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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阮澜斜挎了个布包,脚下踩着碎石子儿发出磕哒磕哒的响声,闹腾个不休。

这条石子路虽然不平坦,但在这村子里仍是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整个村子显得干净整洁,平常的那些尘土飞扬道路泥泞的情况也少了许多。

这还是当年阮钧为了保留老宅置办的,否则这些年过去,阮家老宅也不可能保存的如此完好。

陆追在前面走的快些,阮澜几乎要一路小跑才能跟上,她这身子并不算强健,平日里干些小活还轻松,但走了这么长的一段路难免脚下生疼,气儿也喘的不甚匀了。

“阿追。”阮澜在后面小声唤了一声,她不敢在外面大声说话,生怕被人听见。

可就是这蚊子哼哼似的一声,陆追却听得清楚,他回头看了她一眼,随即不动声色的放缓脚步。

阮澜赶忙追到他身旁,喘着气儿说道:“体到用时方恨弱啊,走慢些。”

陆追斜觑了她一眼,冷声说道:“你再慢一点儿,就赶不上今日去镇里的牛车了。”

“还不是你出门磨磨蹭蹭!”阮澜哼了一声:“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女儿家呢,出个门躲在房间里半晌不肯出来,也不知道在干什么。真正的女儿家”,她挺了下自己的胸膛:“都比你快!”

陆追上下打量她,脸上现出一丝嘲讽:“女儿家?”

说完,他便转身朝着驿站走去,也不管阮澜在他身后追问他究竟是什么意思。

阮澜被晾在原地,忿忿地踢了下脚边的碎石子:自己长这么大,至少从来没有被人怀疑过性别!

她斜着身子朝水边走去,歪着脑袋快速打量了自己一眼——没问题啊!

身上穿的是裙子,头发也梳起来了。不做发型的原因实在是因为她压根不知道怎么做古代的发髻,记忆里还有什么少女少妇之间的区别,到时候弄错了闹笑话就不好了。

再看看自己这张脸,虽然没有涂脂抹粉,但胜在天然去雕琢,白嫩可人的少女脸,哪里不是女儿家了?

阮澜恨恨地一跺脚,长得好看了不起?长得好看就能看不起别人?男人长那么好看干什么?能吃吗?再一想他同爹爹说话的时候态度别提多温和了,俨然就是一个三好青年去相亲见家长的模样。

装!偷偷扣你工钱!哼!

陆追走在前面,余光看着她又是跑去河边照水面,又是气急败坏的,不由觉得好笑。

女儿家?

她确实是个女儿家,但往常的女儿家又哪里有她这般的?

制瓷的活计做起来也不嫌脏不嫌累,和男子之间也没甚规矩,露个手腕,拉个胳膊都不觉得有问题。如今又要出去看瓷想法子赚银子,抛头露面。

没有女儿家是这样的。

按着陆追由小到大的见到的,除非是逼不得已,女儿家就应当养在深闺当中,待到年纪就嫁了。不论对方是谁,长相如何,秉性如何,全听家里长辈之意。从一个深闺到了另一个深闺,守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照顾夫君孩子,这辈子便就这么过去了。

偶尔有两个运道并不怎么好的,譬如他那嫡姐,早早地在生死之间尝到了男女之事的滋味,躺在地上求着。身子又如何,不如活命重要。

陆追想到这个,脸上不由得闪过一丝冷决的神色。

是了,人都是为了活着的。只要自己活着,哪管他别人死活?哪管脸上好看不好看?

否则当日父亲也不会将人引进府中,招来灭门之祸。他还只是为了权势为了陆家往日的荣光罢了。

原本这生的意义便是活下去,可活下去又总是会死的,那人这一生,究竟又是为了什么挣扎?活到天破,熬到垂垂老矣,将亲朋好友连同敌人一并熬死,又能如何?

活,便要活的坦荡。

想要什么,便去拿来。讨厌什么,便让它消失。

应是如此。

心里的那股戾气再次涌了上来,让他向前走,不要回头。眼前这一切都是无关紧要的,那些答案,只有在他站在原本应该的位置才能得到。

即便那答案,也许是个笑话。

他要踏上一条血路,回不了头。

这是命。是陆追的命。

他不应,也无法抵抗。

陆追急促的喘息着,眼前慢慢浮上一片殷红的色彩,要将这春末的秀美山河一并染成红色。

什么万物逢春,什么美景佳色,俱都不值一提。如果他可以,他要将太阳也一并化成鲜血的颜色。

“阿追!”耳边传来一声低呼,陆追猛的回头,阮澜那双漂亮的眼睛就在面前。

她是这里独一份的色彩,手里捏了把小花。花瓣单薄细嫩,一摇一摆的,宛如她这人一般活灵活现,可又纤细到一戳便破。

不知怎的,陆追想到了一句话——琉璃易碎彩云易散,美好的事情总是不能长久。

她并没有比他矮上多少,有时还有些老气横秋的讲些不着边际的人生哲理,劝他好好上工,攒钱日后好讨个媳妇。可大部分时候,她又都是懒洋洋的,好像块没人要的抹布,随便找个地方瘫着。

“你是不是身体不舒服?”阮澜眨了眨眼,问道:“看你方才脸色都苍白了。”她伸手摸了下陆追的额头,琢磨片刻:“没发烧,那是肚子疼?”

“别碰我!”陆追几乎是即刻冒出了这句话,声音冷漠更胜以往。

说完,他竭力压着心头的那股气力,半句话也不想说,只是脚步沉重的向前走去。

他很累,片刻得不到安静。

只是须臾,他感觉自己无论自己走的多快,身旁总是紧紧跟了个人,阮澜身上的清香不知怎的飘了过来。

那味道像是雨后的青草,飘飘扬扬的洒了过来,干净,却又不失凛冽。

陆追微微叹了口气,停下脚步侧头看她,想要知道她究竟要如何。一次两次的失态,常人早就应该生厌了,她也不会例外。

若是如此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他腿上的伤还未长好,掌心也仍是疼,但体力总是回来了的,离开不成问题,更不会因着自己连累她。

阮澜也跟着停了,她一瞬不瞬地看着陆追,过了片刻,踮起脚尖摸了下陆追的头。

阮澜怀疑陆追昨晚可能是做噩梦了,大概是吓得尿了床,早上这才扭扭捏捏不肯从房里出来。她也理解,这么大个小子做了这种事儿肯定不好意思,中二期的特征之一就是用冷酷来遮掩羞涩。

她清了清嗓子,说道:“没事儿没事儿,摸摸毛吓不着。”

陆追头稍稍向后躲了一下,有些惊异的看着她。

阮澜冲他嘿嘿一笑,挽上他的胳膊:“走!带你去镇子里买好吃好玩的去,再给你买两件衣服。”

她在自己家里就是这么哄幼儿园的小侄子的,一哄就好,买一板养乐多或者买个奥特曼蛋,小侄子立刻就能破涕为笑。

可谁知,陆追的眼神愈发奇怪,他抿了下嘴唇,像是要问些什么说些什么。

阮澜这也发现,陆追的眉毛压的很低,他眉骨又高,眼睛便愈发显得深邃,除非他想表情外露,否则总是瞧不出他此刻的心情。

“话多。”陆追突然开口,显得有些凉薄的嘴唇里吐出一个词。

随即,他从袖囊里拿出个小袋子,十分不耐烦地塞到阮澜手上。

阮澜低头看去,那是个青白色布子缝制的荷包,颜色清亮像是月光一般。荷包的两侧由粗线穿过,只需一拉便能封好口,拉长的线缠在自己手腕上尺寸刚好,不会因着太大而掉下去。

“给我的?”阮澜翻弄着荷包有些惊讶的问道。

“不要就给我。”陆追没什么好气地回道。

他原本不想给,只是听她之前说没有袖囊,没地方装银子出门不便罢了。早上出门迟也是在做最后的一点针线活,毕竟身为男子做这些还是有些羞赧。

阮澜笑了,她笑起来向来放肆,会不顾及的露出牙齿。她右侧有颗虎牙,笑的时候更添了几分俏皮伶俐。

“要要要!”阮澜连忙说道。又怕陆追反悔似的,将荷包握在手里。这才抬头说道:“谢谢阿追!我这里也没什么东西给你,要不……”她把手里的小紫花递给陆追:“先拿这个顶着?”

陆追莫名的接过那簇小紫花,冷哼一声:“谁要这些没用的东西!”

可话虽这么说,他仍是没将那紫花丢了。

阮澜笑的开心,眼睛都眯成了弯弯的月牙,一蹦一跳的往前去了,背上的行囊跟着跃动。就算是看到那瓷瓶的釉面时,她都未曾笑的如此开心。

阮澜转过身,冲着陆追招了招手,用口型比着:“阿追!快点!”

陆追向着她的方向迈了一步,手里捏着那把娇弱的小花,一时倒不知该如何是好。

作者有话要说:  预收文求一下收藏~《大佬们的小团宠》

宁姝与晋国公世子打小青梅竹马,眼看就要成亲了,却被横插一手,竹马娶了她同父异母的妹妹。

众人都等着看她好戏,谁知她入了太后的眼,召她入宫。

他们都以为宁姝进宫只是陪伴太后,谁知道宁姝陪着陪着,竟陪成了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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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都不知道,宁姝能听到瓷器说话。

青花龙纹扁壶教她如何批奏章;

邢白瓷粉盒教她美容保养;

青釉六棱洗教她吟诗作对……

在诸多瓷器中,宁姝最喜欢的是一个孔雀蓝釉罐。

她在里面偷偷藏了很多糖,但是孔雀蓝釉罐从不说话。

宁姝每天摸啊摸啊:“小孔雀你为什么不说话啊?有什么不高兴的事情说出来给大家乐呵乐呵。”

一日,孔雀蓝釉罐终于受不了开口道:“摸了朕,就要对朕负责!”

宁姝:“哈哈哈哈哈哈哈。”

谁知第二日,皇上寝殿里真来人把她接走了。

第二十四章 (一更)

进大舆镇要到驿站乘牛车, 不仅仅是阮澜这一个村子里的人,临近的两个村落都由此处中转, 阮澜和陆追到的时候已经有几个人在等了。

有个阮澜看着眼熟的小姑娘,头上裹了个包巾, 神色有些恹恹的, 见到阮澜之后头埋得更深, 像是要把自己完全藏在阴影当中, 他人再也见不到才好。

阮澜在记忆里搜刮了许久才想起来, 这人就住在阮家边上,本名叫做刘珠。那日秦氏来说给阮澜听的那刘家丫头,便是她。之后秦氏还为了敲点阮澜, 找了村子里的大婶们在她家门外八卦嚼舌根。而阮澜就坐在围墙里面一边挑着瓷石,一边就像听收音机节目似的。

刘珠家种的是药材, 父亲早些年离世,她下面还有两个弟弟, 母亲又是个没主意的,她是没办法才独挑大梁继续生意养家糊口。

八卦里说,这刘珠和大舆镇一个男人好了。结果对方是个混日子的, 就单靠这一张小白脸,平日里说的那些话也都是为哄她开心, 无非就是想从她这里掏些银子去赌坊。谁知道刘珠并不肯给他,他也发狠,将刘珠卖给了来讨债的人,还出去到处宣扬, 这事儿就被大家知道了。

阮澜这才来了刘家村没多久就知道了她的事儿,更别提其他刘家村的人了,加上空口白牙编排些,简直就将她说成十恶不赦的模样,抬不起头来做人。

原主对于刘珠的记忆也只是祭祖的时候曾见过几次。

那时候刘珠还是个团子脸,性子已经有些泼辣,村子里好些小子都怕她。她骂的泼辣打的泼辣,大有一副天塌下来也不怕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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