚,汉人有个特点,就是外人没什么动作的时候,内部很多时候都很乱,内斗比较厉害,就像现在一样儿。可外人只要一来,他们觉得威胁大的时候,那么自然而然就团结一致,一致对外了,这就是汉人。异族很清楚,一个汉人不可怕,但是一群就可怕多了,团结起来

的汉人,更可怕。所以说异族也不傻,他们自然也有自己的想法,这个是肯定的。要说他们一点儿都不顾虑什么,这时候不早就来中原了,还能是就在这儿小打小闹吗,所以……马超五人在阴馆这儿私访,在这儿,马超也并不仅仅就只是和郭嘉他们说话,他也是询问着当

地百姓的情况。雁门这儿怎么说呢,给马超的感觉,至少这些年都没什么大战事,所以确实,算是很太平。因此百姓哪怕生活没冀州那地方的人生活水平高,可也算是不错,至少比战争的时候强啊。所以马超他们也算是有所了解,不过他们也知道,这要不是说故土难离,

估计很多人都离开了,毕竟不安全不是。而雁门这儿虽说多少年也没什么大战了,可老百姓不傻,都知道,真要是有大战事,那么死伤多少人,那都不一定了。是啊,凉州军号称天下第一是不假,可他们未必就真能对付得了异族,尤其是像鲜卑这样儿强大的异族。在北方的百姓,尤其是凉州、并州和幽州三地的百姓,他们可是很清楚异族的强大,并非就是他们

看不起凉州军,实在是异族太强。哪怕鲜卑都分裂了,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啊,这你不承认不行。如果说异族没那么强的话,估计早让大汉给灭了,所以也不是如今这样儿的情况。哪怕就是汉武帝那个时期,大汉还算是挺厉害吧,可最后还不依旧没灭了人家匈奴,这匈奴

现在还有呢,所以说这异族确实是强,老百姓自然清楚。但是不管怎么说,异族没过来进攻,其实就比什么都好。但是老百姓也不是没人想过,越是没有大战,这就说明问题。越是没大战,可等到一有大战的时候,就是惨烈的激战,这点都不用怀疑什么。他们很相信,如

今的鲜卑,那人马绝对是几十万几十万的数量,这不是他们三部加一起,而是三分之一就有这么多的实力。而分裂的三部加在一起,估计至少得有百万的人马吧,如果说他们联合在一起的话,凉州军的人知道,那样儿估计己方还顶不住,至少得拉上兖州军和江东军,那还差不多。不过都清楚,真那样儿的话,都不用己方多说,曹操和孙策也得是和己方联合在一

起了。毕竟鲜卑来一部,那就可以说是凉州军自己的事儿,兖州军他们都不会管。可他们要是联合在一起,都来中原,那么面对如此大的威胁,曹操两人也不傻,不管不可能啊。这已经不单单是凉州军的事儿了,所以……不过庆幸吧,鲜卑如今,暂时这些年,他们是很难

联合在一起。别说这个时候他们总互相打,就算是没那样儿,你让他们真心联合,其实也不是那么容易的。要不然的话,那些异族不早登场了,还用等到之后才登上历史舞台吗。如今有一点是肯定的,就是鲜卑他们暂时这几年,不出大意外的话,是不会过来大举进攻。当

然这个事儿不是绝对的,没人能保证,只能是基本上是如此。但是对马超来说,或者说是对整个大汉对整个中原来讲,只要鲜卑越晚来攻,这对马超他们好处就越多。马超是不怕他们过来进攻,可确实是担心他们来得太早。真那样儿的话,己方和他们死拼之下,实力肯定是要受损,这个不是马超想要看到的。到时候兖州军有机可乘,虽说他们还灭不了己方,可

占据己方的州郡,那却还是没有问题的,这就是马超的想法。不过他也知道,试问鲜卑能给己方一个好机会对付他们吗?显然是不能,所以己方是时刻做准备,就是来面对他们的进攻。可以说凉州军最大的敌人,不是兖州军也不是江东军,而就是异族,马超很清楚。至少

异族的实力,那是绝对要超过兖州军和江东军的,这个是肯定的。所以哪一方才是大敌,马超自然是清楚了。如果说异族没什么实力,他也不至于说是那么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