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1 / 1)

李落云赶到邵敬锡住处时,对方刚洗完澡,只下身围了一块浴巾,露出了大片肌理分明的强健体魄,精神状态还不错,一扫昨日奄奄一息的衰样。

“来了啊。随便坐。”邵敬锡一边擦拭头发,招呼李落云随意坐。

李落云眼瞧着邵敬锡,心思一转,转出了花花肠子来,不怀好意地带着笑,贼眉鼠眼地发问:“我说哥们,你们这样的有没有那个需要?”

邵敬锡被问得有些发蒙,一时没转过弯来,搞不清楚什么需要。“那个?哪个啊?”

“嘿,都男人,装什么啊?”李落云挤眉弄眼,眼睛里头都藏了猥琐。

恍然大悟,随即怒不可遏,邵敬锡狠狠瞪了李落云一眼,没好气地哼了哼,讽刺道:”总是要比你强劲些。昨晚某人貌似才两次就不行了。时间上嘛——也不太久。”

被质疑了性能力,李落云立马就跟点了火药包似的炸开来,”我呸,次数少那叫怜香惜玉懂不懂?时间长短不能证明什么。能让我老婆快乐,才是关键。”话音刚落,李落云才想起了重点:”我靠。你小子居然还偷听?太没人品了吧,不对——太没鬼品了。”

邵敬锡不屑一顾,要不是昨晚伤了太重,他哪里需要偷听?一个意念就可以来场现场直播。扯到了意念,邵敬锡想起了正经事,伸手向李落云:”东西,拿来。”

邵敬锡转变得太快,刚才还满嘴不正经,一瞬间就道貌岸然起来。李落云眨巴了下眼,觉得自己跟不上鬼的思绪,只好悻悻然从衣服内侧口袋掏出了那封邮递信。

两根手指夹着信,邵敬锡皱起眉头:“人的气息,是一个人发的信。”

李落云翻了翻白眼,觉得邵敬锡鬼话连篇,专门不说重点,不是人发的信,难道还是鬼不成?

其实,邵敬锡一开始还真认为这信透着几分古怪,似是鬼所为。要是正常人,怎么会特别选了李落云给他送这么一道法力高强的符咒呢?但是他也忽略一点,什么鬼能够这么厉害,能够去触碰那道符咒。

“那个手青筋爆开皱纹布满,还有老人斑,应该是一个老人家。”邵敬锡继续感应,断断续续地说着这封信的来历,”那人住地方左侧有一条小道,绵延而下,应该是傍山而建房子。那个人——似乎,状况不太好。”

霍然睁眼,邵敬锡正色道:“赶紧的。那个人似乎患了绝症。大致方向我已经清楚了。我们现在就赶去。”

“啊?”李落云吃惊一喊,当下拒绝:“我不去。要去你自己去。那封信本来就邪门,还要我大老远跑去武昌找什么要死的人。晦气。”

“你!——王八蛋,不识好人心的东西。”邵敬锡怒急开骂,打心眼里瞧不起李落云这窝囊废。

什么玩意,想当初迷花一族也算是响当当的猎妖一族,怎么出了这么个废物?”你不去也得去,这事关重大。没得商量。”邵敬锡转身就去穿衣服,按下通话键让管家订两张飞武昌的机票。

“我说不去你管不着。”懒得和邵敬锡争辩,李落云干脆利落拔腿就走。

“你给我回来!”邵敬锡大手一伸,就朝着李落云后衣领抓去,岂料对方聪明了一把,立刻转身正面朝他,脖颈间符咒晃悠了一圈,还小小扬起了弧度。

骤然缩手,邵敬锡恨得咬牙切齿。“好啊,能耐了。知道拿什么对付我了。你知道那玩意有多厉害,还不跟我去一探究竟?”

李落云也犯了倔脾气,没好气地回应:“哎,不去不去!又不关我的事情。你和那墓里头不人不鬼的玩意有什么纠纷那是你的事情。我又不是奥特曼,专门打怪兽的。我就一小人物,知道伐?小人物!守家守老婆就可以了,犯得着去眼巴巴寻死守世界吗?”

“嘿——还守老婆呢!我呸!你老婆就跟那被狼叼进嘴里的羊一样,完全在那垂死挣扎着。靠你守?守八百辈子也守不出个毛来。”邵敬锡被气得理智全消,李落云那个贪生怕死的王八蛋,他也懒得替他保命。

“什么意思?我说你什么意思啊?哪头狼盯我老婆了?哪个王八蛋起色心的?”李落云急了,他想起前阵子邵敬锡所说的神秘早餐男,虽然后来他暗中留意,偷眼窥探都没发现什么特别之处,可如今这么听来,邵敬锡显然知道不少。

邵敬锡一拍脑门,觉得自个儿真是气糊涂了。和一个又废又笨的二货都扯些什么。他都说这么明显他老婆有危险,被那个人盯上了,这家伙都能想歪,曲解他的意思。他完全是在浪费口舌。

“你行。好,你不去就不去。我也懒得管你,反正啊——将来你不要后悔就是了。现在滚蛋——别让我瞧见你。”邵敬锡火冒三丈,直接下了逐客令。

“你先说清楚,你知道些什么?你行踪不定,是不是知道什么事情?上次陪我老婆吃早饭的男人又出现了?”李落云也不管邵敬锡态度如何,他只顾得上理会自家老婆的事情。

“哎——”叹了口气,邵敬锡做出赶人姿态朝外摆了摆手,“你给我滚蛋。我刚才的意思是你这个废物一点能力也没有。凭什么保护你老婆?你忘记了跑掉的那些不死族了?他们现在变异成尸虫人,本事提高了不止一点点。随便哪个来寻仇,都能捏死你。还保护你老婆——开什么国际玩笑?”这话说得半真半假,邵敬锡眼下没心思敷衍李落云。

被邵敬锡这么一说,李落云倒是冷静了头脑。他想到了自己的身份,虽然万般不愿意,可是迷花一族的责任他一直背负着。

他其实并非害怕,只是不愿意。纠缠至今,他感觉到事情就好像一张无边无际暗无天日的大网,越是想要一探究竟,就会越陷越深。内心隐约觉得不安,尤其是昨日开始,脖子上被戴上那个来历不明的符咒后,他觉得神魂牵制。

昨夜的秋水很热情,是难得一见的娇羞柔弱。可是他却觉得很冷,那种寒冷,从脚后跟窜上了后背,丝丝脉络般游走着,森寒湿滑,他差点因为这种感觉而不举。好在这种感觉转瞬即逝,快得几乎让他以为是幻觉。

如果仅此而已,他并不会放在心上,也许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秋水不经意提到的不老不死的女妖,让他夜间做了场噩梦。梦中他手拿着脖子上的符咒,贴上了秋水额头,秋水瞬间成为了森森白骨。在梦里的那种痛苦和无助,即使现在醒来,站在阳光底下,依然觉得无法压抑的折磨。

他真的不想再深入,虽然梦很荒谬,可是那种不安却清晰存在。所以不管那道符咒有多重要,就算那个人灭了天他也不在乎。

邵敬锡在旁冷眼相看,觉出了对方思绪起伏波动,他不动声色靠前了两步,然后不经意间轻触李落云垂在身侧的手背。李落云自顾沉思,并无察觉。

原来——这小子察觉出端倪来了,难怪反应如此异常。不过那个童秋水确实匪夷所思,她明明身有尸虫,却能够不受符咒威力,想来体内必有大乘佛门至宝。难道就是第三颗佛珠?但是——可能吗?人死如灯灭,本应该魂魄消散。尸虫附身,硬是让最后一口气吐而不尽,本就是逆天。乾坤金轮佛珠乃远古上乘佛宗至宝,断无可能和尸虫这种妖孽并存。那童秋水活蹦乱跳,居然还能有呼吸。难道是她体内另外两道不明的阴邪和至阳气息作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